结构设计文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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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文章
本文来源于网络,有少量修改.
A控制意义:
避免薄弱层的轻易出现,若不可避免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加强
B规范条文
高规的4.4.2、5.1.14条规定,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楼层侧向刚度小于其上一层的70%或小于其上相临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或某楼层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其薄弱层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地震剪力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
规范规定:
高规的4.4.3、5.1.14条规定,A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宜小于其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80%,不应小于其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65%;B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应小于其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75%。
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结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的承载力小于其上一层的80%,其薄弱层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地震剪力应乘以1.15的增大系数。
C计算方法及程序实现
薄弱层方法之一:
按层刚度比来判断
薄弱层方法之二:
按楼层承载力比来判断
薄弱层方法之三:
按楼层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来判断
>>按层刚度比来判断
规范对结构的层刚度有明确的要求,在判断楼层是否为薄弱层时,抗震规范和高规建议的计算层刚度的下列方法(地下室是否能作为嵌固端、转换层刚度是否满足要求等,都要求有层刚度作为依据):
方法1:
高规附录E.0.1建议的方法即剪切刚度:
Ki=GiAi/hi
方法2:
高规附录E.0.2建议的方法即剪弯刚度:
Ki=Vi/Δi
方法3:
抗震规范的3.4.2和3.4.3条文说明及高规建议的方法即地震剪力位移比刚度:
Ki=Vi/Δi
由于层刚度产生的薄弱层,可以通过调整结构布置、材料强度来改变。
>>按楼层承载力比来判断
程序将薄弱层地震作用标准值乘以1.15的增大系数。
选择剪力位移比方法计算层刚度时,一般要采用“刚性楼板假定”的条件。
对于有弹性板或板厚为零的工程,应计算两次。
在刚性楼板假定条件下计算层刚度并找出薄弱层。
再在真实条件下计算,并且检查原找出的薄弱层是否得到确认,完成其它计算。
转换层是楼层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的薄弱层。
不管该层程序判断是否满足刚度比要求,用户都应强制该层为“薄弱层”。
对于错层、刚度削弱层,以及承载力比值不满足规范的楼层,也应采用“强制薄弱层”来特别指定。
由楼层承载力产生的薄弱层,只能通过调整配筋来解决。
如提高“超配系数”等。
>>按楼层弹塑性层间位移角来判断
结构弹塑性变形验算,指罕遇地震下结构层间位移不超过弹塑性层间位移角,属变形能力极限状态验算。
规范:
罕遇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的取值,7度αmax为0.50或0.72;8度αmax为0.9或1.2;9度αmax为1.4。
计算方法:
简化方法,适用于不超过12层,且层侧向刚度无突变的框架结构;弹塑性静力分析方法;弹塑性动力分析方法。
4剪重比的控制
A控制意义:
控制剪重比,是要求结构承担足够的地震作用,设计时不能小于规范的要求。
剪重比与地震影响系数由内在联系:
λ=0.2αmax
B规范条文
抗震规范第5.2.5条明确要求了楼层剪重比
C计算方法及程序实现
剪重比是反映地震作用大小的重要指标,它可以由“有效质量系数”来控制,当“有效质量系数”大于90%时,可以认为地震作用满足规范要求,此时,再考察结构的剪重比是否合适,否则应修改结构布置、增加结构刚度,使计算的剪重比能自然满足规范要求。
“有效质量系数”与“振型数”有关,如果“有效质量系数”不满足90%,则可以通过增加振型数来满足。
>>有效质量系数
概念来源:
WILSONE.L.教授曾经提出振型有效质量系数的概念用于判断参与振型数足够与否,并将其用于ETABS程序,他的方法是基于刚性楼板假定的,不适用于一般结构。
方法发展:
现在不少结构因其复杂性需要考虑楼板的弹性变形,因此需要一种更为一般的方法,不但能够适用于刚性楼板,也应该能够适用于弹性楼板。
出于这个目的,我们从结构变形能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一个通用方法来计算各地震方向的有效质量系数,这个新方法已经实现于TAT、SATWE和PMSAP。
经验:
根据我们的计算经验,当有效质量系数大于0.8时,基底剪力误差一般小于5%。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称有效质量系数大于0.8的情形为振型数足够;否则称振型数不够。
规范:
高规5.1.13规定对B级高度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有效质量系数不小于0.9程序自动计算该参数并输出。
>>剪重比的调整
当剪重比不满足规范要求时,程序将自动调整地震作用,已达到设计目标的要求。
剪重比调整系数将直接乘在该层构件的地震内力上。
地下室不受剪重比控制。
TAT可以人工控制结构的剪重比;而SATWE是按照规范值控制,不能人工控制。
3位移比的控制
A控制意义:
位移比---是指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角与本楼层平均值的比位移比的大小反映了结构的扭转效应,同周期比的概念一样都是为了控制建筑的扭转效应提出的控制参数。
(在高规4.3.5条中位移比和周期比是同时提出的)
B规范条文
抗规第3.4.3.1条规定:
平面不规则而竖向规则的建筑结构,应采用空间结构计算模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扭转不规则时,应计及扭转影响,且楼层竖向构件最大的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分别不宜大于楼层两端弹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平均值的1.5倍;
新高规的4.3.5条规定,在考虑质量偶然偏心影响的地震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的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角,A、B级高度高层建筑均不宜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2倍;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该楼层平均值的1.4倍。
C计算方法及程序实现
程序中对每一层都计算并输出最大水平位移、最大层间位移角、平均水平位移、平均层间位移角及相应的比值,用户可以一目了然地判断是否满足规范。
且注意位移比的限值是根据刚性楼板假定的条件下确定的,其平均位移的计算方法,也基于“刚性楼板假定”。
控制位移比的计算模型:
按照规范要求的定义,位移比表示为“最大位移/平均位移”,而平均位移表示为“(最大位移+最小位移)/2”,其中的关键是“最小位移”,当楼层中产生0位移节点,则最小位移一定为0,从而造成平均位移为最大位移的一半,位移比为2。
则失去了位移比这个结构特征参数的参考意义,所以计算位移比时,如果楼层中产生“弹性节点”,应选择“强制刚性楼板假定”。
规范要求:
高规4.3.5条,应在质量偶然偏心的条件下,考察结构楼层位移比的情况。
层间位移角:
程序采用“最大柱(墙)间位移角”作为楼层的层间位移角,此时可以“不考虑偶然偏心”的计算条件。
D注意事项
>>复杂结构的位移控制
复杂结构,如坡屋顶层、体育馆、看台、工业建筑等,这些结构或者柱、墙不在同一标高,或者本层根本没有楼板,此时如果采用“强制刚性楼板假定”,结构分析严重失真,位移比也没有意义。
所以这类结构可以通过位移的“详细输出”或观察结构的变形示意图,来考察结构的扭转效应。
对于错层结构或带有夹层的结构,这类结构总是伴有大量的越层柱,当选择“强制刚性楼板假定”后,越层柱将受到楼层的约束,如果越层柱很多,计算失真。
总之,结构位移特征的计算模型之合理性,应根据结构的实际出发,对复杂结构应采用多种手段。
2周期比的控制
A控制意义:
周期比---第一扭转周期与第一侧振周期的比值
周期比侧重控制的是侧向刚度与扭转刚度之间的一种相对关系,而非其绝对大小,它的目的是使抗侧力构件的平面布置更有效、更合理,使结构不致于出现过大(相对于侧移)的扭转效应。
所以一旦出现周期比不满足要求的情况,一般只能通过调整平面布置来改善这一状况,这种改变一般是整体性的,局部的小调整往往收效甚微。
一句话,周期比控制不是在要求结构足够结实,而是在要求结构承载布局的合理性
验算周期比的目的,主要为控制结构在罕遇大震下的扭转效应。
B规范条文
高层规程第4.3.5条,要求:
结构扭转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的第一自振周期T1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混合结构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的复杂高层建筑不应大于0.85
抗规中没有明确提出该概念,所以多层时该控制指标可以适当放松,但一般不大于1.0。
C计算方法及程序实现
程序计算出每个振型的侧振成份和扭振成份,通过平动系数和扭转系数可以明确地区分振型的特征。
周期最长的扭振振型对应的就是第一扭振周期Tt,周期最长的侧振振型对应的就是第一侧振周期T1(注意:
在某些情况下,还要结合主振型信息来进行判断)。
知道了Tt和T1,即可验证其比值是否满足规范
D注意事项
>>复杂结构的周期比控制
多塔结构周期比:
对于多塔楼结构,不能直接按上面的方法验算。
如果上部没有连接,应该各个塔楼分别计算并分别验算,如果上部有连接,验算方法尚不清楚。
体育场馆、空旷结构和特殊的工业建筑,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不需要控制周期比。
当高层建筑楼层开洞口较复杂,或为错层结构时,结构往往会产生局部振动,此时应选择“强制刚性楼板假定”来计算结构的周期比。
以过滤局部振动产生的周期
刚度比的控制
A控制意义:
新规范要求结构各层之间的刚度比,并根据刚度比对地震力进行放大,
新规范对结构的层刚度有明确的要求,在判断楼层是否为薄弱层、地下室是否能作为嵌固端、转换层刚度是否满足要求等等,都要求有层刚度作为依据,直观的来说,层刚度比的概念用来体现结构整体的上下匀称度
B规范条文:
新抗震规范附录E2.1规定,筒体结构转换层上下层的侧向刚度比不宜大于2。
新高规的4.4.3条规定,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楼层侧向刚度不宜小于相临上部楼层侧向刚度的70%或其上相临三层侧向刚度平均值的80%。
新高规的5.3.7条规定,高层建筑结构计算中,当地下室的顶板作为上部结构嵌固端时,地下室结构的楼层侧向刚度不应小于相邻上部结构楼层侧向刚度的2倍。
新高规的10.2.6条规定,底部大空间剪力墙结构,转换层上部结构与下部结构的侧向刚度,应符合高规附录D的规定。
E.0.1底部大空间为一层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可近似采用转换层上、下层结构等效刚度比γ表示转换层上、下层结构刚度的变化,非抗震设计时γ不应大于3,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2。
E.0.2底部为2~5层大空间的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其转换层下部框加-剪力墙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与相同或相近高度的上部剪力墙结构的等效侧向刚度比γe宜接近1,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2,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1.3。
C计算方法及程序实现:
>>楼层剪切刚度
>>单层加单位力的楼层剪弯刚度
>>楼层平均剪力与平均层间位移比值的层刚度
只要计算地震作用,一般应选择第3种层刚度算法
不计算地震作用,对于多层结构可以选择剪切层刚度算法,高层结构可以选择剪弯层刚度
不计算地震作用,对于有斜支撑的钢结构可以选择剪弯层刚度算法
D注意事项:
转换层结构按照“高规”要求计算转换层上下几层的层刚度比,一般取转换层上下等高的层数计算。
层刚度作为该层是否为薄弱层的重要指标之一,对结构的薄弱层,规范要求其地震剪力放大1.15,这里程序将由用户自行控制。
当采用第3种层刚度的计算方式时,如果结构平面中的洞口较多,这样会造成楼层平均位移的计算误差增加,此时应选择“强制刚性楼板假定”来计算层刚度。
选择剪切、剪弯层刚度时,程序默认楼层为刚性楼板
遵循的依据和规范
(l)《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一2001
(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一2002
(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一2001
(4)((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2002
以上规范、规程文中分别简称为《荷规》、
《硅规》、《抗规》、《高规》。
2.1总信息
(l)水平力与整体坐标角:
一般情况下取O
度,平面复杂(如L型、三角型)或抗侧力结构非
正交时,应分别按各抗侧力构件方向角算一次;
当给出最大地震力作用方向时,可按该方向角
输入计算,配筋取三者的大值。
根据抗震规范5.1.1一2规定,当结构存在相
交角大于巧度的抗侧力构件时,应分别计算各
抗侧力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若程序提供
多方向地震作用功能时,应选用此功能。
(2)硷容重:
钢筋硅计算重度,考虑饰面的
影响应取稍大于25。
(3)钢材容重:
一般取78,如果考虑饰面设
计者可以适量增加。
(4)裙房层数:
层数是计算层数。
高规第
4.8.6条规定:
与主楼连为整体的裙楼的抗震等
级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
顶部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措施;因此该
数必须给定。
(5)转换层所在层号:
层号为计算层号,同
时还应当注意,当转换层号大于等于三层时,程
序自动对落地剪力墙、框支柱抗震等级增加一
级,对转换层梁、柱及该层的弹性板定义仍要人
工指定。
(6)地下室层数:
程序据此信息决定底部加
强区范围和内力调整,当地下室局部层数不同
时,以主楼地下室层数输人。
(7)墙元细分最大控制长度:
可取1一5之间
的数值,一般取2就可满足计算要求
(8)墙元侧向节点信息:
内部节点:
一般选
择内部节点,当有转换层时,需提高计算精度是
时,可以选取外部节点。
(9)恒活荷载计算信息:
一次性加载计算:
主要用于多层结构,而且多层结构最好采用这
种加载计算法。
用于高层结构计算时,在进行上
部结构计算采用”模拟施工方法1;在基础计算
时,用“模拟施工方法2”的计算结果,这样得出
的基础结果比较合理。
(10)结构体系:
宜在给出的多种体系中选
最接近实际的一种。
2.2风荷载信息
(l)地面粗糙度类别:
分为A一D4类,详见
《荷规》7.2.1条。
(2)修正后的基本风压:
详见《荷规》7.1条。
(3)结构的基本周期:
宜取程序默认值(按
《高规》附录B公式B.0.2),同时建议按结构近
似周期计算公式再计算一次,然后将所得值与
程序默认相比较。
(4)体型系数:
体型无变化时取1。
体型系数
取值详见《荷规》7.3.1和《高规))a.2.5。
2.3地震信息
(l)结构规则性信息:
根据结构的规则性选取。
(2)扭转藕联信息:
建议总是采用,非藕联
可作为补充验算。
(3)偶然偏心:
单向地震力计算时选“是”,
多层规则结构可不考虑,详见《高规》3.3.3条,计
算单向地震力,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5%的
偶然偏心,“是”从施工角度考虑的。
(4)计算振型个数:
详见《抗规》5.2.2条、
5.2.3条;《高规))5.1.13条。
2.4活荷信息
(l)柱、墙设计时活荷载:
PM和基础计算模
块中只能折减一次,此处建议不折减。
相关规定
详见《荷规》4.1.2条。
(2)考虑活荷不利布置的层数:
多层应取全
部楼层,高层宜取全部楼层。
详见《高规》5.1.8条。
2.4调整信息
(l)梁刚度增大系数:
装配式楼板取1.0;现
浇楼板取值1.3一2.0,一般取2.0。
详见《高规》
5.2.2条。
(2)梁端弯矩调幅系数:
现浇框架梁0.8-
0.9;装配整体式框架梁0.7一0.8。
详见《高规》
5.2.3条。
(3)梁设计弯矩增大系数:
放大梁跨中弯
矩,取值1.0一1.3;已考虑活荷载不利布置时,宜
取1.0。
(4)连梁刚度折减系数:
一般工程取0.7,位
移由风载控制时取)0.8。
详见《抗规》6.2.13条,
《高规》5.2.1条。
(5)梁扭矩折减系数:
现浇楼板(刚性假定)
取值0.4一1.0,一般取0.4;
现浇楼板(弹性楼板)取1.0;详见《高规》
5.2.4条。
(6)全楼地震力放大系数:
用于调整抗震安
全度,取值0.85一1.50,一般取1.0
(7)0.2Q。
调整起始层号:
用于框剪(抗震设
计时),纯框填。
。
详见《抗规》6.2.13条1款;《高
规》8.1.4条。
(8)0.2Q。
调整终止层号:
用于框剪(抗震设
计时),纯框填0;详见《抗规》6.2.13条l款;((高
规》8.1.4条。
(9)顶塔楼内力放大起算层号:
按突出屋面
部分最低层号填写,无顶塔楼填0
(ro)顶塔楼内力放大:
计算振型数为9一巧
及以上时,宜取1.0(不调整);计算振型数为3
时,取l·5。
(11)九度结构及一级框架梁柱超配筋系
数:
取1.15,详见《抗规》6.2.4条。
(12)是否按抗震规范5.2.5调整楼层地震
力:
用于调整剪重比,详见《抗规》5.2.5条。
(13)是否调整与框支柱相连的梁内力:
一
般不调整,详见《高规》10.2.7条。
(14)剪力墙加强区起算层号:
详见《抗规》
6.1.ro条;《高规》7.1.9条
(15)强制指定的薄弱层个数:
强制指定时
选用,否则填0,详见《抗规》5.5.2条,《高规》
4.6.4条。
2.5设计信息
(1)结构重要性系数:
详见《硷规》3.2.1条,
3.2.2条。
(2)柱计算长度计算原则:
一般按有侧移来
计算。
(3)梁柱重叠部分简化:
详见《高规》5.3.4条。
(4)是否考虑P一Delt效应:
据有关分析结
果,7度以上抗震设防的建筑,风荷载起位移控
制作用,可不考虑P一Delt效应。
(5)是否按硷规范(7.3.11一3)计算硷柱计算
长度系数:
一般工程选〔是」,详见《硷规》7.3.11
条3款。
2.6配筋信息
此项标签内的选项所参考的规范比较集
中,详见《硷规》4.2.1条,4.2.3条及表4么3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