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驾校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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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驾校管理制度
泰安市长城汽车驾驶员训练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1
教学管理制度
14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2
诚信承诺制度
15
驾校培训预约制度
3
安全管理制度
16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
安全告知制度
17
安全责任倒查制度
5
学员管理制度
18
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6
结业考核制度
19
计算机教学管理制度
7
投诉处理制度
20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8
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
9
教练员管理制度
22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0
培训质量管理制度
23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制度
11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24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12
教练场地管理制度
25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13
教学车辆管理制度
26
教练现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除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
1.组织教练员认真学习教学大纲,使每一位教练员都能吃透大纲,熟知每个阶段的教学项目、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及规定学时等方面的要求。
2.教学管理科负责监督考核教练员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将考核结果纳入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
3.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
4.坚持领导查课制度。
分管教学的领导每月要查课一次,检查教学大纲落实情况。
5.教员实行备课试讲制度。
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
6.学员补课的规定。
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二、教学实施计划管理
1.教学管理科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的教学实施计划,报给分管教学的领导批准后实施。
2.实际操作训练教学计划分两种,正常班的分为单车教学实施计划,预约班的为单人教学实施计划。
3.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
三、培训纪律教学日志管理
1、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领取。
教学管理科(交通业务组)负责到驾培行业管理机构领取《驾驶员培训记录》和《教学日志》,做好领取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2、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的发放。
教学管理科负责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的发放工作,做好发放记录,领取人应在发放记录签字。
3、培训记录的填写。
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由教练员在培训记录上填写培训学时,然后按照先学员后教员的顺序签名,教务部门签名后,加盖学校培训学时审核专用印章。
每个科目训练结束后教练员和学员必须认真填写教学情况和签字认可,任何人不得代签。
4、培训记录、教学日志报审前应由分管校长审核签字。
教务科持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凭驾驶培训记录及相关手续到公安交警部门约考
5、三个科目考试结束后,培训管理科向各教练组收回各教练员的培训记录、教学日志,做好收回登记工作。
6、学员各科考试合格后,30日内培训管理科应将培训记录、教学日志转交给档案管理科,由归档管理员归档管理,并妥善保管存放4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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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学时管理
1、教学管理科负责培训学时的管理工作,对各科培训学时进行监管。
2、理论教学负责人具体负责科目一和科目三的理论教学管理工作,实行严格考勤制度,严格刷卡记录学时,达不到规定培训学时的学员一律不许参加下一科目的培训或考试。
3、教练员管理科负责科目二、科目三实操学时培训记录工作,严禁教练员、学员刷卡时弄虚作假。
4、教练员管理科负责模拟驾驶培训及学时记录工作,严禁教练员、学员刷卡时弄虚作假。
诚信承诺制度
为全面提高学校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弘扬学校文化,善待学员,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诚信承诺内容
(1)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顺序、内容、时间培训,不“偷工减料”保证培训质量。
(2)按收费许可证上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乱收费。
(3)训练中保证学员的安全,防止人员伤害。
(4)文明教学,尊重学员的人格,不侮辱、歧视学员。
(5)如实填写驾驶培训记录,不弄虚作假。
(6)提高工作效率,为学员提供优质服务。
(7)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使学员愉快学车。
(8)保证教练车的完好率,不影响学员训练。
(9)廉洁施教,不收取学员的钱物或参加学员宴请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二、承诺的形式
学校实行公开承诺的原则。
充分利用招生广告,承诺公示板、学校网站公布诚信内容。
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结合实际向学员宣传诚信内容。
三、诚信承诺的落实
1.学校经常开展诚信承诺教育,普及诚信承诺知识,认清诚信承诺的价值,并定期检查诚信承诺工作落实情况,避免失信于学员的事情发生。
2.全校所有教职员工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诚信承诺工作,并制定具体细则。
3.对学员诚信承诺问题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由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式服务。
4.在诚信承诺活动中,学员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
5.年终评比时,把诚信承诺列入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减少训练时的各种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组织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驾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组织管理网络,设专职安全员一人,每车落实一名教练员。
消防、治安、食宿等安全工作落实具体负责人。
1、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2、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3、处理训练事故。
4、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二、安全教育
1、入学安全教育。
科目一开班,科目二、三实车培训,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核前都要进行安全教育,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安全例会、集中上课、观看安全录相或交通事故教育展览等各种方式对教练员和学员进行安全教育;
3、召开安全例会。
每月由分管校长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本月安全工作进行回顾和总结,对出现的事故或事故隐患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
4、安全教育的内容。
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公安、交通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3)安全训练知识;
(4)事故分析及预防措施的讨论。
三、安全措施
1、按国家规定对教练车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2、按规定对教练车进行报废和更新,报废车辆不得做教练车;
3、教练车上的副制动踏板要齐全有效;
4、搞好消防安全管理,做好防火安全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消防器材管理人员掌握必要的消防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消防器材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数量配备充足,训练场消防器材布局合理,定人管理,精心保养,及时维修,保持良好状态。
5、每日出车前,检查油路是否漏油,发现漏油不得发动车辆,车辆停驶,应切断电源,查看有无火种。
6、不准带车充电和使用简易充电器为电瓶充电。
7、每辆教练都必须配备汽车专用灭火器,教练负责管理。
8、训练期间每台车须选一名学员为本车安全员,协助教练员做好安全工作;
9、狠抓驾驶操作培训中的安全教育。
发挥直观教学作用,以车辆教练运行中发生事故的案例教材进行直观性教育,以之不断强化学驾人的安全意识。
10、每天学驾人上车培训前教练员应进行安全事项交待,车辆运行中应进行安全提示,教学过程中严禁教练员不在教学现场,收车后应有车辆安全检查。
11、训练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证安全训练;
12、坚持教练车训练前检查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13、严禁教练员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1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15、学校定期进行安全形势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办法;
四、安全检查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员每月对车辆技术情况进行一次例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传动、转向、制动、轮胎等各运行部件,并做出详细记录,车辆是否能投入运行,安全员有一票否决权。
2、日常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教育和安全预防事故制度落实情况;
(2)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抽查教练车,重点检查转向、制动等装置;
(3)学员使用安全带情况;
(4)有无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
(5)有无酒后训练情况;
(6)教练车安装的安全附属装置是否有效;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道路上训练;
(8)有无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3、检查中问题的处理。
检查时发现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应停训,调整训练车辆。
五、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
训练中发生事故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无论是在训练场或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移动伤员时应做好标记),并立即向学校、公安交通部门和急救中心报告;
(2)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笔录;
(3)协助有关人员处理事故现场;
(4)必要时要留下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和联络电话。
2、事故划分
(1)与其他人发生事故责任。
训练事故分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事故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2)独立事故责任。
独立事故教练员应负全部责任。
有证据证明学员故意造成的事故可以减轻或免除教练员责任。
3、事故赔偿
训练中发生事故,在确定责任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先由学校统一赔付,然后按学校《事故处理经济赔偿规定》,对教练员追偿其应承担的部分。
4、事故处理由实训安全部负责。
六、重大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是指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事故,具体指标为死亡1人或重伤2人或轻伤5人,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学校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1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后10日内向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递交事故报告。
七、安全应急预案
1、安全科负责《驾校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2、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1)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
(2)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
(3)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救助;
(4)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3、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须由校长批准
安全告知制度
推行安全告知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学员监督作用,切实加强驾校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向公众普及安全应急处置知识的重要途径,是提升驾培服务质量的重要载体。
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驾校安全管理,制定本安全告知制度。
一、告知内容
1.公布驾校名称、训练场地、车辆号牌、驾驶员姓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2.告知学员在整个道路训练过程中,教练员是安全训练的守护者,是提高学员安全行车意识教育和示范者者,教练员要始终在车上指导学员训练。
3.告知学员服从驾校和教练的安排管理,如不听从指导任意操作,停止学习。
凡因学员私自驾车训练所造成的的事故损失一律由学员承担。
4.告知道路安全文明驾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车辆行驶中不扒车、跳车。
车辆停稳后,一定按要求开门换人和依次上下车。
做安全训练,听从指挥。
5.告知学员道路驾驶训练的主要内容和训练学时以及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培训过程。
二、告知方式
学员在进行道路训练前,教练员负有安全告知责任和义务。
安全告知的形式主要采取教练员口头告知和书面告知两种,书面安全告知的内容附加在培训合同内容中。
三、监督举报机制
1.设置统一的监督举报电话,并建立值班制度;
2.对监督举报信息调查核实的,严格按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监督人告知;
3.制作监督举报明示牌。
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学员管理工作,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
2.学员不得私自发动和单独驾驶车辆。
3.学员要遵守安全操作要领。
4.不得酒后驾车。
5.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6.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参加操作训练。
7.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准宴请学校人员,也不准向其送礼。
8.学员积极反映学校在教学,服务和廉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学员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报名填写学员登记表,交纳培训费后即取得学籍。
2.学籍保留期为三年,从科目一通过之日起计算。
学员在有效期内可随时参加培训。
3.学员中途退学,经校领导批准后,退还剩余培训费。
4.学员违反学校规定被劝其退学的,退还剩余的培训费;被勒令退学的不退还培训费。
5.学员在培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处徒刑的,学籍自动取消。
6.学员取得结业证后,学籍期满。
三、培训合同内容的告知
学员报名时驾校工资人员以口头协议形式告知学员培训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培训学时要求等。
四、培训过程确认
(一)教练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指导学员正确使用学时计时管理系统,学员应按规定正确刷卡记录培训学时并上传到培训管理机构。
(二)每次培训活动结束后,学员均需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培训过程和培训学时。
(五)学员档案管理
1.学员管理科负责建立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
2.学员档案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等。
3.学员培训结束两个月内,学员管理科应将学员档案移交给档案管理科,由档案管理科负责保管。
4.学员档案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
结业考核制度
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经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根本保证,为规范结业考试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围
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结业考试工作。
二、考核科目和内容
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
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二为场内驾驶
科目三为实际道路驾驶及安全文明驾驶理论知识
三、考核方式
1.考试日期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到公安交管部门考试前进行。
2.考试方式
(1)科目一考试使用计算机无纸化考试
(2)科目二以单车为单位由学校一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
(3)科目三以单车为单位由两名结业考核人员施考。
四、成绩评定
考试成绩评定,比公安部规定的71号部令评分标准提高二个百分点。
五、补考
1.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2.下次补考应在三日后由教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
六、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在学员申请表上,并输入计算机。
七、结业考核人员每月将考试情况反馈给教学管理科。
教学管理科根据考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八、教学管理科根据学员考试成绩及时发放学员结业证。
投诉处理制度
为规范学员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处理学员投诉,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声誉,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投诉内容
学员认为学校、教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均可以进行投诉。
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
3.学校乱收费的;
4.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7.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8.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二、学员投诉方式
1.在学员报名大厅、教室和训练场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2.在学校网站上设立电子投诉信箱。
三、投诉管理
1.学校办公室人员每日开启投诉信箱和查看互联网,发现投诉应及时处理。
2.接到投诉后,把投诉内容以书面形式交由办公室主任鉴定意见后,交由分管校长阅示。
3.符合立案条件的,由学校办公室、政工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4.调查时应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
5.调查结束后应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分管校长批准。
四、投诉处理
1.学员投诉内容属实,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
(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向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
(3)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按学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并将收取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如数退还学员;
(4)学校乱收费的由学校及时退还学员;
(5)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应兑现承诺;
(6)其他问题,由校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对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还应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
五、处理时限
接到学员投诉后,应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超过7日的由分管校长批准。
六、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
1.学校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
2.处理结果应备案保存。
3.对责任人的处理材料存入本人教学档案。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市主管部门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管理原则
指导思想: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以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继续推行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
2、坚持法定代表人负第一位责任,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5、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和形式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科室。
形式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与公司领导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司主要领导与各科室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科室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一次进行责任制考核和兑现。
三、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基金
1、安全生产专项基金按照上级提取要求提取,专项用于表彰奖励在安全生产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专用器材、设备和专项会议等活动经费。
2、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各科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公司交纳安全生产(管理)风险抵押金。
交纳标准为:
教练车管理科、教练员管理科、学员管理科、车辆设备管理科、安全科各500元;其他科室各400元。
四、考核与奖惩
每年年终,各科室先按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和有关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按规定时间报公司安全科。
公司组成有关人员参加的考评组,对签订责任书的科室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责任书指标完成及有关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兑现。
五、事故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属责任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的规定对责任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外,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教练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教练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根据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聘用
(一)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符合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有关教练员的要求。
(二)学校聘用新教员采取社会招聘、民主推荐等形式。
(三)聘用教练员应按下列程序:
1.学校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申请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教练员管理科负责申请人面试、测试、资格审验。
3.综合办公室负责面试合格的教练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教练员档案。
(四)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聘用合同期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二、教练员培训
(一)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驾校对教练员每年进行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二)本校组织的脱岗培训采取轮训办法。
(三)积极组织本校教练员按时参加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教练员继续教育”。
(四)续教育或轮训不合格的教练员,暂停其教练工作,抽专门时间组织学习和培训。
三、教练员评议与考核
(一)教练员管理科负责教练员的评议与考核工作,要认真检查评议和考核教练员日常工作表现和职责履行情况。
(二)教练员评议
1.教练员评议的主要内容有:
日常教学情况、工作作风情况、教练业绩、教学安全情况及团队精神。
2.教练员评议的方法:
教练员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3.评议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评议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评议结果记入教练员档案,与评先选优活动挂钩。
(三)教练员考核
1.教练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职业道德、执教能力、培训质量、廉洁自律、继续教育和学员满意度。
2.教练员评议的方法:
教练员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
3.教练员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进行,考核结果与教练员自身利益挂钩,考核结果记入教练员质量信誉考核。
四、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榜公布
(一)根据学员考试合格率结合教练员评议考核结果,驾校每一季度对教练员培训质量进行排行公布,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二)每一季度的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情况,应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前在驾校公示栏中予以公布。
五、教练员离职
(一)教练员辞职与解聘
1.在聘用合同期内教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申请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行为。
教员提出辞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30天通知学校。
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2.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管理部门三次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二)辞退与开除
1.在聘用合同期内,因教练员个人原因违反驾校管理规定达到辞退条件的,驾校予以辞退。
2.在聘用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部门和学校规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的教练员,予以开除。
被开除的教员,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六、教练员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一)教练员管理科负责教练员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
(二)建档要求:
一人一档;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具体内容应包括:
劳动合同、安全责任书(为期一年,当年有效)、教练员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等。
培训质量管理制度
一、为搞好汽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培养出有崇高职业道德、技术水平合格的汽车驾驶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理论教学组长、实操总教练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督促教学计划的实施、教学设备的购置、教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三、教员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学习政治、专业技术和有关的交通法规。
四、教员应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教练大纲的要求进行教学,并如实填写学员的培训、学习记录,不得作弊和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教员或学员违反法律,视其情节轻重,可予以警告、扣发奖金、辞退,取消学员当期考试资格等。
五、教员在教学当中应认真执教,不得偷工减料,每季度进行一次全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比小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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