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平川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种田乡拉排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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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平川区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种田乡拉排村

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种田乡拉排村

贫困户入户道路硬化工程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PCZC-GK2018075

采购单位:

白银市平川区种田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白银市平川区种田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种田乡拉排村贫困户入户道路硬化工程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PCZC-GK2018075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

5412平方米,路长1804米,路基宽3.5米,路面宽3米。

(二)采购预算:

49.242279万元

(三)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三)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五)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

(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投标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登记时间、地点:

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6月6日至6月12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00(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201室)进行报名登记,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拒绝接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登记后请主动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6月26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

2018年6月26日上午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201室)

七、关于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5个工作日内(开标日当天进账的不予受理),通过本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平川区支行

账号:

033。

投标人应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注明“PCZC-GK2018075投标保证金”字样以便查询。

对于不按规定标注,财政局账户管理部门不能识别或者与开户行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保证金,做无效保证金处理,相应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

白银市平川区种田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王兴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白银市平川区种田乡

代理机构: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岳永才联系电话:

联系人:

张桂艳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209号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5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种田乡拉排村贫困户入户道路硬化工程

2

招标人

1、单位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种田乡人民政府

2、联系人:

王兴威

3、联系电话:

3

招标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

甘肃驭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

岳永才张桂艳

3、联系电话:

4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种田乡拉排村贫困户入户道路硬化工程

2、采购内容:

5412平方米,路长1804米,路基宽3.5米,路面宽3米。

(详见工程量清单)

3、采购预算:

49.242279万元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工程地点:

种田乡拉排村

7、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8月29日。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固定合同价)

6

质量标准

合格

7

付款方式

经需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合同总价开据的发票(完税价),由财政国库<需方>支付工程款的95%,留5%作为履约保证金,保修期(一年)满后无息返还。

8

资金来源

财政拨付

9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且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三)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五)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

(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或审计报告未完成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八)投标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加盖鲜章)。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3项,若法人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第3项和第4项。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

12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天将4000元投标保证金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以下账号。

(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注明“PCZC-GK2018075”字样以便查询)。

不得由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商或个人代替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同时投标人须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2份,1份装入投标文件正本,1份带至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名称:

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

开户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平川区支行

账号:

033

14

投标人替代方案

不允许

15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word版)一份

16

施工现场踏勘和有关问题的答疑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日期

地点: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201室)

截止日期:

2018年6月26日09点00分整

1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6月26日09点00分整

开标地点: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201室)

19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附后。

20

履约担保金额

5%

21

重点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函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书面声明原件。

2、开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否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与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4、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计算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至第6项所述。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并将全部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次投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4.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同类工程的业绩,为确保工程质量,严禁投标人转包或分包(含中标单位的联营、挂靠),确需分包的工程,事先须经业主同意。

中标单位必须选派富有经验、技术过硬、认真负责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施工队伍。

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踏勘现场和答疑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投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八章评标办法

第九章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函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至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投标人同时认真审阅投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上的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应该完好无损,若图纸有丢失或损坏,将作价赔偿。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除下列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本工程评标办法中规定要评审的内容。

1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7)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料。

1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预防措施;

施工进度横道图及网络图;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劳动力计划表;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临时用地表;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人员及材料、机械、设备等的进场计划。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表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包括各种资质、资格及各类证件和证书复印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张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12.2投标文件必须有目录和标注页码。

12.3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以及评标办法中要评审的内容。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各投标单位的工程预算书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同时预算书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及编制人印章。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6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以招标文件和施工图为依据,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3.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6投标人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漏算的工程项目,将被视为包括在总报价中。

13.7投标人报价应自行考虑一定的风险费用,材料价格上涨及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在竣工结算中均不予考虑。

13.8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失效。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条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投标单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事宜。

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待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即予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一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将无息退还)。

对于未能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为无效投标。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质量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5)在中标公示期内放弃中标结果的。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19.1.2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单独封装在投标报价信中,投标报价信的密封和注写同投标文件。

19.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1)招标人名称;

(2)招标人地址;

(3)投标的工程名称及标段;

(4)请勿于2018年6月26日09时00分前启封。

19.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和第19.2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以用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5若投标采用即开方式,投标人如放弃本次投标,必须在开标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该通知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对招标人造成重大损失者,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

(五)开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

25.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6、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26.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指派专人与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2/3。

26.3专家应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置的专家库随机抽取,招标人代表1人参加评标。

26.4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6.5评标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26.6评标机构成员应严格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评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评标机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馈赠或其它好处。

26.7评标专家在随机抽取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机构,已进入的应当及时更换。

27、评标过程及保密

27.1评标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27.2评标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对外保密。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人不得有互相走动、串通、询问评审情况等行为。

评标过程中,有人举报某投标人与评标人有私下接触行为或利益关系的,经核实后应立即取消该评标人评标资格。

27.3评标机构成员应严格履行评标职责,遵守评标纪律,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评标机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馈赠或其它好处。

27.4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5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6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开标后,经招标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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