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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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n概述概述n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n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权利及事务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权利及事务管理理n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第一节概述n本节主要学习以下法律的基本内容:
本节主要学习以下法律的基本内容:
n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n个人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2第一节概述n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及特点n广义:
指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
广义:
指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
n狭义:
指依照狭义:
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n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中国自然人投资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中国自然人投资的企业;的企业;n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n企业主对企业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并可以企业主对企业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并可以直接支配直接支配;n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4u11)投资主体的个人性)投资主体的个人性是由一个中国的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企事业单位、外资均不可)u22)企业财产的个人性)企业财产的个人性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者一人所有,其对企业的财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特征特征特征特征特征有如下四个:
特征有如下四个:
特征有如下四个:
特征有如下四个:
533)责任的无限性)责任的无限性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投资人若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若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则以则以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其无限责任与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有其无限责任与合伙企业的无限责任有所不同。
由于是一人投资企业企业财所不同。
由于是一人投资企业企业财产完全为个人所有,故,企业的行为产完全为个人所有,故,企业的行为等于个人行为,企业的债务等同于个等于个人行为,企业的债务等同于个人的债务。
投资人的信用和偿债能力人的债务。
投资人的信用和偿债能力尤为重要!
尤为重要!
n投资人对独资企业债务投资人对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是独资企承担无限责任是独资企业的显著特点,也是各业的显著特点,也是各国立法的通例。
国立法的通例。
6n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前提:
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前提:
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
人出资的。
这就有了时间上和形式上的限定这就有了时间上和形式上的限定在时间上,限定于申请设立企业登记时,而不是其后实在时间上,限定于申请设立企业登记时,而不是其后实际意义上的家庭经营。
际意义上的家庭经营。
在形式上,应当是在设立申请书中载明以家庭共有财产在形式上,应当是在设立申请书中载明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财产出资,或者在有关的证明文件中注明。
作为个人财产出资,或者在有关的证明文件中注明。
如果不能提供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确切证明的,如果不能提供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确切证明的,司法机关在处理纠纷时不能用其家庭共有财产清偿个人独资司法机关在处理纠纷时不能用其家庭共有财产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
企业债务。
所谓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所谓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所谓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所谓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直至全部清偿,若不投资人以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直至全部清偿,若不投资人以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直至全部清偿,若不投资人以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直至全部清偿,若不能全部清偿则个人破产。
但个人财产通常与家庭财产难能全部清偿则个人破产。
但个人财产通常与家庭财产难能全部清偿则个人破产。
但个人财产通常与家庭财产难能全部清偿则个人破产。
但个人财产通常与家庭财产难以分开。
以分开。
以分开。
以分开。
就是说,以家庭共有财产来承担个人的无限责任是有严格限制的就是说,以家庭共有财产来承担个人的无限责任是有严格限制的744)企业的非法人性)企业的非法人性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但仅是一个经营实体,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但仅是一个经营实体,而不具有法人资格。
而不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的特征之一即是以法人财产独法人的特征之一即是以法人财产独立对外承担有限责任;立对外承担有限责任;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一个人且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这就决定且企业财产为个人所有,这就决定了其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也就了其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也就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
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
8n二、个人独资企业法n我国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于于1999年年8月月30日由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日由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过,自2000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
9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n设立条件。
n设立程序。
10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n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n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n有合法的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不得使用“有限有限”、“有有限责任限责任”或者或者“公司公司”字样;字样;n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n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n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1n独资企业设立的程序:
n15日内投资人或代理人申请所在地登记机关受理决定是否登记发给营业执照12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n二、设立程序n报主管部门审批报主管部门审批n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申请。
(应出具:
申请书、投资人(应出具:
申请书、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委托申请时还应该出具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委托申请时还应该出具投资人委托证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委托证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n登记机关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登记机关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业执照;13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
执照签发日期为独资企业答复,说明理由。
执照签发日期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企成立日期。
在领取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n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14n11、成立后必须在六个月内开业。
否则,无正当理由未开业、成立后必须在六个月内开业。
否则,无正当理由未开业或连续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吊销营业执照。
或连续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吊销营业执照。
n22、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15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记。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列文件:
1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设立的工商管理三、设立的工商管理三、设立的工商管理三、设立的工商管理15第二节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n下列人员不得举办个人独资企业: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下列人员不得举办个人独资企业: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主要对象是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从事商业活动的人员,主要对象是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人民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导干部、人民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对企业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或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负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或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投资者及其他人员,自相关事实发有个人责任的法人代表、投资者及其他人员,自相关事实发生起未满三年者。
个人负债较多,未能及时偿还者。
生起未满三年者。
个人负债较多,未能及时偿还者。
个个人独资企业的主体资格实质上是自然人而非法人人独资企业的主体资格实质上是自然人而非法人n注意:
个人独资企业的业务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一般私个人独资企业的业务活动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一般私营企业(广义)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生营企业(广义)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
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
16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事务管理n投资人权利。
n事务管理。
n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义务。
17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事务管理n一、投资人的权利n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转让或继承。
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转让或继承。
n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限责任。
18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事务管理n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n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事务管理。
n投资人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人或投资人或聘用他人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人或聘用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聘用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授予的权利范围;n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9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事务管理n受托人或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受托人或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订立的合同负责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订立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n管理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
管理人员不得从事的行为:
20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权利的限制:
的人员权利的限制:
受托人的受托人的受托人的受托人的限制限制限制限制n1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n2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财产;n3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n4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n5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n6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n77)未经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