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塘镇小微企业园一期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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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塘镇小微企业园一期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模板

长塘镇小微企业园(一期)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网2021()号

 

招标人:

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二、投标须知12

1.总则12

2.招标文件14

3.投标文件15

4.投标16

5.开标17

6.评标17

7.合同授予17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

9.纪律和监督1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

第三章评标办法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6

专用合同条款27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44

第六章图纸(另附)49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9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5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4

三、授权委托书55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6

五、项目管理机构73

六、资格审查资料77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网2021()号

长塘镇小微企业园(一期)改造提升工程经有关部门文同意建设。

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总建筑面积约17834㎡,。

本次招标拟对已建1#-4#四栋厂房及一栋配电房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做好配套消防水池、围墙、道路、绿化、弱电、综合管线等设施建设。

具体工程内容包括结构补强、土建改造、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电梯场外配套等。

项目预算造价约1800万元,工期200日历天。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0月至12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0月至12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

”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月日09时00分;

2、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网址】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金额:

万元

2、开户银行: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3、账号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4、虚拟子账号:

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

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中自主办理。

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

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

********,新点技术人员:

********;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

天谷软件客服电话:

********,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

联系人:

陆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大厦12A

联系人:

丁铭华

联系电话:

********

2021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绍兴市上虞海纳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638号

联系人:

陆先生联系电话:

********

1.1.3

招标代理

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闰土大厦12A

联系人:

丁铭华

电话:

********

1.1.4

项目名称

长塘镇小微企业园(一期)改造提升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位于上虞区长塘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

1.3.2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200日历天。

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资格

条件、要求

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1年月日16:

00;

1.10.3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21年月日16:

00前;

1.10.4

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

//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月日16:

00时;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月日0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4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应在2021年月日16:

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开户银行: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如提交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中自主办理。

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

注: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之内退回,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

3.7.4

投标文件

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二天内向交易中心、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

(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

4.2.2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4.2.4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的。

5.1

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

企业入围完毕,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

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

开始解密的10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

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过后,仍未解密的,视作放弃投标。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3、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网址为:

【网址】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4、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5.2

开标程序

一、公布投标人;

二、投标人保证金查询;

三、企业入围抽取;

四、投标人自行解密;

五、招标人解密;

六、唱标;

七、开标结束;

八、资格后审。

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由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构成

6.3

评标方法

区间评定法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是,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

1名

7.2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电汇或汇票)或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价的的2%(取整至万元)。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文件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根据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计取,投标人报价应不低于该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规费费率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定》(2018版)相应工程规费费率的30%,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9%);

3、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2%投标价(含)以上;

4、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擅自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或因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

5、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

 

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1、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均需插入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方可登录使用;

2、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CA锁,若有遗失,请及时通知交易中心,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

4、投标人操作流程:

交易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答疑纪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并设置密码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开开标系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交易平台;

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

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是从交易平台中打印出来;

开标特别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CA锁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分为二次解密,第一次是投标人自行解密,第二次为招标人(代理)统一解密。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绍兴市下属各县(市、区)、绍兴市、浙江省、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部门作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出疑问。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澄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2.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交易平台答复投标人,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与第八章相应格式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之内退回,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备案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国建造师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注册信息截图、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在建项目的变更证明材料(若有)等材料的扫描件。

3.6备选投标方案

本工程不接受备选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中签字及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工程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条款不适用。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已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先在交易平台对原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操作,修改完成后再重新上传已修改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完整记录投标人的撤回修改情况。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开标

5.1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5.1.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同投标截止时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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