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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理论与实务自考笔记
金融理论与实务
第一章货币(关键性的历史事件,转折点式的变革等等,作为单选题的考试重点识记)
货币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1、货币的产生:
1)货币:
是固定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其特征是:
它是衡量和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它可以用来购买任何商品,具有一切商品直接交换能力;
2)货币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货币是一个历史范畴,货币的产生是与商品交换联系在一起的。
商品交换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级:
物物直接交换和通过媒介的商品交换。
货币就是交换的媒介,它解决了物物交换中的矛盾。
马克思依据劳动价值说,通过对价值形式发展的分析,论述了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产生的历史过程。
价值形式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
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扩大的价值形式;一般价值形式;货币价值形式。
当一般等价物的职能长期固定在金银身上以后,金银就从商品群里分离出来,用来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
这种用货币来表示商品价值的形态,马克思称之为货币价值形态。
货币也由此产生了。
2、货币的形态:
货币存在的形态形形色色,大体可分实物货币、贱金属铸币、贵金属铸币、纸币和信用货币、电子货币等。
(要搞清楚纸币不是唯一的货币,金属货币电子货币等都是)目前有三种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信用货币等阶级的演变。
现代经济中的货币都是一种信用货币。
当今的信用货币又分为现金和银行存款两种具体形式。
①实物货币:
即由某种本身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商品来充当货币。
②金属货币:
如金币、铜币、银币等;
③信用货币:
在信用基础上发行的、并在流通中发挥货币职能的信用凭证。
其特征:
在信用基础上发行的、并在流通中发挥货币职能的信用凭证。
货币的职能
1、货币的职能:
马克思是按照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货币贮藏、支付手段的顺序进行阐述的。
2、价值尺度:
是指货币作为尺度用以表现衡量商品劳务的价值。
货币单位是衡量商品价值的价格标准。
商品价格则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可以是观念上的货币。
3、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1)流通手段:
是指货币作为商品交换媒介并实现商品价值。
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必须是现实货币,但可由货币符号来代替。
2)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统一是货币的原因:
价值尺度指货币作为尺度用以表现和衡量商品劳务的价值。
货币执行价格尺度职能可以是观念上的货币。
流通手段是当货币在商品交换中起媒介作用时,执行流通手段职能。
充当流通手段的货币必须是现实的货币。
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两个最基本的职能。
商品价值要表现出来,需要一个共同的、一般的价值尺度;商品要实际转化为与自己价值相等的另一种商品,则需要有一个社会所公认的媒介。
当两个要求由某种商品来满足时,该商品就取得货币的资格。
所以,马克思说“价值手段和流通手段的统一是货币”。
4、贮藏货币:
货币退出流通并作为保存价值的手段是货币贮藏。
贮藏货币有种种目的。
贮藏的方式也在不断演变。
1)贮藏手段的职能:
积累和保存价值;
2)贮藏手段职能的特征:
当商品卖后没有随之购买,货币的流通而处于静止状态,如果在不长的时间继之以购买,不宜视之为贮藏;
5、支付手段:
是指货币作为价值的单方面转移。
作为支付手段必须是现实的货币。
6、世界货币:
世界货币则是指货币在世界市场上发挥购买手段、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的职能,过去是由黄金实体来扮演,现在则是由某些经济发达国家的货币来充当国际货币。
第五章专门介绍;
货币的币值
1、货币的币值:
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察,即对内币值和对外币值。
1)货币的对内币值:
金属铸币本身具有内在价值。
现代经济中信用货币不具有内在价值,其所代表的价值表现为在市场上购买商品劳务的能力,即所谓货币购买力。
价格指数的倒数便是代表货币购买力,它被称为货币的对内价值。
2)货币的对外价值:
货币的价值还可表现为兑换其他货币的比率,即汇率。
它被称为货币的对外价值。
货币的对内价值与对外价值间有着内在联系,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两者的变动也可能不一致。
2、货币币值与市场商品价格的关系:
上述1)+2)即可
3、对外价值与对内价值的区别与联系:
1)货币具有对内价值和对外价值。
金属铸币本身具有内在价值。
现代经济中的信用货币不具有内在价值,而是代表一定的价值,其所代表的价值表现为货币购买力,就是指一定价格水平下购买商品、劳务的能力,它被称之为货币的内在价值。
货币购买力与物价水平呈负相关,即价格水平上升,货币购买力则相应下降。
2)货币的对外价值表现为本国货币兑换成其他货币的比率,即汇率。
货币的对内价值与对外价值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区别。
3)在不兑现信用货币流通下,只能通过比较两国货币购买力,或者说两国物价水平来间接测定汇价。
所以,一国汇价与国内物价有着内在联系。
或者说,货币的对内价值是形成汇价的基础。
另一方面,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引起汇价变动的直接原因是一国的国际收支状况。
此外,影响汇率波动的因素还有一国提高利率、一国税收政策和外汇政策的调整等等。
可见货币的对内价值与对外价值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有区别。
人民币
1、人民币的发行:
1)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2)人民币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规定:
在境内市场流通中,除人民币外,严禁外币计价流通,严禁金银流通;同时,严格禁止妨害人民币及其信誉。
人民币存在的形态有现金和存款货币。
2、人民币是信用货币(为什么说人民币是信用货币?
)
信用货币是在信用关系基础上产生并可在流通中发挥货币职能的信用凭证。
人民币具有信用货币的性质。
1)从信用关系看,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形成一种负债,人民币持有人是债权人。
2)从发行程序看,人民币是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出去的,或是直接由发放贷款投放的,或是客户从银行提取现现钞而投放的,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或回笼人民币,相应要引起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变化。
①一般情况下,增加贷款发放是基于生产和流通扩大的需要,由此增加的货币发行是适应经济需要的,称之为经济发行或信用发行。
这种发行既能促进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市场稳定。
②在特殊情况下,货币发行是为政府弥补财政赤字而向银行透支,称之为财政发行,财政发行有可能引发物价上涨的通货膨胀局面。
正确认识货币发行的两种性质,具有重要意义。
3、一国两制下的多币:
人民币、港币、澳门币。
国际货币
1、国际间交易离不开货币
1)国际贸易的发展需要货币;
2)在非贸易往来中,包括国际间科学文化交流、政治交往和私人交往中,除了某些情况外,通常都要支付货币;
2、马克思的世界货币理论
1)世界货币:
世界货币的功能是执行一般支付手段、一般购买手段和一般财富绝对社会化身的功能。
黄金本体曾是典型的世界货币形态。
2)可自由兑换货币:
是指无需经该国货币主管当局批准,即可在市场上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
3)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特点:
3、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下的国际货币
1)不兑现信用货币制度下国际货币的特征:
在现代各国普遍实行不兑换的信用制度下,黄金已基本丧失世界货币地位,而由某些国家的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取而代之,称之为国际货币。
能够在世界市场上执行货币职能的少数国家货币,必须具有广泛的可普遍接受性和可自由兑换货币的特点。
如在国际结算、支付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作为国际储备资产,无需国家货币主管当局批准,即可在市场上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
当然,能够具有这种能力的只是那些在国际贸易中占有较大份额,经济实力较强国家的货币,而不是所有国家发行的主权货币。
2)不兑现信用货币下的国际货币的广泛接受性集中表现为:
①在国际结算、支付中得到广泛的运用;②作为国际储备资产;③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4、主要的国际货币:
美元、德国马克、日元、欧元。
5、外汇:
按照我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外汇由以下几类构成: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等;
2)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
3)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4)其他外汇资金。
第二章信用和融资方式
信用及其职能
1、信用的概念:
1)信用:
信用是一种经济上的借贷行为。
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让渡。
2)信用的形式特征:
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
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让渡。
信用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偿还性,二是付息性。
偿还性是指货币所有者(贷方)把货币贷出去,并约定归还期;货币借人者(借方)在获取货币时要承诺到期归还。
付息性是指借贷活动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就应当是有偿的币所有者有权要求货币借人者给予补偿,即支付利息。
在两个特征中,偿还性是信用的最基本特征。
在借贷活动中,无论是贷出、偿还、还是付息,都体现为一种价值的单方面让渡,即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
因此,信用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单方面让渡。
2、信用的职能:
信用的基本职能是动员闲置资金并加以再分配。
信用分配是建立在社会总资金运动过程中企业初次分配和财政二次分配基础上的第三次分配。
①企业初次分配,是指在再生产过程中,社会总产品经销售实现价值以后,首先要在企业内部对销售收人进行初次分配:
如补偿成本以便继续购买生产资料和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依法向财政缴纳税金、核算净利润并进行分配。
②财政二次分配,是指财政通过对企业部门初次分配形成的财政收人,再将集中起来的资金通过财政支出形式进行再分配。
③信用再分配,在借贷过程中,各主体可支配的资金规模发生了变化。
因此信用活动也属于分配范畴。
信用分配是建立在企业初次分配和财政二次分配基础上的第三次分配。
信用分配的对象可以涵盖企业初次分配和财政二次分配中的所有货币资金,并把各主体自身难以动员的资金也动员起来。
3、信用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作用:
信用的基本职能是动员闲置资金并加以再分配。
发挥信用的职能对国民经济具有积极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泛集聚资金,支持规模经济。
规模经济的发展需要巨额资金的支持,靠企业自身积累是难以实现的,而像银行信用、国家信用等信用形式,可以广泛集聚社会上分散的、期限长短不齐的各种闲置资金,积少成多、续短为长、变死为活,满足规模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要。
2)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信用活动可以加快资金周转速速度,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例如,通过银行信用的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在客户的存取、贷还、此存彼取的过程中,银行结算存款账户上总会有一部分稳定的最低余额,在这个余额内发放相应贷款,基本上是无风险的。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信用形式多样化信用工具有了更加充分的流动性,将更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调节需求总量和结构,进而调节宏观经济运行。
信用分配是对货币资金的再分配,货币资金将直接产生对社会总产品的需求,来改善总供求的关系,实现调节宏观经济运行的目的。
信用分配对社会产品总需求的调节,主要体现在总量的调节,即通过调节信贷总量影响社会产品的需求总量。
同时,根据产业政策的要求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利率水平,如对某一行业的利息优惠,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需求结构的调节。
总之,由于发挥信用职能对国民经济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信用形式多样化、信用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市场的发展状况,对促进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信用的基本形式
1、商业信用
1)商业信用:
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相联系的信用形式。
商品的赊销和预付货款是其主要的做法。
最典型的做法是:
商品赊销。
2)特点、作用和局限性:
①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
商品赊销是最典型的做法。
这种信用行为直接发生在商品购销双方之间,信用金额、使用方向、还款期限及相应的利息补偿由双方直接协商确定,具有方便、简单、快速的特点。
②商业信用是在企业购销活动中自发产生的一种信用形式。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有了销售收人,资金循环才能正常进行。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商品交易各方直接的商品买卖和现金流量,常常是不同步的。
购货方常常没有足够的现金。
这时,产品销售企业如果能够允许购货方延期付款,将产品赊销给购货方,双方的交易就能顺利进行。
因此,商业信用对于促进生产、流通和消费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③商业信用的局限性表现为:
一是具有盲目性;二是容易掩盖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不利于国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
此外,商业信用在贷款方向、贷款规模、还款的信用保证等方面都具有局限性。
3)商业信用票据化的意义、困境与出路:
①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
商品赊销、分期付款是最典型的做法。
商业信用关系的规范确立方法是“立字为据”,即买卖双方要签订债务人(付款人)到期足额支付款项的票据。
因此,票据在商业信用中被普遍采用,即“商业信用票据化”,它对商业信用及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②在我国,商业信用普遍采用“挂账信用”的处理办法,其缺陷是:
买方在商品交易中搞无本经营,长期占用卖方单位的资金,由此造成企业间相互拖欠严重,破坏了社会资金的良性循环。
为了加强对商业信用的管理,使商业信用成为一种规范化社会行为。
我国从1985年起,银行陆续开办了商业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
1995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正式颁布,为商业信用票据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③商业信用票据化后,一方面,商业信用有了银行信用的支持,授信方(收款人)就可解除后顾之优;另一方面,以商业票据为担保品,办理贷款业务或票据贴现业务比单纯的信用贷款业务风险小,有利于银行进行风险管理。
④但是,在我国商业信用票据化的推广工作却十分缓慢。
主要原因是传统管理体制仍然压抑着银行和工商企业推广和采用规范化结算方式的积极性,商品经济观念不强、产品缺乏竞争力也是原因之一。
因此,推动商业信用票据化的根本出路在于深化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激发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的财务制度,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能力。
2、银行信用
1)银行信用:
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业和个人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
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信用形式。
存款和贷款是最基本的形式。
2)银行信用的特点及其在我国融资结构中的重要地位:
银行信用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
存款和贷款是最基本的形式。
银行信用一直是我国的最主要的信用形式。
①银行信用的特点:
㈠银行信用是一种单纯的货币借贷,与商品的交易没有直接联系,突破了商业信用在贷款方向上的局限性;㈡银行信用不受个别资本规模的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提供银行信用时,不是以自有资本为主,银行作为信用中介,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广泛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对社会各界提供贷款,银行信用的规模远远超过商业信用。
银行信用具有积少成多、续短为长、变死为活等特点,可以大大提高社会资金的利用效率。
②银行信用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信用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多种信用形式并存的格局,但银行信用在全社会信用总额中仍占绝对优势,这种状况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会改变。
4)商业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关系:
①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与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信用形式。
商品赊销是最典型的做法。
这种信用行为直接发生在购销双方之间,信用金额、使用方向、还款期限及相应的利息补偿由双方直接协商确定。
②银行信用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
存款和贷款是最基本的形式。
银行信用与商品的交易没有直接联系,也不受个别资本规模的限制。
③由于商业信用具有贷款方向、贷款规模、信用保证等方面的局限性,银行信用弥补了商业信用的缺陷并使信用关系得以充分发展。
在信用关系的发展中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两者之间是一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的关系。
④从商业信用方面看,如果没有银行信用的支持,商业信用的授信方(卖方)就会在授与不授、期限长短上有较多的顾虑,因为卖方必须要考虑在没有销货收人的情况下,企业持续运转所需资金能否从其他渠道解决的问题。
有了银行信用的支持,如贷款或票据贴现,授信方(卖方)就解除了后顾之忧。
⑤从银行信用方面看,商业信用票据化后,以商业信用为担保品办理贷款业务或票据贴现业务比单纯的信用贷款业务风险要小一些,有利于银行进行风险管理。
3、国家信用
1)国家信用:
中央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同国内外其他信用主体之间所结成的信用关系。
分内债和外债。
内债主要采取政府债券发行方式。
2)特点:
国家信用是中央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同国内外其他信用主体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
可分为内债和外债,内债主要采取发行政府债券的形式,外债主要包括国家财政在海外金融市场发行的债券和借款。
3)积极作用:
国家信用在经济生活中起着积极的作用:
①是解决财政赤字的较好途径。
解决财政赤字的途径有三种:
增税、从银行透支、举债。
增税容易引起公众的不满,抑制投资和消费;从银行透支容易导致通货膨胀,按照我国银行法的规定,禁止财政从银行透支。
举债是一种信用行为,有借有还,是解决财政赤字的较好方法。
②可以筹集大量资金,改善投资环境,创造投资机会。
③成为国家宏观经济控制的重要手段。
政府可以主动利用国家信用,在总量上调节总需求,还可以通过有选择的支出安排和优惠政策等调节社会总产品需求的结构。
4)国家信用与银行信用的关系:
①国家信用是中央政府以国家的名义同国内外其他信用主体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
可分为内债和外债,内债主要采取发行政府债券的形式,外债主要包括国家财政在海外金融市场发行的债券和借款。
②银行信用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信用关系。
存款和贷款是最基本的形式。
银行信用与商品的交易没有直接联系,也不受个别资本规模的限制。
③在现代经济中,国家信用与银行信用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一般都有较为成熟的政府债券市场,由于政府债券几乎没有违约风险、流动性强、收益相对稳定,因此,深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青睐,成为银行资产流动性管理的一项重要选择。
国债投资成为零风险权数的债权。
④在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认购和参与国债二级市场的交易。
国债投资成为银行重要的流动性资产业务。
4、消费信用
1)消费信用:
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直接有于生活消费。
2)基本类型:
消费信用是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直接用于生活消费的信用形式。
消费信用有两种类型:
①一种类似商业借用,既由企业以赊销和分期付款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房屋或耐用消费品;
②一种则属于银行信用,即由银行向消费者提供购房或耐用消费品贷款,用以支付货款。
3)经济意义:
在我国开展消费信用具有深远的经济意义:
①消费信贷可能促进国家经济调控政策和调控方式发生重大转折。
②消费信贷不仅有助于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分散风险,而且能够敦促商业银行转变老的经营思路和套路,通过业务创新,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③消费信贷可以通过消费的市场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新产品问世。
④消费信贷可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国民消费意识的转变。
5、民间信用
1)民间信用:
即个人信用。
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关系。
2)特点以及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
①民间信用也称个人信用,是指个人之间发生的直接借贷关系。
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
民间信用的特点是利率高、风险大、容易发生违约纠纷,但却十分灵活,能弥补银行信用的不足。
②在我国,民间信用的发展由来已久,特别是在广大农村中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后,民间信用得到了更广泛的发展,在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对象以国有企业为主的情况下,城镇的个体户、集体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各种经营性资金需要,都通过民间信用的途径解决。
90年代以后,民间信用拓展到多种投资领域,如办厂、建房等等。
民间信用的利率比银行的存贷款利率高,贷款机制灵活、便利,在一定程度上构成对正常银行信用的冲击。
但民间信用风险大、容易发生违约纠纷。
因此,民间信用在我国既有存在和发展的客观环境,又有其令人担忧的负面作用,金融管理当局应加强对民间信用的引导和管理。
直接融资方式和间接融资方式
1、直接融资方式与间接融资方式
1)直接融资:
资金盈余者直接购买资金短缺者的债权或产权的一种融资方式。
2)优点:
①筹资方直接面对市场,筹资规模和风险度可以不受金融中介机构资产规模和风险管理的约束。
②具有较强的公开性。
在信息披露制度下,筹资方直接面对市场监督的压力。
③受公平性原则的约束。
3)直接融资的局限性:
①筹资者直接凭自己的资信度筹资,风险较大。
②直接融资需逐次进行,缺乏间接融资中额度管理的灵活性。
③直接融资的公开性要求,不利于企业保守商业秘密。
4)间接融资:
是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一方面,以债务人的身份将资金盈余者的盈余资金筹集起来,另一方面,又以债权人的身份对资金短缺者提供资金。
银行向资金盈余者出售的金融工具主要为各种存款凭证。
向资金短缺者提供资金的主要方式为各种贷款。
5)优点:
①社会安全性较强。
因各国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很严,金融中介机构的资信度和内部管理也强于一般企业。
②尽管银行贷款一般审查比较严格,但对于有良好资信记录的长期客户,能及时方便地获得流动性资金需要。
企业只对有关金融机构公开财务和投资计划;
③在间接融资中,保密性较直接融资强。
6)局限性:
①由于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被隔断,金融中介机构集资金供求于一身,从而也集中了金融市场的风险与收益。
②对新兴产业、高风险项目的融资要求一般难以及时、足量地予以满足。
7)联系与区别:
2、金融市场的发展使产权投资成为大众投资方式:
传统上,产权投资涉及数量大、无到期期限,不适合于短期闲置资金的投资,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股票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的大众化发展,产权投资成为一种大众投资方式,产权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大大提高。
3、我国融资体制的改革及其融资方式和结构的发展状况:
①在我国,融资体制已由财政主导型转为金融主导型。
但以银行信用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至今仍居主导地位,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有其客观需要。
随着融资体制的改革将推动直接融资方式更广泛地应用,使融资方式的总体结构趋向均衡。
②在新中国的金融史上,银行信用曾一统天下并持续了20多年。
改革开放以后,形成了多种信用形式格局,新的融资方式有所发展,但以银行信用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仍居主导地位,直接融资目前只占融资总量的10%多一点。
我国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
③在直接融资中,内部结构也存在不平衡,呈现股强债弱的格局。
因为我国的企业普遍效益较低,发行债券的违约风险高,因此,多年来,我国每年企业债券发行总量规模基本不变,企业债券市场的融资作用尚未发挥出来。
股票市场则存在“重筹资,轻转制”,最终使股票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难以落实。
④由于融资方式不仅涉及金融体制、金融市场的宏观发展,还与企业的微观财务状况的改善密切相关。
因此,融资体制改革将推动直接融资方式的应用,把企业直接推向市场,多渠道融资,使企业更多地承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压力,分散金融风险,即要形成一种能够有效提高融资效率的合理的融资市场结构。
4、金融证券化对融资方式及其结构的影响
1)金融证券化(securitization):
一般是指把银行贷款和其他资产转换成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即资产证券化。
2)金融证券的影响:
①资产证券化有利于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和业务创新。
②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使银行等金融机构加速了资金周转,增加了收益。
③资产证券化使我们前面定义的直接融资方式和间接融资方式变的界线模糊,对金融市场各个局部和整体的深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④刺激金融机构海外业务的拓展。
3)金融市场证券化趋势的积极意义:
金融证券化,一般是指把银行贷款和其他资产转换成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有价证券,即资产证券化。
金融市场证券化发展的趋势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
①对企业来说,公司融资的证券化,是指企业从银行借款在资金筹集中所占比例不断下降,而以发行商业票据和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的比例大幅上升。
企业直接以发行证券的形式在市场上筹集资金,既便利融资,又可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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