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坝地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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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坝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贵州钰祥矿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水城县河坝煤矿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
二0一九年七月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河坝煤矿矿山工人和矿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河坝矿区具体情况,特制定河坝煤矿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1、河坝煤矿位于水城县东部约38km处的比德乡庙山脚村境内。
井田范围极值地理坐标为东经105°10′29″~105°11′33″,北纬26°34′00″~26°34′58″。
2、河坝煤矿为低中山地形,山势呈北西~南东向延伸展布,与地层走向基本一致。
区内最高点位于井田外北西部的杀牛坡,标高+1825.6m;最低点为井田东北角小河沟小溪附近,标高为+1310m,为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相对高差达515.6m。
3、区域水系属于乌江水系,井田内无较大的地表水体,井田内发育两条小溪,为小河沟小溪和化树落沟小溪,流向为西南向东北,小河沟小溪流量0.3997l/s,化树落沟小溪流量1.1922L/s,地表水系弱发育。
由于不同季节的降雨量变化对地下水形成不均的补给,使地下水动态变化亦随季节性的变化较明显。
该区地表水、地下水均属长江支流乌江流域的补给范围,其流量受大气降水影响较大。
4、区内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宜人,每年5~9月为降雨季节,6~8月时有暴雨和大暴雨出现。
最高气温35.9℃,最低气温-12.6℃,年平均气温12.7℃,年降水量最大1362.5mm,最小1029.9mm,年平均1148.0mm;年蒸发量1000~1260mm;年平均相对湿度82%;年日照时数1090~1260小时;无霜期254天。
4、地质灾害:
井田内无较大的地表水体,但在井田内发育有两条小溪,为小河沟小溪和化树落沟小溪,流向为西南向东北,同时井田内冲沟较发育,且多呈树技状分布;矿区地表水大多为“V”型冲沟水。
矿区范围内现状地质灾害不发育,但矿山井下开采活动,可能在地表引发山体滑坡、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对进场公路一侧已经开裂位置危岩及时排除。
2、在地面矸石场附近构筑挡土墙,疏通水沟,矸石较多时及时将矸石外运以减少矸石堆积。
3、地表山体设3个固定标记观测点,地面工业广场及住宿区域设3个监测点。
由测量工程师定时每天观察或1-2天检测一次,并做好书面记录。
4、地面材料库备足应急物资.
5、遇到雷雨天气时在地面个主要位置设岗立哨观测,24小时设人值守,并配齐通讯、照明、个人防护等设备设施。
6、设置警示牌:
在矿区进场出入口处各设置一块警示牌。
7、雷雨时在矿区出入口安排专人设置警戒,禁止人员进入矿区和设立的警示区域。
三、灾害预防应急救援预案
1、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地点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及时向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及时撤人。
4)及时抢险原则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4)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
(5)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6)通讯畅通原则。
井上下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1)河坝煤矿煤矿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决策、协调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灾情发生后由矿组织进行自救,及时向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求援,仍不能缓解时由矿总指挥部向当地政府联系请求支援。
总指挥:
王先富
职责:
应急救援工作诸事项的决断权。
矿所有资源的调配权。
申请外部应急资源的决断权。
副总指挥:
胡铸仁杨如江
职责:
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分管的救援队伍,开展相应工作;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成员:
孙太阳、李银海、王大权、王友恒等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
职责:
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确保落实到位。
对应急决策的建议权。
2)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1)现场指挥组
组长:
廖必维
成员:
各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杨如江
成员:
李正明、王友恒、李银海等以及地面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
②快速制定救护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分2个应急抢险队,1个应急抢险预备队。
(3)地面抢险队
组长:
王先富
成员:
王大权吴正升
主要职责:
①负责地面灾害性天气河流洪水的疏堵水工作。
②对地面危房等进行抢修。
③加强对井口监测、检查和防洪应急措施的实施并及时采取措施。
(4)机电抢险队
组长:
曾检民
成员:
陈益德肖关富
主要职责:
①负责+863水平泵房设备正常运转。
②负责地面降压站、矿井供电线路、井上下各个变电所的正常供电。
③确保风机和各绞车房设备运转正常。
④负责发生地质灾害情况下通讯工作,确保灾时通讯正常。
⑤负责供电及设备抢险工作。
(5)抢险预备队
组长:
袁玉龙
主要职责:
负责灾害性抢险时各项紧急预备工作。
(6)技术专家组
组长:
胡铸仁
成员:
机电组、技术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根据地质灾害造成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7)物资供应组:
组长:
吴正升
成员:
金炳财苏良耐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8)医疗救护组:
组长:
李银海
成员:
调度室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9)后勤保障组:
组长:
王大权
成员:
办公室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善后处理组:
组长:
王先富
成员:
有关单位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③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职责
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负责应急调度指挥,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变化和应急调度情况,传达领导指令传达总指挥命令;
⑵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
⑷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⑸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⑹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⑻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⑼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⑵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⑶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
⑷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矿卫生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机电科、物资供应处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⑴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⑵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⑷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⑸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⑹提供技术支持,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财务室: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3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1)危险源监控的方式、方法
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
(2)及时掌握瓮安气象局发出的地质灾害预警警报和地质灾害预报。
2)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人员撤离程序
巡查人员发现因地质灾害或次生地质灾害造成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时;立即组织撤出受安全威胁的人员,并立即汇报地质灾害应级指挥部总指挥。
(2)党政办公室工农办、地质部要切实做好采动塌陷区巡查和排查工作。
(3)各有关单位与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
对国土资源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调度室值班人员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信息。
(4)要加强雨季采动区域地表活动变化活跃范围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2)预警行动
(1)预警:
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均为接到预警。
(2)预警的方式、方法:
巡查发现地面沉降异常及接到人员反映塌陷等异常情况用电话汇报或相关部门电话通知。
(3)地质灾害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程序
矿调度室接到地质灾害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通知矿长、工程师、分管矿长及有关部门,由矿长负责全权指挥,矿长下达相关命令,调度室值班人员采用电话下达命令。
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并立即报告向主管部门报告。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
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信息的发布程序
⑴达到预警条件,调度室要立即组织撤人,并上报主管部门;
⑵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矿长,矿长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信息报告程序
1、地质灾害事故报警系统及程序
1)灾害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值班矿长汇报。
汇报程序:
地质灾害事故地点→矿调度室→值班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救护队
2)值班矿长根据险情发生地点,安排调度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受威胁其他区域撤人抢险命令,按救灾程序组织救灾,发布救灾信号。
所有救灾值班人员、矿级以上领导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现场报警方式
地面要害场所、井上下各地点、巡查人员均安设配备电话和移动通讯工具,现场工作人员发现地质灾害征兆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汇报调度室。
调度室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829。
3、全天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正常上班期间,当班调度值班主任首先用固定电话通知上述应通知到的个人,并记录通知时间。
固定电话无人接听时,通知个人手机。
为了保持井上下电话畅通,电话维修组必须随时待命,当电话需要移机时,电话维修组及时下井处理。
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接到上级部门发出的地质灾害变化通知,均视为接到报警。
5、向外求援的方式
总指挥部通过电话向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救护大队求援。
6、应急处置
【1】、报告与通知程序
(1)报告程序:
接到地质灾害预警或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事故地点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监站,由值班人员向矿长、分管副矿长汇报,事故发生后矿长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并在1小时内向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报。
事故汇报内容:
地质灾害级别、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2)通知程序
1、矿调度室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通知或事故单位、地点报告后,立即向矿长汇报。
2、按照本程序中所列指挥部成员名单先后顺序通知所有成员到调度室待命。
3、指挥部主要成员应迅速到位。
【2】响应分级
1)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及时抢险、救人优先、属地为主”的原则执行。
按照事故分级响应标准,执行响应等级响应程序和启动响应的应急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响应程序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
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
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
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市)、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积极响应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扩大应急程序
当发生地质灾害事故超出矿井救灾能力,并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建议。
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抢险救援行动。
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每隔4小时续报一次。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求协调或增援命令。
【4】应急处置
1)现场处置
因地质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迅速组织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
并及时向瓮安县工信局报告处置情况。
2)统一指挥
⑴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⑵现场各工作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技术力量、救援器材等)。
⑶总指挥及时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所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⑷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资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等相应决定。
⑸指挥部为现场处置各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5】应急措施
1)当灾害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采取多种快捷有效方式及时向处于险区人员发出撤离警报。
2)告知处于险区人员事故性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以保证险区人员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
3)决定实施撤离或疏散时,应通过群呼、急呼、组呼等方式发出警报信号或确保人员了解撤离或疏散的有关信息,如撤离路线、随身防护用品、自救逃生知识技能、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6】技术支持
1)技术专家组对事故处置过程中事态的发展、危险程度以及对人员的伤害、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作出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各种决定及救援方案提出建议和技术支持;
2)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从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中聘请有关方面专家,加强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技术力量;
3)应急抢险:
统一指挥,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科学施救,结合现场条件,按相应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应急措施组织抢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有序施救。
确保救护人员的自身安全和遇险人员的紧急撤离,营救事故现场的受害人员,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次生事故发生。
【7】应急控制
1)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的蔓延和进一步扩大。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业人员对事态的发展进行24小时监测,对任何可能产生的危害,必须以各种可能的方式、手段、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将预警信息传达给职工,采取有力措施,保护职工安全。
同时,采取必要手段遏制事态发生和发展;
2)对可能的二次(次生)地质灾害事故、受损房屋、建筑物垮塌危险性等危险源进行监测控制。
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拆除、保护等有效措施,组织专业人员妥善处置;
3)必须对可能的二次(次生)地质灾害等事故进行分析,明确人员躲避、撤离等措施妥善处置。
【8】现场维护与稳定
1)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指挥部命令,结合实际情况,立即在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周围建立必要范围的警戒区域,实施合理的交通管制,指挥、调度撤出危害区的人员,对重点目标实施保护,维护社会治安;
2)警戒范围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3)现场安全与维护稳定由警戒保卫组负责;
4)必要时,可请求属地政府公安、交通、武警部门支援。
【9】人群疏散与安置
1)根据事故大小、持续时间及其后果严重程度,确定人群疏散范围。
人群疏散由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组织抽调力量负责具体实施;
2)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稳定,搞好宣传,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有秩序地组织群众撤离。
【10】妥善安抚与善后:
在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同时,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适时看望慰问受伤人员及死亡、失踪人员亲属,看望慰问事故区域及疏散安置的群众。
指挥部要充分发挥当地党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深入地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保持人民群众的思想稳定。
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11】信息发布与宣传报道:
事故发生后,指挥部要指定新闻发言人,并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核和批准程序,信息发布工作由指挥部统一负责。
按相关规定,将有关事故的原因、影响、人员伤亡、抢险救援工作进展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等情况及时进行统一发布,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维护稳定。
必要时,召开会议,准确、统一发布信息。
【12】现场恢复与应急结束
1)现场抢险施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的危险源被排除、事故发展态势被控制住后,及时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总指挥下达现场恢复命令;
2)由技术专家组会同现场抢险组拟定现场恢复报告。
内容包括:
指挥部命令下达;宣布现场处置结束;部署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撤点、撤离和工作交接;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估;恢复正常状态等;
3)对现场恢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恢复报告必须有充分的考虑,同时,在现场恢复报告中要有提出改造、改善生产技术条件和加强生产环境安全基础保障等建议;
4)指挥部值班人员在险区人员全部升井且确保无误后,向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汇报。
经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结束,并按技术组制定的开工验收安全措施,恢复正常生产。
现场清理工作,认真细致、清理彻底,无潜在危险,具备恢复正常的安全生产条件,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警戒,由信息发布组发布应急结束。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本矿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
水泵2台、真空开关3台、电缆:
150mm2500米、编织袋、草袋子、铁锨、镐、抬筐、雨衣、潜水泵、尼龙绳200米、铁丝100公斤,备齐入防洪专业库。
以上应急物资、设备、材料已入库建档管理,管理责任人明确,正常维护。
备齐备足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设立专门仓库。
8.附件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应急救援总指挥在生产调度室。
现场指挥位置灾害现场附近。
救援队伍前进路线:
煤矿办公楼前→各发生地质灾害地点
各地点、岔口设置行进标。
备齐:
矿井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供电系统图等抗灾指挥用图。
贵州弘达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坝煤矿
二O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