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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柜工艺标准

低压成套配电柜及动力开关柜(盘)

目次

1适用范围

 

低压成套配电柜及动力开关柜(盘)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我总公司所有在施的公共与民用建筑施工。

引用标准

GB50303-2002(2002.4)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254-96(1996.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96(1996.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96(1996.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96(1996.1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J01-26-96(1996.8)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汇编(1996)

1施工准备:

11.1 设备及材料要求

11.1.1 设备及材料均符合国标或部颁发的现行的技术标准,符合设计要求;并有3C认证和产品合格证及随带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有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标志,进口产品应提供商检证明和中文的质量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检测报告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设备有铭牌,并注明厂家名称,附件、备件完好、齐全,接线无脱落脱焊,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

11.1.2 铁制配电箱、柜体为镀锌板,并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配电箱体二层板厚度不小于1.5毫米镀锌铁板。

塑料配电箱体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周边平整无损伤,二层板厚度不小于8毫米。

木制配电箱体应刷防腐、防火涂料,木制板面厚度不小于20毫米。

11.1.3 柜、箱内的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箱内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积SP不应小于表1规定。

11.1.4 柜、箱内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4.1 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11.1.4.2 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11.1.4.3 切换压板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有安全距离,切换时不触及相邻的压板;

11.1.4.4 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准确;

11.1.4.5 外壳需接地(PE)和接零(PEN)的,连接可靠;

11.1.4.6 端子排安装牢固,端子有序号,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11.1.5 柜、箱内配线:

11.1.5.1 电流回路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11.1.5.2 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它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11.1.5.3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11.1.5.4 配线严禁使用开口鼻子。

11.1.6 连接柜、箱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6.1 采用多股芯软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量;

11.1.6.2 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11.1.6.3 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

11.1.6.4 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11.1.7 箱、柜内角铁、扁铁、螺丝、螺母、垫片等均为镀锌制品。

11.1.8 安装使用材料:

11.1.8.1 型钢应无明显锈蚀,并有材料证明;

11.1.8.2 镀锌螺丝、镀锌螺栓、螺母、弹簧垫、平光垫;

11.1.8.3 其它材料:

铅丝、酚醛板、相色漆、防锈漆、调和漆、塑料扎带、塑料软管、异型塑料软管、尼龙卡带、小白线、绝缘胶垫、标志牌、虬焊条、锯条、氧气、乙炔等均应符合质量要求。

11.2 主要机具

11.2.1 吊装搬运机具:

汽车、汽车吊、手推车、卷扬机、倒链、钢丝绳、麻绳索具等

11.2.2 安装工具:

台钻、手电钻、电锤、砂轮、台虎钳、锉刀、钢锯、榔头、克丝钳、螺丝刀、磨光机、电焊机、气焊工具、扳手、电工工具等;

11.2.3 测试工具:

水准仪、钢直尺、塞尺、水平尺线坠塞尺兆欧表万用表钢板尺试电笔钢卷尺等;

11.3 作业条件

11.3.1 低压配电柜安装:

11.3.1.1 土建工程施工标高、尺寸、结构及埋件均符合设计要求。

11.3.1.2 墙面、屋顶喷浆完毕,无漏水、门窗安装完,门上锁。

11.3.1.3 室内地面施工完,场地干净、道路畅通。

11.3.2 照明配电箱安装:

11.3.2.1 随土建结构预留好暗装配电箱的位置。

11.3.2.2 预埋铁架和螺栓时,墙体结构应弹出施工水平线。

11.3.2.3 安装配电箱时,抹灰、喷浆及油漆应全部完成。

11.3.3 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安装资料齐全;技术、安全、消防措施落实。

11.3.4 设备、材料齐全并运已至工地现场库房。

12 操作工艺

12.1 工艺流程

12.1.1 低压配电柜安装

 

 

12.1.2 照明配电箱安装

 

 

12.2 设备开箱检查

12.2.1 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并做好进场检验记录。

12.2.2 按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资料,核对设备及附件、备件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核对附件、备件是否齐全;检查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设备说明书是否齐全。

12.2.3 检查箱、柜(盘)体外观无划痕、无变形、油漆完整无损等;

12.2.4 箱、柜(盘)内部检查:

电气装置及元件等规格、型号、品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2.2.5 柜、箱内的计量装置必须全部检测,并有法定部门的检测报告。

12.3 设备搬运

12.3.1 设备运输:

由起重工作业,电工配合。

根据设备重量、距离长短可采用汽车、汽车吊配合运输、人力推车运输或卷扬机、滚杠运输。

采用人力车搬运,注意保护配电柜外表油漆,配电柜指示灯不受损。

12.3.2 设备运输吊装时应注意事项:

12.3.2.1 道路要事先清理,保证平整畅通

12.3.2.2 设备吊点:

柜(盘)顶部有吊环者,吊索应穿在吊环内,无吊环者吊索应挂在主要承力结构处,不得将吊索吊在设备部位上。

吊索的绳长应一致,以防柜体变形或损坏部件。

12.3.2.3 汽车运输时,必须用麻绳将设备与车身固定,开车要平稳。

12.4 配电柜安装

12.4.1 基础型钢安装

12.4.1.1 调直型钢:

将有弯的型钢调直,然后按图纸、配电柜(盘)技术资料提供的尺寸预制加工型钢架,并刷防锈漆做防腐处理;

12.4.1.2 按设计图纸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架放于予埋铁上,用水平尺找平、找正,可采用加垫片方法,但垫片不得多于3片,再将予埋铁、垫片、基础型钢焊接一体。

最终基础型钢顶部应高于抹平地面100以上为宜。

12.4.1.3 基础型钢与地线连接:

基础型钢安装完毕后,将室外或结构引入的镀锌扁钢引入室内(与变压器安装地线配合)与型钢两端焊接,焊接长度为扁钢宽度的二倍,再将型钢刷两道灰漆。

12.4.2 配电柜(盘)稳装

12.4.2.1 配电柜(盘)安装:

按设计图纸布置将配电柜放于基础型钢上,单独柜(盘)只找柜面和侧面的垂直度,成排配电柜(盘)各台就位后,先找正两端的配电柜(盘),以配电柜2/3高位置拉线,逐台用垫片找平找正,柜(盘)如不标准以柜面为准。

找正时采用0.5mm铁片进行调整,每处垫片不能超过3片,然后按柜安装固定螺栓尺寸在基础型钢上用手电钻钻孔。

一般无要求时,钻φ16.2孔,用M16镀锌螺丝固定。

12.4.2.2 柜(盘)就位、找平、找正后,柜体与基础型钢固定,柜体与柜体、柜体与侧挡板均用镀锌机螺丝连接。

12.4.2.3 配电柜(盘)体接地:

每台配电柜(盘)单独与接地干线连接。

每台柜从下部的基础型钢侧面上焊上M10螺栓,用6mm2铜线与柜上的接地端子连接牢固。

12.4.3 检查配电柜前后操作、维修距离应符合要求。

12.4.4 配电柜电缆进线采用电缆沟下进线时,需加电缆固定支架;

12.4.5 检查配电柜内电器元件规格型号及二次回路是否与图纸相符;检查接线是否牢固;

12.4.6 配电柜调整及模拟试验

12.4.6.1 所有接线端子螺丝再紧固一遍;

12.4.6.2 绝缘摇测:

用ZC-7(500V)摇表在端子板处测试每回路的绝缘电阻,保证大于10兆欧;

12.4.6.3 接临时电源:

将配电柜内控制、操作电源回路的熔断器上端相线拆下,接上临时电;

12.4.6.4 模拟试验:

按图纸要求,分别模拟控制、连锁、操作、继电器保护动作正确无误、灵敏可靠;

12.4.6.5 拆除临时电源,将被拆除的电源线复位。

12.5 配电箱安装要求:

12.5.1 配电箱应安装在安全、干燥、易操作的场所。

配电箱安装时,如无设计要求,则一般暗装为底边距地1.5米,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不小于1.8m。

并列安装的配电箱、盘距地高度要一致,同一场所安装的配电箱、盘允许偏差不大于5mm。

12.5.2 安装配电盘所需要的木砖及铁件等均应预埋,明装配电箱应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

12.5.3 铁制配电箱均需涮一遍防锈漆,再涮灰油漆二道,预埋的各种铁件均应刷防锈漆,并做好明显可靠的接地。

导线引出面板时面板线孔应光滑无毛刺,金属面板应装设绝缘保护套。

12.5.4 配电箱带有器具的铁制盘面和装有器具的门及电器的金属外壳应有明显的可靠的PE保护地线(PE线为编织软裸铜线),但PE保护地线不允许利用箱体或盒体串接。

12.5.5 配电箱上配线需排列整齐,并绑扎成束,活动部位均应固定;盘面引出和引进的导线应留适当余量,便于检修;

12.5.6 导线削剥处不应损伤导线线芯后线芯过长,导线压接牢固可靠;多股导线涮锡后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涮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12.5.7 配电箱的盘面上安装的各种刀闸及自动开关等,当处于断路状态时,刀片可动部分均不应带电(特殊情况除外)。

12.5.8 垂直装设的刀闸及熔断器等电器上端接电源,下端接负荷。

横装者左侧(面对盘面)接电源,右侧接负荷。

12.5.9 配电箱上的电源指示灯,其电源应接至总开关的外侧,并应装单独熔断器(电源侧)。

盘面闸具位置与支路相对应,其下面应装设卡片框,标明路别及容量。

12.5.10 照明配电箱(板)内的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并具有明显标志。

12.5.11 照明配电箱(板)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在干燥无尘场所采用的木制配电箱(板)应阻燃处理。

12.5.12 照明配电箱(板)内,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采用内六角螺栓),中性线N和保护地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并应有编号。

12.5.13 磁插式熔断器底座中心明露螺丝孔应填充绝缘物,以防止对地放电。

磁插保险不得裸露金属螺丝,应填满火漆。

12.5.14 照明配电箱(板)内装设的螺旋熔断器其电源线应接在中间触电的端子,负荷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12.5.15 当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选择截面不应小于表1所示规定。

表1PE线最小截面

相线线芯截面S(mm2)

PE线最小截面S(mm2)

相线线芯截面S(mm2)

PE线最小截面S(mm2)

S≤16

S

16<S≤35

16

35<S≤400

S/2

400<S≤800

200

800<S

S/4

12.5.16 PE保护地线若不是供电电缆或电缆外保护层的组成部分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有机械性保护时为2.5mm2;无机械性保护时为4mm2。

12.5.17 配电箱上的母线其相线应用颜色标出,L1相应用黄色;L2相应用绿色;L3相应用红色;中性线N相应用蓝色;保护地线(PE线)应用黄绿相间双色。

12.5.18 配电箱上电具,仪表应牢固、平正、整洁、间距均匀、铜端子无松动、启闭灵活,零部件齐全。

其排列间距应符合下表2:

表2电具、仪表排列间距要求

间距

最小尺寸(mm)

仪表侧面之间或侧面与盘边

60以上

仪表顶面或出线孔与盘边

50以上

闸距侧面之间或侧面与盘边

30以上

上下出线孔之间

40以上(隔有卡片框)

20以上(未隔卡片框)

插入式熔断器顶面或底面与出线孔

插入式熔断器规格(A)

10~15

20以上

20~30

30以上

60

50以上

仪表、胶盖闸顶部或底面与出线孔

导线截面(mm2)

10及以下

80

16~25

100

12.5.19 照明配电箱(板)应安装牢固,平正,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安装时,照明配电箱(板)四周边缘应紧贴墙面,箱体与建筑物,构筑物接触部分应涂防锈漆。

12.5.20 木制盘面板应做防腐防火处理,并应包好铁皮,做好明显可靠的接地。

12.5.21 固定面板的机螺丝,应采用镀锌圆帽机螺丝,其间距不得大于250mm时,并应均匀地对称于四角。

12.5.22 配电箱面板较大时,应有加强铁衬,当宽度超过500mm时,箱门应做双开门。

12.5.23 立式盘背面距建筑物应不小于800mm;基础型钢安装前应调直后埋设固定,其水平误差每米不大于1mm,全长总误差不大于5mm。

盘面底口距地面不应小于500mm。

铁架明装配电盘距离建筑物应做到便于维修。

12.6 明装配电箱安装固定:

12.6.1 明装配电箱固定于实心墙上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根据弹线位置及配电箱安装孔确定膨胀螺栓位置,用电锤或冲击钻打眼,孔洞应平直不得歪斜,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箱体,再将盘芯安装好。

12.6.2 明装配电箱固定于木结构或轻钢龙骨结构墙上及空心砖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另外,如配管在护板墙上暗敷设应有暗接线盒时,要求盒口应与墙面齐平,在软包装修或木制护板墙处应做防火处理,可涂防火漆或防火材料衬里进行防护。

12.6.3 明装配电箱有过线盒,过线盒要求与PE线连接;

12.7 暗装配电箱的安装固定:

根据施工图纸所提供的箱体尺寸、位置及标高,随土建混凝土结构施工或砌墙预留孔洞尺寸,先将箱体找好标高及水平尺寸,并将箱体固定好,保证箱体不得出墙,并焊好地线;如箱底与墙面齐平时,应在墙面固定金属网后,再做墙面抹灰,不得在箱体上直接抹灰。

安装盘面要求平整,周边间隙均匀对称,箱门平正,不歪斜,螺丝垂直受力均匀,然后待土建抹灰后再安装盘芯。

12.8 绝缘摇测:

配电箱安装完毕后,用500V的兆欧表对线路进行绝缘摇测,摇测项目包括相间、相对地、相对零、零对地,两人摇测,做好摇测记录,做为资料存档,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10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0MΩ。

12.9 送电运行验收

12.9.1 送电前准备:

12.9.1.1 备齐试验合格的验电器、绝缘靴、绝缘手套、临时接地编织线、绝缘胶垫、粉沫灭火器等。

12.9.1.2 彻底清扫全部设备及清理配电室内的灰尘、杂物,室内除送电需用的设备用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堆放。

12.9.1.3 检查柜箱内外上是否有遗留的工具、金属材料及其它杂物。

12.9.1.4 试运行组织工作,明确试运指挥者、操作者、监护人;

12.9.1.5 安装作业全部完毕、质量检查部门检查全部合格。

12.9.1.6 试验项目全部合格,并有试验报告单。

12.9.1.7 继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控制、连锁、信号等动作准确无误;

12.9.1.8 箱、柜内所有漏电元器件均应做模拟漏电试验,全部合格并作记录。

12.9.2 送电

12.9.2.1 将电源送至室内,经验电、校相无误。

12.9.2.2 对各路电缆摇测合格后,检查受电柜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再进行送电,开关试送3次;

12.9.2.3 检查受电柜三相电压是否正常;

12.9.3 验收:

送电空载24H无异常现象,办理验收手续,收集好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试验报告。

13 质量控制

13.1 模拟试验:

按图纸要求,分别模拟控制、连锁、操作、继电器保护动作正确无误、灵敏可靠。

13.2 明装配电箱固定于木结构或轻钢龙骨结构墙上及空心砖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

13.3 器具的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和其他安全要求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13.4 配电柜与基础型钢间连接紧密,固定牢固,接地可靠,柜间接缝平整。

13.5 PE线安装明显牢固。

不串接,导线采用铜编制线,截面符合规范规定。

13.6 导线顺直,绑扎成束;相线色标与系统图相符。

14 质量标准

14.1 主控项目:

14.1.1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14.1.2 低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

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屏、台、箱、盘)内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Sp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14.1.3 手车、抽出式成套配电柜推拉应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且触头接触紧密,投入时,接地触头先于主触头接触;退出时,接地触头后于主触头脱开。

14.1.4 低压成套配电柜交接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4.1.4.1 每路配电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14.1.4.2 相间和相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0MΩ。

14.1.4.3 电气装置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电压为1KV,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可采用2500V兆欧表摇测替代,试验持续时间1min,无击穿闪络现象。

14.1.5 柜、屏、台、箱、盘间线路的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10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0MΩ。

14.1.6 柜、屏、台、箱、盘间二次回路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值大于10MΩ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值在1~10MΩ时,做1000V交流工频耐压试验,时间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

14.1.7 直流屏试验,应将屏内电子器件从线路上退出,检测主回路线间和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0MΩ,直流屏所附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整流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试验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14.1.8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8.1 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

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

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14.1.8.2 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14.1.8.3 照明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14.2 一般项目

14.2.1 基础型钢安装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基础型钢安装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m)

(mm/全长)

不直度

1

5

水平度

1

5

不平行度

/

5

14.2.2 柜、屏、台、箱、盘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

14.2.3 柜、屏、台、箱、盘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应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应大于5mm。

14.2.4 柜、屏、台、箱、盘内检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4.2.4.1 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14.2.4.2 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14.2.4.3 主开关的辅助开关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

14.2.4.4 柜、屏、台、箱、盘上的标识器件标明被控设备编号及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

14.2.4.5 回路中的电子元件不应参加交流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可不做交流工频耐压试验。

14.2.5 低压电器组合应符合下列规定:

14.2.5.1 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

14.2.5.2 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

14.2.5.3 切换压板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有安全距离,切换时,不触及相邻的压板;

14.2.5.4 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扭、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信号显示准确;

14.2.5.5 外壳需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接可靠;

14.2.5.6 端子排安装牢固,端子有序号,强电、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14.2.6 柜、屏、台、箱、盘间配线:

电流回路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除电子元件回路或类似回路外,其他回路的电线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芯线截面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直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14.2.7 连接柜、屏、台、箱、盘面板上的电器及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电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4.2.7.1 采用多股铜芯软电线,敷设长度留有适当裕量;

14.2.7.2 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

14.2.7.3 与电器连接时端部绞紧,且有不开口的终端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

14.2.7.4 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14.2.8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4.2.8.1 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完整;

14.2.8.2 箱(盘)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14.2.8.3 箱(盘)不采用可燃材料制作;

14.2.8.4 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底边距地面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小于1.8m。

15 成品保护

15.1 柜、屏、台、箱、盘的成品保护应从施工组织着手,设备定货应给定准确到货时间,缩短设备进场库存时间;适当集中安装,减少安装延续时间。

最好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时进货,组织一次性进货到位,取消库存和二次搬运等中间环节。

15.2 设备到场后不能及时就位的,要进现场库保管。

15.3 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应门窗封闭,专人值守。

15.4 临时送、断电要按程序有专人执行,防止误操作。

 

 

配电箱(柜)的机械、外观要求

1、配电箱(柜)的外涂层颜色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静电喷塑,涂层应附着牢固,颜色均匀,无皱纹、剥落、斑点、漏喷等不良现象,在距离1米处观察无明显色差和反光,表面平整、干净,无凹坑、划痕等损伤现象。

箱(柜)中使用的其它有镀层的零部件,也应保证无剥落、斑点、漏镀、生锈等不良现象,外表质量都要达到与上同等要求。

箱(柜)内应干净,除应提供给用户的资料和零配件及相应其它国家规范要求的附件外,箱(柜)内不得有杂物、灰尘等。

2、配电箱(柜)的机械要求。

配电箱箱体选用的钢板厚度不小于1.5mm,配电柜柜体选用不少于2.0mm厚度的冷轧钢板制成,钢板箱门、钢板盘面厚度不小于2.0mm,背板厚度不小于3.0mm,导轨必须结实,配电柜的结构应完整坚固。

同时在非落地式配电箱背面的左下角和右上角焊出两个承耳,承耳采用40X4的扁钢,扁钢长度为10CM。

箱(柜)内部元器件接法与装配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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