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26388161 上传时间:2023-06-18 格式:DOCX 页数:62 大小:51.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2页
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2页
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2页
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2页
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

《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6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docx

再生水厂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公司作业安全的基本标准,是安全生产管理、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时必须及时制定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从业人员及在公司范围内作业的其他单位从业人员。

第五条本规程自2020年1月1日执行。

 

第一章生产作业

 

一、进入工作现场安全通则

第一条新职工、转岗职工及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条严禁酒后作业。

第四条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要坚持各种设备的日常“管、用、养、修”制度,使所有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并确保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第六条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按规定穿戴好工装、胸卡及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在作业现场内,要注意各种安全标志、标识。

要在有标志的安全通道内通行,严禁在其它路径通过。

第八条未经授权或允许不准攀附设备,不准触摸机械设备的可动部件、安全防护装置、按钮开关等。

第九条接近设备时,要注意设备动态,注意周围和空中有无障碍物、可能坠落物。

第十条不准在各种设备及管道上行走。

第十一条不准跨越栏杆、沟、坑等。

第十二条照度达不到标准时不准作业。

作业过程中,严禁将照明灯具放在设备或管道上,作业中止或结束后应把照明灯具收回。

第十三条不准在作业现场抛、扔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第十四条在人机联合作业过程中,必须固定专人指挥,无指挥工时严禁作业。

起重工在起落钩时要做到稳起、稳落。

第十五条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保持密切联系,相互照应。

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或干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用火作业时,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认真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七条任何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中控室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熟悉生产工艺流程,掌握相关技术数据与要求,掌握上位机的操作要求。

第三条非中控工作人员严禁随意进入中控室。

对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而进入中控室的外来人员,必须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和生产运行部批准。

第四条中控工作人员夜间值班室要掌握公司围墙红外和摄像监控设备操作要求,发生报警情况及时通知保安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起动流程设备前要指挥流程各岗位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所属设备全部具备作业条件,无任何隐患,并对所启动的流程名称、流程内所属设备名称用对讲机广播两遍以上,提醒现场有关人员注意设备运行状况及安全。

广播时,要吐字清晰、准确无误,广播完毕后,方可启动作业流程。

第六条作业中,中控室操作员要随时检查中控室与作业生产的各部位通讯是否正常。

监视流程启动状态和各设备的运转情况,注意监听报警信号。

对情况异常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第七条作业中出现故障,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指令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第八条对现场设备停送电、检修、处理临时故障等情况均应做好记录。

恢复运转时,要得到运行主管或班长允许,再启动流程,以防误发指令或误操作。

第九条中控室操作员必须全面掌握各单机的位置状态,避免各设备单机在运行中出现运行冲突事故。

第十条作业结束后,要将本班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操作台上严禁放置水杯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三、巡视作业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设备启动前,确认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设备设施上无杂物。

第三条紧急情况需立即停车时,应立即关闭沿线的应急开关或与中控室联系停车。

第四条巡视过程中要两人一组,相互照应,并携带通讯设备和简易维修工具。

第五条设备运行过程中,不准跨设备、不准维修、不准接触运转的部件。

第六条通讯工具、照明设备要按要求佩戴,不得随意放置在设备或地面上。

第七条认真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四、维修作业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认真遵守相关工种及高处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要熟知生产工艺流程。

如需停机维修,应通知中控室停电,挂好警示牌,安排专人监护,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维修。

维修过程中应与中控室和指挥系统保持通讯联络。

在1.8米以上的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加防护栏,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第四条维修结束试车前,要确认所有人员处于安全位置,设备设施上无杂物。

第五条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机械维修时,要编制维修方案并严格按维修方案执行。

维修方案应包含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设专人指挥、操作,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人工采样作业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采样时,佩戴好劳保防护用品。

第三条水池取样时,开关井盖要注意安全,防止磕碰、滑摔及砸伤。

采样时站在平稳处,不准上箅子,防止坠落。

 

六、化验作业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化验人员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操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

第三条实验室各种溶剂和药品不得敞口存放,所有挥发性和有气味物质应放在通风橱中。

第四条禁止用嘴、鼻直接接触试剂。

使用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必须带防护手套,并在通风橱内进行,中途不许离岗。

第五条在进行加热、加压、蒸馏等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现场,若因故须暂时离开,必须委托他人照看或关闭电源。

第七条各种安全设施不许随意拆卸搬动、挪作他用,保证其完好及功能正常。

第八条操作人员要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性能和维护知识,熟悉水、电的使用常识及性能,遵守安全使用规则,精心操作。

第九条蒸馏和加热时,液体量不能超过容器容量的2/3。

第十条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液中多具有腐蚀性和毒性。

这类废液直接排放于下水管道将会污染环境,必须统一收集,进行有效的处理后再排放。

第十一条实验室废液处理:

1、实验室产生的废液贮存到一定数量后,集中处理,经适当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即可排出。

2、用于回收的废液的容器应分类盛装,禁止混合贮存,以免发生剧烈化学反应而造成事故。

3、沾附有害物质的滤纸、称量纸、药棉等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单独处理。

4、一切废液(物)不宜存放过长时间。

5、含菌废液消毒后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该备有灭火器和石棉布,操作人员必须知道何种情况用何种方法灭火,同时会熟练使用灭火器。

第十三条各实验室应有割伤、烫伤、酸、碱等腐蚀损伤常规药品,应该清楚如何进行急救。

第十四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及其周围的环境,如水阀、电闸、灭火器及实验室外消防水源等设施位置。

第十五条离开实验室时,必须认真检查水、电、门、窗、气,拉闸断电,关闭门、窗、气、水后才能离开。

 

七、叉车作业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三条作业前:

1、起动前应先检查车况(轮胎、结构)及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物。

2、点火前,变速杆应处于零位,同时检查仪表指示灯、控制杆、照明灯、转向灯、喇叭等装置是否正常。

第四条作业中:

1、叉运物品时,叉齿要对正叉孔。

叉齿必须全部插物品下,大臂微向后倾,使物品保持水平,否则不得叉运。

2、放置物品时物品下要垫放木方或专用木排。

第五条行驶中叉具起升高度应以不影响司机视线为宜,最低距地面不能小于20cm,要注意行驶途中(空中)的障碍物,速度不得超过5km/h,不得长距离叉运(以200m之内为宜)。

第六条作业完毕后,将车停在指定位置,将各操作手柄归零,然后停机,拉上手刹车,离开前关闭电源。

 

八、起重作业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作业,熟知吊装方案、指挥信号、安全技术要求及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

第三条起吊前要认真检查起重机具、工具是否合格、牢靠,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第五条起吊前,必须正确掌握吊件重量,不允许起重机具超载使用。

第六条立式设备的吊装,应捆绑在重物的重心以上,如需捆绑在重心以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批准。

第七条起吊前应在重物上系上牢固的溜绳,防止重物在吊装过程中摆动、旋转。

第八条起吊物不宜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若须停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信号指挥人员要站在得当,手势明显准确,哨声清晰洪亮,手势配合协调一致。

第十条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第十一条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待妥当后再行吊运。

第十二条吊物悬空运转后空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退。

指挥将吊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第十三条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第十四条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九、管网巡视作业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巡视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巡视时间应配齐反光背心。

第三条巡视人员巡视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北京市的交通管理规定,不违章驾驶,闯红灯,不酒后驾车。

第四条巡视人员巡视时应不少于2人。

第五条开井盖检查井室时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对长时间未开启过的井盖先用手锤轻轻敲击井盖,井盖松动后再行开启。

开启井盖时要站稳防止滑跌或脱钩。

第六条进入井室作业时,应遵守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并根据所处路段按交通法规规定在井室四周放置醒目警示标志提醒过路行人或车辆注意安全。

第七条开启或关闭阀门时应使用专用手轮或扳手,不得使用蛮力开启。

第八条巡视过程中发现跑水或其他异常事故,应首先向管理人员和中控室汇报,再根据情况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对自行不能处理的事故应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等待救援人员在进行处理。

 

十、常用设备

(一) 反渗透系统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RO系统开启之前,必须检查经预处理的水是否达到RO系统进水指标,否则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第三条在任何情况下RO系统周围环境温度不能低于5℃和高于40℃,水温控制在20-25℃为宜,水温超过40℃禁止进入RO膜。

第四条检查各管路是否按工艺要求接妥,电器线路是否完整,接线是否可靠,阀门是否正常。

第五条检查浓水排放阀门,产水阀门,管路上阀门开启是否正确。

第六条检查高压泵转动部分是否灵活,如发现异常,需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处理。

第七条首先开启预处理系统使之正常运行,打开过滤器的放气阀门,待放气阀出水后,关阀门,预处理给水压力应使保安过滤器出口压力指示在0.10-0.3Mpa范围内。

第八条利用预处理给水压力,使水通过高压泵进入反渗透组件数分钟,以排除组件及管路中的空气。

第九条检查各部分压力,检查出水和浓水流量,调整浓水阀门,以确保装置的回收率,每隔1小时记录一次数据。

第十条设备的短期停运一般指5~30天,只需每天用预处理的水定期冲洗30分钟,用以防止微生物在反渗透膜表面的滋生。

如果停运30天以上就需要配置1%亚硫酸氢钠溶液,通过清洗系统打入压力容器当中,并且每隔30天重新配置清洗液。

(二) 微滤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保证微滤浓水回流总阀为开启状态(安装位置在集水池上、自清洗过滤器旁)。

第三条在微滤系统停机状态下关闭微滤进水总管上的余氯检测仪电源(安装位置在第一套微滤旁),微滤开机状态下再开启余氯检测仪电源。

第四条微滤运行时保证进水余氯值大于或等于0.1mg/L(同时要求微滤出水及反渗透进水余氯值小于或等于0.01mg/L)。

第五条对微滤主机上的所有气动阀门保持高度关注,并不定期对阀门启闭状态进行检查。

第六条至少每两小时对微滤进水压力、产水压力和浓水压力进行记录,并密切关注其变化情况。

第七条每套微滤膜组,在运行半年或一年后,对其进水前端和后端的膜组件进行调换,保证微滤膜组件布水和产水均衡。

第八条EFM和CIP的运行周期根据进水水质情况及进出水压力变化,并同时综合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严密监视微滤气洗空气压力,微滤气洗空气进膜压力不能超过0.2MPa。

第十条两套微滤启动保持间隔,避免其气水反洗或正洗在集中一段时间进行。

第十一条进行EFM或CIP操作时,检查所有阀门的启闭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第十二条在进行与化学药品接触的相关操作时注意佩戴手套、面具、眼睛等防护品,安全操作。

第十三条长期不使用微滤膜组件时,填充有效浓度50ppm的次氯酸钠水溶液,保存时注意防冻和避免阳光直射。

保管3个月以上时,以1次/3个月左右的频度更换保存液。

(三)加药系统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每台加药泵开启前,检查其进出口阀门的开启状态。

第三条加药泵启动时确认泵开度是否与上位机给定开度一致,观察浮子流量计浮球的运动确认能否正常加药。

第四条观察加药管道有无药液渗出、加药泵隔膜泄露口有无药液渗出、加药泵油封有无漏油等现象。

第五条进行加药剂及配药时注意带好防护用具,并打开加药间和储罐间的屋顶风机。

(四)滤布滤池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检查开车前预启动的操作是否完成。

第三条确认反冲洗吸头与转盘表面之间的距离是否合适。

吸头的一侧要与转盘表面充分接触。

(操作前切断通向控制柜的主电源,挂牌上锁)。

第四条将控制柜门上所有的开关都拨到"OFF关闭"位置。

 

第五条确保向控制柜输送电源的控制开关处于“OFF关闭”位置,解开主电源上的挂锁。

第六条接通电源,将控制开关拨到“ON开启”位置。

第七条参见操作维护手册里描述AquaDisk控制系统的2.0章节,查阅定时器的运行方式及其默认设置。

将定时器的运行参数调成默认设置。

第八条在完成定时器默认参数的设置以后,将控制柜门上的所有开关旋到"AUTO自动档"位置。

至此,滤布滤池系统可以运行了。

第九条停机时打开池子的放空阀,或是用污泥泵来抽干池内剩余的水。

注意:

在放空池子的时候,用软管冲洗池子,池子冲洗得越干净,操作人员维护起来就越方便,效果也越好。

警告:

在水池没有水的情况下,不要启动任何一台水泵。

水泵在空气中会得到充分的冷却,温度不会超过40℃。

无须将水泵浸没在水中冷却。

1、将控制柜门上所有的开关都拨到"OFF关闭"位置。

2、关闭向控制柜输送电源的控制开关,使其处于“OFF关闭”位置。

3、对该开关进行挂牌上锁操作。

至此,滤池已完全停止了运行。

 

(五)自清洗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每次启动提升泵前,检查自清洗过滤器前后的阀门是否打开,检查清洗污水排出口阀门是否打开。

第三条一台提升泵启动时只启动一台自清洗过滤器,其他关闭两台自清洗过滤器进出口阀门。

第四条每次巡检自清洗过滤器时,注意过滤器是否有报警信号。

注意进水口和出水口压力值,如果出水口压力过低对系统进行强制清洗,如果压力不能恢复正常值,可以判断滤网堵塞,组织人员进行拆卸清洗滤网。

第五条自清洗过滤器出现故障灯指示时,首先尝试关闭自清洗过滤器,然后重新启动过滤器。

 

(六)泵作业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作业前:

1、按工艺流程确认需使用的泵、阀门、管线。

2、检查确认显示仪表正常,管路连接处完好,电机接地线良好。

3、检查泵轴有无卡滞或异响。

4、确认各润滑、冷却系统完好。

5、确认泵进出口阀处于正确状态。

第三条运行中:

1、起泵时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

2、泵运行后,按工艺流程检查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

3、严禁关闭进口阀。

第四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紧急停泵:

1、泵、电机转动部分温度超高。

2、泵、电机强烈振动,有异响。

3、电流超高,电器系统发热冒烟。

4、管线振动强烈、跑水。

5、管线超过额定压力。

第五条作业后:

先停系统,泵停止,先切断就地隔离开关,配电箱切断远程控制,切断电源,再逐个关闭阀门。

(七)化验设备仪器设备操作与管理

第一条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调节时要耐心细致、轻拨缓旋,决不可养成盲目地、随心所欲地乱调仪器的不良习惯,和实验无关的仪器不得动用,也不得随意取用其他实验台上仪器设备。

第二条注意用电安全,不得在带电情况下改接电路与拆装元器件,电源线要最后连接。

拆除时则应首先断开电源,再拆除电源连线。

测量、调节时手不可触及带电部分。

第三条连接电源前应先按电路要求调好稳压源的电压值。

连接时,电源极性切不可接反。

电源和信号源的输出端均不可短接。

第四条随时注意安全,当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时要立即停止实验,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完毕后,必须清点仪器,摆放整齐,作好清洁工作后才能离开。

第六条不得损坏丢失仪器设备,情节严重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七条应保证分析仪器设备的时效性,仪器、设备应规范使用并进行日常维护。

第八条按时对分析仪器设备进行检定。

检定合格后方可进行化验分析,如检定不合格,应立即进行维修,维修后再进行检定,检定仍不合格者,按规范程序进行报废。

第九条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特别是剧毒物品)、腐蚀性化学试剂时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

(八)高压清洗机

第一条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使用前,必须核对供电电源(电压为220V)。

输电线路承载电流不小于10A),同时根据安全用电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不用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三条严禁用水喷洒清洗机,以免损坏电器绝缘。

开关防水罩破损,要及时更换。

第四条严禁用湿手插、拔电源插头,禁止用拖拽的方法拔插头或移动机器。

室外电源须采用防水插座和插头。

第五条防止电源线接触热源、油脂或锋利物。

禁止将电源线置于路口,以免因损坏电线而发生危险。

第六条应使用常温清水,进水水温不得超过40℃。

禁止在0℃以下的环境中使用。

严禁用酒精、汽油、盐酸等易燃、易腐蚀的液体作清洗剂。

第七条设备供电线或重要部件(如:

安全装置,高压胶管,板机枪)损坏时,禁止使用。

第八条不准随意调整工作压力,不准将高压水流直接对人和运转中的电动设备、电器及设备自身。

(九)离心泵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起动前的准备

1、清除影响运转的杂物,检查各连接紧固螺栓的坚固情况,打开吸入阀、关闭排出阀,以减少起动电流(高速或小型离心泵可不关闭排出阀起动)。

2、用手转动泵轴以判断有无卡阻和轴线失中现象,如需引水的泵应给泵引水。

第二条起动运转

1、确认一切正常后起动,在运转中应注意观察负荷变化情况,吸、排压力表的读数及运转有无异常声响,当压力接近正常时可逐渐打开排出阀。

2、运转中应检查密封装置是否正常,管路接头的紧固情况,轴承润滑情况是否良好(温度不高于70℃),检查电机、泵的温升变化、对水冷轴承、水冷轴封的泵应注意冷却水的水温及水量,注意防止“气蚀”,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3、调节流量和压力时,勿用吸入阀调节。

第三条停泵

1、离心泵不应在无液体流动的情况下运转,应先关闭排出阀,停转后再关闭吸入阀。

2、停泵后应清除工作中发现的缺陷,做好其周围的清洁工作。

(十)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检查润滑油位,油位应在油尺两刻度之间,不足添加。

第二条检查皮带松紧程度及各部螺栓紧固情况,无障碍物,并手动盘车2—3转确认旋转有无卡阻现象。

第三条打开空压机卸荷阀,使之空负荷起动。

第四条空转2—3转,确认运转正常后,立即关闭卸荷阀,投入正常工作。

第五条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随时检查运转中有无漏气,振动、异响、温度过高现象,若有异常应停机检查。

第六条充气过程中应观察空气瓶压力表指示情况,充至2.9—3.0Mpa应立即关机。

第七条停机后应经常清洁空压机及周围,每三个月更换润滑油,清洁空气滤器及散热片的污物。

第八条高、低压缸安全阀不准随意调整或无故增加负荷(安全阀释放压力3Mpa)。

第九条高低压进、排气阀每月检查一次,防止由于固定螺母松动而掉入气缸。

缸头安全阀每月检查一次起跳压力,以保证安全阀的正常工作。

(八)蓄电池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充电间应通风良好,保持清洁,严禁明火。

第二条充电间应清洁,排放整齐,固定良好,接线柱应清洁紧固并涂凡士林保护。

第三条使用时应经常检查电解液比重,防止过放电,应及时充电。

电瓶盖通风孔要畅通,充电时应从小电流开始,最大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容量的10%,充电时间以放电程度而定,比重要达到1.27—1.28。

第四条电液不足时应及时补加蒸馏水(必要时调整电液)。

第五条补充蒸馏水或调整电液时,操作者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烧伤。

第六条充电时电液要保持高于极板一厘米,电液溢出时应及时擦干净。

第七条新蓄电池充电按说明书要求进行。

第八条冬季注意蓄电池保温,防止冻裂。

第二章化学药品作业

一、安全通则

第一条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从事危险化学药品装卸、储存及加药作业的有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第三条 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化学药品作业现场或库场。

第五条盛装化学药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标准方可使用。

使用后应妥善处理或保管,防止火灾、中毒等事故发生。

第六条 废弃的化学药品,交由政府指定部门销毁、处理。

第七条化学药品作业现场和库场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

第八条严禁酒后作业。

 

二、化学药品加药作业

第一条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认真执行《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在化学药品装卸过程中,隔离区内不准从事明火作业。

第三条有腐蚀性物品作业时,不准肩扛背负,要佩戴胶皮手套、围裙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四条有毒有害物品作业时,要轻搬轻放,防止磨擦震动或撞击,造成包装破损。

第五条装卸有腐蚀性物品和有毒物品的作业人员,饭前必须清洗手和脸,并用清水漱口,如厕前也应洗净手,班后要及时洗澡更衣。

 

第六条在卸药、加药前,应检查泵及管道接口是否严密,检查无问题后再打开阀门,开启开关进行加药作业。

加药期间要注意观察加药箱及管道,有泄漏或到达规定刻度时立即关闭开关。

 

第三章配单设施安全作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小升初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