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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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docx

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CGZ-2017-0257

 

招标人:

固始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编制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5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和补充条款16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7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固始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对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现将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本项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预算:

600697.50元

3、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招标编号:

GCGZ-2017-0257号

5、招标内容:

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

6、设计周期:

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范围包含文物保护规划);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

4、竞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5:

00-17:

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2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报名即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1月9日9:

30时。

2、递交地点: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固始县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固始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

游庆丰

联系电话:

137********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71-85515859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请各投标人在购买竞招标文件时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以下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企业法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具备的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范围包含文物保护规划);

4、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

5、企业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固始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一、设计任务书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

固始县中心城区内。

包括:

番国故城遗址

吴其濬故居

吴氏世大夫祠

吴其濬墓

郑成功衣冠冢

吴其濬状元府旧址

二里井墓地

六里棚墓地

许逵墓

游氏墓地

易干福烈士墓

金振中墓

黄氏大宗祠遗址

城关东清真寺

清真西寺遗址

霸王台(古井)

白狮子地墓地

岳桥墓地

徐嘴古墓群

思善桥

叶氏老宅

侯古堆墓地

大棚墓地,等。

2、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级别

地址及位置

类别

年代

简介

现状描述

重点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

番国故城遗址

国家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番城办事处及蓼城办事处

古遗址

春秋战国

该遗址位于固始县城关镇及城郊乡,是座规模宏大的古城遗址,分内外两城,外城周长13.5公里。

内城位于外城内东北部,周长6.5公里。

两城四周轮廓清晰,大部分城墙尚存,有些地段相当完整,城墙一般的尚存基宽35-40米,高4-5米,顶宽30米,断面夯土层清晰,夯窝为椭圆形,直径10厘米,深2厘米。

古城遗址,分内外两城,外城周长13.5公里。

内城位于外城内东北部,周长6.5公里。

城墙一般的尚存基宽35-40米,高4-5米,顶宽30米,断面夯土层清晰,夯窝为椭圆形,古城内外与四周及城墙夯土内,发现有春秋战国时期的各种陶片。

保存较好。

内外两城城墙两侧各扩300米。

内外两城除重点保护范围以外的区域,外城外侧自重点保护范围向四周各扩200米。

2

吴其濬故居

省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中山大街供销社院内

古建筑

吴其濬故居原是一座典型的四合大院,由于历史的原因,故居仅存堂楼和“绿云轩”,读书楼和堂楼上下两层共十六间,坐落在供销社院内,楼房结构为青砖小瓦,木架结构,前后廊檐为石基木立柱,二楼走廊为木花格护栏,故居现有面积658平方米,房屋面积329平方米。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存较好。

故居保存较好,建筑保持原样且比较完整,前庭院已拆。

以房屋边界,向南至走道,向东2米,向西至与文化局界墙,向北4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外各扩20米。

3

吴氏世大夫祠

省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办事处原武装部家属院

古建筑

吴氏世大夫祠为清代状元著名植物学家吴其濬的祖祠,建于清乾隆年间,前后五层,有正殿、后殿、香火殿等,并有旁宅院落为祠堂服务。

现仅存大殿五间,坐落在县武装部家属院内,建筑为青砖小瓦,木框架结构,前廊檐为石方立柱,祠堂现有面积320平方米,房屋面积162平方米。

保存一般。

五间大殿全部被作为住户,有部分已改变原状。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1958年、1966年两次拆除和损毁。

以房屋为中心,向南8米,向北5米,向西15米,向东10米。

以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外各扩20米。

4

吴其濬墓

省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秀水办事处大皮村石柱村民组西

古墓葬

该墓冢直径20米,高4米,面积190平方米。

为清代状元吴其濬墓葬。

该墓葬保存较好,为圆形,面积190平方米。

自墓冢边沿向四周各扩20米。

自重点保护区边线向东、西、北扩30米,向南扩50米。

5

郑成功衣冠冢

省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秀水办事处邓大庙村新塘村民组北

古墓葬

该墓冢直径15米,高5米,面积加郑成功陵园约3000多平方米。

墓前立有墓碑,刻有“土部丰府郑成功”七个字。

郑成功衣冠冢东是郑成功陵园,南面是居民区,西面和北面是农田。

农业生产生活使墓葬遭到损毁。

以陵区边界向外扩5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外扩100米。

6

吴其濬状元府旧址

市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中山大街南侧

古建筑

该旧址位于固始县城关镇中山大街南侧百货公司家属院,为清代建筑,建筑为青砖小瓦,木框架结构,木质门窗,前廊沿为石方立柱,旧址南北长约67米,东西长约58米,面积约3886平方米。

现有房屋三十多间,保存较好。

旧址为清代建筑,建筑为青砖小瓦,木框架结构,木质门窗,前廊沿为石方立柱,保存较好。

以状元府大院边界向四周扩2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扩30米。

7

二里井墓地

县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秀水办事处二里井村各村民组

古墓葬

周、汉

墓区位于城郊乡二里井村各村民组,并延伸到附近各处,方圆4公里,占地面积四千万平方米,原有大小土冢七十三座,有的土冢露出夯土层与白膏泥,有的被夷平,根据土冢形制和出土的文物考证为春秋、战国至汉代墓葬。

墓葬区地表为建筑物,大量墓砖散落于地表。

城市开发建设及盗掘对墓葬区造成破坏。

以墓区边界向四周扩60米。

以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四周扩100米。

8

六里棚墓地

县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秀水办事处六里棚村仓房村民组南

古墓葬

汉代

该墓葬位于城郊乡六里棚村仓房村民组南,东西长60米,南北宽50米,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

该墓土冢直径50米,高6米,在地表上发现有汉代砖瓦残片,砖上有纹饰,为米子纹,根据土冢形制分析为汉代墓葬。

该墓葬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在地表上发现有汉代砖瓦残片,砖上有纹饰,为米子纹,保存一般。

农业生产活动及盗掘对墓葬有一定破坏。

以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60米。

以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四周扩100米。

9

许逵墓

县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城郊乡隔夜村游家圩子村民组

古墓葬

位于城郊乡隔夜村游家圩子村民组南,为一台地。

土冢东西长15.南北宽15,高4米,面积225平方米。

墓茔前立碑一通,是2006年己丑二月立茔赋碑。

上书“明朝御赐天官许逵诰命孺人之合墓”。

墓冢已被现代修缮,周边为现代墓冢及耕地。

以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20米。

以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四周扩30米。

10

游氏墓地

县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城关镇徐嘴社区村汪坎子村民组

古墓葬

游氏祖墓地位于城关镇徐嘴社区村汪坎子村民组,也称“游家古堆”,该墓冢东西长70米,南北宽80米,高8米,占地面积约5600平方米。

在附近墓葬出土大量的汉代陶罐、陶碗及其他汉代器物残片。

根据土冢形制和附近发现的汉代器物残片,断定为大型汉代墓葬。

墓葬为一台地,高8米,占地面积约5600平方米,在附近发现大量汉代器物残片,保存较好。

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对墓葬有一定破坏。

以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3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扩50米。

11

易干福烈士墓

县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二里井小学院内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1933年

易干福烈士墓位于城郊乡二里井村小学院内,墓冢被夷为平地,现作为操场,烈士墓被埋在操场下面。

1933年2月,红军某部配合赤城县第八赤卫团在商南和敌45师岳两团相遇,激战一天,我赤卫团团长易干福在这次战斗中身负重伤,后转移到商城县金刚台东鉄瓦寺治疗,不幸于4月10日被敌45师266团被捕,关入固始监狱,在受尽酷刑后,英勇就义,敌人将烈士的头颅悬挂在固始县城东门楼上“示众”。

经我地下党组织配合家属,历尽艰险,将烈士遗骨掩埋在城郊乡二里井(今二里井学校院内)。

为了迷惑敌人,在烈士家乡段集夏楼村建一衣冠冢。

易干福烈士墓位于城郊乡二里井村小学院内,墓冢被夷为平地,现作为操场,烈士墓被埋在操场下面。

现等待进入县烈士墓地。

以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20米。

以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四周扩30米。

12

金振中墓

县级

位于固始县秀水办事处八里松村柳塘村民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近现代

金振中先生早年投入冯玉祥将军的西北军,后编入宋哲元将军的29军37师110旅219团第三营任营长。

1936年调到卢沟桥驻防。

在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时,金振中奋起抗击日本侵略者,亲临宛平城指挥战斗,以“宁为战死鬼,不做亡国奴”激励官兵,守土抗敌。

打响卢沟桥抗战的“第一枪”。

2010年,公布为第八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墓冢周边为耕地,植被较为茂盛,保存较好,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对墓葬有一定破坏。

以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2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扩50米。

13

黄氏大宗祠遗址

县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秀水办事处岳桥社区牛角塘村民组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近现代

江夏黄氏大祠堂位于城郊乡岳桥社区牛角塘村民组,濒临312国道旁,占地面积50亩,2009年10月竣工。

大祠堂南北长60米,东西宽24米,高18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还有3000平方米的门前广场。

外观高峻峭拔,板角亮趐,飞檐挑爪,勢若凤翔。

花岗石材铺地、护栏,灰砖红墙。

庄严的“圣旨”牌高悬正门中央。

“忠、孝、节、义”石雕镶嵌正门两旁,“二十四孝”浮雕,高高装在门墙上方。

门前有石鼓、石狮,还有喷泉池和牌坊。

大祠堂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为现代建筑,保存很好。

以房屋为中心向四周扩3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扩60米。

14

城关东清真寺

县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办事处蓼北路良家巷北段

古建筑

清代

清真寺位于城关镇蓼北路良家巷北段,有房屋23间,其中正殿5间,讲堂3间,阿嗡居室5间,占地面积为800平方米。

建筑为青砖小瓦,木框架结构。

清真寺属清真教徒做礼拜的地方,元代始建的清真寺在该寺西面,称西寺。

清早期在此建东寺。

清真寺占地面积为800平方米。

建筑为青砖小瓦,木框架结构。

保存较好。

以房屋为中心向四周扩2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扩50米。

15

清真西寺遗址

县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办事处蓼东路北段东侧

其他

元代

遗址位于城关镇第三社区蓼东路北段,东西长71米,南北长86米,遗址面积约6106平方米。

清真寺于元代建造,为清真教徒做礼拜的场所,有功德碑为证,现碑立于后院墙内。

文革期间被拆,遗址地表被作为房管所家属院。

遗址面积约6106平方米,文革期间被拆,遗址地表被作为房管所家属院。

以遗址整体为中心北到蓼东路,其余三面扩20米

除北面外,其余三面以重点保护范围向外扩30米。

16

霸王台(古井)

县级

河南省固始县秀水办事处开漳圣王酒厂院内

古建筑

该古井位于固始县秀水办事处元光酒厂院内,呈八角形,井圈上有明显绳索年久摩擦痕迹

现古井保存完整,酒厂在古井上盖有一小亭子,亭子外檐有石质桌椅。

以古井为中心向四周扩2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东到204省道,南、北、西各扩30米。

17

白狮子地墓地

未定级

河南省固始县蓼城办事处沙坝社区

古墓葬

战国

该墓群位于城关镇国营砖瓦厂,有大小古墓土冢16座,墓区东西长400米,南北宽200米,面积80000平方米。

因砖瓦厂生产取土,墓区被夷为平地,墓葬遭到破坏,在古墓区地表发现有春秋、战国时期的器物残片分析,考证该墓区为战国时期墓群。

墓区被夷为平地,在墓区地表发现有战国时期的器物残片。

以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3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扩50米。

18

岳桥墓地

未定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秀水办事处岳桥村盛营村民组北

古墓葬

汉代

该墓区位于城郊乡岳桥村盛营村民组北,东西长400米,南北宽260米,占地面积104000平方米。

原有三座土冢,被破坏两座,仅存一座,直径30米,高约7米,四周露出夯土层和白膏泥,根据土冢形制属于汉代墓葬。

具有一定的考古价值。

墓葬区地表为建筑与耕地,大量墓砖散落于地表。

农业生产活动及盗掘对墓葬区有不同程度的破坏。

以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30米。

以重点保护区边界向四周扩50米。

19

徐嘴古墓群

未定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办事处徐嘴居委会古堆组

古墓葬

战国

该墓葬位于城关镇徐嘴居委会古堆组,为两土冢墓,直径分别为16、15米,高分别为5米左右,两墓相距10米,有一座土冢有些崩塌,露出夯土层和白膏泥。

现土冢全部被夷为平地,具分析为春秋、战国墓葬。

墓葬区地表为建筑和耕田,土冢已被夷为平地。

城市建设开发及盗掘对墓葬区有不同程度的破坏。

以两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5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扩100米。

20

思善桥

未定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办事处沙坝社区

古建筑

明代

该桥为砖石结构,呈拱形,长12米,宽6米,面积72平方米,露出水面约3米高,横跨在桃花坞水库泄洪河道上。

在历史上,该桥是通往固始南山的要到,发挥过重要作用。

该桥建于明代,原为避免火焰沟(今桃花坞水库)涨水淹没巷道,而开河健桥,以利于民。

桥头原建有“哨门楼”,解放前被毁。

桥拱顶端俩侧有青石雕刻的龙头龙尾,文革期间被毁。

该桥位于城关镇第七社区,面积72平方米,为砖石结构,现仅存原桥的三分之一。

以桥址为中心向四周扩20米。

以重点保护区为边界向四周扩30米。

21

叶氏老宅

未定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办事处中山大街中段北侧

古建筑

清代

该民居位于城关镇中山大街中段北侧,整体布局为前后二进院。

现仅存堂屋3间,为硬山抬梁式结构青瓦覆顶,门上有砖雕拱圈门额,前出厦檐柱两根,木质如意窗。

据了解该房屋建于清咸丰年间,经历清末、民国至现在,一直有叶家居住至今。

该老宅保存较好,建筑保持原样且比较完整,后院房屋已拆。

以房屋为中心向南到中山大街,其余三面扩20米。

除南面外,西面以重点保护范围扩到储钱街,东、南各扩30米。

22

侯古堆墓地

未定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蓼城办事处徐嘴居委会古堆组

古墓葬

战国

位于固始县城东南隅1.5千米的土岗上。

该土岗为一高出地面约50余米的小山丘。

1978年3月6日,固始县城关镇砖瓦厂的工人在备土工程中,发现了陪葬坑的木椁室。

经发掘后从墓葬规模及陪葬器物断定为,吴国太子夫差夫人宋国君之妹勾敔夫人之墓。

土冢植被较为茂盛,北面及西面为居民点。

以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2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扩30米。

23

大棚墓地

未定级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城郊乡大棚村大棚村民组东

古墓葬

汉代

该墓葬群位于城郊乡大棚村大棚村民组东,东西长100米,南北宽100米,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

为一高台地,高于地面约10米,上面原有三座土冢,后来被破坏两座,仅存一座,土冢被夷平。

在地表上发现大量汉砖,切多残损,有纹饰,以米格纹、布纹、方格纹为主。

墓葬区地表为耕地,大量墓转散落于地表。

以墓冢为中心向四周扩30米。

以重点保护范围边界向四周扩50米。

3、工作内容

规划重点

——遗址本体及其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

——文物管理模式与管理规定。

——文物利用方式与利用原则。

——文物保护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基本对策

1、针对文物本体不同的保存状态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并尽快实施,划定合理的保护区划,设置合理的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规定,使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合理协调文物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防治开发利用过度,避免建设性的破坏。

3、强调文物环境保护,采用必要的环境保护工程对现有遭受影响的环境景观进行治理,注重文物保护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4、进行展示利用系统建设,改善现有展示利用条件,通过展示利用发挥文化遗产价值,

5、开展宣传教育计划,扩大社会知名度,普及文物保护观念;提高本地居民与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的关心和支持,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招标项目要求

1、招标内容:

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2、设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规划设计并递交最终成果。

3、本次招标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固始县中心城区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的中标单位。

4、投标单位有实力能够为后续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撑。

5、成果要求:

中标人提供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中标人,设计技术成果的一切相关著作权归招标人所有。

6、本次招标成果文件的署名权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所有,成果及其他一切相关著作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有权公开展示规划成果文件,以及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设计成果。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7、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

一次性报价。

各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并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合理报出投标报价。

8、投标有效期为60天。

9、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10、合同由中标人和业主签订。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业主签订合同。

11、项目费用支付办法:

由业主单位付款。

分三次支付:

第一次支付: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

用于启动保护规划编制现场勘查调研工作

第二次支付:

完成规划设计后由乙方组织相关专家评审论证并进行完善修改,确定最终文本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

第三次支付:

最终文本交于甲方,经财政决算评审后,再按财政决算评审后价款支付到100%(含前两次支付的70%)。

12、投标人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14、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600697.5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照废标处理。

15、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16、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成果纸质文本30套,电子文本2套。

17、甲方后续工作涉及设计技术服务时,乙方有义务及时全面配合甲方工作。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范围中所述的任务招标。

2、定义

2.1招标人——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固始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编制单位。

2.3公章——指投标人的行政章,招标人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有序号的章等印鉴)的投标文件。

2.4天(日)——指日历天。

3、合格的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和资格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单位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B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和协议条款;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按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

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认为必要时于投标截止前答疑。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招标人可以用补充说明书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该补充说明书以书面的形式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的每一份补充说明书。

C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2投标文件文字:

投标文件均以中文印刷体,中文以外的文字应附以中文译文,中外文不符时,以中文为准。

8.3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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