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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应急求援预案

宣威市来宾镇振兴煤矿

 

编制单位:

宣威市来宾镇振兴煤矿

编制单位:

振兴煤矿生产技术科

编制日期:

二○一一年三月

第一章矿井概况1

第二章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2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方针和原则3

第四章应急救援工作体系4

第五章矿井各类灾害发生的预兆5

第六章应急救援准备8

第七章急救救援响应10

第八章现场恢复及事故调查13

第九章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和改进14

第十章安全技术措施15

第十一章应急救援预案支持附件24

 

第一章矿井概况

一、地理位置

振兴煤矿位于宣威市10公里处的来宾镇观云村委会,矿区地处云贵高原中部,海拔1955—1990米,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为:

东经:

104009'00”-104009'34’’

北纬:

26018'00"-26018'32"

二、矿井基本情况

宣威市来宾镇振兴煤矿属“六证”齐全矿井,建于1992年,为个人独资企业,法人朱卫东,矿井位于宣威市来宾镇观云村委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核定生产4万吨/年。

现由3万吨/年扩9万吨/年的建设项目核准正在办理之中。

矿区内无大的居民点,矿区南西部有海眼村,北东矿界外侧有姜元村。

三、生产系统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布置有主斜井(出煤)、副井(行人、排水)和风井三个井筒,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路来自来宾和平电厂,一路来自南方电网。

斜井采用绞车串车提升,井下运输巷采用机车运输。

水平运输巷水自流到井底水仓后由水泵排出,井底安装2台110的水泵、1台90的水泵。

四、煤层瓦斯涌出量、瓦斯等级、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

经2011年瓦斯鉴定情况,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85m3,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20m3,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为4.28m3,绝对涌出量为0.30m3,无煤及瓦斯涌出现象,属于低瓦斯矿井。

根据已采工作面和掘进巷道预计,该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4m3,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28m3,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4.0m3,绝对涌出量为0.48m3。

但是在掘进过程中应加强局部通风的管理,不得出现循环风、串联通风等。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检测的我矿B4《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和《煤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B4煤层有煤尘爆炸危险,爆炸性实验火焰长度70,抑制煤尘爆炸最低岩粉量65%,自燃倾向性为三类,不易自燃。

第二章矿井可能发生的灾害

我矿可能发生的灾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顶板冒落;

2、透水;

3、瓦斯、煤尘爆炸及气体灾害;

4、火灾。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方针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思路,制定和完善我矿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我矿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煤矿事故的能力,保障我矿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要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煤矿事故的有效机制。

(二)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完善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确保应急预案的全局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

(四)坚持平战结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第四章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一、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朱周勋(矿长)

副组长:

朱贞飞(安全副矿长)徐万全(技术副矿长)

组员:

陈建昌(机电副矿长)朱贞飞(生产副矿长)

徐安书(井队长)陈兴阳(通风技术员)

朱树达(地测技术员)朱丹(安全管理人员)

杨明(瓦检员)李成(瓦检员)

朱如周(安全员)龙贵师(调度科科长)

2、工作职责

(1)组长:

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期间的协调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行动,保证行动快速有效、有序的进行,避免因行动紊乱而造成不必要的事故损失。

(2)副组长: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应急行动。

(3)组员:

负责组织、协调和提供应急物质、设备和人员支持、技术支持等,全方位保证应急行动的顺利完成。

第五章矿井各类灾害发生的预兆

一、顶板大面积冒落

㈠、容易冒落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巷道交叉口、回采工作面、地质构造的破碎地段。

㈡、冒落的主要原因:

1、巷道开掘后没有得到及时支护;顶板围岩压力大,支护失效。

2、由地质构造因素,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工程质量及支护质量差等原因造成。

㈢、发生冒顶的主要预兆有:

1、掘进工作面

⑴、顶板发出响声;

⑵、掉渣、漏顶;

⑶、顶板有裂隙;

⑷、顶板出现离层;

⑸、淋水量增大;

⑹支架变形、折断。

2、回采工作面

(1)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有时采空区顶板发出闷雷一样的声音。

(2)在破碎顶板处边疆掉渣,岩粉末下落,岩尘飞扬。

(3)煤帮受压高,煤质变软,片帮增多。

(4)冒顶前顶板急剧下沉,单体支柱漏液严重,支架扭、斜、前倾后仰,排距、柱距、位移、支柱变形,使用金属铰接的工作面,发生“飞楔”现象。

(5)顶板裂缝扩大或发生脱层现象。

(6)在底板松软或底板为煤时,支柱会大量插入底板。

(7)木支柱发生扭转、劈裂、折断现象,脸颊贴在磨擦式金属支柱上可以听到支柱在发颤等。

(8)顶板的淋头水有明显的增加。

二、水灾

我矿主要是老窑积水和断层带水涌出等,发生地点主要在掘进工作面。

其预兆:

(1)巷道煤壁发潮发暗,煤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工作面温度降低,有淡的雾气,使人感到阴凉。

(2)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或底鼓冒气渗水。

(3)煤层有水挤出,发出“嘶嘶”的响声,有时还可听到水叫。

(4)煤层有水挤出,有酸性水出现,水质发涩,有臭鸡蛋味,4、H2S等有害气体增加。

(5)打钻时,发现有“顶钻”现象,钻底板软或钻孔有水流出等。

三、火灾

我矿可采煤层不易自燃,主要是存在明火引起的火灾事故,主要原因有机械摩擦起火、在井下进行电焊作业、电缆短路后燃烧等。

其主要预兆:

(1)有明火产生

(2)有烟雾;、2大量增加,有上述情况之一就为着火。

四、瓦斯燃烧和爆炸

1、瓦斯爆炸的条件

2、瓦斯爆炸预兆:

瓦斯爆炸前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咝咝的空气流动声。

这可能是爆炸前爆源吸入大量氧气所致,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

五、煤尘爆炸

煤尘爆炸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爆炸前,事故地点浮游煤尘浓度一定达到爆炸界限,并且有引爆火源,爆炸时,一般都会有强大的爆炸声和连续的空气振动,产生很强的高温气浪。

第六章应急救援准备

一、应急救援物资

l、光学瓦斯检定器10台

2、测风表(微速)2块

3、测风表(中速)3块

4、多种气体监测仪2块

5、测氧仪1块

6、温度计2只

7、自救器140只

8、苏生器9只

9、千斤顶2只

10、局扇(11)2只

11、担架2副

12、斧头3把

13、十字镐、尖铲等不定

14、灭火器10支

15、22抽水机4台

16、Φ10水管650m

17、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

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

煤矿应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确保合格者上岗,应急人员必须对应急机械、器具等应急物资的熟练使用进行培训。

三、公众教育

为确保公众及职工了解如何面对应急情况所采取的周期性宣传,以及提高安全意识的方法及措施,矿井应每月一次对公众及职工宣传潜在危险的性质、疏散路线、报警和自救方法,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应急救援的有关程序和知识。

四、互助协议

及宣威市煤炭工业办公室矿山救护中队签订有偿矿山救护协议。

 

第七章急救救援响应

一、报警

事故地点

 

值班室

 

二、通讯清单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朱卫东

朱树达

朱周勋

陈建昌

高体荣

陈兴阳

朱如周

朱贞飞

三、报警和紧急公告

当灾害危急周边村庄人群时,应采用移动电话、有线电话、喊话、扬声器等方式向公众传递信号,警报区采用机动方式逐家通报,并发生警报和紧急公告。

四、人群疏散及安置

1、在矿长(朱周勋)确定应急救援行动指令后,由刘荣化(安全副矿长)布置居民疏散。

疏散人群时应考虑下列情况:

(1)在疏散人群时,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需要的疏散时间、可利用时间、风向等环境变化,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的疏散问题。

(2)做好疏散人群的生活安置,保障条件。

(3)明确负责执行和核实疏散居民(包括通告、运输、交通、管制、警戒)的机构。

(4)核查疏散人数,记录疏散情况。

(5)临时安置场所的食品、水、电力、医疗、消毒、治安的安排。

(6)临时安置场所的标志。

五、警戒及治安

警戒及治安,具体由龙贵师负责。

警戒及治安的职责:

1、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的畅通。

2、交通管制,路口封锁,指挥中心警戒,事故现场警戒。

3、制定对特殊设施和人群的安全保护。

4、确定决定终止保护措施的情况和规定。

六、医疗及卫生服务

1、医疗资源:

宣威市来宾镇卫生院或宣威市人民医院。

2、应急医疗机构:

应遵循先重后轻的原则。

七、现场监测

1、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应对事故现场及场外监测和评估为现场的救援决策提供支持。

2、现场监测包括:

事故的规模,事态的发展趋向,伤亡情况,危险物质的浓度及扩散情况,食物、水源、现场卫生污染监测等。

八、应急人员的安全

为了保证应急员在抢险中免受伤害,应建立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程序,保证其安全。

1、进入和离开程序,保证其安全

进入和离开现场人员,必须由警戒机构报告指挥部批准后到办公室办理出入签字手续,方可进入或离开现场。

2、进入和离开现场的报告规定

进入和离开现场人员,必须报告警戒机构,再由警戒机构,报告指挥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入或离开。

3、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登记规定

进入和离开现场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离开。

4、应急救援人员的清点规定

应急救援人员在进入或离开事故现场必须进行人员清点。

5、安全及卫生设备的正确配备

应急救援人员在进入事故现场时必须配备总警的安全及卫生设备。

九、现场抢险及控制

现场抢险的目标和原则:

以人为本。

针对事故使用专家、技术、方法、材料、设备等手段达到控制和清除事故目的。

十、信息发布管理

1、事故信息发布由指挥部指定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2、事故信息拟定后,必须报指挥部审核、批准。

3、信息必须准确通告事故的发生,救援及人员伤亡情况。

4、信息必须为公众了解防护措施,查找亲人下落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十一、应急救援资源管理

应急资源供给机构:

应急救援人员由本矿、局救护队和上级主管部门专家组,物资由本矿从应急备用仓库调配。

应急资源调用指令,由指挥部向资源保障部发出,任何人不得因任何原因阻止资源调用指令。

应急资源的供给,资源保障部应作详细的记录。

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设备应及时回收,清点入库。

第八章现场恢复及事故调查

现场恢复及事故调查小组名单

组长:

朱周勋(矿长)

副组长:

朱贞飞(安全副矿长)徐万全(技术副矿长)

组员:

陈建昌(机电副矿长)朱贞飞(生产副矿长)

徐安书(井队长)陈兴阳(通风技术员)

朱树达(地测技术员)朱丹(安全管理人员)

杨明(瓦检员)李成(瓦检员)

朱如周(安全员)龙贵师(调度科科长)

在指挥部确认决定终止应急后,由矿长范守超通过媒体、公

告等形式,宣布应急取消,进入恢复正常状态。

事故调查小组按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

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性质和责任,

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开采安全的防范措施建议。

第九章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和改进

应急救援预案应进行维护和改进,保证预案的及时更新和有效性。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小组,要经常检查和修改下列信息:

1、应急人员的身份和电话。

2、矿区地图变化。

3、运输路线的变化。

4、应急服务的变化。

5、应急资源的变更。

6、新的重要机构,新的居民区等。

第十章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提出以下几项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设置专职检查人员,对井一切工作地点,特别是瓦斯容易聚积的地方,每班必须配备瓦斯检查员,不得空班漏检。

2、严格加强爆破材料管理,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确保爆破质量,提高爆破安全作业水平。

3、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禁上携带火种下井。

4、不防爆的电器设备严禁下井使用,并要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及维修。

5、在煤尘易飞扬地点,如采煤工作面、溜煤眼、装载点等处安设喷雾洒水装置,巷道中的浮煤必须定期清扫运出。

6、在巷道掘进迎头,必须采用湿式打眼。

7、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风路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8、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9、人力推车在同一方向运行时,两车间距不得少于20m。

10、由下向上掘进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及人行道隔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

11、斜井施工期间,如提升兼人行时,在斜井上口必须设置挡车器;在斜井中还必须每隔40m设置一个躲避硐并设红灯,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无阻的人行道,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12、开凿、延伸斜井或下山时,在斜井或下山的上口,必须设置防止跑车的装置,掘进工作面上方还必须设坚固的遮挡。

13、必须根据北京坐标系统绘制“井上下实测对照图”,校核老矿井开采范围。

第一节粉尘灾害预防

(一)防尘措施

1、矿井消防、洒水(给水)

井下喷雾洒水水源用过滤后的矿井水。

由工业水池。

敷设洒水防尘管路一趟,主管采用50,支管采用25焊接钢管。

经副斜井分别送至各采掘工作面,刮板运输机机头,溜煤口等降尘处,水池容积为400m3;水压利用自然标高压差给予保证。

最低水压在:

三采区2/2。

(二)防尘措施

采用洒水防尘及综合防尘措施

1、地面在坑木场设有消防栓作消防用,在露天原煤仓等扬尘较大的地点设洒水喷头作地面洒水防尘。

2、井下喷雾洒水防尘

①采煤工作面的防尘主要是在打眼,放炮和出煤过程中进行防尘,打眼时应实行湿式钻眼,把粉尘控制在规定浓度以内。

放炮前后进行洒水降尘,使煤体充分潮湿,并使用水炮泥。

在出煤和放炮过程中,工作面回风巷水幕、溜子道各转载点的喷雾装置应全部打开,以达到净化风流的目的,各装载点、主要进回风大巷的水幕、喷雾装置应全部打开,使风流得以净化,调整采面、井巷的风速,减少粉尘飞扬。

②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即:

湿式钻眼、使用水点也必须实行喷雾洒水。

③每一入井工人必须采取个体防护措施,应戴口罩。

每一职工都有义务做好井下的防尘工作,爱护井下所安设的防尘设施,对主要的产尘地点,应设专人进行防尘工作。

④所有煤层溜煤眼,溜煤上山不得兼作通风上山。

(三)防爆措施

为防止煤尘瓦斯爆炸事故和瓦斯爆炸事故后将积尘扬起参及爆炸,必须采取防爆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降尘、除尘措施:

1、湿式凿岩。

2、坚持使用水泡泥。

3、放炮喷雾洒水。

4、定期冲洗岩帮,清扫粉尘。

消灭火源的措施:

1、禁止携带点火物品下井。

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或其它一切取暖器取暖。

3、严格执行放炮作业的一切规定。

4、定期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进行防爆检查,杜绝失爆。

5、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

井下电钳工必须使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当仪器发出警报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撤出工作人员。

6、采空区充满填实。

(五)隔爆措施

1、隔爆设施

采用设置水棚的隔爆措施。

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时,矿井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和相邻的工作面,都必须设置隔爆水棚隔开,防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的灾难事故。

2、隔爆水袋

①采用耐热性的泡沫聚苯乙烯制作。

②水棚的结构采用梯形架棚断面、棚梁上悬挂隔爆水袋,每只水袋的容积为20。

第二节瓦斯灾害防治

一、瓦斯检测及监督

矿井瓦斯检测是一项重要的安全工作,检测是为防止瓦斯聚积和瓦斯涌出量变异的科学识别,必须做好瓦检工作。

1、每班配备专职通风瓦检员,将瓦检和防治瓦斯聚积落实到人,有职有责的进行工作。

2、瓦检地点、机电硐室、采煤面、掘进头、停风点、密闭点、进风巷道、回风巷道、抽风井等。

3、瓦检次数

机电硐室:

班初、班中、班末各检查一次。

进风巷、回风井:

班初、班中、班末各检查一次。

掘进面:

班初、班末、装药前、放炮前、每次放炮后、进回风流中,班中分时段检查多次。

采煤工作面:

进风巷、上下通口、煤壁、老塘、上下隅角、回风巷,装药前、炮前、炮后、班初、班中、班末分时空检测多次。

密闭点、停工点、停风点,根据情况每班检测至少1次。

4、检查监督,保证检测质量,检测的变异数据要让当班班长或队长认可,并作决断,认清变异原由,超限时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交班说清。

5、瓦检员要记录每次瓦检数据,班末时要将各个地点的最高最低瓦斯浓度在井下测风站公布于众,交接班时交清签字,出井时要向井口值班室汇报清楚,值班室作好记录。

班后要填写原始记录表,并作统计分析研究,得出结论。

报交矿技术主管审阅。

6、处理瓦斯聚积时要做到“四定”——定人、定措施、定责任和标准,定完成时间。

7、瓦斯检测原始统计表和事故记录做到日清月结,送井口值班室保存。

二、具体措施

掘进工作面采用放炮掘进,采煤工作面采用炮采,在放炮时瓦斯将在应力的变化和作用下,大量涌出,为防止瓦斯积存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矿井主扇风机和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看守,保证24小时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开。

2、必须严格按通风系统图中的规定位置设置风门,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保证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风量和合适的风速。

3、井下采掘工作面严禁出现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和老塘通风;采空区必须在二个月内及时密闭。

4、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专人检查瓦斯,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必须严格执行放炮使用水炮泥制度。

6、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实现“三大保护”即:

漏电保护、接地保护和过流保护。

不得带电搬迁电气设备;下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和本质安全型。

l6、在煤尘易飞扬的地点,如运输机头,装载点等,应设喷雾洒水装置或设置捕尘器,巷道中的浮煤应定期清扫运出,同时定期清洗巷道。

第三节矿井防灭火

1、井口和风机房2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且不得有明火及用明火取暖。

2、矸石山、炉灰场、坑木场等必须距井口大于80m,远离井口,且在下风向,并有消防水管路及消护设施,关键部位及房间内必须装有灭火器材。

3、地面配电室、主通风机房、提升绞车房等建筑物,须设避雷针或避雷声保护;10线路终端安装l组阀型避雷器予以保护。

4、避雷针(网)的接地引下线;应设置单独的接地装置,接地装置和引下线的连接必须形成牢固良好的电气通路,其接地电阻不得超过10欧姆。

5、井下爆破工作不得使用硬化变质的炸药,以防发生残药燃烧,并必须使用有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及毫秒电雷管,且最后一段的延时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第四节矿井防治水

一、井下探放水措施

(一)探放水原则

1、对老窑积水,不论多少,均应首先考虑修复一条延至深部的老巷,从地面排水,蔬干老空区。

2、井下掘进、开采临近老空区时,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二)探放水措施

1、安装钻机探水前,需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

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

2、探放水工作必须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五~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

3、探水的超前距及帮距

探水钻孔按扇形布置,超前距及帮距(即掘进保护煤柱宽度)必须在探放水设计中明确规定。

4、探水钻孔的密度

探水掘进巷道每次前进的终点站,探孔间距不得大于3m。

5、打钻人员必须按入井须知要求入井,并认真学习和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钻机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6、打钻设备必须进行防爆检查,失爆设备不得入井。

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7、钻场必须有正常钻进所需的水量、水压、660V电源及通讯电话。

8、钻场必须有瓦斯检查人员定点检查瓦斯,同时,监护局扇的正常运行.并确保钻场有正常掘进时所需的风量。

9、钻场支护必须稳固可靠,水沟畅通,巷道内无杂物。

10、打钻人员必须听从瓦检员对迎头瓦斯浓度的检查报告。

若瓦斯浓度达到1%时,停止钻进;达到1.5%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井口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后,瓦斯降到1%以下时,方可恢复工作。

11、打钻过程中,必须指派专人观察和记录钻孔的异常现象、返水颜色、瓦斯情况、钻进深度、钻孔的方位、角度、终孔深度等。

钻进中,若发现岩石松软,片邦、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瓦斯升高,以及项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派专人监视水情,并立即向井口调度室汇报,若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区的人员。

12、当班负责人、瓦检员上班时必须到井口调度室登记和报到,下班时必须到调度室汇报当班工作情况、安全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

(三)地表防治水措施

矿区地表无河流经过,井口、公路、各建构筑物均为各地段较高点,地表水排泄方便,雨季无大的影响。

由于地形为山坡沟谷,一水平开采深度小,地表塌陷影响较明显,沟谷季节性河流下开采要避开雨季。

二水平开采深度大,地表塌陷影响较小,稍加覆土填平后即能顺坡排泄。

第五节顶板灾害的防治

1、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有作业规程,认真贯彻执行,成为工人工作指南,要有工种操作规程,成为工人的操作指导。

对矿区的五大灾害,每年都要制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月要制定可能遇到灾害的防治专项措施,并贯彻执行。

矿上都列入当月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

2、初次放顶、防治周压和强制放项均要有专项措施,矿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安监人员,救护队长及有关人员均到现场办公指挥放顶。

矿务会每月要研究一次顶板管理问题.,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采取措施,不断改善顶板管理,逐步掌握顶板活动规律,记录在案。

第十一章应急救援预案支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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