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利强律师《侵权责任法》医疗专题讲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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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利强律师《侵权责任法》医疗专题讲析课件.ppt

1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及相关问题及相关问题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邓利强邓利强一、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一、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医方在医疗纠纷中着眼于

(一)、医方在医疗纠纷中着眼于“少少赔钱赔钱”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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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分的保护导致了过分的保护导致了20022002年最高院年最高院“举举证责任倒置证责任倒置”的实施的实施20022002年年44月月11日日“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实施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由医疗机构就医由医疗机构就医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医疗不良事件的输赢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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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义的是:

如何防止类似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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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文医师(三)、人文医师(11)依法执业的内容应包含了解)依法执业的内容应包含了解侵侵权责任法权责任法(22)医院管理者、医师对职业精神的)医院管理者、医师对职业精神的思考思考二、医患赔偿法律关系回顾二、医患赔偿法律关系回顾

(一)、

(一)、20022002年年99月月11日前日前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20022002年年99月月11日实施日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司法二元化、鉴定二元化的形成

(二)、司法二元化、鉴定二元化的形成(三)、(三)、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出台出台2008200820082008年全国人大决定年全国人大决定年全国人大决定年全国人大决定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单独立单独立单独立单独立法并把医疗侵权写入本法;法并把医疗侵权写入本法;法并把医疗侵权写入本法;法并把医疗侵权写入本法;2009200920092009年年年年12121212月月月月26262626日日日日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

三、侵权责任法出台中我们的呼吁三、侵权责任法出台中我们的呼吁四、四、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第七章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任。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提供机构追偿。

第六十条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法律保护。

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医患权利义务五、医患权利义务如何理解这一规范如何理解这一规范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与当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注意义务。

医务人员未尽到该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注意义务。

医务人员未尽到该项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项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

判断医务人员注意义务时,应当适当考虑地域、判断医务人员注意义务时,应当适当考虑地域、医疗机构级别、医务人员职级等因素。

医疗机构级别、医务人员职级等因素。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一次审议稿第一次审议稿

(一)医患关系的性质:

(一)医患关系的性质:

合合同同

(二)医患合同的特点

(二)医患合同的特点11、是过程义务不是结果义务、是过程义务不是结果义务恰当、谨慎和当今医学科学发展相适应恰当、谨慎和当今医学科学发展相适应22、首诊负责、首诊负责(强制缔约)(强制缔约)33、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某些传染病、精神病患者)(某些传染病、精神病患者)44、尊重患者的自己决定权、尊重患者的自己决定权(见知情同意)(见知情同意)六、知情同意六、知情同意案例二:

李丽云案案例二:

李丽云案2222岁的李丽云因岁的李丽云因“受凉后咳嗽,咳痰发热受凉后咳嗽,咳痰发热1010天,天,呼吸困难一周,端坐呼吸三天呼吸困难一周,端坐呼吸三天”为主诉为主诉于于20072007年年1111月月2121日下午日下午22时时5050分分到到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呼吸内门诊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呼吸内门诊就诊,初步诊断为:

就诊,初步诊断为:

“重症肺炎,心功能不全重症肺炎,心功能不全”因因其病情危重且经济状况不佳,医院决定欠费收入院其病情危重且经济状况不佳,医院决定欠费收入院治疗治疗,入院后为,入院后为挽救母子生命挽救母子生命大夫大夫建议剖宫产手术,建议剖宫产手术,家属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手术未能施行。

当晚家属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手术未能施行。

当晚77时时2525分,李丽云因病情危重,救治无效死亡。

分,李丽云因病情危重,救治无效死亡。

(注:

注:

上述信息来自媒体)上述信息来自媒体)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医务人员应当书面同意。

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第3333条规定:

条规定: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什么情况签字什么情况签字v手术手术v特殊检查特殊检查v特殊治疗特殊治疗v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第8888条:

条: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

(二)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四)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四)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七七患者的隐私权患者的隐私权v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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