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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审查意见

矿业集团公司

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审查意见

各单位编制上报的《2012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下简称《消灾计划》),经集团公司组织初审和集体会审,原则同意各单位编报的《消灾计划》,并提出如下总体要求和分专业、分单位审查批复意见。

一、总体要求

1、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2012年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淮矿安[2012]1号、2号文件中提出的2012年安全生产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消灾计划》及本批复意见,认真贯彻实施。

每季度初,由各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检查《消灾计划》贯彻执行情况,加大贯彻力度,防患于未然。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的零事故理念,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水平为主线,以防控煤与瓦斯突出等各类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改进技术装备为保障,以落实安全责任为核心,以严格全过程考核和问责为手段,全面筑牢安全防线,实现安全形势稳定发展。

3、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突出体系建设统领,把体系建设作为安全工作的总纲和抓手,并把各项安全经济政策和各类安全工作考核统一纳入到安全体系建设之中,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用安全生产体系统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整治薄弱环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强化基建矿井和控股子公司(煤矿)安全管理。

外委施工队伍必须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严禁无资质施工队伍违规挂靠,杜绝井下工程转包;外委施工队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设施,否则将追究基建矿井的责任。

基建矿井副井装备投入运行后,要认真落实“一井一制”规定。

生产矿井新建井筒纳入所在矿井统一管理。

认真落实《控股子公司(煤矿)安全管理办法》,控股子公司(煤矿)必须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施工;理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装备管理,大型设备的选型、采购,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设计、工程招标、技术措施、队伍选择、职工培训等要统一管理。

公司业务及安监部门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强化控股子公司(煤矿)的安全监管。

4、保证安全投入,管好用好安全专项资金。

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严格安全费用管理,明确安全投入的重点,抓好项目的实施,重点解决好“一通三防”、重大水害防治、瓦斯治理与利用、安全监测监控、机电运输等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重大问题,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凡列入计划的重大安措项目、技改项目及费用项目,各矿必须严格按计划和工程质量要求,确保按期完工。

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以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为方向,改造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继续提升“一通三防”、防治水装备水平,适应瓦斯治理和防治水工作需要;大力推进后运连续化,提升辅助运输装备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推广先进的智能型装备和集中控制系统,提升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达到安全、高效。

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对已建成的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和人员定位等系统,要保证系统抗灾的能力,提高系统的功能和可靠性;加快紧急避险系统建设,2012年所有矿井全部建成。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研发。

针对火成岩下安全开采、围岩支护控制技术、冲击地压防治技术、高瓦斯松软低透气性特厚突出煤层的安全增透技术、高效钻进工艺及可控喷孔技术、综采放顶煤及大采高工作面的综合防灭火技术、机电安全保障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开展科研攻关,为矿区安全高效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5、坚持集约生产的原则,优化设计、简化系统,减少生产环节,优化劳动组织,减少劳动用工,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超过100人。

完善各项技术管理规定,不断提高对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决策能力。

加强对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复查,切实提高规程、措施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严格设计、审批、施工、验收管理,杜绝无设计工程、无技术措施工程和不按措施施工工程。

6、完善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改进方式方法。

业务处室负责专业围安全检查指导;安全监察局负责对业务处室以及基层单位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公司安全政策、会议、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对基层、机关安全工作进行考核。

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安全问题的跟踪督查,针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制定防措施,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推行安全监察部门带指标挂“老虎牌”、业务部门带指标挂“红、黄”牌制度。

深入开展反“三违”活动,重点查处干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7、加强井下拍摄影像管理。

凡因工作需要进行井下拍摄的,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报集团公司,经公司分管安全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严禁无安全措施进行井下拍摄。

矿区各电视台制作影像节目,要提前进行审查,确保播放的影像符合规定要求。

8、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健全完善及严格落实公司、矿厂、科区、班组、岗位职工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基层单位必须制定防措施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由安监及业务部门督促整改;业务处室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报送安监局并跟踪落实,安监局进行备案并督查。

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按“五定”要求进行整改,实现闭合处理。

9、加强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33号令和《矿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及值班管理实施细则》,着力提高带班质量;瓦斯排放、重大巷道贯通、突出煤层揭煤、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过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带、火区启封和密闭、重大危险源的处理等,必须有矿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带班指挥。

10、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

以防水、火、瓦斯等重大事故风险为重点,编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及演练,使各级人员熟练掌握、迅速反应、处置正确。

强化救护消防大队、医疗救护和各单位兼职队伍等三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备齐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材,确保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行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职工安全素质。

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和改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确保把各项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严格培训准入。

加强新进员工准入和培训管理,提高准入条件;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接受安全培(复)训,持有效证件上岗;对于转岗员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知识人人过关”和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教育培训活动,着力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场操作能力和事故防能力。

严格安全培训管理。

实行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双培双考制,做到有训必考、教考分离。

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推行安全培训积分考核制度,促进职工由“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变。

12、矿井安全生产系统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修改完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认真做好贯彻工作。

二、分专业审查意见

(一)采掘

一、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顶板管理的规定,做好采掘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和现场落实工作。

采掘工程设计要与一通三防、防治水设计相结合,具有针对性和超前性;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具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除正常巷道外,峒室、交叉点、溜煤眼等零散工程设计也要详细具体,支护形式、断面、支护材料规格及加工尺寸等要明确具体。

二、各单位应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认真开展采掘工作面矿压观测,分析研究矿压显现规律以及顶板管理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顶板管理工作。

要严格落实各级干部顶板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明确到人,区队干部必须做到跟班作业,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和工程质量现场交接、验收制度,不合格的工程必须及时整改,不得将隐患留给下班。

三、以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为统领和抓手,严格落实《矿业集团公司特殊地段顶板管理特别规定》,真正做到顶板管理工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采掘工作面特殊地段、特殊时期的的顶板管理工作。

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放、收作,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成立由生产矿长为组长的初放(收作)领导小组,并现场跟班指挥。

建立健全初放(收作)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各级干部查面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要求。

对于复合顶板、坚硬难冒顶板、大倾角、大采高、隐蔽工程、特殊地点、异常地段、下分层开采等采煤工作面,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过特殊地带、异常带,必要时应采用注化学浆或水泥浆进行煤壁和端面顶板加固,注浆时必须将煤壁与端面顶板整体固化,不能只固化煤壁或端面顶板。

综采工作面安装或拆除设备前,由生产矿长组织生产、安监、技术、机电、运输、调度、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并组织制定解决现场问题方案及安全措施,明确安装拆除的质量工序、施工组织和顶板、运输等方面安全技术要求,并严格落实。

综掘工作面拆除、安装也要编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

加强综采工作面切眼施工和刷大的安全管理。

综采切眼应坚持“支护高强度”的原则,既保证大跨度顶板的稳定,又有利于综采支架安装。

导峒与刷大部分应采用同一种支护形式。

采用锚带网索支护时,必须辅以锚索梁、桁架等增强支护手段;采用架棚支护时,必须采取单体液压支柱顺山挑棚进行加固,保证支架的稳定性。

软底时所有棚腿或支柱必须穿鞋。

掘进工作面开窝、贯通、石门揭煤、岩巷近煤层施工或穿煤层,采掘工作面过老巷、过断层、过破碎带等,施工前必须有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矿长和副总负责贯彻执行,并组织专人现场跟班指挥。

坚持一面(工程)一总结,经分管副总审查后归档,并报生产管理部备案。

四、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必须坚持“两个第一”的原则。

即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第一”,锚杆支护的掘进工作面“初锚力第一”。

建立健全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顶板监测及矿压预报制度,做到面面监控、班班监控,单体支柱工作面装面收作要棵棵监控。

对上下出口、过老巷等重点区,构造、选顶、顶底煤、破碎带等特殊、异常地段要增大覆盖率、重点监控。

锚杆支护巷道对锚杆“初锚力”和锚固效果,必须坚持三级监测,即:

小班自检、区队日检、矿井抽检。

锚杆安装必须实行编号管理,做到锚杆质量谁安装,谁负责。

严格班组质量交接、验收制度,建立锚杆支护质量信息反馈与处理体系。

煤层锚杆支护巷道必须开展掘进班组、掘进区队、职能科室、矿井和采煤区队五个层次的支护效果评价并做好记录,对支护效果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必要的补强加固措施。

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超前管理和临时支护措施,积极推广应用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新装备、新工艺。

五、加大对综采设备维护和检修力度,设备维修要严格执行“四检制度”,并做好检修记录;设备大修后要组织专人按标准严格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不得下井。

所有新安装的综采面高压油管,下井前必须做压力试验,油管质量必须能确保泵压达到液压支架设计要求。

六、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采煤工作面放炮前,要全面检查放炮地点煤壁、顶板、支架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放炮崩倒、崩歪的支架必须及时扶正。

对于软底卸载速度快的工作面,安专人多循环对支架补注液,防止顶板离层,煤壁片帮。

掘进工作面迎头必须及时支护,并严格按规程要求落实前探支护和防片帮支护措施,后路改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七、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综采工作面煤壁管理补充规定》,综采工作面正常回采期间,严禁人员在煤壁作业,确需人员煤壁作业时,如属临时性作业,严格按作业规程中关于煤壁作业的管理要求执行,如属非临时性作业,必须补充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八、加强放顶煤工作面和大采高工作面安全技术管理,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并认真进行矿压监测工作,加强支柱(架)受力状况和顶煤移动规律观测,强化质量管理,保证支架正规。

九、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采、掘技术管理规定》和《锚杆支护设计规》。

锚杆支护设计必须坚持围岩分类→初步设计→矿压监测→修改完善设计的步骤,并随迎头条件的变化及时改变支护参数或支护形式,保证合理、有效的支护强度。

严格支护用品的使用管理,锚杆支护材料和矿用U型钢可缩支架材料的加工使用必须符合集团公司相关企业标准的规定。

十、加强回采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及两巷的监测管理与维护,其断面、支护必须符合规程规定。

加强掘进工作面后路及煤层锚杆支护巷道使用期间的维护与监控管理,并建立健全后路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巷道修护、替棚、改棚、扩棚等要认真做好支护设计,保证支护强度需要,并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贯彻后方可施工。

十一、加强巷道支护技术研究,提高支护强度,改善支护效果。

深入开展巷道围岩综合治理,提升顶板管理科技含量。

煤巷支护应积极推广“锚带网索”支护,高地压软岩巷道积极推广“锚+锚”联合支护,优化支护参数,强化监测监控,改善支护效果,改善矿井安全生产环境。

要优化巷道布置,基本岩巷必须布置在合适的层位中,并合理安排开采关系,减少巷道受压破坏。

十二、加强外委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以及天然焦、高岭土等煤炭伴生资源开采的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

所在矿井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

(二)机电运输

一、认真抓好制度、规贯彻落实等基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淮矿机电2011[279]号文)《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矿业煤矿运输管理规定》、《矿业煤矿机电技术规》与《矿业煤矿运输技术规》四个技术管理文件,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及保证制度落实的措施。

建立激励机制,严格制度考评,推动落实。

按照“干、管、监”分离原则,继续推进“一科、三区、一办”机电运输基础管理体制建立。

要抓好技术管理工作,发挥技术测定、技术档案对机电运输系统运行状态的诊断、分析、判断的指导作用。

二、加强矿井井上、下用电管理,防止供电及瓦斯事故发生

1、矿井供电方式必须符合《矿区供电运行方式调整操作管理规定》要求,电源进线、风井线路必须做到双回路供电,一路运行,一路充电备用,矿井变电所6KV(10KV)母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双回路供电的采区变电所正常情况下必须分列运行;三专变压器电源必须来自于采区变电所不同母线段。

矿井线路、电气设备运行、巡检、维护及电气预防性试验必须严格执行《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按周期对保护定值进行计算、复核、整定、试验,保证保护灵敏、可靠。

加强进网作业人员培训,严格持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制度,电气作业两票制度。

电气设备操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矿业集团公司地面变电所工作票、操作票的规定》、《矿业集团公司输、配电设备运行规定》。

完善应对极端天气和矿井停、掉电应急预案,延展预案覆盖围,提高预案针对性,精练文字逐步形成菜单式操作清单。

及时组织变电工熟悉矿井应急掉电预案容并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演练,提高矿井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能力。

加大雨季及冬季等特殊时期供电设施巡查、检修力度,提高安全供电能力。

2、按时完成避雷设施的试验、安装、接地电阻测试工作,雨季前完成6KV及以上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的电气试验及整定校验工作。

完成架空线路下的树障、违章建筑等清理工作。

3、严格井下使用的橡套电缆、输送机胶带及防爆电器设备等的入井管理,输送机胶带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经集团公司“矿用装备安全性能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进矿阻燃带、电缆必须附有阻燃性能试验报告、复印件。

井下胶带输送机配齐防跑偏、打滑、堆煤、烟雾报警等各项保护;强力皮带机还要装设力下降和防撕保护;机头、机尾要安设防护栅栏;机巷沿线要按规定配置洒水管和笼头;防尘供水管路及三通布置、消防器材配置符合规定要求,所有保护要灵敏、可靠并要定期试验。

4、加强入井矿用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的管理,严格执行《矿业煤矿机电管理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缆等必须经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机电处、供应处、设备中心、安监局)按规定统一选型采购,外委施工单位使用的井下电器、设备纳入矿井(筹备处)统一管理。

严格把好入井关、日检关和月检关。

严禁外委单位使用自备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

严禁未经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审查、签定、测定的不合格电气设备、材料入井使用,以确保井下电气“三大保护”齐全、灵敏、可靠,消灭电气失爆。

5、新型防爆电器产品的使用必须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相关职能业务部门牵头按规定试用,并组织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严禁擅自采购、使用。

非防爆电器入井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存档备查。

6、严格防爆电气设备的操作、检修与试验,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气设备、照明灯具的维护必须责任到人,挂牌留名,入井电缆应建立档案,实行“五对口”管理,制定检修计划并认真落实。

检漏日检试验必须每日一次,煤电钻综保试验每小班一次,电煤钻尾巴截头每半月一次,检漏远点试验每月一次,风电闭锁开关,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开关试验按规定执行,消灭电气失爆和带电作业现象。

7、严格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新采区及采掘工作面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

设计应按照“三专、三闭锁”及采掘供电分开原则,并经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审批。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三大保护”全面检查、计算整定一次。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工作地点随着负荷变化增减,继电保护整定值需要调整时,必须经分管电管员校核批准后,由使用维护单位电工进行调整。

闭锁、断电设计由矿机电矿长(副总)组织通风、机电、安监等单位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

矿井每周至少对安全监测监控装备的断电功能进行一次实验,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功能专项检查,并有记录。

8、严格采区电气设备运行管理,采区主要变电所及带2个以上掘进工作面的变电所要实行双回路供电,并安专人看护,其他无人看护的变电所要关门上锁。

专供主备局部扇风机变压器每台所带负荷不得超过4个掘进头面。

局部通风机的主备局扇司机必须经技术培训、取证并持证上岗,司机应熟悉工作地点供电系统、停送电地点,会操作,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三、巩固大型设备安全基础,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1、完善检修制度、标准,制定保障检修制度、标准执行到位的措施,建立保证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的责任追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检修到位。

按照设备检修制度认真检修主、副井提升设备、设施,主、副井日检修时间不得小于2小时,主提升容器、主轴装置、制动装置等设施每天都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提升机必须按规定装设各种保护,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到灵敏可靠。

罐笼、防坠器每年要脱钩试验一次。

管技干部每月要检查一次井筒管路、排水管路补偿器、组合罐道接头间隙以及伸缩节的补偿量,并建立数据库。

井筒装备、防撞梁、托罐装置、过卷、过放缓冲装置要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完好。

主排水泵工作、备用、检修台数及排水能力符合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主排水系统、主排水泵检修工作。

雨季前对各水平水沟、水仓全面清挖一次,并按规定对各水平主排水泵进行技术测定,对排水效率低,需更新或大修的水泵、排水管路雨季前要全部安装到位,矿井主排水系统雨季前要做一次联合运转试验。

2、加强停产检修计划的管理,周密安排矿井停产检修工作。

要结合矿井生产接替等实际情况,统筹协调生产安排、设备及部件使用寿命周期关系,认真编制年度矿井停产检修计划,提高计划准确性,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对已确立的停产检修计划项目,要认真作好技术、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保证按计划进行;要认真的、充分的论证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组织和劳动组织,认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格贯彻落实措施,确保矿井停产检修安全顺利进行。

3、加强井筒装备施工、提升机改造等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施工管理,做到一工程一措施,重要工程措施要上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井筒作业时,施工人员的上方要有罐帽或保护伞,上井口要有专人监护,要安排好停产检修工作,充分利用停产检修时间,处理日常难以施工的项目。

4、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司机及维修工的技术培训与考核。

主提升机备品、备件要符合规定,在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使用主井设备提升人员时,要完善上下口及提升系统安全设施,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确保提升安全。

5、新井、临时井提升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设备的安装、验收、维护、运行,要按照生产矿井的副井提升设备严格进行管理。

6、矿井主扇风机及线路电气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定期按规定对风机技术性能进行技术测定,备用风机保证能在10分钟能启动,每月倒换风机一次,轮换检修,风机倒换要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抽风机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大修。

因风机大修、系统改造须长时间单机运行时,必须制定措施及应急预案,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7、采区下山排水泵房、设备、设施要保证完好,运行高效。

排水泵要有工作、备用、检修水泵。

及时清挖水仓及龙头井,并做到双回路供电、双管路排水,出水通畅,保证排水系统安全运行。

8、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及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瓦斯电厂)设备运行、检修、维护检查及各项管理制度,各项保护要齐全、灵敏、可靠。

必须制定锅炉、电梯及电厂特种设备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并演练,加强特种设备维修人员、操作工、化验工的培训与考核,加强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报废、年度检验管理。

9、加强备用设备及备品配件特殊材料(提升钢丝绳、尾绳、罐道等)管理,按规定配齐大型设备及主要生产系统、安全设备的备品配件及特殊材料,并做到完好备用,妥善保存保管。

10、要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尤其要抓好技术测定、试验结果应用,依托装备技术进步,制定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持续提升大型固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

安技措等单项工程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施工时需检查资质,并签订安全技术协议及商务合同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强化运输管理,防止零打碎敲事故

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规定、标准,落实“属地管理和专业化监管相结合”的矿井运输管理原则,构建职责明确、履责程序清晰、问责严格、考核精细,全方位、全覆盖的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强化运输管办职责,强化技术、设计源头保障职责,强化现场管理,确保安全运转。

2、强化运输线路封闭化管理:

排矸线路的封闭管理:

线路两侧加装封闭防护栏,交叉路口警示信号齐全,采用架线电机车的安装架线自动升降装置。

主运大巷的封闭管理:

到副井口长度超过1.5的具备条件巷道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并在封闭区间的两端悬挂“封闭巷道,禁止通行”字样的警示标志,过车风门必须实行远控气动控制,风门拆除时门框必须及时拆除,确保安全间距。

斜巷封闭管理:

有行人上下山的斜巷必须实行封闭管理,在斜巷各车场的入口处悬挂“封闭巷道,禁止通行”字样的警示标志。

3、加强运输设备检修和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切实提高运输系统设备运行质量。

4、轨道运输牵引机车选型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347条规定执行。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风主要运输巷道,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机车必须装设甲烷检测断电仪;低瓦斯或高瓦斯矿井主要进风运输巷道采用架线电机车运输时,要加强架线网络运行管理,轨道回流系统电阻不得超过规定阻值,定期测试网络杂散电流,并不超过60mA,要在架线区域轨道与采区轨道接缝处按规定设置轨道绝缘,并责任到人,定期检修,防止杂散电流进入危险区域;正在施工的掘进巷道采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单轨吊机车运输物料时,机车必须装设甲烷检测断电仪。

机车安设的甲烷检测断电仪要纳入井下电气管理。

运输大巷装煤点必须设置甲烷报警仪。

5、加强斜巷架空乘人装置运行管理:

上下人地点必须设置语音提示,越位自动停车等保护装置。

完善安全制动装置并确保使用可靠。

因巷道变形造成安全距离不够、片帮掉顶鼓底的区段及时修护。

6、强化采区部窄轨运输管理,各类安全设施的设置必须严格执行淮矿机电便[2011]139号文规定。

7、加大辅助运输工艺改革,推进辅助运输工艺改革,以装备技术进步引领辅助运输安全发展,做好新工艺、新装备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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