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隆昌县蜀东丽府商住小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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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隆昌县蜀东丽府商住小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内江市隆昌县蜀东丽府商住小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蜀东丽府商住小区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监理合同号:
总监理工程师:
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工程监理部
2010年11月8日
1、工程概况4
2、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计划4
3、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
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细则7
4、1施工监理工作准备7
4、2建立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8
4、3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9
5、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12
5、1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12
5、2质量监理工作程序12
5、3质量监理工作细则19
6、施工费用(投资)监理工作细则38
6、1费用控制的任务38
6、2计量与支付程序42
7、施工进度监理工作细则47
7、1进度控制的任务47
7、2进度控制的方法52
8、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细则54
8、1合同管理的任务54
8、2合同管理的方法66
9、信息管理监理细则73
9、1信息管理的任务73
9、2信息管理的方法74
10、组织与协调76
11、交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细则76
11、1交工与交工证书77
11、2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79
11、3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程序79
12、监理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81
12、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81
12、2安全生产责任目标82
13、本工程监理重点和难点分析82
13、1监理工作重点83
13、2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及难点83
14、环境保护86
14、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保护86
14、2施工阶段环境保护87
1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87
15、1监理工作方法87
15、2监理工作措施88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蜀东丽府商住小区工程
2)工程概述:
本工程位于隆昌县隆泸大道东侧,总建筑面积107290.00m2,计划投资:
1.2亿元,计划工期20个月,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抗震设防烈度:
6度,结构安全等级为2级。
分别由1#-7#楼组成,结构类型:
1#、3#、5#楼为一类高层商住楼,框剪结构(28层);2#、4#、7#楼为二类高层商住楼,框剪结构(18+1层);6#楼为多层商住楼,框剪结构(9+1层)。
本工程包括建筑、结构、电气工程、消防等专业施工及装饰施工。
3)工程特点:
本工程属于高层及多层框剪结构,地基地质情况较复杂,施工场地较狭窄,施工有一定的困难。
整个工程施工工期紧,涉及施工专业多,各专业交叉作业频繁,所以对安全和质量的要求很高,无形中提高了施工的难度;在施工中需积极主动协调施工单位认真组织安排,以保证工程按质、按量、按期、安全地完成。
4)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四川省川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重庆一三六地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
监理单位:
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四川省凉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单位:
隆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
土建工程监理组
安装工程监理组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监理人员汇总表
序号
监理职务
姓名
性别
职称
专业
证书号
1
总监理工程师
姚福华
男
工程师
工民建
【川】总监字(09)0419
2
专业监理工程师
熊子迅
男
工程师
工民建
【川】监工字(07)2252
3
专业监理工程师
张中路
男
工程师
工民建
【国】监工字51005627
4
专业监理工程师
韦迎忙
男
工程师
电气
【川】监工字(07)2339
5
专业监理工程师
黄道生
男
工程师
机电安装
【川】建工字(07)2317
6
监理员
王远湖
男
工程师
工民建
【川】监理员证字(09)1289
7
监理员
郑勇
男
助工
工民建
【川】监理员证字(09)0908
3、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的监理将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监理程序,进行现场监理和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控制及计量工作,负责准备和实施各项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合同内工程得到有效监理,协助总监办处理承包商支付事宜,做好项目帐目记录,审查和洽谈重大变更合同单价和索赔要求,编写记录月报,审查承包商提交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合同单价、增补工程量清单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后执行,定期向总监办提供有关数据。
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编制监理工作细则;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场地交验及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成果;
4)、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
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
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7)、审核承包商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试验人员的资质;初审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
8)、保存所有的原始资料和其它应妥善保管的一切资料;
9)、审批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0)、审查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1)、审批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2)、控制重要外购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13)、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商的修正计划;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和周计划,并督促承包商实施;
14)、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查、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5)、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工令;
19)、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
21)、发布变更令;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工作总结;
25)、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商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在业主与承包商(或第三方)来往中,为业主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建议、意见;
34)、审核签署承包商递交的进度支付证书,并提交总监办审核;
35)、参与业主与承包商关于变更单价、索赔、有关争议、工程变更和对工程进度及质量极为关键的其它问题进行谈判;
36)、帮助业主解决合同文件中出现的矛盾,包括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
审查并对设计图纸和规范中的实质性修改建议提出书面评价意见;
37)、帮助业主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本项目环保工作和拆迁工作计划;
38)、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理项目负责人(高级监理工程师)工程质量终身(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责任制。
4、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细则
4、1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作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4、1、1监理人员进场
监理单位应根据与业主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的监理人员、进场日期安排要求,在开工日期以前的适当时间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主要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
然后应按施工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数、时间及名单全部到位,监理期间除健康原因外,不考虑人员替换。
若需更换人员,按施工监理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
4、1、2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检测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碰撞、含糊不清等问题应尽可能查证清楚,找出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
4、1、3熟悉施工现场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按合同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认真的审查和现场复核校对,纠正漏缺,对所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再次现场核对,并配合设计代表确认,同时应按监理程序上报至业主。
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尽可能进行实际调查和掌握。
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纸上尚未标明的地下结构物;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施工前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作占地;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或造成损害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自然灾害及地质危害等。
根据调查结果适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
4、1、4结合本工程的规定,制定监理工作图表
由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所列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并统一制定出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和合同监理的各种记录、报表、证书图式的规格和样式,供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使用。
4、2建立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单位负责人应正式制定和颁布承建房建工程施工的总质量目标,质量体系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工程项目质量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与承包商的质量保证。
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商为实施质量管理建立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能、程序、过程和资源构成的有机整体。
即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承包商的质量检验手段、质量检验标准都应根据工程特点配置,以满足工程质保需要。
4、2、1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与进场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核对,并对其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等进一步的了解。
当进场的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书附表不符,或学历、资历、工作经验等监理工程师认为不满意时,可要求承包商更换。
并应要求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一直在工程现场进行专门的质量管理。
4、2、2承包商的自检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与制度,承包商自检职责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于每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自检,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对每道工序或工艺都应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旁站监理人员的认可;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采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措施予以消除。
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做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按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其工地试验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对保留在工程现场的试样的养护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对工程各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及时进行量测,并提供资料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
(6)对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进行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7)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并分析处理,建立质量档案系列,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或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4、3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4、3、1发布开工令
根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当开工所需的条件已基本具备时,监理员应通知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报告,报高级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呈总监办办理批准手续,并发出批准标段开工令,若不具备开工条件不得开工。
4、3、2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商的投标书付表或补充的机械设备分期进场计划资料以及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的机械设备其种类、性能、数量是否与承包商投标书的要求一致,并满足开工及进度计划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予以认定符合开工的条件,否则,应通知承包商限期解决,不然不予批准开工。
对承包商报来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表要进行系统的检查并记录。
1、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投标书付表所填列的是否符合;
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置与施工技术的适应性;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尤其是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的适应性;
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商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承包商撤离工地:
承包商要求替代或更换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5、已运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的机械设备,未征得同意不得运出工地。
4、3、3检查验收承包商的施工定线
高级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承包商三方应会同到现场交桩并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导线点的坐标和基准标高的数据给承包商,同时办理正式的交桩手续。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承包商的复测报告成果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1、应对业主提供的或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核,确保其原始定线资料和数据准确无误,对无力消除的差错应通过业主予以纠正;
2、若原始导线点、基准点或基准标高发生损坏或丢失,当丢失控制点连接在两个以上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单位补定;一个控制点损失是可直接由承包商予以补定,由监理工程师测量人员复核、认定;所恢复的导线点必须是永久的,不得长期以木桩代替;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4、监理工程师应指示并检查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4、3、4验收承包商测定的地面线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原始地面线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测定工作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以前进行;测定所使用的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规定。
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复核测量,应与承包商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
2、对于业主已移交了工地场地的占用权,但承包商尚不施工和尚未测定的施工段落,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工地场地的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由此而增加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也不应认可。
4、3、5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招标文件技术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完成并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批。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在未进行施工测量之前或在施工测量的过程中,对施工设计图中各类结构数据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补充测量,以纠正错漏,保证施工图及原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2、工程项目如有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应要求承包商作出具体的修改方案与处理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或批准,或由监理工程师上报高监审核批准。
3、所有施工图的图幅应与竣工图幅要求相一致。
4、3、6检查承包商占用工作场地
在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开工前的合理时间内,业主应将全部或部分施工段的工程场地移交给承包商使用。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业主履行这一职责:
1、对业主无法一次给出的施工现场占有权和出让权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作出工程场地占用计划(附图),并把占地计划提供给业主,以便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场地的准备;
2、对业主难以按工程进度计划及场地占用计划提供工程场地的段落,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商协商,对施工段落的顺序作出合理调整;
3、工程场地交接应在工程现场进行,并履行必要的文字手续,各有关单位的代表应在交接文件上签字;
4、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占用的场地埋置永久的界桩或暂时挖出界沟,并对场地进行看管。
4、3、7审查承包商组织机构、人员、工程管理体系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承包商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文件、业主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国家及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核对承包商在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
若有偏离,应督促承包商及时纠正。
4、3、8审查承包商工程材料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承包商与业主签定的合同文件、业主的各项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对承包商的工程材料的来源、材质、工地抽样试验等进行严格的审查。
若有不符,按规定指令承包商处理。
4、3、9审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1、原则上在下达批准标段开工令后,承包商方可申请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2、承包商申请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的程序与表格均应与标段开工申请相拟;
3、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签署意见,经批准后即可开工,但应将批准表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份备案。
各分项工程不经批准均不准开工。
5、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5、1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5、1、1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
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
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设计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工作品质;
5、1、2质量监理任务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商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要求。
5、2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5、2、1质量控制检查程序
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
开工前,承包商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施工。
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
(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
(2)、承包商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
(3)、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
(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
(5)、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
(6)、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
2、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
(1)、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承包商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商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商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
(2)、承包商应根据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商应返工复测。
3、中间检查
(1)、中间检查的安排
承包商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
(2)检查程序
1)、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或补救:
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抱送专业监理工程师;
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用通过“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拖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指示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承包商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
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则发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
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5-1质量检查程序框图。
(3)、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1)、旁站:
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旁站监督,尤其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表及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人员将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
2)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工地材料试验由承包上进行,但必须有现场监理人员在场,试验记录有现场建立工程师签字后方能有效,必要时,监理人员自行检查。
对于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在技术性能上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若不能满足,监理人员有权暂停使用;
3)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
一般性的现场测量工作有承包商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方可有效。
关键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
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通过了有关质量检验的文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申请后续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工程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量证书的基础。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由下列文件(及附件)组成
(1)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
(3)与分项工程有关的工序质量检验单、材料试验表;
(4)现场监理日志表记日报表;
(5)工作指示单;
(6)工地会议纪要;
(7)、开工申请单;
(8)工程变更令(对变更工程而言);
(9)分项工程完工图纸;
(10)其他。
5、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
当组成一部分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再次进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整理,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
同样,当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各分部工程完工文件进行整理,形成单位工程完工文件。
5、2、2质量缺陷处理
1、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商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商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商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使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通承包商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4)、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商提出补救方案及方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5、2、3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1)、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立即填写“质量施工报告单”报告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施工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下达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