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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知识100问

房产知识100问

1、什么是房地产一级市场

答:

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即国家通过其指定的政府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出让的土地,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经过开发达到“七通一平”的熟地。

房地产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市场。

2、什么是房地产二级市场

答:

二级市场是房地产开发市场,其经营主体为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其经营内容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小区建设规划,对土地进行初级开发和再次开发。

然后将开发出来的房地产出售给用地、用房单位或个人。

3、什么是房地产三级市场

答:

房地产三级市场,是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让或转租的市场,也就是房地产再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

4、什么是房地产权利人

答:

房地产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不可售公房使用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5、什么是商品房

答:

狭义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批准用于市场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称为商品房。

6、什么是使用权房

答:

房屋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俗称使用权房。

7、什么是空置商品房

答:

商品房屋竣工验收并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

经初始登记后在一定时期内,尚未出售或出租的房屋,称作空置商品房。

这一“一定时期内”的时间界限,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投资建造的并符合出售条件,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已超过一年,尚未出售或出租的新建住宅。

8、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是什么

答:

(1)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

 

(2)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进行分摊。

 (3)商、住、办综合楼,其房屋内各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异较大,应根据其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按相关面积比例先行分摊全幢公用建筑面积(此次分摊的最小单位为层),然后再分摊各自公用建筑面积。

 (4)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

9、房地产权证有哪几种形式

答:

房地产权证有绿色权证、黄色权证和红色权证三种(黄色权证视作绿色权证)。

10、什么是房地产转让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哪些方式

答: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的方式将其所有的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房地产转让主要包括下列方式:

(1)买卖;

(2)交换;

(3)赠与;

(4)以房地产抵债;

(5)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6)因企业兼并或者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许可的其他方式。

11、房地产转让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答:

房地产转让合同自转让当事人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但下列情形除外:

(1)转让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转让合同自约定的条件成立之日起生效;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进行合同公证或者转让当事人约定进行合同公证的,转让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购房人持非中国护照购房所签的商品房转让合同必须进行转让合同公证。

12、商品房预售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答: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商品房预售:

(1)订立认购合同、预售合同,收取首期房款;

(2)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办理按揭贷款手续;

(3)预售款的收取;

(4)办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

13、转让预购商品房,应当按什么程序进行

答: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预购人需转让预售商品房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订立预售合同之权益转让书;

(2)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的变更登记备案;

(3)办理预售的商品房过户手续。

14、购房后为什么要办理产权登记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上海市实行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包括房屋所有权及所产生的抵押、设典、租赁等其他权利)受法律保护。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变更合同应当登记备案,未进行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所以购房者购房(包括预购)后应立即办理登记或者登记备案手续,以免开发商或原业主卖给第三人而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15、购房后如何办理产权登记

答: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转让合同或者与转让有关的法律文件生效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权证书;

(2)转让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3)转让合同或者与转让有关的法律文件;

(4)其他有关的文件。

16、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当被告知哪些相关情况

答:

房地产转让人转让房地产时,应当如实向受让人告知房地产的质量和其他有关情况,如抵押关系、租赁关系、相邻关系等相关情况。

房地产转让人如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7、购房投资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答:

购房投资是为了保值和升值,必须要考虑到以下问题:

(1)物业所在的地段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2)有否重大政策导向(如即将开发某地,或已限制某种房产的开发);

(3)有否正在开工或规划新建的重大市政项目(如地铁、机场);

(4)是否由可信度高的发展商营造;

(5)同比地段房价相对较低,或房价的上升空间较大;

(6)出众的生活环境(如:

有山、水、公园、温泉等);

(7)特别的生活配套设施(如名牌学校、医疗机构、著名大商店等);

(8)超前的设计规划(如前瞻性的小区规划、房型和使用功能等);

(9)漂亮(或标志性)的建筑外观;

(10)良好(出色)的物业管理;

(11)合理的房型面积和总价(便于出租或转手);

(12)新颖的建材设备和新科技含量等。

18、多层、高层住宅各有什么优缺点

答:

一般来说,四至八层称多层住宅,八层(不含八层)以上的住宅称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的优点主要是得房率较高;建造费用、物业管理费和修护费用相对较低;由于多层住宅一般为条状建筑,房型总体来说较好,每户主要房间基本上都朝南;目前多层商品住宅较多采用一梯两户,透风性较好。

缺点主要是使用寿命比高层住宅低,抗震性能不如高层,结构单一缺少变化;居民(尤其是年老居民)有爬楼梯之苦。

高层住宅的优点主要是结构牢固,抗震性较好,使用寿命较长;由于上海地区规定高层住宅必须安装电梯,所以进出较为方便;高层住宅中较高层面视野较好,空气较好,可免装防蚊纱窗,如朝向和空气穿透性较好的户室,夏天冷气空调使用的频率较低。

缺点主要是得房率相对较低;物业管理费和维护费用较高;如是点状高层住宅,总体房型不如多层,部分户室朝向欠佳,私密性较差。

19、如何收集各类房源信息

答:

房源信息一般可通过下列各种渠道获得:

(1)各种传播媒体;

(2)各种房展会;

(3)各交易中心和交易市场;

(4)可以通过已购房的亲友或从事房地产专业工作的亲友了解房源信息;

(5)购房者如选购特定的区域,也可以亲自到该区域,相关售楼处一般都会以醒目的标识表明售楼处位置。

20、购买现房好还是购买期房好

答:

购买现房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和直观性。

购房者在购房前可以对所购房屋进行实地考察,对房屋的质量、装修、位置、室内格局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的了解,可将实地调查的结果与房地产广告、售楼书上的介绍进行对照比较。

不必为房屋是否会延期交付、质量有无保证等问题担心,可避免购买期房可能带来的风险,具有较大的安全性。

与期房相比,现房的价格要高一些,付款压力也较大。

如果发展商设计没有前瞻性的话,房型、楼层、朝向往往已所剩无几。

  购买期房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购买期房最大的好处是价格较低,在同等条件下,期房的价格一般要比现房便宜。

购买期房,挑选的余地较大。

但购买期房与购买现房相比较,购房者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一些,如期房能否按时建成,建筑质量能否保证,小区生活配套是否齐全,开发商所作出的各种承诺能否兑现等都是未知数。

购房者选择购房时机不当,还可能会遇到房地产市场趋淡,价格下降所带来的损失。

21、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住宅将受什么限制

答:

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住宅,表示该住宅没有达到规定的交付使用要求,不能交付居民使用。

22、什么是住宅使用说明书

答: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住宅出售单位在交付住宅时提供给用户的,告知住宅安全、合理、方便使用及相关事项的文本。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载明房屋平面布局、结构、附属设备、配套设施、详细的结构图(注明承重结构的位置)和不能占有、损坏、移装的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备以及住宅使用规定和禁止行为。

根据规定,《住宅使用说明书》应作为住宅(每套)转让合同的附件。

23、《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包含哪些内容

答:

《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建筑结构、类型和各设施容量、布置情况等性能、标准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名称;

(2)建筑结构类型,承重墙体平面布置说明;

(3)自来水、雨污水、强弱电、燃气、热力、通讯等设施容量、配置、管线走向的说明。

(4)有关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5)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6)配电负荷说明;

(7)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8)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9)住宅公用面积使用规定说明;

(10)住宅外立面使用、底层天井使用、封阳台的说明;

(11)小区公用设施使用、维护说明。

24、什么是住宅质量保证书

答: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自1998年8月1日起,凡不向用户提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不得进行销售、配售及分配。

25、什么是房屋租赁

答: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在房地产经营活动中,房地产转让与租赁是最主要的形式,与房地产转让不同的是,房屋租赁并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只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将房屋的使用收益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让渡于承租人。

26、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

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民事法律原则。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房屋租赁应当依法纳税。

27、房屋出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房屋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人。

共有房屋的出租,应具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

28、什么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答: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银行要求借款人以房地产商品为抵押物作为保证的借款。

29、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有什么不同

答: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享有的一种贷款权利。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我国公民因购买有产权的住房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30、个人住房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可供选择

答:

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有两种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

3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和证明

答: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下列材料和证明:

(1)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身份证(并随带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和配偶及符合条件参与计算额度的直系血亲的户口簿(并随带户口簿复印件);

(3)开发商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4)《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或《上海市内销商品房出售合同》(现房)原件;

(5)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2、什么叫组合贷款

答:

如果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需要,同时又不到所购房价80%,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两项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房价的80%,这叫组合贷款。

33、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根据日照、通风的要求和本市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居住建筑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下同],其间距在市区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倍,在浦东新区、市级工业区和郊县城镇(含宝山、闵行、嘉定区城镇,下同)不小于倍。

2、朝向为东西向的[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以内(不含45度),下同],其间距

在市区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倍,在浦东新区、市级工业区和郊县城镇不小于

倍。

34、什么是建筑容积率(容积率)

答:

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值。

35、什么是建筑密度

答:

指建筑物底层占地面积与建筑基地面积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

36、什么是低层建筑

答:

指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低层居住建筑为一层至三层。

37、什么是多层建筑

答:

指高度大于1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多层居住建筑为四层至八层。

38、什么是高层建筑

答:

指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高层居住建筑为八层以上(不含八层)。

39、什么是公寓式办公建筑

答:

指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每个单元平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50平方米,有独立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每个单元平均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按居住建筑处理。

40、什么是一般办公建筑

答:

指非单元式小空间划分,按层设置卫生设备的办公建筑。

41、什么是商业建筑

答:

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经营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和批发商店,以及饮食等服务业的建筑。

42、什么是商住综合楼

答:

指商业和居住混合的建筑。

43、什么是商业综合楼

答:

指商业和办公混合的建筑。

44、什么叫裙房

答:

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

裙房的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超过24米的,按高层建筑处理。

45、如何计算建筑面积

答: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计算。

对高度在米以下(含米)的设备层,可不计建筑面积;对设备层兼作避难层的,其高度可适当放宽,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46、如何计算建筑容积率

答:

(1)在计算容积率时,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屋顶层建筑面积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

1/8的不计;用作开放空间的建筑面积不计;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米的不计。

(2)半地下室的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米的,按下式计算建筑面积:

   A’=KA

式中,A’表示折算的建筑面积,K表示半地下室地面以上的高度与其层高之比,A表示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3)商办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其建筑密度控制指标可按商业建筑的指标执行。

(4)商住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其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表》的规定执行。

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少占总建筑面积的10%,不足10%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按高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多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应至少占两层以上(含两层),仅设底层商店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多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

47、什么是住宅日照时间规定

答:

高层住宅的小套、中套应有一个居住空间,大套应有两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至日连续满窗有效日照不少于1小时。

48、对住宅设计中的层高控制有哪些规定

答:

多、高层住宅层高为米,不宜高于米,高于米的,应报市规划局审核。

49、对高层建筑的面宽控制有哪些规定

答:

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等于54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大于80米。

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大于65米。

50、房地产权利转移和风险责任转移的日期有什么规定

答:

房地产权利转移的日期,以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的日期为准;但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后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以转让当事人再次提出过户申请的受理日期为准。

51、房地产转让人“一屋多售”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房地产转让人就同一房地产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合同,造成多个转让合同并存的,称为“一屋多售”。

房地产转让人“一屋多售”的,转让应当按照购房人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手续的先后顺序履行合同。

对无过错的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转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52、选购住房时,如何确定需购住房的功能和面积大小

答:

一般来说,选购住房的目的有两种,一是购房用于自住,二是购房用于投资。

购房用于自住一般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购房后准备长期居住,即所谓“一步到位”;另一种是购房用于过渡性居住,即所谓分步到位,逐步改善。

购房后准备长期居住的,购房时应有前瞻性,在购房能力许可的情况下,适当超前,如三口之家宜购买三室户(或以上)户型,其中至少应有一间工作室,面积大小直接关系到房屋的总价,一定要视经济能力而定。

购房用于过渡性居住,一般对功能、面积的考虑,只要未来3-5年内够住用即可,除此之外,还应考虑未来几年较容易转让变现或较易出租。

53、如何选择贷款方式和确定贷款总额

答:

目前我国住房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等额本金还款法”,另一种是“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息还款法”还款本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但较适合近期能承受,而预期收入较稳定或有所增加的居民;“等额本金还款法”前期偿还金额较大,以后逐年减少,较适合现在收入较高,预期收入可能减少的居民。

54、房屋使用人能否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

答:

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应按幢邀请或者按业主人数的一定比例邀请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列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成员没有表决权。

55、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哪些项目

答: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下列项目: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上述第

(1)、

(2)、(3)、(4)项费用按月分项计算,第(5)项费用按实际维修项目计算。

56、什么叫房地产开发

答:

房地产开发是通过土地、建筑材料、市政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劳动力、资金和专业人员经验等诸多方面的资源的组合使用而为人类提供居住空间,并改变人类生存的物质环境的一种活动。

57、什么是住宅配套设施

答:

住宅配套设施,指为城镇居民创造卫生、安全、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而必需的住宅附属设施。

住宅配套设施是由多系统组成的,按其服务层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住宅基本生活单元的配套设施。

人口规模为3千人左右的住宅群, 其配套设施应有居民服务站、小商店、文化室、儿童游乐场等;

(2)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

人口规模在1万人左右的住宅群,其配套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储蓄所、邮电所、运动场、粮店、煤店、百货店、副食品店、菜店、饮食店、理发店、小修理门市部、综合商店、自行车棚、废物回收站、居委会、变电所、公共厕所、垃圾站等;

(3)住宅区的配套设施。

人口规模在4至5万人左右,其配套设施包括医院、门诊部、银行、办事处、邮电支局、电影院、科技文化馆、青少年之家、运动场、多种与生活有关的商店、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商业管理机构、房屋管养段等;

(4)市政公用设施。

指在全市范围内住宅配套的设施,包括城市公用事业和城市公用设施。

前者指城市自来水、煤气、供热、公共交通;后者指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

公共卫生设施等。

58、什么叫契税

答:

契税是在房地产权转移时向政府交纳的税金,是国家财政的一项税收。

59、什么是商品房成本

答:

指在商品房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和劳动者为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以及商品房用地的征拆迁补偿费。

60、什么叫伸缩缝

答:

伸缩缝是指为防止建筑物构件由于气候温度变化(热涨、冷缩),使结构产生裂缝或破坏而沿房屋长度方向的适当部位竖向设置的一条构造缝。

伸缩缝是将基础以上的建筑构件如墙体、楼板、屋顶(木屋顶除外)等分成两个独立部分,使建筑物沿长方向可做水平伸缩。

缝宽一般在200-400mm。

61、什么叫防水层

答:

为了防止雨水进入屋面,地下水进入墙体、地下室及地下构筑物,室内用水渗入楼面及墙面等而设的材料层。

防水层按部位不同分为屋面防水层、楼面防水层及地下室防水层等,按使用材料不同分为油毡防水层、塑料防水层、橡胶防水层、豆石混凝土防水层、防水砂浆防水层、钢板防水层、涂料防水层等。

62、什么叫违约金

答:

违约金是指违约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应该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这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定方式之一,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方法。

违约金是对违约方的一种经济制裁,具有惩罚性和补偿性,但主要体现惩罚性。

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且在主观上有过错,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用经济制裁的手段督促合同双方严格信守合同条款和履行合同义务。

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合同行为表现较为明显,用户反映也比较强烈;业主委员会在某些方面未履行合同则较少直接表现在用户的面前。

如某些费用未能及时付给物业管理企业,短时间内未给管理带来明显的损失,但肯定会使物业管理企业资金周转不灵而直接影响物业管理整体工作。

用违约金制裁业主委员会,可能会起防止这类事情发生的作用。

63、什么叫契约

答:

契约即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或数方)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协议。

契约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其成立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在先的意思表现为要约,在后的意思表现为承诺。

可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订立。

如买卖、委托、承包、租赁、保管、借贷等契约(合同)一般只要双方就主要条款(标的、价金、期限以及双方约定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达成协议即可成立。

合法成立的契约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无合法原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契约义务时,对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解除契约;并有权就不履行或延迟履行所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

64、什么叫赔偿金

答:

赔偿金是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事实时,单纯处罚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则应由违约方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损失补偿费。

这是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定方式。

但这种方式让违约方承担责任,必须具备3个条件:

(1)当事人有违约行为;

(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事实;

(3)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与对方的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有些卫生服务未能达到标准和某些用户生病,两者之间未必有因果关系,不能据此处罚赔偿金。

但如因卫生服务太差而造成蚊蝇孽生,环境恶劣,致使用户生病,经鉴定确实有因果关系时,应当处罚赔偿金。

65、什么是住宅用地

答: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及其配套设施所占用的土地,如住宅区、居民点、庭院绿化用地等。

66、高层住宅设置消防登高面,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

高层住宅设置消防登高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7、哪些类型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

答:

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变半径不应小于6m。

68、什么样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答:

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69、住宅内电梯设置的标准是什么

答:

十二层及以上高层住宅的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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