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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各种案例30条

合同法案例:

案例一: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

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

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

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

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

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

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

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案例二: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

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

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

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

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

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试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

为什么

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

说明理由。

案例三:

某市百货公司通过新闻媒体播发招租启事:

将市场装修后分摊位出租,投资装修费2000元。

周某于月初得知此消息后,决定租赁两个柜台,于月中去提前支取了即将到期的定期存单,损失利息近千元。

可是就在周某准备去租赁摊位时,百货公司又宣布说:

因主管部门未批准,摊位不再招租了,请已办理租赁手续的租户到公司协商处理办法;未办理手续的,百货公司不再接待。

周某认为百货公司这种作法太不负责任,所以要求百货公司赔偿自己的预期收入若干万元,以及利息损失。

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试分析:

本案应如何处理?

公司法案例:

案例一: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

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

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试分析:

1.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2.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3.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案例二:

张某,是一位个体户。

他与另一位个体户共同发起成立了一家A服装贸易公司,并由该公司买下了张某全部的产业。

不过,公司并没有给他现款,而只是给他股份和债权(即公司承认欠他的钱)。

张某几乎拥有了公司全部股份(90%)。

由于经营不善,该公司最终解散。

张某声称自己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他借给公司的钱。

但是,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张,既然公司成立后的业务与公司成立前完全一样,而且张某拥有公司几乎全部的股份,所以,实质上A公司几乎就是张某的私人企业,张某就是公司。

因此,张某与公司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债权债务关系。

张某无权要求公司财产偿还所欠债务,而只能由其他债权人共同分配公司财产,以清偿债务。

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试分析:

1.张某对公司的身份究竟是什么?

2.张某要求清偿债务有无法律依据?

3.法院将如何处理该债务清偿案件?

案例三: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2012年上半年发生以下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该公司监事夏某列席该次会议。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于2012年4月8日举行公司股东大会年会。

(3)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3月29日,公司董事长A就股东大会年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向全体股东发出了书面通知。

2012年4月8日,公司股东大会年会如期召开。

会上除了审议会议通知中列明表决的事项外,还根据公司第一大股东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提高董事薪酬的议案,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2年5月9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丙(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向公司董事会邮寄了一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提案内容是拟发行公司债券以筹集资金。

董事会认为公司资金充足无需发行债券,因而明确拒绝了丙的提议。

丙转而要求公司监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但监事会表示此事应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不参与。

丙遂于2012年6月8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宣称将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向全体股东进行了通知。

请分析:

1、出席公司3月28日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2、董事EF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

并说明理由。

3、董事会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4、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并分别说明理由。

5、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有不规范之处?

如果有,请指出来。

6、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由公司董事长发出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7、公司4月8日股东大会年会通过提高董事薪酬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并说明理由。

8、公司第二大股东丙是否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其宣称将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是否有法律依据?

并分别说明理由。

案例四:

甲、乙均为国有企业,2006年5月,两企业经过多次协商,达成共同出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的协议。

该协议规定:

(1)甲企业出资200万元,其中货币50万元,注册商标作价150万元;乙企业出资300万元,其中货币50万元,专利权作价150万元,劳务100万元。

(2)公司在A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独立进行经营活动。

(3)公司设立3年后,双方按出资比例抽回各自出资的30%

请问: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该协议在内容上有哪些违法之处?

知识产权法案例

案例一:

甲与乙合作创作了一幅书画作品,并将该幅作品送给了共同的好友丙。

现有文华出版社欲将乙在近年创作的绘画作品结集出版,乙表示同意,欲将与甲创作的书画作品和自己单独创作的9幅绘画作品许可出版社出版。

甲和丙知道此事后都表示反对,三方为此发生争议。

请回答下列问题:

(1)如发生诉讼,甲反对乙出版合作作品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为什么?

(2)丙有无权利反对乙出版该幅书画作品?

为什么?

案例二:

甲是某产品发明的专利权人。

甲许可乙公司独家制造、销售甲的专利产品。

因生产场地等原因,乙又许可丙厂制造、销售一定数额的专利产品。

丁从丙厂购得产品进行销售。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能否许可丙厂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为什么?

(2)丁的销售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为什么?

(3)甲能向丁主张赔偿吗?

为什么?

案例三:

甲厂制造的美华锅炉在该行业具有知名度,但由于企业的商标意识比较淡漠,一直没有申请商标注册。

2001年1月同是生产锅炉的乙厂向商标局提出了美华商标的注册申请。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2001年10月商标局对乙厂的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后予以公告,甲厂看了公告后,认为乙厂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权益,甲厂应当如何进行救济?

(2)若2002年1月商标局核准了乙厂美华商标的注册申请。

乙厂向甲厂提出不得再使用美华商标的要求,甲厂不允,乙厂遂告甲厂侵权。

甲厂能否抗辩?

如何抗辩?

案例四:

大型国有企业MS集团高级工程师白某执行单位指定的科研任务完成了一项重大职务发明创造A,2002年5月被授予了我国发明专利权。

2004年2月白某退休受聘于另一家民营企业。

2006年1月,该民营企业完成并申请了发明专利B,发明人为白某,此后该民营企业开始投入大量资金生产该发明产品。

2007年8月,该民营企业的发明专利B初审公告,MS集团得知后认为,该民营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B系白某在MS集团的本职工作之继续研究,其研究成果属于MS集团的职务发明。

请问:

(1)MS集团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与该民营企业就B专利申请权的纠纷?

  

(2)MS集团的职务发明创造的主张是否成立?

为什么?

破产法案例:

案例一:

某轻工机械厂系国有企业,拖欠某电力公司的电力款达500万元,久拖不还。

电力公司调查了解到该轻工机械厂已严重亏损,负债累累,短期内根本无法偿还贷款,便于2007年7月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轻工机械厂符合法定破产条件,便依法宣告破产并制定了管理人,对轻工机械厂的财产进行清理。

其清单报告提供的情况如下:

1。

轻工机械厂总资产为2000万元(变现价值),期中流动资金为150万元,长期投资120万元,固定资产1500万元,其他财产230万元。

2。

轻工机械厂现负债26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工资等320万元,应付税款280万元,普通破产债权2000万元(包括欠电力公司500万元),合计2600万元。

3。

在轻工机械厂的固定资产中,有四处厂房拥有产权证。

其中新建的3车间和4车间已于2005年3月向某建设银行借款时用于抵押贷款150万元,该两处房产现在变现价值为100万元。

4。

轻工机械厂在破产还债的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为150万元。

问:

1、轻工机械厂的破产财产时多少?

(具体点。

2、轻工机械厂的破产财产应按何种顺序清偿?

3、电力公司能得到清偿的债权额是多少?

 

案例二:

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是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有意向法院申请破产。

聘请你为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

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你掌握了以下情况:

1、斯凯布鲁服装公司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公司。

2、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欠当地工商银行货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一套进口生产流水线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1500万元。

3、斯凯布鲁服装公司的债权人之一甲公司因追索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此案尚在审理中。

4、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乙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

5、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欠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万元,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欠斯凯布鲁服装公司100万元。

6、斯凯布鲁服装公司资不抵债已达450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斯凯布鲁服装公司如申请破产,应由谁受理?

2、工商银行的22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

3、甲公司与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

4、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

理由是什么?

5、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斯凯布鲁服装公司可以自己直接申请公司破产么?

6、应从企业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

7、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与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如何处理?

案例三:

甲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96年9月1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9月10号受理该案,并于96年12月20日宣布该厂破产,随后建立的清算组对该厂财产进行清理,情况如下

1、该厂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变现价值)

2、该厂95年10月5日以机器和厂房为抵押,向银行贷款2200万,该款项尚未偿还;

3、该厂欠宏大公司94年到期贷款160万。

宏大公司起诉到法院,96年8月2日,法院判决甲厂支付宏大公司欠款和违约金共200万元。

在人民法院受理甲厂破产案件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中;

4、甲厂欠万达公司96年5月5日到期的货款150万元。

96年6月5日,应万达公司的要求,甲厂于万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合同约定:

若96年8月5日甲厂不能支付万达公司150万元欠款,则以甲厂的厂房折价抵偿万达公司欠款;

5、甲厂欠华天公司95年6月到期货款100万,华天公司于96年8月10日起诉。

法院受理甲厂破产案件时,此案正在审理中。

经评估确认:

甲厂的厂房变价为500万,机器设备变价为1400万元。

问:

1、银行的破产债权额是多少?

2、甲厂欠宏大、万达、华天公司的贷款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为什么?

3、甲厂的破产财产应为多少?

应按什么顺序分配?

案例四:

晚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贸易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2007年7月20日裁定受理此案并宣告贸易公司破产,同时指定甲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接管该企业后,发现以下的情况:

(1)2007年7月1日与乙企业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企业应先向贸易公司发出100万元的货物,发货后10日内由贸易公司付款,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介于贸易公司临近破产的事实,乙企业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后才予以发货,管理人向其出具了某担保公司的担保函件,保证到期支付款项后合同遂继续履行。

该货物收回后,变现价款为150万元。

(2)2007年7月5日与丙服装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向丙厂提供一批牛仔布,由丙厂为其加工牛仔裤,约定的违约金为10万元,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解除该合同给丙厂造成了5万元的损失,该批牛仔布由管理人组织全部运回后变现,变现价值为132万元。

(3)2007年6月,贸易公司因有逃避纳税的行为,其库房的一批价值为120万元的货物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予以扣押。

(4)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1日时通知了所有已知债权人,并进行了公告,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为2007年8月1日――2007年9月15日。

(5)贸易公司为购置办公楼于2006年5月向工商银行信用贷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丁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7年5月,贸易公司不能清偿工商银行的贷款,人民法院受理了贸易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工商银行向管理人申报了全部债权,同时,丁公司也以自己将来的求偿权申报了债权。

(6)管理人发现贸易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15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07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

除以上事项外,管理人清查的其他财产和负债情况如下:

一、财产变价

(1)贸易公司以上用工商银行贷款购置的办公楼变现价值为1500万元,其中用于对所欠招商银行1000万元贷款的抵押担保,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贷款尚未清偿。

(2)库存商品变现价值500万元。

(3)租用某公司复印机一台,价值5000元。

二、负债

(1)欠供应商货款共计1530万元,其中欠A企业525万元。

(2)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欠交税款100万元。

(3)破产案件的受理费、文件送达费、律师费等费用15万元;需要支付甲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0万元;受无因管理而须支付的费用12万元。

(4)管理人执行职务时,贸易公司的库房货物堆积不合理而倒塌,砸中其中一位工作人员造成其人身伤害,需要支付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为2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企业是否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并说明理由。

(2)管理人决定解除与丙服装厂的合同后,对于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应如何处理?

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受理了贸易公司的破产案件后,税务机关扣押的该批货物应如何处理?

并说明理由。

(4)该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5)工商银行和丁公司共同申报债权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6)对于甲公司无偿转让的150万元财产,管理人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并说明理由。

(7)破产企业的破产费用的数额为多少?

共益债务的数额为多少?

(8)请说明贸易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

(9)A企业可以获得的清偿额为多少?

案例五:

康德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

破产宣告时该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货款A,离偿付日期还有1个月;债权人乙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花费3万元B;该公司还拖欠丙地方税务局税款15万元C;欠破产企业留守人员丁某等人的工资5万元D;欠破产程序开始后维修仓库的费用6万元E;戊银行行使抵押权后仍有20万元债权未受偿F;己公司行使抵销权后尚有8万元债权未受偿G;该公司租借庚公司的一台价值22万元的起重机已丢失未找到,但得到了保险赔偿H。

请对上述每项费用进行归类。

1、属于破产债权的是

2、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3、属于共益债务的是

4、属于自己承担的费用是5.属于特别取会权的是

产品质量法案例:

案例一:

甲公司制造了一缺陷产品,但主观上不知情,连同其他产品一并销售给了已,在使用中该产品爆炸,造成乙右眼失明,在起诉中甲公司认为,公司在制造产品中已尽了足够的注意,主观上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问:

乙、甲乙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理由是什么?

案例二:

李某在1995年2月份时从本市某商场购买了“南极”牌电冰箱一台,使用了3个月后,冰箱起火,李某损失7000多元。

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商场同意赔偿了3000元,李某认为商场至少赔5000元。

双方遂起纠纷,李某以产品责任为由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

认定产品质量问题,应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鉴定书。

但技术监督部门提出,该冰箱己烧毁,又无库存,无法鉴定。

法院开庭,认为不能排除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冰箱起火的可能性,虽然冰箱没有合格证,但产品质量问题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问:

请运用《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责任理论分析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并阐明理由?

案例三:

2007年3月5日,合肥市某百货公司从合肥市某化工进出口公司购进洗衣粉5吨,在销售1吨后,某百货公司据消费者反映洗衣粉去污能力不强,怀疑洗衣粉有质量问题,逐申请市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

经市质量检查所进行化验表明,这批洗衣粉的关键指标、表面活性剂和聚酸盐含量均低于行业标准,因此,确定此批洗衣粉为劣质商品。

市技术监督局即将这批洗衣粉封存,通知市某化工进出口公司派人对此事进行处理,6月3日,化工公司代表来到市技术监督局,提出这批洗衣粉原是根据某国进出口商所提供的样品指标制造的,后因该国外贸政策变动,这批洗衣粉不能出口,只好做内销处理,因此其技术标准不能按照我国质量标准来衡量,要求允许这批产品按照正常渠道进行销售。

问:

1、本案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使用范围?

为什么?

2、本案中的市技术监督局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法律依据是什么?

案例四:

于洋与其男友在百荣世贸商城购得“无忧”牌高压锅一个,并邀请其好友陈梦去家中做客,在仔细阅读相应后,在使用过程中,高压锅突然爆炸,导致原告于洋失去双臂,基本毁容,生活不能自理。

原告家属及其男友多次向“无忧”安全高压锅生产有限公司索赔,而商家非但不给予相应的赔偿,反而将责任推到原告于洋使用不当上,将其家属多次赶出门外,还对其男友出言不逊,于是原告方又找到了当地的仲裁机关,可是仲裁机关多次找人与商家洽谈,商家未表示反对,却迟迟不给予赔偿。

请问在这个案例中能够运用到《产品质量法》中哪几条?

案例五:

1999年8月29日,某市企业联合总公司任某在该市东街128号个体商店购买了一台该县五金汽修厂生产的煤油汽化炉。

9月3日中午,任某、单某使用该炉为职工做饭。

任某见单某三次划火柴未点燃汽化炉,便上前帮忙。

此时一声巨响,汽化炉突然发生爆炸,强大的气浪和火舌从炉子的焊缝处喷出,将任某烧成重伤,经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单某多处被烧伤,面部被毁容。

经查,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中没有防回火装置的要求,产品由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

但1999年出厂的该产品没有检验报告,没有合格证,爆炸残骸上下两片均发现虚焊痕迹。

经送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检验,确认该事故系化学性爆炸(因使用易燃易爆油料)引起,且产品设计存在问题,炉子无防回火装置。

当天任某、单某使用炉具时,因为先煮过饭,炉子内桶气压降低,煤油呈现蒸汽状态,三次划火点不着后,第四次因为桶外气压大于桶内气压,火苗被压进桶内,处于蒸汽状态的煤油具有很强的爆炸力。

遇火即可发生爆炸,因此造成此次事故。

请运用产品质量法的知识,试分析:

1、五金汽修厂有没有责任,为什么?

2、五金汽修厂如果要承担责任,那么它要承担哪些责任?

3、单某的权益是否会得到保障?

为什么?

案例六:

2004年7月28日,北京市气候炎热异常,于某为招待来访的朋友,从某商场买了几瓶冰镇的啤酒来喝。

于某在打开一瓶啤酒时,“砰”的一声,瓶体爆炸了,泡沫及玻璃碎片满地都是。

于某的双手被划破,脸部刺了一道很深的切口,送医院缝了八针,花掉医药费2000元。

之后,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过法院调查。

于某开瓶没有过错,而是厂家的啤酒瓶质量不合格,因气温高而发生爆炸。

根据案情,请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于某在本案中获得救济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于某的损失由谁来赔偿?

简述其理由。

案例七:

张某于展览会上向一国家皮衣厂购得2100元皮衣,并看到:

“当面检验,概不退货。

”八个字。

回来后发现皮衣脱皮,质量不合格。

张某要求退货,被拒绝。

张某于是向电视台公布,并对皮衣厂进行暴光,使得皮衣厂销售量大减。

皮衣厂告张某侵犯其名誉权,要求赔礼道赚,并赔偿经济损失。

问:

1、皮衣厂八个字是否有效?

2、皮衣厂告张某的侵犯是否成立?

为什么?

3、张某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为什么?

4、皮衣厂是否承担产品责任?

案例八:

某商场在销售“柔美牌”高级化妆品的过程中,消费者反映使用该化妆品后,出现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皮肤变黑等情况。

经鉴定,该化妆品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严重不符合卫生标准。

该商场总经理张某在得知这一鉴定结论后,为减少经营损失,将剩余的4万余瓶“柔美牌”高级化妆品八折销售,销售金额约30余万元。

问:

谁应在本案中承担刑事责任,应定何罪名,如何处罚?

案例九:

王某到超市购买一台多功能保健器械,回家后才发现只有一种功能,王某向商家提出质疑,超市回答说:

“产品是工厂起的名,说明书不明确是工厂的事,没有质量问题,本店概不负责。

”隔了几日王某的妻子刘某到超市购物,出来时,保安怀疑她手中的小包,要求打开检查,被刘某拒绝,双方发生争执,保安打刘某一拳,致使刘某轻度脑震荡,医药费2000元。

事后,超市以门口贴“概不许带包入内,违者接受检查”为理由,拒绝承担医药费。

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回答

1、王某对购买的器械可否要求销售者退货?

可否要求赔偿损失?

为什么?

2、刘某的2000元医药费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

3、超市门口贴的警示标语具有法律效力?

为什么?

4、王某刘某与超市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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