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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装修期的管理及预案

 

大厦装修期的管理及应急预案

 

 

一、装修期间消防管理规定

二、装修期间人员及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三、装修期间临电、临水管理规定

四、施工动火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规范

五、装修期间保安部消防巡视细则

六、审核动火证及作业程序

七、大厦装修管理处罚条例

八、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九、装修期安保人员的录用标准及培训

 

一、装修期间消防管理规定

1.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1)在大厦内部任何部位用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必须持大厦工程管理部开具的《施工单》到业主管理部门开具动火许可证。

2)大厦安保人员负责审核动火许可证工作,并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3)严格按照动火许可证中的动火规定执行。

2.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1)各施工队所有用电设备都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安装说明,都必须是国家标准产品。

2)各施工队各项电器工作作业,必须由正式电工上岗操作,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遵守操作规程。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临时线架设要规范,不得乱接临时线。

3.电、气焊作业防火规定:

1)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考核持证操作。

2)作业时要仔细检查现场,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在焊割前,要对焊割工具进行全面的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的工具。

4)作业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危险时方可离开。

4.施工现场吸烟的规定:

1)各施工队人员进入大厦后,严禁在大厦内及施工现场吸烟。

2)各施工队应在现场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3)对违反规定的大厦管理部门有权罚款处理。

5.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1)大厦内安装、配置的各类消防设施、设备,任何人不得无故拆损、破坏,也不许挪作他用。

2)大厦内各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门必须保持畅通,任何人不得堵塞占用,以及破坏、加锁。

3)施工队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每日清出大厦。

 

二、装修期间人员及物品进出管理规定

●所有人员进出大厦时,衣着要整齐,佩戴好出入证,配合保安人员验证检查。

●无证人员经保安人员与管理部负责人确认后登记放行。

●所有持大件物品及施工材料需出大厦时,到管理部开具出门条,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施工人员必须乘坐指定电梯上施工层,在搬运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入大厦后,必须码放整齐。

有刺激性味道的施工材料要密封好后进出大厦,如有需要组好保护,方可搬运。

●施工人员搬运施工垃圾离开大厦时,必须打好包装,不能散落一地,垃圾搬出大厦后,应及时运走,及时清扫现场,不能堆放在大厦附近。

●施工方入场时所带的物品,应将物品清单报给管理部,以便离场时保安人员核查。

 

三、装修期间临电、临水管理规定

现在大厦装修施工临时用电已由大厦配电室送出,用水点已确定,各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本规定避免一切隐患,确保安全。

1.施工现场禁止乱拉电缆、电线。

2.各用电分箱开关应为漏电保护开关。

3.严格控制用电负荷分配,做到三相平衡。

4.各用电单位要在进场时要向业主申报用电机具、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

5.电工应具有专业资格,并持有效证件,非电工不得进行电工工作。

6.禁止使用电炉等非施工用电设备。

7.用水必须在规定的取水点进行。

8.禁止使用消防用水,施工时要避免损坏消防设备、设施。

9.严禁从大厦各水系统上取水。

10.泄水时要向大厦申请泄水点。

11.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和跑水事故。

12.施工单位现场应设有临电、临水安全员,做到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纠正。

大厦物业管理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四、施工动火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规范

●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是否在场;

●是否有违章动火、吸烟、现场留宿;

●摆放易燃易爆材料物品是否过量,是否单独摆放;

●现场是否有交叉作业,野蛮施工,是否损坏大厦成品,消防设施是否有保护设施;

●油漆作业有无通风及防爆措施;

●电器及线路的铺设是否符合消防规范。

●电工、焊工是否持证上岗;

●检查动火证,动火现场是否符合动火要求,乙炔瓶严禁倒放;

●动火现场是否有看火人,灭火器是否配备,是否有效,是否有其他灭火器材;

●电器设备严禁带故障运行使用;

●插头与插座必须匹配,导线绝缘是否良好;

●检查有无虚接临时线,导线走线是否凌乱;

●临时线路是否吊架在难燃支架上;

●电热器具必须远离喷淋头、温感探头及烟感探头;

●施工垃圾是否清理,是否及时运走。

 

五、装修期间保安人员消防巡视细则

1.消防巡视工作是弥补定岗范围以外,保安力量不足的防范措施,使防火、防盗、防各种事故发生的有效工作手段。

巡视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重要作用,确保安全。

2.巡视内容及要求:

巡视中要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畅通通道,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发现消防设备的安全隐患。

巡视中必须携带对讲机,巡视记录单。

巡视中注意维护楼内正常秩序,制止大声喧哗。

3.巡视中工作任务:

(1)检查消防设施(消防栓、探测器、灭火器、疏散指示灯、喇叭、防火门、卷帘门、排烟、送风、手报等)有无遮拦,缺损或被人移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上报。

(2)检查公共区域通道、办公室、楼梯等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一旦发现应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清理,并报领导。

(3)注意检查电梯门是否完好,地面是否有水,动用明火的动火证,有无违章接电情况。

(4)注意发现闲散、可疑人员,加强对访客、施工人员的检查工作,注意验证。

(5)注意检查各区域房门是否关好、锁好,如有异常应进行检查。

(6)留意检查各隐患部位和死角地方,防止有人藏匿。

4.巡视中发现房门未锁,应及时通知管理部人员配合完成并做好记录。

六、审核动火证及作业程序

1.有无大厦工程管理部开具的《施工单》;

2.检查焊工的证件,留复印件存档;

3.核对无误后,由管理部开具动火证;

4.动火证按照《施工单》的要求开具,时间不能超过一天;

5.动火证存根存档,管理部负责人持动火证,与开动火证人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情况;

6.检查动火现场时,周围五米内不能有可燃物及助燃物;灭火器是否配备齐全和有效;看火人是否在现场;

7.如果是电焊,检查线路有无破损,线头是否虚接;如果是气焊,乙炔瓶严禁倒放,且与氧气瓶保持距离,气管与接口有无破损,有无漏气现象;

8.现场有无油漆作业或其他交叉作业,通风是否良好,地面要泼水,并准备好一桶水和沙土;

9.检查无误后,将动火证交予动火人,准许动人,中控室人员应经常巡查动火现场;

10.当动火结束时,中控室人员应到现场收回动火证让其停工,并检查有无火灾隐患,让工人清理好现场。

11.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施工人员必须能够正确使用和保养,不得乱扔乱放;

12.施工单位的领导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之能严格执行各种防火管理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13.对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停止其施工,待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对情节恶劣者将有权拒绝其进入。

14.在内由于施工、改建、装修等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对有关责任人,将视其情节,将由有关方面进行处理。

15.因乙方违章施工而造成的,市主管消防部门对大厦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处理,将由乙方承担。

 

七、大厦装修管理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再装修工程的消防管理,保障大厦与业/租户的共同利益,确保大厦的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根据公安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法规》和省、直辖市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特制定《大厦物业再装修处罚条例》,本管理处罚条例适用于大厦内进行装修的施工单位人员。

1.装修现场内应配有足够数量各种类型、性能、用途的消防器材(所配备的灭火器一定要有粉型和水型灭火器,配备数量视装修场地面积大小而定),装修场地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扣罚装修押金(以下简称押金)¥200元;如配备消防器材数量不足,在限令天数内无改善者扣除押金¥200元,并责令停止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商自已承担。

2.严禁区在装修场地、易燃或危险品操作范围内吸烟,违者扣押金¥200元;发现乱丢烟头者,扣押金¥200元。

3.装修现场内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到大厦保安部办理动火许可证方能动火,烧焊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八要”、“四不”、“一消”操作规程,配备灭火器材,指定专人跟焊,违者扣押金¥500元。

4.在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或危险品岗位擅离职守(即操作范围内无人要的),扣押金¥500元。

5.各装修单位用电必须要有合格电工安装,严禁私自乱拉乱接,临时施工电源220V并应该设有漏电开关、空气开关保护及保险盒、箱按规格安装保险丝,不准使用灯泡烘物或将灯泡贴近易然物品,违者扣押金¥500元。

6.严禁在装修场地内使用电水壶、电饭煲等电热设备,违者扣押金¥500元。

7.装修范围内不得自行使用大功率电器,如工作需要使用电锯、电刨机、电冲击钻等,必须事先征得大厦管理处工程部同意,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防火,违者扣押金¥500元。

8.装修场地内一律不准使用碘钨灯或60瓦以上的灯泡,违者扣押金¥500元。

9.使用电气设备或明火作业后,应断电源或熄灭火种,违者扣押金¥500元。

10.每天作业完毕后,各装修单位遗留在现场上的刨花、木碎、泡沫、竹篾、包装纸箱、板条等易燃烧杂物,应清理干净,清运到指定地点,违者扣押金¥200元。

11.未经大厦保安部的允许,不得进行喷漆作业,违者扣押金¥1000元。

12.在进和喷漆工序时,严禁吸烟,违者扣除全部押金。

13.严禁将任何垃圾和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内及走火梯区,违者扣押金¥500元。

14.禁止在客用电梯搬运任何装修材料及垃圾杂物,如需用货梯/消防梯搬运装修材料及垃圾杂物,必须事先向大厦保安部申请。

不按以上规则申请,将予以拒绝使用电梯,未经同意私自使用电梯,扣押金¥1000元。

15.在大厦内工作的装修人员在任何时间内都必须于左胸前佩服施工证,以示证明身份,违者大厦管理公司有权扣押金¥100元。

16.任何装修人员只能在各自装修范围内作业和按工作路线进出,对无合理理由出现于其它楼层和区域者,扣押金¥100元。

17.装修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雇请盲流及不符合资格之员工进行装修作业,违者扣押金¥100元。

18.装修商在作业期间,须对空调进出风口及烟雾探测器作封闭处理后进行装修,违者扣押金¥100元。

19.任何未经办理施工证的装修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而未取得施工证的人员)不得进入装修现场,违者扣押金¥100元。

20.装修商必须按大厦工程部审核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进行改动审核图纸之外的装修,违者责令装修商在规定的天数内恢复原状,费用由装修商承担。

21.所有装修人员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大厦内任何设施,违者责令按设备及设施原有的价值及工时费加工以赔偿,如因装修人员随意改动和损坏大厦的设备设施,导致大厦在紧急时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均由装修商承担。

22.装修商因装修之原因影响其他单位之办公秩序及工作环境之安全,大厦管理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方法进行处理(包括立即责令装修承包单位停止施工、扣罚押金、安排合适装修作业时间、勒令装修商退场),一切责任及后果由装修商承担。

23.装修商在装修期间须把单元大门关闭(封闭施工)不得开门施工,违反规定,且经本处出违例警告通知书后仍不作整改者,一律扣押金¥200元。

24.装修商在装修期间如需把原有大门(木门等)拆卸另安装新门,必须在安装新门之前,用围板对原拆口处作出封闭处理,再行施工,如有违反,经本处发出违例警告通知书后仍不作出整改者,一律扣押金¥200元。

25.装修商在运送材料时,须用地面保护夹板盖于该单元至货梯之通道上,并于运送完毕后,马上把该保护板搬离(办公时间内不得长时间铺设保护板),如有发现不按此规定铺盖保护夹板者,经本处警告无效,一律扣押金¥200元。

 

八、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一)电梯困人处理预案:

1电梯发生故障报警后保安人员先到场确认电梯是否出现故障、困人等异常情况。

2如发现困人应立即通知维修部派员抢修;

3在维修人员到场前保安人员应安抚被困人员让其保持镇静,切勿强行打开电梯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4保安员切勿自行开启电梯门救援被围者,除非由操作资格的维修人员处理;

5如有可能应保持与被困者联络,让他们知道救援行动已经开始;

6如果电梯维修人员在30分钟后,仍未到现场处理,或被困者中有病人需要救援,应经管理部负责人核认后可报警,待消防人员到场处理;记录一切有关资料,。

(二)火警处理预案:

1当值监控中心人员接到有关大厦内火警报告时,应立即通报巡逻保安至报警现场复核火警情况并做好救火启动准备。

2火警事态紧急时应马上打119火警电话。

3有关人员应记录火警时间,并使用监控设备搜寻事发现场异常情况及做好录像记录。

4如属误报情况,现场保安员确认现场区域安全后,报监控中心记录并消除火警警报。

5如现场发现火情,保安员应立即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现场保安员立即将火警情况以火警电话、对讲机等方式向监控中心或其它岗位保安员通报。

●保安员在报告火情同时,拿取最近位置放置的灭火器材并投入救火工作。

●保安员在救火时,应立即大声通报相关区域之人员,并警告周围人员撤离危险区域或协助扑救。

●监控中心当班人按应急方案通报各岗位保安员赴现场增援。

●当值保安主管及保安领班在安排火场扑救同时,设置火场警戒,并在火势控制后安排现场保护工作。

●当值岗位上的保安员必须按方案内容做好各岗位警戒工作。

当值最高级别管理人员负责成立临时指挥小组,协调大厦火情处置应急工作。

●如喷淋泵、消防泵有启动动作,需报告消防部门。

●对火警造成的损失进行拍照取证,并记录损失情况;部门主管完成事故经过情况报告。

大厦消防重点防范部位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发生火情时,保安员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向消防部门报告,并严密注视燃烧发展趋势,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当值保安员应保持稳定之情绪,安抚受惊人士,减少火警对大厦正常秩序的影响。

●发生电器类火灾时,严禁使用水或水性灭灭器械进行扑救。

●保安员在扑救火情时,应随时与监控中心联系并通报火情,并寻求支持,以免不可见因素导致火势失控。

(三)盗窃事件处理预案

(01)当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和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当值领班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进出现场;

●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露案件的性质。

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

“领班,请你速到××单位/位置(或使用特殊频道报告)”;

●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仍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当值领班报告。

(02)保安领班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调遣当值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与当值领班联系,要求领班对案发现场进行保护。

●保安领班到达现场立即了解案情及相关信息。

根据案情需要作出布置;

a向被盗窃的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清楚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及其逃离方向后,视情况立即组织保安员去抓获犯罪嫌疑人;

b保安领班将了解的案情及收集数据进行甄别;

c保安领班将了解案情及收集数据进行分析总结后向管理部汇报,请示做出进一步工作指示。

(03)收集有关数据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影响大小向公安机关/行政办、业主报告案情。

(四)台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01)当值保安员遇到台风、水浸、火灾等灾害事故时:

①通知或协助员工做好预防措施,协助物业工程部对水浸的疏导排泄工作;

协助消防队对火灾的救援灭火工作;

②防止台风、水浸、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犯罪行为;

(02)保安领班接报后立即调遣、指挥保安员支持其它部门处理各类灾害事件。

(03)接报后立即通知业主并作出统一指挥:

①安排人员做好疏散工作;

②通报医院、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请求救援;

③报告业主行政办。

 

九、保安人员入职标准及培训

1、保安人员入职标准

●热爱保安工作,个人历史、现实表现良好,品行端正,无犯罪前科和违法劣迹,作风正派,态度和善,遇事冷静,机智果断勇敢。

●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和判断是非能力,思维敏捷,反应迅速,意志坚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具有同犯罪作斗争的勇敢精神;具有控制自己感情的修养和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知识。

●具有中学以上文化素质,身体健康,裸眼视力1.0以上,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和色弱,体形匀称,相貌端正,朴实大方;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环境适应能力。

2、业务技能培训

●保安业务培训主要分上岗前培训和上岗后培训两个类型。

●培训方式:

理论讲授、研讨、经验介绍、操作、模拟学习等。

●上岗前培训内容:

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基本专业知识、基本专业技能,千翔物业有关制度和工作手册。

●上岗后培训内容:

形势教育、法律基本常识、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擒拿格斗知识、队列风貌、文明礼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敬业精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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