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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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范本.docx

供电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范本

 

供电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完整正式规范)

 

编制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局防汛抗台应急预案

说明:

本文是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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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组织机构

  1.1局成立防汛抗台应急处理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职能管理科室、调度所、客户服务中心、供电所、变电运行工区、输变电检修工区、容大电力工程公司和容大输变电工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神力公司等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成员(见附录A)。

  1.2局属各基层单位均应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任组长的防汛抗台应急处理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

  1.3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局应急处理小组组长为全局防汛抗台工作总指挥,副组长为副总指挥。

  2. 防汛抗台工作职责

  2.1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2.1.1负责领导、组织全局的防汛抗台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台指挥部和省电力公司、杭州市电力局的命令和指示。

  2.1.2负责发布防汛防台预报,指挥防汛抗台应急救援和处理;贯彻执行市政府、省公司、杭州市电力局防汛抗台指挥部的应急处理命令。

  2.1.3负责全局应急救援物资、人员组织、值班力量、技术保障、通讯和后勤保障等应急保障的组织、资源的调配和准备工作。

  2.1.4负责与地方政府应急救援管理部门和杭州市电力局应急处理指挥部门以及防汛、水文和气象部门保持沟通,了解灾害和事故发展趋势,掌握气象、水文情况。

  2.1.5负责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和应急处理的增援。

  2.1.6负责组织或授权实施灾后的现场恢复、事故和损失的调查和处理。

  2.1.7负责本局防汛抗台应急预防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2.1.8负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防汛抗台应急预防措施的落实工作。

  2.1.9负责组织本预案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的评审,监督有关部门及时予以改进。

  2.2安监科职责

  2.2.1全面负责防汛抗台期间的安监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特别是防人身事故和大面积停电事故。

  2.2.2加强对受灾地区抢修工作的安全监督和重点运行单位的安全监督。

  2.2.3做好防汛抗台期间的人身防触电事故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2.2.4负责防汛抗台期间的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必要时实行车辆的统一指挥,以保证防汛抗台用车。

  2.2.5负责防汛抗台期间的重点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和消防安全。

  2.3生技科职责

  2.3.1检查、督促生产设备的防汛抗台准备情况,参与电力设施的防汛抗台能力的审查,制定并贯彻执行电力设施的防汛抗台技术要求。

  2.3.2根据防汛抗台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检修、停电计划和运行工作的安排。

  2.3.3负责防汛抗台期间电网和输、变电事故预防、应急抢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负责电网设备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理。

  2.3.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的输、变电设备和设施及重要用户的防台、防洪、防渗漏设施的检查,制订各项防台、防洪、防渗漏措施,并监督措施的实施情况。

  2.3.5负责对局属配电设备及配电网防汛抗台和应急准备工作的布置与落实。

  2.4调度所职责

  2.4.1以防汛抗台为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充分了解和掌握上级电网的运行情况,精心组织调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确保重点防汛抗台地区和单位的供电,并做好必要的事故预想,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2.4.2确保防汛抗台期间的通信、计算机网络、传真等设备的畅通,以便于能够及时地传达上级的指令和有效地组织指挥全局的防汛抗台工作。

  2.4.3负责防汛抗台电网应急处理,确保防汛抗台用电的需要。

  2.4.4负责汛期、台风期间电网系统运行方式安排、通讯、调度自动化设备设施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理。

  2.4.5负责本部门汛期人员的组织和调配。

  2.5 营销科职责

  2.5.1编制防汛抗台期间重要用户保供电清单:

政府、排涝设施及一旦断电将产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单位、居民生活等用电方案及应急措施,并与重要用户保持密切联系。

  2.5.2负责防汛抗台期间电厂和小水电用户联系,及时督促按调度命令执行,确保大电网的安全运行。

  2.6政工科职责

  2.6.1全面负责防汛抗台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深入抗灾第一线,充分利用报纸、录像、照片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及时开展防汛抗台工作中先进事迹的报道,以鼓励广大职工的斗志。

  2.6.2通过宣传使我局的抗灾工作得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2.6.3做好防汛抗台的医疗卫生和防疫工作。

  2.7 变电运行工区职责

  2.7.1加强防汛抗台期间的运行值班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2.7.2做好变电所自身的防汛抗台工作,及时清除电缆沟积水,及时检查避雷针的抗风能力。

  2.7.3做好防汛抗台设备的保养和管理工作,保证防汛抗台工作的需要。

  2.7.4组织好运行人员力量,必要时安排无人值班变电所的人员现场值守。

  2.7.5确保系统安全运行,防止发生误操作事故。

确保排涝和抗灾用电和防汛抗台指挥系统的用电。

  2.8输变电检修工区职责

  2.8.1安排好防汛抗台期间的24小时值班,落实抢修队伍,配备好抢修车辆,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备品备件,及时做好变电、送电线路设备抢修工作。

  2.8.2做好本单位的排涝工作和排涝设备的保养和管理工作。

  2.8.3为消除送电线路杆塔基础长期浸泡水中和水流冲刷对杆塔基础产生的影响,洪水过后必须对所管辖线路进行特巡,并及时消缺,以确保排涝和恢复生产用电。

  2.9供电所职责

  2.9.1对照局防汛抗台应急处理预案,结合自身特点编制各自的应急处理预案,同时着重做好下列工作:

   2.9.2落实好本所和各营业所的防汛抗台期间值班,组织好抢修队伍并准备好抢修物资和车辆,以保证配电线路和低压线路设备的正常运行。

  2.9.3加强配电线路、开关站、配电房、低压线路等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同时要确保巡视人员自身的安全。

  2.9.4做好防汛抗台临时照明和排涝用电线路设备的架设工作和事后的及时清除工作。

  2.9.5根据上级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对进水受淹居民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必要时切断电源以保安全,转移居民在返回前由供电所对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及时上报灾情和损失情况。

  2.9.6为消除线路杆塔基础长期浸泡水中和水流冲刷对杆塔基础产生的影响,洪水过后必须对所管辖线路进行特巡,并及时消缺,以确保排涝和恢复生产用电。

  2.9.7对有关电缆通道、跨河道的电缆桥架进行检查,作好防止塌方的措施。

  2.10容大电力工程公司、容大输变电公司、神力公司职责

  2.10.1安排好防汛抗台期间的值班,落实抢修队伍,配备好抢修车辆,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备品备件,及时做好配合变电、送电线路、配电线路、低压线路设备抢修工作。

  2.10.2做好本单位的排涝工作和排涝设备的保养和管理工作。

  2.10.3做好所属仓库的防涝工作和必要时的物资转移抢救工作以及油库的安全。

  2.11容大建筑装饰公司职责

  2.11.1加强危房、仓库和在建建筑工程检查,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受灾职工的安全转移,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并把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11.2做好变电所开关室、控制室、通讯机房的防漏工作,努力提高变电所和各单位的抗台排涝能力。

  2.12物资管理中心职责

  2.12.1储存和准备好防汛抗台的必要的物资。

  2.12.2做好防汛抗台期间急需物资的调拨采购工作。

  2.12.3监督做好仓库的防涝工作和必要时的物资转移抢救工作。

  2.13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2.13.1负责本部门防汛抗台运行、抢修、值班人员的组织和调配。

  2.13.2负责实施防汛抗台预防和抢险安全措施。

  2.13.3负责防汛抗台应急抢险(修)、物资、工器具、备品备件检查和准备工作。

  2.13.4认真执行局应急处理小组各项命令,及时完成布置的相关工作。

  3.应急处理预案

  3.1 报警、接警与临战工作

  3.1.1应急处理小组在接到地方政府或省公司、杭州市电力局防汛抗台应急处理小组紧急通知后,1小时内向局防汛抗台总指挥报告,并向各部门防汛抗台负责人发出防汛抗台紧急预警、进入临战状态的指令。

  3.1.2应急处理小组组长在汛、台来临前4小时组织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到位,并发布防汛抗台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3.1.3各部门在接到应急处理小组紧急通知后4小时内,本单位防汛抗台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到位,5小时内应急值班、抢修、救援等人员全部到位,随时接受总指挥的命令。

  3.1.4发布防汛抗台消息后,由应急处理小组与气象台、水文站、市防汛抗台指挥部或省公司、杭州电市电力局应急处理小组保持密切联系,进行24小时的气象情况跟踪,注意发展趋势。

  3.1.5由各单位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安排好防汛抗台救援人员的值班;必要时,变电运行工区应安排各变电所现场值班,以提高应急处理速度,减少停电造成的损失。

  3.2 应急处理

  3.2.1发生电网事故时,由调度所按《富阳电网突发事件调度应急处理预案》指挥电网事故的处理,变电运行工区组织运行人员按调度要求以及《变电所现场运行规程》进行电网事故处理操作。

  3.2.2输变电检修工区、容大电力工程公司应根据应急处理小组的命令按有关规程的要求组织和实施对变电设备、送电线路设备进行紧急处理。

  3.2.3供电所(供电营业所)、容大输变电工程公司、容大电力工程公司、神力公司应根据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的命令按有关规程的要求组织和实施对配电线路和低压线路设备进行紧急处理。

  3.2.4由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对建筑、生产和生活设施的紧急临战或应急处理,并为各部门提供充足的后勤保障,以及组织救护人员和相应的医疗器械待命,并根据应急处理小组的命令实施救援。

  3.2.5在实施抢修和救援时,必须遵循“人身安全优先”的原则,即在保证抢修、救援人员及其他非救援人员(如居民等)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如必须在危险情况下进行抢修、救援,则在做好现场应有的全部安全措施和现场救援准备就绪,并经现场指挥负责人的批准情况下进行。

  3.2.6由局应急处理小组组长密切注意事态的变化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布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和应急警报升级命令。

  3.2.7应急处理预案归口部门接到应急处理小组组长的命令后,立即按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和抢险。

  3.2.8当本局现有资源不足时,由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按向当地政府或向杭州市电力局发出求援请求;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外援单位的抢险工作。

  3.3信息发布

  汛、台期间发生停电时,无论停电面积大小,由95598客户服务中心向客户说明停电原因及必要的解释;当停电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时,由局办公室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相关的信息。

  4.  防汛抗台应急保障

  4.1 防汛抗台组织保障

  4.1.1每年的5月10日前,由各相关部门将应急处理小组、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名单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于5月中旬前发文公布三级防汛抗台应急处理机构和防汛抗台抢险队伍人员的名单。

  4.1.2每年6月1日至10月20日为我局防汛抗台的防范时间,各级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必须到职到位。

  4.2 防汛抗台物资准备

  4.2.1各有关部门根据防汛抗台的实际需要,在汛、台期来临前检查常用备品备件物资的储备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补充备品备件物资,并将检查情况和需要补充的物资报告应急处理小组。

  4.2.2汛台期来临前,由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各专业组负责对全局的防汛抗台物资和各单位的备品备件物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各有关部门,并监督有关部门整改。

  4.2.3检查中发现欠缺的物资,各单位应及时上报应急处理小组,由应急处理小组审核批准后统一由物资管理中心购置,并按有关规定在4月底汛、台季节来临前完成采购。

  4.2.4局防汛防台物资由物资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统一放置在容大工程公司仓库。

防汛防台物资的动用应经应急处理小组组长同意,并办理相关领用手续,防汛防台物资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以确保储备充足。

  4.3 设备、设施安全预防

  4.3.1每年3月份,各运行主管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可能受到汛、台影响地段或地区的设备进行重点巡查,对可能因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输、变电、通讯设备和设施重大破坏的地段进行排摸,建立防汛抗台隐患台帐,做到心中有数。

  4.3.2汛、台期来临以前,由应急处理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对各部门的防汛抗台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由生技科制定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由相关部门实施整改,并将无法实施整改的情况报告应急处理小组,同时重点进行监视。

  4.3.3由营销科组织对重要用户、排涝设备、水电站的状况进行检查,并向相关用户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对相关用户单位的整改情况作友善的督促。

  4.3.45月10日前,由容大建筑装饰公司对房屋、建筑物不牢固及渗漏问题进行加固、修理,并为可能发生洪水冲击的变电所现场准备防汛、防涝物资。

  4.4 应急方案的准备

  4.4.1各基层单位应制订防汛抗台应急处理方案,并于年初对方案进行检查和修订,以适应情况变化的需要。

  4.4.2方案应包括:

防汛抗台组织机构、制度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和相应的培训要求、实施过程的安全及其它特殊要求、上下级联系方式等,并应经局主管领导审批。

  4.4.3由基层单位对有淹没危险、山洪、泥石流及容易受冲刷地段的输、变电、通讯设备和设施以及对重要用户保供电制定相应的监视和应急抢险的方案。

  4.5 防汛抗台信息沟通

  4.5.1由应急处理小组与地方政府及杭州市电力局防汛抗台指挥部联系,及时准确地接收到有关汛、台信息。

  4.5.2在防汛抗台应急情况下,局防汛抗台应急处理小组还应接收各级气象台的信息,以利及时掌握气象情况和变化动向。

  4.5.3局防汛抗台应急处理小组应在汛、台期来临前完成局防汛抗台通讯录的编制,内容应包括:

局内部各类机构及人员、上级有关部门及人员、公安、消防、交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

由调度所准备好多种联络方式的通讯设备,通讯录上各类人员在汛台期不得无故将通信设备关闭,确保能随时保持联络。

  附录A防汛抗台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张帆

  副组长:

章晓鸣 袁正平

  组 员:

洪 洲  沈来根  周胜刚 王 磊 王胜昌  盛军良  陈 捷  寿晓燕  赵宗罗 

  徐一鸣  应剑峰  颜 虹 楼眉之 郎菊芬  陆国华  张大庆  金建一  安晓军

  杨 帆  汪鹏飞  何 军 胡洪波 杨根华 雷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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