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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试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

[单项选择题]

1、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下列财产不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权的是()。

A.成员的家庭财产

B.成员出资

C.公积金

D.国家财政直接补助

参考答案:

A

[单项选择题]

2、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召开由()参加的设立大会。

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A.全体村民

B.村民委员会成员

C.全体设立人

D.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参考答案:

C

[单项选择题]

3、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A.30

B.20

C.15

D.10

参考答案:

B

[单项选择题]

4、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 )名以上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成员。

A.3

B. 5

C.7

D.9

参考答案:

B

[单项选择题]

5、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逾期不能推举组成清算组的,成员、债权人可以向()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人民检察院

C.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D.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D

[单项选择题]

6、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优先清偿()。

A.理事长的误工补贴

B.破产前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但尚未结清的款项

C.执行监事的误工补贴

D.理事的误工补贴

参考答案:

B

[单项选择题]

7、《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A.沿海发达地区

B.经济特区

C.经济技术开发区

D.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

参考答案:

D

[单项选择题]

8、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的税收优惠。

A.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适用

B.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

C.对中外合资企业适用

D.对中外合作企业适用

参考答案:

B

[填空题]

9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监事会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参考答案:

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大会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如果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监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等,由合作社章程规定。

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

[填空题]

10一个人是否可以兼任两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

参考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上述人员负责本社的生产经营管理,如果同时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类似职务,势必难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处理本社的事务,也容易在所任职的合作社之间的交易中发生利益输送,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损害成员的利益。

[填空题]

11为什么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要分别核算?

如何实行分别核算?

参考答案:

1.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别核算,是由合作社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的属性所决定的。

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是合作社区别于其他经济组织的根本特征。

如果一个合作社主要为非成员服务,它就与一般的公司制企业没有什么区别了,合作社也就失去了作为一种独立经济组织形式存在的必要。

比如一个西瓜合作社,它成立的主要目的是销售成员生产的西瓜,而一个西瓜销售公司的成立目的则是通过销售西瓜赚钱,为了赚钱公司可以销售任何人的西瓜。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过程中,成员享受合作社服务的表现形式就是与合作社进行交易,这种交易可以是通过合作社共同购买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也可以是使用合作社的农业机械、享受合作社的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因此,将合作社与成员的交易,同与非成员的交易分开核算,就可以使成员及有关部门清晰地了解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情况。

只有确保合作社履行主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才能充分发挥其作为弱者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的作用。

2.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别核算,也是为了向成员返还盈余的需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应当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返还的依据是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在确定比例时,首先要确定所有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额)的总数,以及每个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然后才能计算出每个成员所占的比例。

因此,只有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别核算,才能为按交易量(额)向成员返还盈余提供依据。

3.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别核算,也是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优惠服务的需要。

由于合作社是成员之间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因此作为合作社的实际拥有者,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时的价格、交易方式往往与非成员不同,将两类交易分别核算也是合作社正常经营的需要。

如一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合作社,成员购买生产资料时的价格要低于非成员,只有这两类交易分开核算,才能更准确地反映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4.为便于将合作社与成员和非成员的交易分别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了成员账户这种核算方式。

成员账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用来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以确定其在合作社财产中所拥有份额的会计账户。

合作社为每个成员设立单独账户进行核算,就可以清晰地反映出其与成员的交易情况。

与非成员的交易则通过另外的账户进行核算。

[填空题]

12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账户?

成员账户的作用是什么?

参考答案:

成员账户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进行某些会计核算时,要为每位成员设立明细科目分别核算。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成员账户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一是记录成员出资情况,二是记录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三是记录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

这些单独记录的会计资料是确定成员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财产分配的重要依据。

1.通过成员账户,可以分别核算其与合作社的交易量,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提供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作社成员享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规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应当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而返还的依据是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因此分别核算每个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是十分必要的。

2.通过成员账户,可以分别核算其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为成员承担责任提供依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在合作社因各种原因解散而清算时,成员如何分担合作社的债务,都需要根据其成员账户的记载情况而确定。

3.通过成员账户,可以为附加表决权的确定提供依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

只有对每个成员的交易量和出资额进行分别核算,才能确定各成员在总交易额中的份额或者在出资总额中的份额,确定附加表决权的分配办法。

4.通过成员账户,可以为处理成员退社时的财务问题提供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成员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盈余,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其返还。

只有为成员设立单独的账户,才能在其退社时确定其应当获得的公积金份额和利润返还份额。

5.除法律规定外,成员账户还有一个作用,即方便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其他经济往来。

比如成员向合作社借款等。

[填空题]

13合作社章程的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由()共同讨论形成。

参考答案:

全体成员

[判断题]

14、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中,可以不包含“专业合作社”字样。

参考答案:

[判断题]

15、为保障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宣告合作社破产,合作社不能自行宣告破产,债权人也无权宣告合作社破产()

参考答案:

[填空题]

16设立人

参考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

[填空题]

17合作社的破产

参考答案:

指合作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依法定程序,将合作社的资产 依法在全体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公平分配,不足的部分不再清偿的法律制度。

[填空题]

18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有哪些权利?

参考答案: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1)参加成员大会。

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

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参加成员大会,决定合作社的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

(2)行使表决权,实行民主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成员行使权利的机构。

作为成员,有权通过出席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议。

(3)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所有成员都有权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也都有资格被选举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设有成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中,成员还有权选举成员代表,并享有成为成员代表的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集合和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

可以说,成员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效果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效益情况。

因此,法律保护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成员有权按照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成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相关资料,特别是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

5.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上述规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享有的权利,除此之外,章程在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抵触的情况下,还可以结合本社的实际情况规定成员享有的其他权利。

[填空题]

19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要承担什么义务?

参考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明确成员的出资通常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以成员出资作为组织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二是明确组织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信用担保基础。

但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因其类型多样,经营内容和经营规模差异很大,所以,对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很难用统一的法定标准来约束。

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对象相对稳定,交易相对人对交易安全的信任主要取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提供的农产品,而不仅仅取决于成员出资所形成的合作社资本。

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特点和现阶段出资成员与非出资成员并存的实际情况,一律要求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时必须出资或者必须出法定数额的资金,不符合目前发展的现实。

因此,成员加入合作社时是否出资以及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都需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章程自己决定。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农民加入合作社是要解决在独立的生产经营中个人无力解决、解决不好、或个人解决不合算的问题,是要利用和使用合作社所提供的服务。

成员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既是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也是成员的一项义务。

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可能是交售农产品,也可能是购买生产资料,还可能是有偿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信息、运输等服务。

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记载在该成员的账户中。

4.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出现波动,有的年度有盈余,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

合作社有盈余时分享盈余是成员的法定权利,合作社亏损时承担亏损也是成员的法定义务。

5.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成员除应当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外,还应当履行章程结合本社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义务。

[填空题]

20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

它有哪些职权?

参考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负责就合作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集体行使权力。

成员大会以会议的形式行使权力,而不采取常设机构或者日常办公的方式。

成员参加成员大会是法律赋予所有成员的权利,也是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原则的体现,所有成员都可以通过成员大会参与合作社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章程。

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要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理事会(理事长)、

监事会(执行监事)分别是合作社的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其任免权应当由成员大会行使。

3.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上述重大事项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合作社和大多数成员的利益,应由成员大会来作出决定。

4.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年度业务报告是对合作社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总结,对年度业务报告的审批结果体现了对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

(执行监事)一年工作的评价。

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方案关系到所有成员获得的收益和承担的责任,成员大会有权对其进行审批。

经过审批,成员大会认为方案符合要求的则可予以批准。

不予批准的,反之则不予批准。

不予批准的,可以责成理事长或者理事会重新拟定有关方案。

5.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关系合作社的存续状态,与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相关。

因此,这些决议至少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全体成员共同管理的组织,成员大会有权决定合作社聘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相关事项。

7.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成员变动情况关系到合作社的规模、资产和成员获得收益和分担亏损等诸多因素,成员大会有必要及时了解成员增加或者减少的变动情况。

8.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除上述七项职权,章程对成员大会的职权还可以结合本社的实际情况作其他规定。

[填空题]

21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成立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代表大会和成员大会是什么关系?

参考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发展规模、成员分布地域等不同情况,要求所有成员在统一的时间内集中在一起召开成员大会往往难以实现。

为了保证合作社成员能够依法有效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降低召开成员大会的成本,提高议事效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总数达到这一规模的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成员代表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不作强制性规定,需要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应当在章程中载明相关事项并按照章程的规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成员大会是法定的合作社的权力机构,而成员代表大会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设机构。

成员代表大会与成员大会的职权也不尽相同,成员大会行使法律赋予的七项职权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而成员代表大会只能按照章程的规定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职权或者全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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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2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分为哪几类?

参考答案:

(1)按照组织结构划分为:

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专业联合社、专业联合会两类。

(2)按照经营产业划分为:

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服务等不同产业的专业合作组织。

(3)按照服务内容划分为:

产加销综合服务、加工服务为主、仓储服务为主、运销服务为主、技术信息服务等不同服务内容的专业合作组织。

(4)按照登记注册部门划分为:

已登记注册(工商、民政部门)和未登记注册的。

(5)按照设立人身份划分为:

农民、企业、农技服务组织及农技人员、基层供销社、基层科学技术协会、其他。

(6)按照组织特征划分为:

企业带动型、农户联合型、专业协会型、专业协会型、产品购销型五个类型。

[填空题]

23什么是专业合作社?

参考答案:

指组织名称为合作社的基层专业合作组织。

它是在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上,由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的农户按照合作制原则自愿组成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农产品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以公司等名称登记注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社区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社等。

专业合作社是一种管理比较规范与社员联系比较紧密的合作组织形式,专业合作社多数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为企业法人,全国约占合作组织总数的10%,目前主要分布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多的东部地区。

[填空题]

24什么是农产品行业协会?

参考答案:

农产品行业协会是一种以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维权为主要职能的非营利性的合作组织形式,主要由相关企业、服务机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组成。

[填空题]

25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区别?

参考答案:

集体经济指的是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经济,它是从所有制方面来划分的经济形式;而合作经济是从组织经营的角度来说的,合作经济与集体经济是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得出的两种经济形式。

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区别:

(1)生产资料的占用和使用形式不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资料是集体占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资料是在所有权不变基础上的共同使用。

(2)职能不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解决社区范围内经营者需要解决的共同问题,如水利、道路、公共卫生等。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经营性组织,主要承担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承担不了也不应该承担的职能,比如,家庭经营需要共同解决的购买、销售、加工环节的事情,以及资金、技术、信息等问题。

(3)经营方式不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以土地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经营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约定的项目、范围、程度内实行统一经营,结成的利益共同体。

(4)分配方式不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固定分配、按劳分配为主,目前主要以向成员提供福利为分配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则安照股份、投资额或成员惠顾量分配为主。

(5)形成的基础不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在外力的作用下形成的,自愿不是它的特点;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自愿形成的,不受外在因素的制约与干预。

(6)覆盖的范围不同。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社区性的,与村民委员会所管辖范围是一致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跨县跨乡跨村,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填空题]

26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民间社团组织有什么联系?

参考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民间社团组织的联系是对内不以盈利为目,协会型的合作组织与民间社团组织一样不开展盈利性经营活动。

[填空题]

27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科技部门的关系是什么?

参考答案:

这种关系实际上是指导与被指导,互为支持的关系。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积极争取科技部门的支持,主动承担技术推广的中介和组织任务,建立科研开发、示范基地,聘请科技人员直接参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指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普及科技知识、发展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骨干作用。

[填空题]

28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功能是什么?

参考答案: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组织农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等方面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功能。

     

(1)组织功能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组织功能十分明显,具体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是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成员进行生产与销售,促使农业生产由行政管理过渡到由合作组织协调管理;二是根据国家产业规划以及市场信息,组织和协调农户进行专业生产,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三是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意愿,把分散的专业户、专业村,通过专业合作,闯建起各种类型的专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农民共同闯市场,有利于提高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四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通过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可以直接组织农业劳动力有序地流转到二、三产业,逐步实现农业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2)中介功能

各地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大公司、大企业、大市场不可能直接面对千家万户。

同样,分散经营的农户,既无法直接加入大公司、大企业的经营序列,也无能力进入大市场参与销售农产品的竞争。

在市场需求与市场竞争中,农户为避免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需要“合作经济”这一中介组织。

同样,公司、企业也需要一个中介组织,以节约交易成本。

无论公司、企业,还是农户,作为产业链的两端,都需要一个中介组织,使公司与农户对接,使市场与农户对接。

   

(3)载体功能

所谓载体功能,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单纯的组织功能、中介功能中"跳"出来,逐步向产前和产后延伸,即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兴办各种经济实体,逐步将自身的组织演变成社区性的产业一体化组织或专业性的产业一体化组织。

实现由组织、中介到经济实体的转变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的一次质的飞跃,对增强合作组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初级产品的附加值、增加成员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服务功能

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有效服务,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不可少的手段。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根,是扎在农民这块土壤中的,因此它对农户的服务最直接、最具体,从而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不可取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维系农业产业化链条各环节得以稳固相联并延伸的生命线。

[填空题]

29当前组建合作组织已具备哪些条件?

参考答案:

(1)农民自主经营和自有生产性资产存在是前提条件。

合作组织是个体劳动者联合自主活动。

农民有了经营自主权,又有了自有生产性资产,从组织和制度创新的角度看,农民自有资产的增加,就会产生发展合作经济的要求,这是发展合作组织的基础条件。

(2)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是必然条件。

①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一种风险经济。

农民如果仍以一个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角色出现在市场,处境将十分不利。

②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个体农民的分散、自由与利益取向,以及他们对市场规范缺乏认识,对市场行为缺乏深入体验,都有碍于市场规则的确立和实施。

合作组织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扶助弱势、一人一票、利润返还”。

因此,全面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合作组织产生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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