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方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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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方案汇编

 

制药企业安全生产

管理规章制度方案汇编

 

 

01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

明确各部门及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义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各项防范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

2、范围:

所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部门、班组、员工。

3、责任者:

公司所有员工

4、内容

4.1组织机构

4.1.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全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组织,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担任副主任,各车间、部门负责人任组织成员。

安全委员会的任务是执行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公司安全体系建立、改进、检查、监督、管理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颁布。

4.1.2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安全管理专职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的任务是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对公司安全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有责任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安全体系方针、政策、责任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传达公司安全委员会的指令,并提出建议;制订安全管理体系综合规划和建议,起草安全体系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分析安全管理体系情况及事故动态,部署日常管理工作。

4.1.3安全环保管理员

4.1.3.1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员协助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和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监督和管理,并做好安全管理体系的宣传教育工作。

4.1.4第一线监督员

车间各级领导(主任、主管、班组长)都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既是生产组织中的生产管理骨干,又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起到承上启下、沟通管理渠道的桥梁作用。

4.2安全职责基本原则

4.2.1公司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负责。

4.2.2总经理对全公司安全工作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责。

4.2.3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2.4公司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公司中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

4.3各级负责人、人员安全职责

4.3.1总经理安全职责

4.3.1.1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全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4.3.1.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

4.3.1.3组织全厂性安全分险、环境因素评估,对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决策并组织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状况。

4.3.1.4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的工作会议,经常听取各部门的安全的工作汇报,并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决议。

4.3.1.5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3.1.6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4.3.2分管副总安全职责

4.3.2.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4.3.2.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环境污染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3.2.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健康、生产与环境职能部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3.2.4组织职能部门对公司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4.3.2.4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环境事故隐患的整改。

4.3.2.5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4.3.2.6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动态,及时解决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4.3.2.7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3.2.8按照上述职责,每年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4.3.3公司行政人事部安全职责

4.3.3.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

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4.3.3.2组织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实行情况。

4.3.3.3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工作。

4.3.3.4搞好后勤、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3.3.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3.4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

4.3.4.1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工作监督管理。

4.3.4.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3.4.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3.4.4组织安全工作检查。

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3.4.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改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要求。

4.3.4.6会同装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中)修安全监督工作。

4.3.4.7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3.4.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到有关部门汇报。

4.3.4.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4.3.4.10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业人员会议。

4.3.4.11负责对公司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4.3.5生产部安全职责

4.3.5.1在编制综合生产经营计划时,同时下达安全工作措施计划。

4.3.5.2在指挥生产时,当生产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工作,不得违章指挥。

4.3.5.3组织调度检修和停、开车的安全工作。

4.3.5.4协助安全环保部进行安全工作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检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破坏环境的生产行为有责任立即制止。

4.3.5.5负责编制工艺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4.3.5.6组织相关部门对新生产工艺技术进行安全审核,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3.5.7对指挥、安排、调度生产和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4.3.5.8组织各类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3.5.9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淘汰国家命令禁止的工艺技术和危及安全工作的工艺技术。

4.3.6设备部安全职责

4.3.6.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工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装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3.6.2负责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通风装置及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工作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

禁止防爆等级不够的电器设备进入生产装置。

4.3.6.3负责组织公司主要设备,升降(起重)机械、热力管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防尘毒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技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

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坚决停用。

4.3.6.4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工作措施内容,对安全工作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4.3.6.5组织设备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工作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3.6.6负责对压力容器、升降(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4.3.6.7对外来检修、安装等有关人员,应组织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4.3.6.8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

4.3.6.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和公司安全部门报告,参加公司其它事故的调查处理。

4.3.7财务部安全职责

4.3.7.1在编制基本建设和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资金专款专用。

4.3.7.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清洁生产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3.7.3负责审查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4.3.7.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4.3.8质管部安全职责

4.3.8.1编制或修订新产品中(小)试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体系要求。

4.3.8.2参加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处理。

4.3.8.3执行安全工作“三同时”的原则,组织研发、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3.8.4组织并检查各课题组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4.3.8.5协助生产部对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审核,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3.8.6组织开展工艺安全工作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

4.3.8.7负责制订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3.8.8负责各种原辅料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4.3.8.9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4.3.8.10负责公司环境体系监测分析工作。

4.3.9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4.3.9.1在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3.9.2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工作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4.3.9.3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3.9.4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3.9.5每月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工作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4.3.9.6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

4.3.9.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3.9.8负责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4.3.9.9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人员的作用。

4.3.9.10建立健全车间干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工作。

4.3.9.11副主任(主任助理)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工作负责。

4.3.10班组长安全职责

4.3.10.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工作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工作。

4.3.10.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3.10.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班中检查、班后总结安全工作。

4.3.10.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4.3.10.5负责班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

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3.10.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环保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

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4.3.10.7组织班组安全工作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4.3.10.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

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4.3.11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4.3.11.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1.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工作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

4.3.11.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1.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3.11.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3.11.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4.3.11.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1.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4.3.12全体职工安全职责

4.3.12.1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3.12.2针对化工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为特点,公司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工作意识,仔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4.3.12.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4.3.12.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4.3.12.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安全检修、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4.3.12.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3.12.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治,搞好文明生产。

4.3.12.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4.3.12.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组和制止。

 

02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督促公司全体员工将安全生产落实到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公司全体员工。

4、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4.1.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1.3各主管部门负责对生产方面的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4.2定义:

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在安全方面的执行实施情况。

4.3安全注意事项

4.3.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学以致用、自觉遵守。

4.3.2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4.3.3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4程序和要求

4.4.1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4.4.1.1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工作程序和工作环境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公司、国家财产不受损害,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4.1.2根据本部门生产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4.4.1.3各部门应在主管负责人的领导下,明确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4.1.4建立健全各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操作维修规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4.1.5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有关条例。

4.4.2部门考核方法

4.4.2.1奖励

4.4.2.1.1对于在安全工作上有突出表现的部门,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

4.4.2.1.2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4.4.2.2处罚

4.4.2.2.1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根据公司相应的制度和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地处罚。

4.4.2.2.2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职业病防治条例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

4.4.3个人考核方法

4.4.3.1奖励

4.4.3.1.1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员工,公司相应地给予奖励。

4.4.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发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4.3.2处罚

4.4.3.2.1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责任书”执行考核:

4.4.3.2.1.1安全管理网络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分别给予50-100元的处罚。

4.4.3.2.1.2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200元处罚。

4.4.3.2.1.3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以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4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的制度进行处罚。

4.4.3.2.2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300元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3.2.2.1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4.4.3.2.2.2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4.4.3.2.2.3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当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4.4.3.2.2.4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4.4.3.2.2.5安全培训不到位。

4.4.3.2.2.6违章指挥。

4.4.3.2.3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50-15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4.4.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规违纪。

4.4.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4.4.3.2.3.3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4.4.3.2.3.4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4.4.3.2.3.5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4.4.3.3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4.4.4说明

4.4.4.1安全考核由安全环保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4.4.4.2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环保部或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执行。

 

03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

建立一个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计划、步骤、顺利、有序进行。

2、范围:

全公司各部门。

3、责任者:

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质管部、设备部。

4、内容:

4.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编制隐患整改计划,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落实”(即项目落实、责任落实、整改时间落实)、“二不推”(即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

4.2所有问题和隐患都必须立即整改。

对限于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应采取应急的临时安全措施或监督使用,并分别纳入安全技措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整改。

4.3整改计划制定后,必须做好隐患整改实施效果的现场落实,保证隐患整改的可靠性,并促进隐患整改的进度。

4.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项目,安全环保部应及时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要求、解决期限和负责人,经主管副总审查批准后发至有关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级负责人鉴收并负责处理,整改完毕及时返回,签发部门检查验收。

通知书存入安全档案备查。

4.5凡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请示协助解决。

 

04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一个事故分类,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事故管理分工、报告、抢险与救护、责任划分及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事故。

3、职责

a.安全环保部:

负责管理伤亡事故、爆炸事故、环保事故。

b.生产部:

负责管理生产事故。

c.质管部:

负责管理质量事故。

d.设备部:

负责管理设备事故。

e.当涉及两个或三个以上部门所管的事故,由总经理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管理。

4、内容

4.1事故分类

4.1.1在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或安排不当造成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设备损坏、产品不合格的为生产事故。

4.1.2生产装置、压力容器、动力机械、电气、管道、建(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或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4.1.3成品、半成品不符合国家或企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辅料或产品因保管、包装不良而变质等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公司声誉的为质量事故。

4.1.4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为伤亡事故。

4.1.5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4.1.6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为爆炸事故。

4.1.7发生生产事故或“三废”、化工原料及有毒有害物质由于排放或处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人员中毒的为环保事故。

事故管理分工

a.生产事故---生产部门

b.设备事故---设备部门

c.伤亡、中毒事故---安全部门

d.火灾事故---安全部门

e.质量事故---质量检验部门

f.环境事故---环保部门

4.2事故损失的计算

4.3.1事故直接损失包括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和设备损失。

4.3.2产量损失,是从事故发生时起至恢复正常生产时止,按日计划产量计算的总损失量,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部份可不计算在内。

产量损失费按单位成本计算。

4.3.3事故损失总额为直接损失与产量损失之和。

4.4管理分工与报告程序

4.4.1企业各类事故管理,由生产副总负责,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分工管理的事故,负责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

4.4.2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报告。

对重大事故应立即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

4.4.3发生事故的基层组织,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企业的主管部门。

对重大事故,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4.4.4对于事故现场应进行保护,在事故调查未进入现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现场物件。

因抢救人员和国家财产,防止事故扩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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