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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

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和学校《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校办字〔2011〕4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本工作方案。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截止2011年9月12日,无不及格课程(含通选课),平均学分绩点(不含通选课)不低于2.80,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专业学生应当通过TEM4,下同。

主修其它小语种的,成绩参照执行);身体健康并达到体育教学基本要求。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推免类别及名额

推免生名额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

我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共有23名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45名学术型推免生名额(包括留校名额40名和外推名额5名),其中学术型推免生中留校名额11名和外推名额2名专门用于地质工程实验班。

以上统称“学院指标”。

另外,学校单列有“学科交叉”(20名)、“创新人才”(20名)、“西部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20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公派出国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5名)、“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14届研究生支教团”(4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训计划”(10名)和“高水平大学校际推荐免试研究生交换计划”(40名),具体规定见学校《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地大校办字〔2011〕40号)。

以上统称“学校单列指标”。

入选“李四光计划”的学生学校单列有指标,不参与学院指标内的申请。

三.推荐原则及要求

1.学院组建推免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见附件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开、透明地开展此项工作。

2.学院按各专业(方向)学生人数比例将学院指标进行分配(见附件2)。

申请推免的学生分专业(方向)进行排名。

排名依据个人综合成绩。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院内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合推荐,学院、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个人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

4.定向培养的学生若申请参加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须经定向单位同意推免或与定向单位解除定向协议的公函,并经校学工处审批。

5.根据部队建设的需要,经广州军区驻湖北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与学校协商,计划在国防生中通过推荐免试为广州军区培养少量硕士研究生。

国防生申请参加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需经过学校国防生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批。

6.获得推荐到校外的学生若在2011年10月20日前不能确定接收单位者,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

7.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因违纪受到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

8.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本科生毕业分配,不得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

9.奖学金等级按综合排名确定。

10.候补规则:

首先在第2榜名单范围内由同专业(方向)进行候补,剩余指标或学校另追加指标2012届按以下顺序候补:

地质工程实验班、土木工程(地下建筑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勘查技术与工程(油气井方向)、安全工程、土木工程(工程地质方向)、勘查技术与工程(基础工程方向)、土木工程(岩土工程方向)。

四.直博生申报条件

按学校要求和给予的名额,我院地质工程专业将从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6名“直博生”,其中4名来自校内,2名来自校外。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直博生:

1.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2;

2.本科专业与地质工程相近;

3.有一定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或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等获奖励,且拔尖创新成绩列所在专业(方向)前3名;

4.有两名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教授推荐。

五.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1.学院指标的推荐

(1)报名。

凡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免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申报表》和《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创新成绩计算认定表》。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9日。

报名地点:

工程学院教务科。

(2)资格审查。

由学工组对所有《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查(主要审查各类证件原件真实性、是否符合推荐条件),计算拔尖创新成绩。

(3)面试与综合排名。

9月20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专家面试考核。

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方向)排序、公示(第1榜)。

(5)确定第2榜。

根据第1榜综合排名由个人申报推免类别,可在“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中申报一种或两种(若申报两种,列在前的推免类型优先考虑)。

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对每个专业(方向)按140%的限额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第2榜)。

公示时间:

9月21日~27日。

(6)外推人选的确定。

进入第2榜100%名额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学院外推指标。

地质工程实验班综合排名靠前的2名申请者确定为外推人选;其他班级的学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选拔,按每专业(方向)最多一个名额的原则择优确定。

选拔时间另行通知。

(7)直博生选拔。

进入第2榜100%名额的学生符合条件者可申报直博生。

报名时间:

9月28日。

报名需提交申请书(含个人自述及导师意向书)、专家推荐信及有关成绩、成果的证明材料。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符合条件者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8)上报学校。

学校单列指标人选的确定结果公布后,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在第2榜基础上确定学院指标研究生推免最后名单,于10月17日报送教务处。

(9)全校公示。

全部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在全校张榜公示一周(第3榜),若无异议即定榜。

2.学校单列指标的推荐

(1)申报“学科交叉”、“创新人才”、“西部计划”、“留学计划”、“支教计划”、“硕师计划”、“校际交换计划”的学生应于9月23日前将申请及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科,统一报送教务处,10月10日左右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面试时间等候学校通知。

每名学生可同时申报多项,但只有进入学院第2榜的学生才能够申报“校际交换计划”。

可以同时申报学院指标和学校单列指标,若未被学校选中,不影响其学院指标的推荐。

(2)入选“李四光计划”的学生由本人在10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及成绩单、自主学分、接收单位接收函等证明材料。

六.综合成绩的评定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生综合成绩应当以学业成绩为主(权重0.8),专家考核成绩为辅(权重0.2)。

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学业成绩和专家考核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再乘以各自的权重系数。

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0.8+专家考核成绩×0.2

1.学业成绩。

满分为100分,为个人前三年课程(以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为准)按学分的加权平均分,即:

即学业成绩=Σ(学分×分数)/Σ学分。

(1)英语只统计通过CET4的成绩(按100分制折算)。

(2)重修课程的成绩按重修成绩的80%计算。

(3)凡以优、良、中、及格给出的成绩,分别换算为90、80、70、60分计算。

2.专家考核成绩。

满分为100分,由专家面试成绩(50分)和拔尖创新成绩(50分)构成。

(1)专家面试成绩由专家考核组通过面试给定,主要考核专业基础、创新能力、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等五方面,各占10分。

(2)拔尖创新成绩由拔尖创新成绩原始分按下式计算得到:

拔尖创新成绩=拔尖创新成绩原始分/6

拔尖创新成绩原始分最高为300,超过300分按300分计算。

拔尖创新成绩原始分的确定见附件3。

七.本工作方案的解释权归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

中国地质大学工程学院

2011年9月15日

附件1:

工程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领导小组

组长:

蒋国盛

副组长:

陈飞贾洪彪

纪检员:

吴立

组员:

陆愈实胡新丽王耀峰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

工程学院2012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组长:

贾洪彪

副组长:

王耀峰

组员:

王亮清段隆臣董道军倪晓阳陈剑文张惠李雪平何华刚

秘书:

栗佑城张建华

附件2:

工程学院各专业(方向)2012届推免生名额分配表

专业(方向)

学生数量

推免名额(100%名额)

第2榜限额

(140%限额)

总名额

学术型

专业学位

人数

占比

按占比

取整

留校

外推

按占比

取整

土木工程(岩土工程)

83

16.44%

9.04

9

5

4

12.66

13

土木工程(工程地质)

82

16.24%

8.93

9

5

4

12.50

13

土木工程(地建与道桥)

103

20.40%

11.22

11

6

5

15.71

16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31

6.14%

3.38

3

2

1

4.73

5

勘查技术与工程(基础工程)

71

14.06%

7.73

8

5

3

10.83

11

勘查技术与工程(油气井)

71

14.06%

7.73

8

5

3

10.83

11

安全工程

64

12.67%

6.97

7

4

3

9.76

10

合计(不包括实验班)

505

55

29

3

23

79

 

 

 

 

 

 

 

 

 

 

地质工程实验班(单列)

25

 

 

13

11

2

0

 

18

 

 

 

 

 

 

 

 

 

 

总计

530

 

 

68

40

5

23

 

97

附件3:

工程学院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拔尖创新成绩确定细则

拔尖创新成绩由拔尖创新成绩原始分按下式计算得到:

拔尖创新成绩=拔尖创新成绩原始分/6

拔尖创新成绩原始分最高为300,超过300分按300分计算。

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获得拔尖创新成绩原始分(凡有排名的集体获奖、论文、专利等,均为第一排名人加分值,第二排名人的加分值为第一排名人的1/2;第三排名人为第一排名人的1/3;第四及以后的排名人为第一排名人的1/4):

1.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者,按100分制折算后获得等量的原始分;

2.参加全国或省挑战杯竞赛或创业大赛: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获得100、80、60原始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60、30、20原始分。

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项者,只计其中的最高分。

3.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电子设计、机器人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获得80、60、40原始分。

同一竞赛获得多项者,只计其中的最高分。

4.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者:

中程获得60原始分,三级获得20原始分,二级获得10,原始分。

同时通过多项者,只计其最高分。

5.读双学位、辅修专业:

分别获得40、20原始分。

同时读双学位和辅修专业者,只计其最高分。

6.进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者获得40原始分,进入学校创新拔尖人才项目者、英才工程校级项目(攀登计划)者获得20原始分。

校级科研立项重点项目者、科研兴趣小组获得20分,普通项目获得10原始分。

同一项目多重申报者,只计其最高分。

7.在专业期刊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研究论文者:

核心专业期刊获得40原始分,一般专业期刊获得10原始分(发表文章累计不超过3篇);获取发明专利者获得80原始分,实用新型专利者获得30原始分;省、校科技论文报告特等奖,一、二等奖获得者,分别获得20、12、8原始分。

8.参加全国或全校学习竞赛(数学、物理、外语等):

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获得60、30、20原始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获得20、10、5原始分;同一类比赛获多项者,取最高分;获省级社会实践个人奖获得20原始分,获省级社会实践团队奖成员,每人获得5原始分。

9.综合表现突出者可酌情获得原始分,各项可累加,但各小项内不累加:

(1)获国家级、省级三好学生、校五四奖章(校优秀学生标兵)者,分别获得80、60、30原始分;获全国、省级优秀班集体或者优秀团支部的成员每人分别获得10原始分、5原始分;

(2)被评为校优秀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者,可获得10原始分,多次获评不累加。

(3)担任院校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副主席级以上职务,工作出色并做出突出贡献者,视具体情况可获得20~30原始分;担任院校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部长级以上职务,工作出色并做出突出贡献者,视具体情况可获得10~20原始分;担任年级工作组组长、班长或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职务,工作出色并做出突出贡献者,视具体情况可获得10~20原始分;担任班长、团支书等班级干部、年级工作组成员,工作认真负责,无过失行为者,可视具体情况获得0~10原始分。

担任一般学生干部职务,如无突出贡献,则不予以加分。

(4)全国文体类竞赛获奖者可酌情获得原始分,由院推免领导小组讨论给定。

(5)在校期间有见义勇为或突出事迹者可酌情获得原始分,由院推免领导小组讨论给定。

(6)其他经院推免领导小组讨论认可的表现,可酌情获得原始分,由院推免领导小组讨论给定。

上述第1至第9项加分的累加即为所得个人拔尖创新成绩原始分,经填写《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拔尖创新成绩计算认定表》由学院德育工作组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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