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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报告一篇  1月20日,资阳市对XX年度市委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一报告两评议”。

市委书记周喜安代表市委常委会作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报告,参会人员对XX年度市委选人用人工作和新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省委组织部派员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XX年,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自觉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从严培养选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作为关系资阳发展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着力建设一支忠诚、正派、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推动资阳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干部人才保障,着力推动形成讲规矩、重实干、守清廉的良好风气。

一是紧扣改革发展大局选配班子,突出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素养和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3个专题学习研讨和思想政治建设专题学习,注重对各级各部门班子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软弱班子及时调整,推行结构模型管理,全覆盖建立县级领导班子结构模型,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全力打造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的坚强领导班子。

二是严格标准程序从严选人用人,把《干部任用条例》、省委“1+5”文件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坚持讲程序、讲规矩、讲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省委“三重”导向原则,突出担当干事,鲜明用人导向,建立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规范选任流程,严防带病提拔,强化选任监督,着力培养选拔事业发展需要的优秀干部。

三是着眼未来事业发展需求培育干部,围绕解决年轻干部总量不大、专业化干部储备不足等问题,针对性地加强梯次培养和立体化的培训历练,强化干部人才战略储备,注重干部实践历练。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干部,突出从严管党治吏,坚持对干部既从严要求又关心爱护,坚持日常监管“全覆盖”,整治不正之风“零容忍”,强化关爱激励“添活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资阳军分区司令员,退出市级领导班子未退休的厅级领导,正厅级退休老领导,市纪委常委,雁江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各部委、市级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级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报告二篇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要“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的新要求。

吉林省委从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出发,结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在9个试点县市中对这一工作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但也应当看到,由于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如何运用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更好地服务于选人用人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和完善。

  一、当前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情况

  当前运用党委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应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

  

(一)提名推荐。

在全委会委员中提名推荐拟考察人选。

在提名推荐方式上主要有两种:

一是不提供参考人选的“海推”。

组织部门公布空缺岗位和任职资格条件,由委员自行推荐自己满意的的人选;二是提供参考人选的“差额推荐”。

组织部门综合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推荐的基本情况,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需要,经书记审核提出3-5名参考人选,供委员们进行推荐。

委员也可以在提供的参考人选之外,结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提名推荐其他人选。

在提名推荐对象上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针对党、政正职的提名推荐;二是在大规模调整干部时提名推荐,如换届时的推荐;三是所有干部调整均在全委会上进行提名推荐。

  

(二)讨论决定。

人员任免由全委会讨论决定。

在讨论决定的任免对象上有两种:

一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任免在全委会上表决,其他人员则在党委常委会上表决;二是所有干部的任免均在全委会上表决。

提供给全委会表决的人选来源上有两种:

一是经书记碰头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二是经常委会研究产生,向全委会提名推荐。

全委会的表决方式也有两种:

一是差额票决;二是等额票决。

  (三)评议监督。

在全委会上对选人用人的政策运用情况和对被调整干部的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

在测评的时机上有两种方式:

一是定期测评。

利用年度干部工作汇报,对一年来所有调整的干部进行测评,对所适用的干部政策运用情况进行评议;二是适时测评。

具体就某次干部调整的具体做法进行评议和在一定时期内对所调整的干部适岗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二、当前开展此项工作应引起重点关注的问题

  从当前全委会在干部工作中实际运行效果上看,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活动组织上,存在事前工作准备不足的问题。

提名推荐工作中,一是对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介绍、推介不足,推荐人对提名参考人选不熟悉、不了解,无法推荐;二是没有向推荐人准备所有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选名单,不能让推荐人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三是提名推荐参考人选的排序没有作出相应的说明,容易误导推荐人;四是没有做好二次推荐的预案,当参考提名推荐人选没有过半时,不能取得票简单多数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

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拟任人选的情况逐一介绍不足,讨论时间不够,委员对拟任人选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二是划票时,委员之间保持的距离不够,投票受到干扰;三是计票和唱票的工作人员相互间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投票结果容易受到质疑。

在评议监督环节,一是不能事前提供评议的材料,委员们在短时间内,无法评议;二是评议的发言顺序没在规范,当主要领导发完言、定完调子后,不敢评议;三是评议本次议题之前,没有通报上次评议结果的落实整改情况,不想评议。

  

(二)在工作衔接上,存在工作研究不到位的问题。

干部调整工作与全委会召开时机上有冲突。

干部调整工作一个明显的特点是要立足适时应需,即因工作需要,条件成熟时,就应适时进行干部调整,以免贻误工作开展。

而全委会召集的次数根据相关规定,每年一般不会超过4-5次。

这就使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与实际召集频次形成冲突,不可能每次提名推荐工作或干部调整工作,都会在全委会上履行相关程序。

全委会职能与干部工作性质有冲突。

全委会的工作职能在党组织生活中是仅次于党代会的机构,是抓大事、议大事的机构,在其下面还有党委常委会、书记碰头会及部、委、室、局等议事、办事机构,不可能所有的干部议题都在全委会履行其职能。

而对干部选任工作而言,无论岗位高低、职位大小,都必须履行相应程序,任一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结果的失真、失实,失去其效用。

  (三)在队伍建设上,存在管理机制相对滞后的问题。

一是针对委员们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障机制。

委员们在干部工作中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就需要掌握和运用相关的干部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以及遵守相关的组织程序等。

实际工作中,要求委员“做”的多,但在如何提高“做”的能力和水平上的保障措施不足。

二是针对委员们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制约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委员认为事不关已,履行职责时马马虎虎,凭意气用事;有些委员依据个人好恶,履行职责时失去理性,凭感情用事;有些委员拿原则当交易,履行职责时被人利用,凭好处办事。

对这些情况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针对委员们放心履行自身职责方面,缺乏保护机制。

主要是委员们在质询党委干部工作、评议干部个人履职适岗情况方面,不敢公开发表意见,不敢大胆表达想法,怕穿小鞋、怕遭报复,缺乏免责机制、缺乏保护制度。

  (四)在制度建设上,存在开展工作无章可循的问题。

一是在会议的召集上,随意性较大。

什么样的会议,才能召集全委会;由谁来召集;在什么时间召集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基本上由书记说了算。

二是会议议题的选定上,没有明确的规范。

什么样的会议议题,才能提交给全委会;谁来提交;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提交等问题,没有依据。

三是会议结果的执行落实上,缺乏责任追究机制。

对全委会的决策意见,由谁来监督落实;落实结果如何反馈和评价;不按整改要求落实时,如何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由谁来追究等问题,不清晰、不明朗,容易不了了之。

  三、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充分发挥全委会作用的几点建议

  履行好、发挥好全委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必须结合全委会的工作性质,从实际干部工作出发,加强制度建设,注重细节研究,把这项全新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正确理解和认识全委会在选人用人工作上的职责。

综合《党章》和党内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地方党委全委会的功能主要集中在长远问题的规划决策;重大问题讨论决定;重点工作的审议监督三个方面。

因此,全委会的干部工作的职责,也限于一些重要和重大事项,防止事务性工作上会讨论。

主要工作职能体现在:

推荐、讨论工作中,一是在换届或大批量调整干部时,才召集全委会开展工作;二是推荐、讨论决定的对象是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的党政正职,而不是所有岗位的正职和所有党委、政府部门的副职。

审议、评议工作中,主要体现在党委常委会提出的会议议题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提出的议题,才能提交全委会讨论决定。

  

(二)进一步做好细节处理。

“细节决定成败”。

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把方案做细、做全,防止个别环节的缺失,导致整体工作达不到效果。

  在推荐提名工作中,一是提前公布任职资格条件。

公开空缺岗位的同时及时公布任职资格条件,使全委会委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名推荐,特别是在无参考人选的情况下,更要强调任职资格条件,否则推荐结果可能高度分散,失去推荐价值。

二是选好参考人选并注意排序。

在提名推荐工作中每个岗位提出的3-5名提名参考人选相互之间应有可比性,切忌“陪榜”。

在参考人选的排序上,要按姓氏笔划为序,并要具体说明,以免在推荐时造成误导。

三是准备好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

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册发给全体委员,有利于第一轮推荐人选比较分散时,对得票相对靠前的人选进行二次推荐。

四是要以恰当的方式适时公布提名推荐结果。

一般情况下,要当场公布提名推荐结果,对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可以直接宣布考察人选。

对得票相对接近的,应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在讨论决定工作中,一是采取组织推介会或自我介绍等适当形式,让各位拟任人选充分“亮象”,使各位委员对提名人选有基本的感官印象。

二是涉及人事任免的事项,一律采取无记名表决的方式,条件许可,可单独辟出划票室进行划票。

  在评议工作中,一是要把握好评议的时间尺度。

如对某次选人用人干部政策的评议,则要安排在讨论决定当时或稍后进行,时间过长,就失去了评判的准确性。

对被调整干部适岗履职情况的测评,则要给新调整干部充分发挥作用的时间,用实际工作成绩来诠释自身能力的机会,这个时间一般以半年至一年为宜。

二是要及时进行反馈。

对干部的测评结果,一般要当场进行反馈,如需要经过综合分析再反馈的,一般也要以一个月为限。

不反馈或长时间不反馈,会在委员心中产生抵触情绪。

  (三)做好配套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人选来源相关制度建设。

在提名推荐工作中,为把握好提名推荐对象的人选来源和质量,防止提名推荐结果的高度分散,应建立相应的人选储备制度,使其在一个既定的目标范围内选人。

如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提拔调整人选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平行调整人选资料库,为平行调整对象划定范围等。

二是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

建立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制度,规定好讨论表决的对象、讨论表决的注意事项、讨论表决的程序等,使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工作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运行。

三是建立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即在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和客观总结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的基础上,由党委书记代表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工作,接受质询和评判的制度。

使全委会委员能全面、真实了解干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准确的判断。

四是完善结果反馈机制。

在落实干部工作责任中,对在全委会评议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和评价结果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评估、落实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把全委会的干部监督工作职能落到实处。

  (四)改善委员的工作环境。

建立有利于全委会委员充分行使职能的工作氛围。

一是保障知情权。

对干部政策方面的文件、制度或规定,要即时派发资料给委员们学习了解;及时通报干部队伍和班子结构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的处理情况。

二是保障话语权。

给委员们提供一个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渠道;在会议期间,应留出足够的时间自由发表意见,以利于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三是言论免责权。

即委员在全委会上的言行不受任何追究,个人政治和人身利益不受侵害,给委员们创造一个安心的工作环境。

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报告三篇  市委组织部:

  为认真落实省委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不断促进选人用人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我公司积极响应省委及市委组织部号召,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人用人工作主要情况

  选人用人工作是关系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

我公司党委历来高度重视人才选拔及任用,在选人用人等问题上始终秉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业务精通、群众认可”的原则,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及程序,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一是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工作原则,严肃选人用人工作流程。

对于公司重大人事任命,在认真审核提拔任职干部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后,首先请示市国资委等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任职考核、任前公示、民主评议,严格依照上级组织部门批示和批复执行,并履行公司党政联席会、董事会等会议方式研究、决策的相关用人程序。

二是做好自身选人用人制度建设。

我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建立符合公司实际、适应发展需要,契合现代化企业模式的人才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机制。

通过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制度》《公

  司员工守则》等措施,我公司逐步建立起了从干部选拔、任用到考核、监督等一整套程序严格、规定明确的选人用人制度。

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管理办法,更好的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夯实了基础。

三是不断强化干部考核与监督。

在相关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完善的情况下,我公司努力做好干部的考核与监督工作,首先是严格依照公司考核制度认真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每季度通过签订《业绩合同》对工作进行分解、安排,通过考核评分等手段对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同时,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加强民主评议。

每年通过组织全员参加的民主评议大会对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并以之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监督作用。

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杜绝不正之风,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做好选人用人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存在问题和相应改进措施。

  我公司在选人用人工作上取得有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要不断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

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用工作方面的要求,从思想上重视,从源头上匡正选

  人用人工作风气。

二是选人用人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虽然,公司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选人用人方面的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干部教育培养、薪酬激励、考核评价、监督约束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仍需完善。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协调配套、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

三是干部考核尚需完善。

考核评价是干部管理的关键,是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的基础,下一步要认真梳理目前干部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干部考核的方式方法,首先是科学设置考核目标,做到经营效益和科学发展为根本目的;其次是进一步加强薪酬与考核的激励力度,强化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快企业快速发展;再次是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指标设计科学,内容涵盖完全;最后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干部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是组织人事部门自身需进一步加强。

我公司在未来工作中要加强选人用人管理队伍建设,力争培养一支政治素质必须过硬,敢于坚持原则、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同时,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具备胜任工作所需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要有较强的能力素质,具备干部管理工作所需的观察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等。

进一步加强对组织人事部门的培训,使其不断汲取新知识,更新、调整和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培养其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满足新时期下的选人用人管理工作。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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