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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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docx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市党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3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县人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系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紧盯老问题,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人社系统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单位、各股室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各单位、各股室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各单位、各股室是否重视对上级巡视组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各单位、各股室主要领导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单位和县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县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市委巡察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查工作效果,看“一案三查”是否贯彻执行

1.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监管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四个月,2018年3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8年7月上旬结束。

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各股室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党委、县委《实施办法》以及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

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

局属各单位的自查报告于4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

3.开展系统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结合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人社系统范围内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领导干部工作经费,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下旬)

1.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4月中旬起局开展“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检查整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

检查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和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纪律规定情况;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

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上级巡察组巡视(巡察)组和县委巡查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迎接上级检查。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账,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建立问题清单。

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

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

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定期通报曝光。

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4.认真总结落实。

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于7月3日前书面报告(含电子版)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

主要领导要带头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签字背书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二)明确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局办公室牵头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实施办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监督检查,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舆论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公务员股、事业单位管理股要加大对“为官不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的监督检查;财务室、社保股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系统检查。

(三)突出重点

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

紧盯任务,倒排工期,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

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确保检查实效。

(四)严肃问责

驻局纪检组组长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重点督办,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

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开展“一案三查”,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农业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根据xx市纪委《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纪发〔2018〕8号)精神,在全局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局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牵头单位:

局办公室,责任单位:

局监察室)

2.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牵头单位:

局人事科,责任单位:

局监察室)

3.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整改落实;(牵头单位:

局办公室,责任单位: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检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细则以及市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牵头单位:

局监察室,责任单位:

局办公室、局人事科)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委实施细则的具体措施;(牵头单位:

局办公室,责任单位:

局监察室)

2.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

市委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管

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配套制

度;(牵头单位:

办公室,责任单位:

局计财科、市人事科)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地、本部门、

本单位出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牵头单位:

局办公室,责任单位:

局监察室)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科室、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

局办公室,责任单位:

局监察室)

5.是否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

局监察室,责任单位:

局计财科、局办公室、局人事科)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牵头单位:

局监察室,责任单位:

局信息科、局办公室)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牵头单位:

局办公室,责任单位: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单位:

局监察室,责任单位:

局办公室)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牵头单位:

局监察室,责任单位:

局办公室)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细则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本科室、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责任单位:

局监察室)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责任单位:

局监察室)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牵头单位:

局监察室,责任单位: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责任单位:

局监察室)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科室)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责任单位:

局监察室)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局党组2018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8年7月中旬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

(2018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单位(科室)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纸质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本科室、本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于4月18日前报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监察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

(2018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

(2018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单位(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签字后于7月15日前报送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监察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

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

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

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纪问责。

局纪检组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市妇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x市纪发〔2018〕x号)要求,结合我会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妇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查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项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主要内容

(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检查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二)制度建设情况。

重点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制度制定情况。

针对“四风”问题出台的制度、办法和规定是否符合实际、健全完善,是否存在与上级规定不相符的情况,是否存在遗漏或空白点等。

(三)宣传教育情况。

检查党组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整治“四风”开展的宣传教育、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情况,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提醒情况等。

(四)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执行情况。

日常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四风”问题整改情况,对“四风”问题线索受理、纪律审查、纪律处分情况,对“四风”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进行约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情况等。

(五)看存在问题情况。

重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超标准、超陪餐人数、相互走访宴请、无公函接待、公务接待上烟酒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国内差旅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有无借公务出差(出境)、学习、培训、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

3.因公临时出国(境)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违反因公临时出国(境)相关规定情况,有无不经过组织部门报备和请销假,自行安排出入国(境),致使组织部门不了解情况,不能及时监管情况。

4.津补贴发放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有无巧立名目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

5.廉洁自律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有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有无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安排旅游;有无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新居宴”“满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有无报销与公务无关或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向下级单位摊派费用;有无出入私人会所奢侈浪费等问题。

6.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有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公车等问题。

7.楼堂馆所、办公用房、住房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超标准装修或占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公房等问题。

8.整治“玩风”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利用工作时间或公共资源发展个人兴趣爱好;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开笔会、办展览、印专辑等形式敛财;有无以个人兴趣爱好发展“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有无利用公车、公款、公物或者公共资源组织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摄影、书画、出版等活动;有无在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购物、看影视剧等影响正常工作的行为。

9.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严格执行干部出差、出访、休假、学习或因身体原因离岗请示请假审批程序。

10.整治“走读”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未经批准私自离开工作所在地;有无违反值班纪律,不按规定到岗值守或私自离岗。

11.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严格执行改进领导调查研究相关规定,合理安排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

12.文风会风制度执行情况。

有无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照搬、照抄文件;有无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明显增多。

13.“四风”制度执行情况。

在形式主义方面,有无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

在官僚主义方面,有无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

在享乐主义方面,有无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

在奢靡之风方面,有无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14.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

主要包括2018-2018年“儿童家园(之家)”“妇女之家”“巾帼科技示范基地”“两癌救助”等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造假、违规套取等违法违纪腐败行为;是否严格按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拨付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是否存在截留和挪用的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组长:

许xx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

黄xx市妇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组长:

姚xx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沈xx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

成员:

陈xx市妇联副调研员

冯xx市妇联权益部部长

徐xx市妇联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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