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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理事的一封公开信东华大学杨小明教授》

《致全体理事的一封公开信(东华大学杨小明教授)》

对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所谓“理事会换届”的若干质疑

——致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第八届全体理事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全体理事:

各位好。

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所谓“理事会换届”的“第九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在这一个月里,作为一个拥有科学技术史二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的“211”高校的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的我,心情是沉重的,感觉是不平的。

东华大学(原中国纺织大学)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第八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承办单位、作为在国内科学技术史教学与科研具有影响的单位、作为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的理事单位(2名理事),每年招收纺织科技史(2-3名)、中国古代纺织工程(3-4名)、服装艺术史论(3-4名)总数近10名博士研究生,每年招收科学技术史(6-8名)、中国古代纺织工程(3-5名)、服装艺术史论(3-4名)总数15名左右硕士研究生,应该算得上国内科学技术史学术重镇之一,却在这次所谓的“理事会换届”中竟然连1名“理事”都没有,硬生生地被从“理事单位”中“除名”了。

乍听这一消息,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难道,是我们努力不够,被国内同行给“差评”以至“拉黑”了。

毕竟,科学技术史学科是东华大学xx年开始重点建设的全校11个校级重点学科之一,相信这种学校的重视程度、支持力度在全国也不算多见吧。

平心而论,东华大学是努力的,在国内科技史界也有着广泛的好评。

远的不说,在xx年全国学科评估中,东华大学科学技术史学科排名第八;近几年学科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荣获上海市哲学社科等省部级奖项多项„„。

在第八届理事会中,东华大学有2位理事,占比2/57,而在这次所谓的“第九届理事会”选举(如果可以称得上是“选举”的话)中,东华大学竟然连1位“理事”都没有。

这就是我们东华大学自上次承办第八次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之后又经过7年多科学技术史学科建设、发展的“成果”。

令人震惊,令人警醒。

一个月来,我作为学科点负责人,是在自责、不安与困惑中艰难度过的,百味杂陈,百感交集,时常生出“无颜见江东父老”的愧疚之感。

古人云。

“殷忧启圣,多难兴邦。

”我们在反省中找差距,在找差距中寻原因。

但同时,我们也不时生出许多疑问,徘徊于息事隐忍与仗义直言之间,彷徨在自我默杀与还公于学之际„„我曾畏惧于人言,何必得罪他人于无形。

我曾得友人心语,江湖之远何不独乐乐。

理事,理事,不理不事,一理即事。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

已而已而,今之从政者殆而。

几度挣扎,几经沉浮。

卒不能忍,心潮澎湃,草成此信,不吐不快,意欲敞胸襟于同仁、还公道于学林。

我只是想放下包袱,跳出本位主义的“小公”,站在第八届理事会一名理事的立场,本着对事不对人、对事不对单位的原则,进而为我国科学技术史学科风清气正的“大公”,对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这次所谓的“理事换届”乱象,从“情”、“理”、“法”三个层面提出自己的若干质疑。

位卑不敢忘忧国,也借此希望引起科史学界同仁乃至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以及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领导的重视,共同敦促和监督学会按法、按章、按程序办事,公平、公正、公开,还科学技术史学界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从“情”的层面的质疑

“团结广大科学技术史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推动科学技术史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普及科学技术的文化和知识。

”这是“学会秘书处”根据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学会管理处的要求,认可并承诺需要实现的目标。

既然这样,我们想向“学会”提出以下质疑:

1、东华大学作为上一届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及第二届全国科技史教学研讨会的承办单位,作为有2位理事的科学技术史一线教学科研单位,在这一次的理事会“选举”中竟然被无情地“踢”出了局。

有道是,“没有功劳还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疲劳,不是吗。

请问,学会如此做法,寒了谁的心。

像东华大学如此积极为学会“效力”的单位尚且被无情任意地弃如敝屣,今后学会又怎能“团结广大科学技术史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呢”。

相信,有东华大学同样遭遇和感受的科学技术史一线教学与科研单位绝对不在少数。

2、据初步统计,这次所谓75名“理事”中,有多人年过60甚至年逾古稀,本该退居二线,但还留在理事会中,又有差不多20人是副教授甚至是博士刚毕业不久的讲师。

根据学会章程,理事候选人首要条件是“学术上有成就”。

我们学会的“理事”应该代表中国科学技术史学界的学术水准。

请问,数量如此庞大的新入行研究人员能代表中国科学技术史的学术水平吗。

3、以上海的科学技术史学科来说,上海交大与东华大学都是科学史博士学位授权点,这次上海交大竟有4名“理事”,而且还是3名“常务理事”(含1名“副理事长”);作为只有一个二级硕士点的华东师大这次也有1名“理事”,而且还是副教授;没有硕士点的复旦大学包括附属儿科医院竟然也有2名“理事”;而东华大学有徐泽林、杨小明、邓可卉三位资历较深又年富力强(50岁左右)的教授,徐泽林、杨小明况且还是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徐泽林同时还是数学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杨小明同时还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史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市学科(历史、科学史组)评议组成员,为何在本届“理事会”上连边都挨不着,仅仅被“恩赐”给邓可卉教授1名“代表”的名额。

难道这就是我们的“学会”给在上海仅有的两家博士学位点单位之一的东华大学的“待遇”。

厚此薄彼如此,山头主义如此,这于“情”字上能说的过去吗。

——同样,将科学技术史(中国医学史)作为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的上海中医药大学,也与“理事”单位没有半毛钱的缘分。

请问,这公平厚道吗。

这能以情动人吗。

二、从“理”的层面的质疑

谁都知道,学会是大家的社团组织。

即便是“自娱自乐”,也要点面结合、公平公道,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并且必须按章办事。

唯其如此,方能团结大多数,激发全国科学技术史同行凝心聚气,迈向未来。

下面,我们就“围观”一下这次所谓的“理事候选人公示”名单及其“结果”吧。

在“围观”与统计分析之前,我们有趣地发现:

第一,“选票”中的74名候选人竟然与“公示”的74人有2人不符,而且最后的“结果”与“公示”的名单又有至少2人以上的出入。

请问,程序何在。

严谨何在。

第二,据说学会“秘书长”鲁大龙副研究员的人士编制早就转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了,现在已经是该大学的教师。

所以,以下统计就将鲁大龙副研究员的“理事”兼“秘书长”归并到中国科学院大学。

(一)九家一级学科博士点单位

1、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

6名“理事”(减掉鲁大龙)。

该研究所作为科学技术史学科的国家队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的挂靠单位,却无缘“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只有“秘书处”推荐的1名“常务理事”(此为机动名额,非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推荐)。

如此“安排”,非同一般。

2、中国科技大学

2名“理事”,包括2名“常务理事”,其中1名“副理事长”。

3、北京科技大学

4名“理事”,包括2名“常务理事”,其中1名“副理事长”。

4、南京农业大学

2名“理事”,包括1名“常务理事”。

5、北京大学6名“理事”(博士点医学部2名),包括2名“常务理事”,其中1位“副理事长”。

6、西北大学

2名“理事”,包括1位“常务理事”(即“副理事长”)

7、山西大学

1名“常务理事”。

8、内蒙古师范大学

2名“理事”,包括1名“常务理事”。

(“公示”时,“候选人”3名)

9、中国科学院大学

该大学因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而成为一级博士点。

9名“理事”、6名“常务理事”(以上均加上鲁大龙),其中1名“理事长”、1名“秘书长”。

也就是说,在这次“理事候选人”名单中,全国9家科技史一级博士学位点单位共有34名“理事”,17名“常务理事”,1名“秘书长”,4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长”。

(二)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兼科学技术史一级学科硕士点高校

1、上海交通大学,4名“理事”,包括3名“常务理事”,其中1名“副理事长”。

2、华南农业大学,1名“理事”。

(三)一级学科硕士点高校

1、清华大学,6名“理事”,2名“常务理事”。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名“理事”。

3、河北师范大学,1名“理事”。

(“公示”时,“候选人”单位误打印成“河北大学”)

4、首都师范大学,1名“理事”。

(“公示时”,“候选人”2名)

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1名“理事”。

6、广西民族大学,1名“理事”。

(“公示”时没有候选人,投票时加入)

7、北京师范大学,1名“理事”。

(四)无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高校

1、华东师范大学(二级学科硕士点),1名“理事”(副教授)。

2、复旦大学(包括附属儿科医院。

),无学位点,2名“理事”。

3、河北大学,1名“理事”。

4、湖南大学,1名“理事”。

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名“理事”,即1名“常务理事”。

6、咸阳师范学院,1名“理事”(副教授)。

7、北京化工大学,1名“理事”。

(讲师,“公示候选人”中没有,“会议代表名单”中也没有)

(五)其他单位

1、4家港台高校,4名理事。

(“公示”中,冯锦荣的“推荐机构”与“理事候选人单位”不一致)

2、北京天文馆、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丝绸博物馆、中国气象局、科学出版社、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苏州市古代天文计时仪器研究所各1名理事,共8名理事,包括1名“常务理事”。

第一,“理事”名额数量分配失衡失范,“贫富”悬殊

个别单位挤占了过多的“理事”资源,使许多科技史一线教学、科研单位根本没有最起码的参与权、发言权,从而被严重边缘化。

中国科学院大学不仅是“理事长”、“秘书长”单位,而且以动辄9名“理事”名额、6名“常务理事”名额(以上均包括鲁大龙在内)独占头,占“理事”总额的12%、“常务理事”总额的25%。

这使我国科技史队伍最庞大的学术机构且又是学会的挂靠单位——自然科学史研究所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相形见绌、望尘莫及。

此外,北京大学拥有6名“理事”、2名“常务理事”、1名“副秘书长”,清华大学也拥有6名“理事”、2名“常务理事”,上海交通大学拥有4名“理事”、3名“常务理事”、1名“副理事长”,北京科技大学则拥有4名“理事”、2位“常务理事”、1名“副理事长”„„仅以上5所高校就拥有29名“理事”(占比近40%)、15名“常务理事”(占比62.5%)、5名学会“候任领导”(占比71.4%)。

与此形成巨大反差的是,许多科技史一线教学、科研单位甚至连1名“理事”指标都分不上,从而被硬生生地“排挤”在“理事单位”的大门之外。

“贫富”如此悬殊,“分配”如此不公,请问如何能够“团结广大科学技术史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推动科学技术史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普及科学技术的文化和知识”。

其实,除了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等极个别的专业科技史研究机构之外,其他单位的科技史专业人员大多不会超过10名。

如果能制定所有单位的理事最高限额,譬如说2名,就足以使大多数一线教学、科研单位都能参与进来。

同时,对以上“大户”高校单位本质上也没有任何影响,因为既有了“学会领导”或“常务理事”,外加1名“理事”或“常务理事”,便已足够凸显其“重要”地位了,又何必要挤占那么多“理事”指标呢。

事实也正如此,除过以上5家高校,其他高校的所谓“理事”名额还没有哪家超过2名的。

所以,以上5家高校如果都能将“理事”指标定位在2名,那就会“腾出”19个指标,足以覆盖全国其他被“边缘”化的主要一线教学、科研单位。

但愿在下的提议在某些人看来不是“与虎谋皮”,而是“让利于民”、善莫大焉的“仁慈”之举。

更有趣的是,个别非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无论在“理事”、“常务理事”、“学会候任领导”各项“指标”上,都力压许多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一头甚或多头,包括南京农业大学、西北大学、内蒙古师大、中国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特别是山西大学(仅1名“理事”,还好是“常务理事”)。

各位科史同仁可自己围观判别。

诸如此类现象,已超出我等的理解力。

第二,“理事”名额省市区地域分配严重不公,不利团结

就这次“理事”名额的省市区地域分布来看,集中在北京(43)、上海(7)、江苏(4)、陕西(4)、安徽

(2)、内蒙古

(2)、河北

(2)、浙江

(1)、山西

(1)、广东

(1)、广西

(1)、湖南

(1)、福建

(1)以及港台(4),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江苏、陕西、安徽、内蒙古、河北等15个省市区(包括港台在内),占全国省市区不到一半。

如果除去仅有1名“理事”的省市区之外,全国就只“剩下”北京、上海、江苏、陕西、安徽(中国科技大学)、内蒙古(内蒙古师范大学)、河北、台湾8个省市区在“玩”科技史了,其他地区就只能眼巴巴地当观众了。

特别是,“天子脚下”就有43名“理事”,占“理事”总数近6成,不愧皇家气象。

看来,“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更名为“北京科学技术史学会”或“首都科学技术史学会”也未尝不可。

第二名的上海共7名理事,但东华大学(二级博士点兼一级硕士点)和上海中医药大学(硕士点、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却连一杯羹都没“分”到。

相比之下,东华大学和上海中医药大学还不是最悲催的,这次整个东北地区(包括东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等等)干脆给剃了个光头。

大西北(除陕西之外)、大西南(除广西民族大学之外,包括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市区)、天津、山东、河南(包括科技史重镇郑州大学)、湖北(包括治水利史有声的武汉大学)、江西(包括上届理事单位景德镇陶瓷学院)、福建(除“福建省科技厅”。

之外)等省市区也连个鸡毛都没捞着。

“贫富”如此悬殊,“分配”如此不公,请问如何能够“团结广大科学技术史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推动科学技术史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普及科学技术的文化和知识”。

第三,理事单位的选择构成及其名额分配随意甚至荒唐

我们发现,除了9家一级学科博士点等单位之外(港台4所高校不论),一些“理事”单位的选择构成及其名额分配至为随意甚至荒唐。

如复旦大学(包括附属儿科医院。

)、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苏州市古代天文计时仪器研究所、咸阳师范学院、北京化工大学等。

对这些单位及其团队的学术水平,我们不敢妄议,也不能、不该妄加评论。

也许他们的工作做得非常好,但我们这里仅从现象进行讨论。

以上这些单位要么不是科技史的一级学科硕士点授予单位,要么所“推选”的“理事”是副教授甚至是讲师职称,或者已是年过古稀的退居二线人员。

没有科技史学位点的复旦大学在这次“理事会理事”的“换届”中却连中两元,而同在上海且排名超过复旦大学的东华大学(同时具有二级博士点和一级硕士点)、上海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史是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却为何连1名“理事”都没有,从而丧失了应有的发声权利。

请问,这公平、公正吗。

事实上,全国主要的科技史博、硕士学位点并非多得不能兼顾和代表。

众所周知,科技史是一个小学科,需要抱团取暖,共同发展。

只要少一点本位主义,少一些私心杂念,就能“团结广大科学技术史工作者,促进科学技术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奇怪的是,“学会”领导层们不肯洒一滴甘露于久旱望云霓的全国众多奋战在第一线的科技史教学、科研单位,却把多少令人感到有点莫名其妙的非科技史学位点的单位(而且其代表中还不乏副高职甚至中级职称人员)“大度”地“恩赐”成科技史的“理事”单位,甚至还有为数不少的“衙门”单位如文化部田汉基金会、福建省科技厅等,这不能不令人怀疑起“学会”领导层的动机了。

真正战斗在科技史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单位进不了“理事”单位,或者干脆被“踢”出了“理事”单位,而一些非学位点甚至是“衙门”单位却堂而皇之地摇身一变为“理事”单位。

请问,公理何在。

正义何在。

三、从“法”的层面的质疑

xx年12月2日,学会挂靠单位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通过向学会第八届全体理事发信的形式,对学会的管理和财务运作情况进行了质疑,但在这次所谓的“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夕,学会也没有向第八届全体理事解释过这一质疑;另外,常务理事冯立昇教授于xx年12月5日向学会秘书处明确提出,需要“拿到中国科协同意召开代表大会的批件”之后才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否则就是非法的、无效的。

冯立昇教授的这一质疑得到了多数理事的赞同。

然而,学会秘书处在一没有向全体理事解释清楚经费使用状况、二没有得到中国科协同意召开代表大会的批件、三没有通知全体理事的前提下,就强行闯关,意欲“先斩后奏”,召开了所谓的“会员代表大会”。

更为恶劣的是,这次“换届”,把像冯立昇教授等敢于主张正义的理事加以排斥,要么把他们从第八届的常务理事贬为“理事”,要么干脆踢出“理事会”。

从“法”的层面说,如此蒙蔽、绑架广大会员,强行召开的所谓“第九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违规的,因而是非法的、无效的。

再让我们对照一下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名单和所谓的“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名单,可以发现被“替换”的第八届理事有程伟、范家伟、郭世荣、方在庆、郭怀中、姜振寰、李艳平、廖育群、刘学礼、那日苏、潘涛、任玉凤、容志毅、石云里、谭德睿、唐晓峰、万辅彬、王昌遂、王大明、王青建、王星光、xx台、徐泽林、杨小明、姚远、张之杰、郑乃章、钟少异等28人,基本占到上届理事(总数57)的一半。

为什么理事换掉一半,而理事长、副理事长只换了2人。

再者,学会领导和这一半的理事们沟通过了吗。

征求他们的意见了吗。

学会章程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学会这两年召开过理事会了吗。

请问,学会要不要发扬学术民主。

规定会议代表名额是150名,为什么实际只确定了133名(会议第一天实际到会只有70多名,投票时也就100名多一点)。

上届理事是当然代表,“学会”领导为什么不通知这些理事们参加所谓的“会员代表大会”呢。

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又是一种怎样的关系。

难道,我们这些上届的理事们就这样自生自灭了吗。

我们到底“理”了嘛子“事”了吗。

所以,撇开理事会,而强行召开的这次所谓的“会员代表大会”,从“法”的层面说,是完全非法的,因而也是根本无效的。

此外,学会章程不是明确规定理事连任三届就必须退下来吗。

有的理事多次自己提出已连任三届需要退出,却没有获得回应,继续留任;有的却被“学会领导”通知需要退出理事会。

而我们的“秘书长”鲁大龙(我科大的同门师兄,私交甚笃)早已连任三届理事,按照学会章程,不能再任理事,因而更不能任第九届理事会的秘书长;况且,xx年12月2日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公开信中明确提出,鲁大龙在学会管理不规范及与挂靠单位沟通合作的问题中负有直接责任,已不适合再担任秘书长,何况鲁大龙现在已经不是研究所的职工。

如此,从章程、制度和学会工作的开展等各方面来说,鲁大龙已经不能也不适合担当学会的秘书长。

而“学会”领导却置这些于不顾,依旧让鲁大龙出任“秘书长”,请问这如何向广大会员解释呢。

对于学会工作产生上述乱象,我们还不禁要质问:

第一,是谁在操纵这次的换届工作。

据说有个所谓的“换届领导小组”,是不是这个小组在操控。

谁授权成立这个小组的。

这个小组是否具有合法性。

第二,在去年12月所谓的代表大会上,为什么由一名常务理事来作学会工作报告。

五六位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哪里去了。

是没有能力,还是被人操控了。

第三,既然去年12月开会前有那么多质疑,为什么只有几个人在操纵。

据说,在去年12月开会前夜,召开了邀请学会秘书处与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研究所领导出席、扩大的第八届常务理事会,但对召开此次会议仍存在争执。

为什么不能按照学会章程开个全体理事会,让大家集体讨论呢。

七年才换届,是不是学会领导或秘书处在把持着换届工作。

第八届理事会如此混乱,到底是谁没“理事”,是领导还是理事。

这次所谓的“会员代表大会”以及由此产生的“理事会理事”,之所以从“情”和“理”上讲如此不公、不正甚至荒唐,究其根本,则在于“法”上即制度、程序上的非规范、非正义和非透明。

“法”既不遵,甚至公器私用,其结果必然是悖“情”违“理”。

所以,我们在此郑重地向全国科史学界同仁乃至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以及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领导大声呼吁,希望在学会的挂靠单位、我国科学技术史学科的国家队——自然科学史研究所的支撑和监督下,按法按章按程序办事,公平公正公开,以学术水平为标准和指针,做到典型性与代表性的有机统一,依靠并团结全国各一线教学、科研单位,兼顾各省市区的学科布点和学术建设,在学会账目审核清晰无误并得到中国科协同意召开代表大会的批件之后,经由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投票选举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名单,然后再召开第九次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并由大会投票选出正式的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再由新的理事会选出常务理事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理事长。

学会,不仅仅是我们科史同仁“自娱自乐”的一方平台,更是我们凝心聚气、切磋共进的精神家园,还是中国科技史展示自身、走向世界的共济守望的一叶扁舟。

古人云: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学会,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家,是团结全国科史同仁共襄科史大业的重要组织,不是个别人的私器,也不是个别单位和小团体的专场,其运作之公平、公开、合理、合法与否,事关我国科学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我国在国际科学史界的声誉。

让我们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关心她、呵护她、珍惜她,还我国科学史学界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最后再一次声明,本人的质疑是对事不对人、对事不对单位,就事论事,就理论理,掏心掏肺,无有私心,如有言辞过激甚至不当不确之处,希望学界同仁谅解,并提出善意的批判指正。

千万不要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再加以利用来挑起科史同仁、单位之间新的误会与纷争。

要团结,不要分裂,积极营造一个依法按章公平合理的弊革风清的新风尚。

这是我最真诚也最朴素的愿望。

新年将至,祝各位同仁新春快乐。

万事如意。

也祝我们的学会在新的一年里凤凰、浴火重生。

东华大学杨小明xx年2月3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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