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公安民警住宅工程6#楼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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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安民警住宅工程6#楼招标文件

宝鸡市公安局民警住宅楼工程(6#楼)(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项目编码:

042

招标人:

宝鸡市公安局基建处(盖单位章)

日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基建处主任:

封少龙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03

合同条款···········································14

合同文件格式·······································17

工程建设质量标准···································19

工程量清单·········································20

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27

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30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5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37

图纸···············································40

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宝鸡市公安局民警住宅楼工程(6#楼)

2

设计单位

宝鸡市建筑设计院

3

建设地点

宝鸡市公安局大院内

4

建设规模及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地上7层(包括底层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

15217㎡

5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6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进行检验评定,确保达到宝鸡市优良等级

7

安全指标

杜绝重大伤亡和火灾事故,年工伤轻伤频率控制在24‰以内。

按国家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执行

8

招标范围

土建、水安装、消防、防雷、部分电安装工程

9

工期要求

2013年5月8日计划开工,额定工期280日历日

10

文明施工指标

达到“标化工地”要求,让业主满意

1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建筑国家建筑二级(含二级)以上,安全考核证

1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要求见附表)

13

工程报价方式

按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14

投标有效期

3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

投标担保金额

万元整

16

踏勘现场

自行

17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五份副本

18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

提交时间:

2012年12月21日9时以前(北京时间)

19

开标

提交地点:

宝鸡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

提交时间:

2012年12月21日9时以前(北京时间)

20

开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评标定标办法

21

履约担保金额

按[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

2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1.3工程地点:

宝鸡市公安局大院内。

1.4现场自然条件:

本工程位于宝鸡市公安局大院内现场已平整,并已做好三通一平及施工前准备工作。

西面和南面均为市政道路,南面为公安局办公楼,交通便利,施工场地较为平坦,供水、供电到位,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场地条件较理想。

1.5资金来源:

自筹。

1.6建筑设计概况:

本工程为住宅楼,6#楼东西向阳,轴长66.59m,南北向A轴至E轴宽为11.4m。

檐高18.4m,建筑物最高标高不超过21.8m。

本工程±0.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由现场定,室内外高差300㎜。

楼地面:

室内主要采用水泥砂浆面层,楼梯间采用陶瓷地砖。

面防水:

裙房屋面及主楼采用刚性防水和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屋面(APP)。

外墙:

外墙装修主要为墙面砖面层。

内墙:

主要采用腻子面层;卫生间彩色花式釉面砖墙群1800㎜高。

天篷:

采用白色乳胶漆。

门窗:

主要采用夹门板、铝合金窗。

1.7结构概况:

上部结构概况:

本工程采用砖混结构,按6度设防抗震设计。

基础概况:

本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毛石混凝土条形基础,基础标高-33㎜。

混凝土强度等级:

基础C20(掺15﹪毛石),地基梁C20,垫层C15,主体结构C20,预制构件、门顶过梁C20。

钢筋:

I级(φ),II级(φ)。

砖砌体:

均采用240厚烧结多孔砖,砖强度等级MU10,底层和顶层采用M7.5混合砂浆砌筑,二至六层采用M5混合砂浆砌筑。

2工期、质量要求

2.1质量目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6。

2.2计划开工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9。

2.3工期目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9。

3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3.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11。

3.2本工程项目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12所述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单位。

3.3持有《资格后审合格通知书》的投标单位。

4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条件:

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须是资格预审时投报的人员。

4.2中标人必须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3中标人负责本工程的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4.4中标的建造师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或连续3天不到工作岗位,否则建设单位视为中标人违约,并因此承担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责任。

对不称职的建造师及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招标人对项目部机构管理人员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

4.5中标人应保证服从建设单位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4.6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16所述时间组织人员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涉及现场条件的资料。

5.2招标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单位可以以踏勘为目的进入招标人施工现场,但投标单位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单位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责任、风险、费用。

6投标费用

6.1投标单位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自身费用。

6.2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人民币整(现金)售后不退。

图纸及资料押金2000元人民币整。

招标结束后,退还无损图纸资料,押金无息返还。

6.3投标保证金万元整,必须于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

《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计价[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招标单位收取相关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前附件及投标须知;投标函格式;评标定标办法。

7.2除7.1条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中答疑、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招标单位起约束作业。

7.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招标单位自己承担。

同时,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是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该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解释补充

8.1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如有需要招标人给予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8.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若发现有误、遗漏或说明不清及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向招标人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解释、修改或补充。

其解释、修改或补充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3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须经招标监督机构及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有效。

8.4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书中予以明确。

8.5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投标双方对本单位出具的文件均应加盖法人印章。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时间、币种及说明

9.1投标文件和与其相关的文件均使用中文。

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3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递交使用北京时间。

9.4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9.5在开标时投标单位应携带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参加开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标、综合标、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三部分组成。

10.2商务标。

(1)投标函、(见格式)另附:

投标保证金交费凭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表(见格式)。

(3)表述编制说明。

(4)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承诺。

(5)施工图预算价计算书及完整的工程量计算原始手稿(手稿只须附于正本中)。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见格式)。

(8)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9)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和工程担保承诺。

(10)其他,见格式。

10.3综合标

(1)项目管理配备的情况

①拟组建项目部人员情况(附:

资格证书复印件、上岗证书复印件、明确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

②拟派建造师简历表,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附:

资格证书复印件、业绩有效证明材料及近3年内获奖情况)。

③拟派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附:

技术职称复印件、业绩有效证明材料及近3年内获奖情况)。

(2)企业在建筑市场活动中行为规范(主要指质量、安全、招标、投标活动),有无不良行为,对不良行为的认定以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3)企业综合实力、信誉、综合施工能力、近3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及获奖情况。

10.4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1)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办法及特殊施工措施(含新工艺应用)。

(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9)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1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的规定内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具有目录、页码,以便于审查及评标。

12施工图预算价编制依据

12.1施工图预算价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纸所选用的有关图集、文件。

(2)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

(3)宝鸡市招投标有关文件。

12.2定额选用和费用计取:

见投标前须知附件项目13。

12.3材料价格:

根据市场确定。

12.4标书编制的提示。

(1)投标单位若对招标嗯有让利条件,应在标书编制说明详细说明,以满足评标的需要。

(2)在标书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的承诺中,对定额选用、费用计取、工程款拨付办法、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材料供应、工期和质量等内容做出明确而详细的承诺,并在中标后按此承诺签订施工合同。

(3)凡投标单位预算书中遗漏、漏报的项目,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

13工程投标报价

13.1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1)投报承包价即中标后的合同价,投标单位就定额及费用计取办法做成承诺后,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价编制依据、施工现场和工程情况及企业自身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投报承包价。

(2)承包价调整原则

①本工程中标后发生的政策性变化,不再调整承包价。

②土建工程允许按实调差的材料和安装工程的未来计价材料价格按投标单位承包价中的材料价格计入,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材料价差。

③施工过程中按设计单位出具的经建设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增减工程量,按中标人承诺的定额及费用计取办法调整承包价。

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主裁增减,按中标人承包价计入的材料单价调整材差。

④由上述不调内容带来的风险,投标单位在标书中必须明确是否计取风险系数,若计取,应详细说明风险系数包含的内容。

13.2工程款支付办法。

原则上招标人预付合同价款的10%为工程预付款。

主体分三次付款(二层以下;三、四层;五层以上),当主体达到付款进度,中标人向招标人报送施工进度,经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核实工程量后,招标人拨付已完工程量的80%,装饰及其他部分中标人每月向招标人报送施工进度,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按照月进度核实工程量后,招标人拨付已完工程量的80%,当工程款拨到工程总价的90%时,停止拨款,竣工结算与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扣除合同价款3%为保修金,保修期按现行规定,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保修金无息返还。

13.3材料供应办法

为保证工程的质量,本工程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保管。

质量必须由甲方和监理方认可。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和法定检测单位的合格复试报告等相关证明,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14投标担保

14.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15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对于为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4.3如投标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因中标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协议的。

(2)投标单位在开标后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应按投标预知前附表项目17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相应标明“正本”和“副本”,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印鉴及签字。

15.3全套投标文件应整洁清晰,如有涂改和行间插字,必须在修改出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印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印鉴及签字。

15.4投标文件中凡需要加盖印鉴的部位,均按要求加盖印鉴。

建造师业绩和企业业绩复印件要求加盖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投标文件的打印、装订、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文件的打印及装订要求。

(1)用A4纸复印纸打印,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装订成一册。

(2)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但密封外须注明“正本”、“副本”。

包封处必须用封条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印鉴、法定代表人印鉴,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6.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全称)

投标单位通讯地址:

投标单位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启封。

16.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投标须知第16.1、16.2款的规定打印、装订、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启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启封的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16.4所有投标文件的封口处应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单位应按投标预知前附表项目18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签收。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8.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18的规定。

18.2招标人可按投标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等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单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单位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或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但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印章。

补充、修改或撤回的投标文件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招标人制定地点予以签收。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同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并按本投标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的封面和密封袋上清楚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项目19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并公开所有开标单位。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见开标会议,并签名报道。

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退回给投标单位。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不予接受。

(1)逾期送达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和标记的。

21.3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政府监管部门组织并主持,主持人宣布监督人、唱票人、记录人。

(2)宣布会场纪律。

(3)有招标人、监督部门查验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未能交验上述有效证件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

(4)由监督部门、招标人、投标单位代表等共同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查验;经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按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唱标。

(5)唱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监督部门对唱标进行监督,记录人在开标记录表上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内容给予记录,投标单位对记录内容复核无误后,签字予以确认。

(6)记录人、监督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

(7)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单位退场,进入评标阶段。

2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

21.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打印、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本投标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投标文件须知第15条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3)在标书合同实质性条款承诺书,报价表及承包编制说明(含让利说明)中未加盖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存在字迹模糊不清,或涂改后未加盖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为活代理人)印章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标书逾期送达的。

(6)投标文件中未对农民工保障金和工程担保承诺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8)投标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书中递交不一致的。

(9)标书正本中未附施工图预算价计算书及原始的工程量计算手稿,或计算书及手稿未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印章的(副本不要求装订手稿)。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及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7人组成,其中:

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三分之二,其中招标人2人,其余5人从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且必须有一名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评委,评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在评标委员会中选举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评定办法进行评标。

23.2评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按得分高低向招标人推荐得分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公示三天,接受社会各界实名举报。

经招标监管机构核准后,由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3.3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任何与招标活动无关的单位和人员,不得非法介入,否则招标人,投标单位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对非法介入者提起诉讼,本次招标活动作为无效处理,另行组织招标。

24评标工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委会成员和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有关情况。

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合同授予的工程中,如果投标单位试图对招标人的评标过程或定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没有义务对未中标人就评标工程以及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5.1开标后,经招标人和政府监管机构审查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1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委会进行评审。

25.2评标时,评委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

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没有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单位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

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影响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和保留,使之成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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