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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贯彻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

 

切实贯彻《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

不断推进房地产交易与登记管理现代化

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

(2009年5月)

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是株洲市履行城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测绘管理、房地产信息管理等多项行政职能的副处级单位。

内设4个机关科室,下设5个正科级二级机构,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54名,其中党员105名。

“始于客户所需,终于客户满意”是我处践行的服务宗旨,也是我处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2002年起,我处紧紧围绕建设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和《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建住房[2002]251号,以下分别简称《标准》和《办法》)精神,以创建和保持“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为动力,努力解放思想,转变管理理念,对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不断创新的,坚持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不动摇。

尤其是近两年来,以积极适应《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对房产登记工作所带来的重大变革为突破口,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创新工作载体,狠抓各项关键措施的落实,实现了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产测绘、房产档案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全方位整合,进一步推进了我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一、主要做法

  

(一)关注理论研究前沿,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坚持理论研究,指导具体工作开展。

近几年来,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健全,特别是随着《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的颁布实施,对房产登记部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和挑战。

我处将房地产交易和登记的理论研究作为了切入点,积极参与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积极参与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起草。

——积极参与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释义》部分条文的撰写,并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贯彻落实<房屋登记办法>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提出了合理的修改意见。

——贯彻执行《办法》,结合株洲实际,代政府起草了《株洲市房屋登记办法》,将《办法》进行了细化和落实。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

——积极开展我处承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软科学研究课题《不动产登记条例》的研究工作,同时该课题也被株洲市委列为2008年社会科学成果规划课题。

目前,我处起草的《湖南省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建议稿)》已经作为课题研究成果提交市委社会科学院进行成果申报。

——承办高规格、高水平的第一、二届不动产登记论坛。

通过与知名专家教授、法官面对面进行交流为房产实务工作者答疑解惑的形式,不断提高实务工作者的理论水平,从而达到指导工作开展的目的。

——多方努力,增设“株洲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专职从事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市场研究工作,以加大登记研究力度,不断规范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

完善配套法规(制度)。

——制定了登记程序业务规则及登记业务提交资料清单;增设了询问环节,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业务咨询、引导和资料预审;细化窗口初审的收件要求;实地查勘增加外业调查的内容和要求,同时调查和审批都区别登记种类并在系统中设置了详细的意见签署模块,做到有依有据核实记载。

——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登记。

在项目信息申报、预售许可、初始登记各环节,分级建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把关环节,在房屋登记簿中完成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记载。

如对擅自突破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我处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不予建立楼盘表。

(二)搭建信息平台,创新工作载体

早在06年底,我局就对新一轮信息化工作进行了规划,从而拉开了我局第三期信息化建设的序幕。

我处作为具体负责组织此次信息化建设的单位,以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积极适应《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对房产登记工作所带来的重大变革为突破口,以网络化建设为重点,按照“以模型驱动,对象管理。

以楼盘表为核心,以GIS为基础,以登记簿为目标”的设计开发理念,实现了测绘、登记、市场、档案等业务系统的全新建设,研发了“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

新系统完全适应了《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改变了以往房地产管理系统单纯注重业务流程控制,业务系统各自独立,各业务系统之间及业务系统电子政务之间容易形成数据分离、信息割裂,无法实现信息无障碍共享的局面,设立了新的登记模式和新的登记流程、登记类型,将OA、MIS、GIS等紧密结合,形成技术多样、数据统一、应用一体的集成系统,同时涵盖了从房屋建设、市场监管、房屋测量、房屋登记、物业管理、拆迁管理、成果管理、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等贯穿于整个房屋生命周期的各项业务应用,使得用户单位各部门间以及办公与业务系统间能够实现信息的充分共享,也保证了各业务部门间数据的一致性,提高了数据的可用性,系统中涵盖整个房屋生命周期的数据管理,为房地产决策分析系统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系统搭建了一个政府政务公开、市场监管、服务社会和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的平台,并将GIS技术完全融入到业务管理和日常事务中,是集成办公自动化(OA)、一体化数据管理、GIS和业务集成的综合业务系统。

此外,系统将冲突检测机制应用于业务办理与客体状态中,杜绝不规范业务操作;将自动计费功能引入业务系统,解决管理中人、财、物的大一统。

新系统的这些特点使我处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工作上实现了业务管理和数据管理的严密性,较好地适应了房屋登记工作新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了我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现代化。

去年9月份,我处研发的这套系统顺利通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的成果评估,目前已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以人为本,提供人性化服务,倾力打造阳光政务

——调整登记程序和种类,建立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完善登记类型,提高了服务质量。

——统一税务、物价纳税主体,启用实施机打发票。

通过数码相机拍录登记要件,网上传递,网上审核,自动计费,机打票据,全程跟踪质量监管,做到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收费,最大限度减少业务在“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印制办事指南和业务咨询指南,便于客户了解掌握;更新灯箱广告宣传内容,将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和服务承诺上墙。

——及时调整收费公示表,做到收费项目公开化、阳光化。

——升级改版株洲房地产政务网(),让广大市民足不出户就可轻松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房产交易税收计算,查询株洲楼市预售许可、购房备案、办证进度等情况。

——设立咨询导服台、开设专线咨询电话(8686973)。

汲取往年的经验,对外招聘六名法律专业本科生,经过业务培训,专职负责办证客户的咨询答疑、办证资料的初步审查及指导客户填写询问表格,被客户称为“窗口的窗口”。

——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上门服务、绿色通道、跟踪服务等特色服务,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量身定制的贴身服务。

如积极主动配合市委市政府妥善处理了仁和小区、南苑小区、天台小区等历史遗留产权办证问题,让老百姓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为市重点企业株冶集团、太子奶集团开辟绿色通道,为其上市融资争取了时间。

——缩短办证时限,简化办证流程,体现民生情怀。

站在办证客户的角度,结合新系统的启用,主动将办证时限缩短至我处能力范围内,如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时限分别从法定的30和60个工作日缩短至10和15个工作日,将抵押权、地役权、预告以及更正登记的登记时限从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同时,在经过新系统启用的磨合期后,9月份,我处再次合并简化审批手续,所有业务采取“一审制”。

——购置了自动排号机,开辟咨询办证轮候厅,客户在轮候厅轮候办证,在听到电脑自动喊号后再到指定窗口办理业务。

——科学布局办公区域。

根据房产登记的流程(开发项目立项申报、预售、资金监管、房屋面积测量、调档、登记申请、交费、领证),重新布局改造办公场地,并在一楼大厅入口处和灯箱广告中分别设置办公区域图和办证流程图,使客户对办证程序一目了然,不再茫然地上下楼奔跑。

(四)优化人才队伍,推进体制改革,加强培训工作,寻求人才机制新突破,打造优质队伍

外聘优秀人才,优化人才队伍。

打破原有单位内部轮(换)岗用人制度,采取拿出部分岗位,实行对外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以此达到借脑换血、充实力量、以点带面提高登记人员整体素质的目的。

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最终有1名注册会计师、8名硕士和12名本科学历的高素质人才从众多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我处的签约工作人员,极大地充实了我处在房地产研究领域和窗口受理、财务会计、咨询导服、网站维护等实务部门的人才队伍。

同时,我处还从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招收了3名测绘和工民建专业技术人才,以此改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

实现了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了适应登记、测量、信息、档案、担保、租赁等事业发展需要和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要求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了人才结构合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深化体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

——明确行政职能,确立行政管理地位。

先后完成了我处机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有关手续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申报工作及档案、租赁两个部门申报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的前期备检及申报工作。

这些手续的完成,将为进一步确立我处房地产登记机构的职能、地位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株编办[2008]75号文件精神,房地产地理信息中心加挂“株洲市房地产研究中心”牌子,主要承担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市场研究工作,优化了内部机构设置。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行处属二级机构岗位聘用制组合和机关岗位轮换组合,使我处朝着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机构整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向迈出了一大步,也使我处能更好地适应《物权法》的实施对登记部门提出的新的挑战。

加强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

按照《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对登记人员执证上岗的要求,采用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来提升登记人员综合素质:

一是采取专家讲座形式。

与省建设厅联系,以省产权市场专业委为平台,邀请参与起草、制定《办法》的有关专家学者授课;二是变全处统一集中学习为各业务部门分头组织、有针对性地学。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系统地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三是针对业务骨干采取订单式培训。

采取送培与自修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与高校联合办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业务骨干的专业素质;四是加大培训考核力度。

制定《株洲市房地产权属与市场管理处职工教育培训学习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以学分作为考核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量的单位,与绩效考核挂钩,充分调动职工学习的内在动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促进职工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的不断提高,推动学习型单位建设。

(五)建立督查机制,保证规范化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外部监查机制。

设立投诉窗口和举报电话(8686968);设立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征集箱,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对于反映的内容,处党委进行专门研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客户的评价将与职工的绩效考核,年终评先等相结合;坚持电话回访制度,回访办证客户,征询业务办理意见,抽查已办结的业务卷宗,走访办证客户,就业务办理依据、程序、时限、服务态度及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解,这样既能全方位地了解办证客户的意见,也对各类业务的办理过程进行了监督。

建立内部制约机制。

在建立外部监督机制的同时,相应制定了内部制约措施。

——公布《服务承诺》,推进限时服务制。

在简化办证手续,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收费,一个窗口发证,”的“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的基础上,结合行政效能建设,对各类业务办理时限做出限时办结的规定,所有的业务办结时间匀较法定时限缩短1/3至1/2。

——实行岗位责任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狠抓首问责任制。

在办公场所的入口设立总咨询台。

方便客户咨询。

同时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到首问必答、答则必对、一次性告知。

——结合《行政许可法》,推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办件质量定期抽检制》,并修订完善了《优质文明服务承诺制》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增强了工作责任性,严格依法执政。

——为提高办件质量和办事效率,成立了抽检小组,各类业务登记办件的流程、时限、准确率、税费收取情况等进行抽检,并严格按照《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处理,累计过错达五次的工作人员作下岗处理。

二、基本经验与体会

  对于如何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的开展,我们的基本经验和体会是: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推进工作的基础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每个房地产管理工作者的工作宗旨,为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办事环境,促进城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及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

因此,我们坚持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使房产管理工作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我们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同时通过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强化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质量与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造就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也是我们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的目的。

(二)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寻找新突破,是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不断推进的不竭动力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我们正处在一个必须创新才能发展的大环境中,在推进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与时俱进,不断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新特点,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才能不断提出新思路、新方法,才能不断地把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向前推进。

为此,我们每年都花一定的精力研究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确定深化的思路与工作重点,寻找新突破。

实践证明,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只有坚持创新、勇于探索、与时俱进,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三)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是促进管理规范化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通过实践我们得出了这样一条结论:

在房地产管理工作中,规范化管理是基础,信息化是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形成功能强大、内部统一的交易登记平台,能够有效推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

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可实现业务、技术、数据.服务的“四个一体化”,又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规范化。

(四)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和智力支撑是促进管理规范化与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实践告诉我们,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并非一蹴而就,它是一项长期的、有连续性的工作。

它需要人、财、物三者的支持与配合。

人的因素,既包括领导对此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包括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训和提高;财的因素,主要是充足资金的连续投入;物的因素,既包括了办公场地、办公设施等硬件设施的配备,也包括了各中行政资源的充分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开展的思路

2009年元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修订<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建房[2009]2号)文件,提出了新形势下的新《标准》和新《办法》。

我处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就是紧紧围绕两个新《标准》,在充分学习和领会的基础上,对照新《标准》逐条找差距,逐项拿措施,件件抓落实,一年内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化先进单位”的复检,全面实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的现代化。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我处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

(一)提高认识,重视抓好基础性工作。

加强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是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的需要,通过制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化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政府行为和业务行为的规范;二是保护人民群众私有财产权利的需要,住房是普通居民家庭最重要的财产,具有公信力的登记是保护产权人权利的重要手段;三是提高登记机关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这项工作抓得好不好,关系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是否能够适应自身职能的要求。

(二)全面依法行政,推动政务公开,明确办事时限。

《行政许可法》出台以后,对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产权交易办事机构的工作方式也发生了影响。

要深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不断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做到明确登记工作标准和交易条件,明确界定办公流程,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明确办事时限,坚持做到规章制度上墙公示,坚持咨询电话、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等向社会公开,加强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自觉性,在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确保办事的公证性和公信力。

(三)做好前瞻性研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我处之所以能及时贯彻落实《房屋登记办法》的要求,得益于积极的理论探讨和前瞻性工作的研究及探索。

因此,在下一步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中要继续审时度势,不断开拓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把握和适应登记体制发展变化的趋势。

“千帆齐进,慢进亦退。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决不会沾沾自喜,因为在成绩背后我们依然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依然还有许多许多可以为群众做的事情;依然离不断提高的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会秉承“合力创新,永争第一”的精神,坚持“始于客户所需,终于客户满意”的服务宗旨,不断推进我处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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