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学校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机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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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桥头光辉学校
桥头光辉学校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依法保障和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在大力倡导“以人为本”教育的今天,我们仍然看到不少忽视学生合法权益的例子,小到体罚、大到心理和人格上摧残的相关报道屡屡见诸报端,学校按照以下几方面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联合政法系统,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日常管理中,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学校要成立安全保卫组,并与当地派出所联合,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内部及周边的治安巡逻,重点加强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巡逻,严防校内学生安全事故和各种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是严格学校门卫和校内暂住人员的管理,防止不良分子进入校园破坏捣乱、寻衅滋事;
三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摊、小书摊、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机室和“网吧”的调查,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并配合他们的检查整治,防患于未然。
对校园周边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违章建筑、出租屋等进行重点了解汇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
2、发动学生自护,提高学生维权意识。
学校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青少年学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设立维权信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把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让广大青少年学生投诉有门。
另外,还积极开展自我保护教育,开设自我保护知识讲座,开展各类咨询活动等方式,通过录像观摩、模拟训练、咨询答疑,普及法律知识、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知识、防灾避险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传授意外伤害自救互救技能及临界防卫实用技能,提高青少年学生自理能力和生存能力。
3、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活动,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再加上一些家庭遭遇的突发情况,如父母生病、离异、遭遇意外事故等造成了一部分学生难以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急需外界救助和扶持。
学生生活艰难,负担较重,连最起码的生存权利、受教育权利都难以保证。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积极倡导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活动。
争取得到社会人士和外界人员的扶持,给贫困学生经济上的资助。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在社会变革过程中,新的价值观念和传统观念的冲突,使原来一元化的价值体系向多元化演变,处于价值观成形期的青少年往往容易陷入迷茫。
社会变革所带来的生活方式的改变,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一些副产品影响(例如社会两极分化的加剧、失业的威协、个人保障社会化等各种社会因素),都对青少年的心理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做保证,也就不可能会健康全面地成长。
学校注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通过加强宣传、设置课程,构建学校心理健康网络,建立“知心信箱”(心理咨询)形式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咨询,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更多的指导。
5、形成教师依法执教观念。
(1)、教师应该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教师不得随意停学生的课。
(3)、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尊严。
6、开展主题教育,提高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实效
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
为此,可开展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如组织学生观看有关交通事故影片告诫青少年学生要珍惜生活,善待生命;组织“远离毒品”主题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防毒、拒毒意识,净化校园环境,促进社会治安稳定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以“感恩教育”为主题的学生签名活动,增强学生关爱他人,感激他人的情感;通过主题班队会等活动培养学生的自信心、毅力和自制力,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激励着青少年学生积极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