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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深入了解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准确地把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探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和措施,推进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单位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成效
我xx党总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我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
近几年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党总支的领导核心、政治保证和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讲党性、服从大局、支持改革,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
广大教职工通过工会等,行使对单位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经费预决算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讨论、审议、决定和监督等权利,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也积极发挥参政和监督的作用。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局面初步形成。
测评及征求意见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我单位满意率为100%,认为“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已经建立或初步建立的占99%。
四是单位领导重视。
把廉政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并深入到每个职工,如“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印在电话卡上,以便全体职工能随时学习对照。
(二)廉洁自律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了。
x党总支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从抓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入手,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调查结果表明,96%的人认为党风廉政教育成效显著或有一定成效。
二是廉政教育取得成效。
各种廉政教育活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树新风正气,x,x”教育活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等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等使领导班子和全中心中层干部接受了一次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达到了自我反省、自我提高、增强党性的效果,使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三大作风得到了一定的恢复。
三是廉洁自律专项工作得到落实。
领导班子注意提高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加强领导干部的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党风廉政建设有了制度保证
一是各种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形成。
我单位按照上级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于促进和加强统一管理、促进整体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是各职能部门建立了内控制度。
为了强化对人财物部门的制约,单位人事、财务、资产、“x”、婚姻登记处、保健院等建立内部监控制度,形成了一定的自我约束机制。
比如:
《财务审报制度》。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明显加强
一是加强预防性、预测性的工作。
一是及时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防微杜渐,规范在前,预防在前。
二是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监督。
以财务、资产、保健院、登记处等部门和经济实体为重点,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特别是加强对收费等的公开。
三是纠正不正之风力度逐步加大。
近年来积极加强了治理乱收费、制止收送红包的专项清理工作,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等,加强了纠风工作。
(五)政务公开和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已走上正常轨道,并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政务公开受到广大职工的普遍欢迎,对于促进各部门规范管理、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机关作风有所改善,效能建设有所加强。
在工作中,我单位以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对党员、干部和职工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效能观念,进一步理顺职能关系、完善规章制度、简化办事环节、明确工作程序、规范管理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和纪律约束、加强考核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建设,通过努力,机关工作服务态度有所改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工作流程有了进一步规范。
二、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从调查的结果和座谈反映的情况可以看出,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状况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是有成效的。
但是,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部分党员干部的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与党中央的要求和广大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教育成效不够明显
无论是作风上的问题还是廉政方面的问题,其根源都在思想上,思想认识不到位是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首先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有的认为我们是“清水衙门”,既不同于政府机关,也不同于经济单位,涉及的权益范围有限,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对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出现的新变化,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
有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要求不明确,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
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不强,自觉性不够。
其次是有的干部还存在一些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思维定势,不思进取,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部分党员干部对自己要求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勤政廉政意识薄弱,缺乏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满足于做表面文章,形式主义问题比较严重。
有的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不敢坚持原则,明哲保身,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和庸俗作风。
贪图享乐、铺张浪费的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及职工的身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第三是思想教育的效果不够明显,在学风上存在厌学、假学、浅学和学而不思、学而不行的问题。
在党员组织生活和职工政治学习中,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一知半解,静不下心来,坐不下身来,养不成学习习惯。
学归学、做归做的现象比较普遍,“工作忙,没时间学”,“学好不如干好”等成了一些党员干部不注意学习的托词。
(二)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执行规章制度不够严格
对各项制度根据新情况进行了一些补充和修订。
但规章制度仍有不完善的地方。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局限性问题。
多数规章制度是在原来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修订的,限性在所难免。
二是严密性问题。
有的规章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加上时间仓促,因此存在一些漏洞,或没有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同步。
三是可操作性问题。
有的规章制度宏观上比较全面,但没有制定出具体标准,如实施细则等;有的脱离实际,难以操作。
在规章制度的执行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二是管理惯性问题,片面强调过去怎么做。
加强我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思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
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应该重点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制度规范问题、监督制约问题和责任落实问题,积极建立和完善以下“工作机制”:
(一)夯实基础,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
思想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要提高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必须进行思想教育;要做到以德治校与依法治校的有机结合,从法律、纪律和他律逐渐转变为高度的自律,从恐惧惩罚到内在的责任感,到对党和人民赋予权力的珍惜和对自身人格的尊重等等,也离不开思想教育。
党风廉政思想教育要着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包括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法治意识,诚信公平原则等。
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明志、重责、慎权、轻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机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建立党风廉政思想教育机制,就要使思想教育有人管,有人做,有人承担责任。
首先,各级领导要负起责任,明确任务,确实把思想教育摆到重要位置,与其他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其次,要建立健全思想教育的协调制度,由党政工团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门讨论、研究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提出对策,落实任务,进一步形成党委领导下的各方面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再次,要建立健全思想教育工作的考核奖惩制度。
建立目标考核体系,把思想教育的要求、措施、效果等指标与业务工作一起量化、具体化、并层层分解到各科室,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促使思想教育真正落实,取得实效,解决在思想教育“软”的问题。
2、抓住重点,扩大教育面。
党风廉政思想教育的重点对象无疑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在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和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涉及采购、财务、人事、职称评聘、有偿服务等环节的人员,预防职务犯罪。
但不仅限于此,还应尽可能扩大教育面,通过党课、政治学习、党团民主生活会以及日常的思想教育活动,加强对普通党员、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教育,要有意识地打好拒腐防变的“预防针”。
3、增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适时性。
思想教育既要有系统性,又要有的放矢,增强针对性。
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广大党员干部的真实思想及其发展变化,针对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思想状况、心理特点和理解能力,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方法和要求,缺什么补什么,哪一方面薄弱就加强哪一方面的教育。
针对目前的情况要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责任意识教育、法治意识教育和规章制度教育,继续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开展警示教育,要有意识地选择那些新近发生的、有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件,促使党员干部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从中吸取教训。
针对医患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和学术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
鉴于许多违规行为的当事人是碍于面子、受人之托而不得已为之,所以要注意开展学会说“不”的教育活动,帮助党员干部过好“人情关”,摆脱“说情”困扰。
针对铺张浪费严重的问题,注意开展厉行节约、艰苦创业的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把好“生活作风关”。
在教育的时机上,既要重视常规性的、日常性的思想教育,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又要抓住有利时机在事前提醒、事中监督、事后检查。
4、改进方法,力求实效。
思想教育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变过去单一的集中起来学习,关起门来讨论的做法,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
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关键要抓落实,讲实效,克服“走过场”。
民主生活会重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只对事不对人”,要触动思想、解决问题、具体地帮助被批评者深刻剖析犯“事”的原因,使被批评者知道错在何处,对自己的过错有切肤之痛。
要建立党风廉政谈话制度,此外,还可经常性地开展各种类型的明察暗访、汇报恳谈和满意度测评等活动,促使各级干部经常换位思考、自我反省。
在教育效果的落实上,要把握好“长鸣”与“常闻”的关系,不仅警示教育要常搞,反腐败警钟要长鸣,而且还必须让每个党员干部经常听到警钟的声音,做到“知惧”、“思诫”,自警、自省。
职能部门和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党总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的检查和通报,对不重视、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时予以批评教育。
(二)完善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是保证。
要建立和健全制度规范机制,用好的制度规范人们的行为。
1、对现有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作一全面的清理、检查,消除局限性,增强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使规章制度更加完整、统一。
应组织对重要的规章制度以及有关会议纪要进行全面审查,看是否具体周密、系统配套,是否存在漏洞,是否相互矛盾或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是否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等,并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
根据这些建议和意见,及时做出修订,确保职工手头的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2、根据新出现的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推进和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些事情“无法可依”,有的虽然在旧的规章制度中有涉及,但不全面或已不适用。
因此,及时制定与新出现的问题相对应的规章制度。
如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干部考察预告、诫勉谈话、民主评议以及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制度。
3、加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使之深入人心。
规章制度制定之后,不能停留在“文件”上、“汇编”中,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加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都清楚有关规定,都能很方便地看到和查到相关的文件。
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和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懂得具体规定,还应清楚制定该规章制度的原则、精神。
通过学习、宣传,使规章制度深入人心,使人们从认知到认同,进而知所趋避。
4、领导干部要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减少和避免人治色彩。
规章制度制定之后,就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
因此,要自觉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避免随意性、以“言”代“法”和厚此薄彼,要体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在正常时期不得搞特批和“特事特办”。
(三)抓住关键,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教育和监督要双管齐下,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要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1、正确认识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有利于减少权力不当行使的空间和条件,制止和预防腐败。
因此,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一套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做到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端正思想,自觉地接受监督和制约,不能把监督制约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或找茬,更不能故意抵触、逃避监督和制约。
2、加大组织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委监察部门的作用。
必须充分发挥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职能。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中心的意识,不当局外人,坚持做到勤请示、勤汇报、勤沟通,取得党委、行政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支持。
二要把握监督的重点。
当前,监督的重点内容首先是加强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决议的监督。
其次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
再次是加强对易发问题部门主管领导工作程序的监督。
另外就是围绕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
3、坚持对内监督与对外监督并重。
对内监督就是班子或部门内部的监督。
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合理分工、相互制约等制度。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自我教育,使职能部门的同志真正自觉按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不走样。
对外监督是职能部门对所管辖的人员开展监督,要从“思想圈”、“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况入手,着眼于及时了解监督对象的思想动态,掌握监督对象工作作风是否扎实,是否恪尽职守,掌握监督对象生活作风状况,掌握监督对象喜欢与哪些人交往等方面的情况。
对内监督与对外监督要并重,要克服此轻彼重的错误思想。
4、放低监督门坎,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
放低监督门坎,是为了方便群众开展自下而上的监督。
要坚持“便利、安全、有效”的原则,引导职工参与监督,宣传职工应有的权利与义务,注意保护职工监督的积极性。
一是对职工反映的问题和各种途径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要认真研究、及时处理和反馈,以取信于职工。
要充分发挥工会的监督作用,落实有关职工参与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
要进一步重视民主党派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充分调动和保护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一要紧紧抓住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来开展,在内容和方式上要不断拓展和深化,公开那些职工最为关心又最需要了解的事项。
二是既要将政务活动向广大职工公开,让群众知情和监督,又要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保证公开的内容真实、公正、可信。
三要注意做好事前、事中的公开,为有效监督创造条件。
要重视做好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既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也是案件信息的重要来源。
通过信访,可以了解职工对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否满意,是否有意见,也可以了解是否有违纪违法的行为。
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查处、反馈。
(四)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政班子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包括责任者对主管、分管工作失职、失察问题,也包括责任者对重大、特大责任事故和突发性事件中无过错责任的追究。
1、明确职责,做到责、权、利统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前提是明确各级党政班子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的责任,而责任是与职责、权力、利益密切相关的。
在“授责”的同时要“授权”,还要与奖惩挂钩,做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牢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守土有责,敢抓敢管,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对不良倾向要敢于查处,对不正之风要敢于纠正,带头维护党纪国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2、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相关配套制度,保障责任追究有章可循。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责任科室,并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要求,使责任追究有章可循。
3、把好用人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关键在人。
因此选好用好各级党政班子及职能部门的成员,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要务。
必须要用好的作风用人,用作风好的人,要扩大选人视野。
选任干部考核从严,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选对了,选准了,风气就会正起来,工作就会活起来,发展就会快起来;如果选错了、选歪了,就会带坏一帮人,影响一方风气,搞垮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工作。
因此,选贤任能,至关重要。
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原则、任人唯贤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其中特别优秀的要委以重任。
对于责任心不强,工作无政绩,群众不满意的干部以及久居一岗已形成关系网和已有腐败迹象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撤换。
对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干部政策、不按规定行事造成失误的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要建立和完善干部保护机制,保护党员干部的权利,对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秉公办事、大胆开拓创新的党员干部给予支持和保护。
4、健全责任网络,搞好教育防范,及时纠偏补漏。
我们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的在于从落实责任制入手,提高工作自觉性,促进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而不是为了追究责任。
因此,要十分重视搞好前期的教育、防范工作。
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明确任务、责任目标、责任人,建立一目了然的“责任关系网络”,使每个领导干部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负责管理自己的是谁,自己应怎样自律;自己管理哪些部门、单位和干部,应如何管理。
要建立定期谈心谈话、思想教育、情况分析和汇报等制度,把握好分管部门和直接管理的干部的思想脉搏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现情况,发现苗头要及时教育解决,及时提醒,及时纠偏补漏,防微杜渐。
要注意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督促,防范未然,实现关口前移。
5、增强政治责任意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愿不愿追究,敢不敢追究,取决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和是否具有坚强的党性。
因此,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必要性,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导方针,自觉克服好人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落到实处。
纪委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的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失职案件的查办力度。
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责任与主体相依、责任与权力对等、责任与事实相符三原则。
要重事实、重证据、依法依纪办案、准确定性量纪,从有无教育实施上,看是否属于失教;从对平时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了解掌握上,看是否属于失察;从有无监督管理上,看是否属于失管;从对违纪违法问题是否明知而隐瞒、庇护上,看是否属于失究;从政策和工作执行情况上,看是否属于与案件相关的失误,保证责任追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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