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场生产线承包合同.docx
《石场生产线承包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石场生产线承包合同.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石场生产线承包合同
石场生产线承包合同
篇一:
采石场劳务承包合同
采石场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贵州平坝大垄矿业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李贵平,身份证号:
512924************。
董平,身份证号:
512930197905124317.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自有的贵州平坝大垄矿业建材有限公司采石场承包给乙方生产一事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标的:
该采石场名称为:
贵州平坝大垄矿业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限:
九年,甲方应保证该采石场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可以正常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1、甲方将上述标的采石场承包给乙方生产,承包时间;二0一五年六月十日起至二0二0年六月九日止,共5年。
2、承包到期后如该采石场获得政府部门许可可以继续采石,乙方有优先承包权,承包期不得超过政府许可的采矿有效期。
三、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采石场所有设备(包括砂石生产线一套,360挖机两台,210挖机带破锤头一台,50装载机两台,双桥转料车四台,空压机设备一套。
)乙方承包采石场的生产,甲方负责销售,采石场所有的产权及原有设备归甲方所有。
2、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含税)乙方应当购买工伤保险,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果甲方垫付给乙方的相关费用可以从乙方的承包款中扣除。
3、甲方协调与当地政府及村民的关系,因当地周边村民扰乱村社集体组织造成采石场的停产停业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4、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停工停产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5、乙方必须生产砂石料超过30万立方,如低于30万立方,甲方按少于的数量付款、少于1万立方按少付2万立方的款,按20/元每立方的相应数量惩罚。
四、承包费用:
1、甲方每年销售砂石料30万立方,单价每立方贰拾元,(¥20.00元)。
2、甲方最少保证每年销售砂石料30万立方,如甲方不
能销售砂石料30万立方,甲方必须按砂石料30万立方付款。
五、结算方式:
1、甲方在每月15日前根据乙方上月(当月初至月底)总销售立方量给予乙方结算并付款,每月15日前支付全部砂石料款。
2、甲方保证销售的真实性,双方对销售的行为进行登记。
销售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终止合同时,甲方应当在终止合同一个月内将乙方全部的生产量涉及的款项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必须保证所有的设备正常运行。
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开采设计方案。
5、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须承担违约金壹佰万。
2、在承包期限内,如一方违约解除合同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对方损失,如乙方违约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生产设备归甲方所有,保证金不退,如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全部按照乙方设备购买的价格赔偿给乙方。
3、乙方发生违约时,甲方有留置设备权利,甲方发生违约时,如未能赔偿乙方损失和违约金时,乙方可以继续生
产该砂石场,收入优先补偿乙方损失及违约金。
4、一方违约发生诉讼,守约方为主权利生产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用等)由违约方承担。
5、双方因不可抗力、政府因素或法律政策变化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可以终止或变更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一方须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十五日内将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其他约定:
1、甲方的现场联系人为,,乙方的现场联系人为,电话:
,如有变化须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砂石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篇二:
采石场生产经营承包协议书
采石场生产经营承包协议书
甲方(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则,甲方愿将采石场(采矿权许可证号为:
)转包给乙方生产经营,具体事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时间:
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承包期为三年,到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承包。
二、承包金额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每吨叁元付给甲方作为承包费,数量以高速拌合场磅单为准。
付款方式按高速结帐给乙方金额为准,乙方再付给甲方。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甲方给乙方提供相关的便利,协调好岩场周边界线、纠纷问题,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若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超出甲方指定的界线和对不属于采石场范围造成的影响和赔偿,甲方只负责协助调解,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进场后,甲方原有设备由甲方自行拆除处理,乙方重新安装新设备,合同到期后,乙方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若甲方需要乙方设备,甲乙双方可协商降价处理。
五、乙方生产期间,有权处理采石场的一切事务,甲方无权干涉,若甲方工程自需砂石,乙方在市场价基础上优惠10%。
六、乙方进场开工前需无条件向工伤保险部门及保险公司给生产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承包期间,一切安全事故及相关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七、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组织实施生产作业,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及操作技能,合法用工,各项劳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
如遇安监局领导及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来检查,看到有上班人员未按工作要求操作被处罚时,甲方有权按检查要求对乙方进行处罚。
八、因甲方个人原因造成停工五天以上,所有工人工资和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三十天以上停工,乙方有权取消承包费用为赔偿,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若因政府部门、国家政策不可抗拒的因素和自然灾害造成停产,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若政府有补偿,乙方享有投入机械部分的补偿费。
九、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高速年订单任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完成年订单生产量,不按合同条
款支付甲方承包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权把乙方所投入的生产设备作为抵押赔偿,并有权收回采石场,终止合同。
十、生产期间,乙方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甲方只负责提供采石场的证件、界限纠纷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任何一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持一份备存。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篇三:
采石场生产承包协议书
采石场生产承包协议书
甲方:
江西省宁都县竹笮乡鹅婆村定昇采石场
乙方:
罗开忠、陈志安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甲方把江西省宁都县竹笮乡鹅婆村定昇采石场发包给乙方一条龙生产,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形式
1、甲方负责办理全部证照手续并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关系并承担与之相关费用,甲方应具备法人资格,可全权代表采石场发包。
2、甲方将采石场的生产承包给乙方,将现有全套采石、碎石机械设备、场房、供电配套及其它附属设置无偿提供给乙方生产使用。
并保证各种设备、设施齐全,能正常生产和即时开工。
3、乙方负责采石、破碎石以及生产管理、安全事务。
甲方将乙方生产的石料按工价结算工资付给乙方,工价;破碎石每立方贰拾捌元整;片石(毛块石)每立方贰拾贰元整;石粉每车叁拾元整。
4、甲方负责采石场的产品销售及结算事宜,乙方无权销售产品。
5、结算工资时间和付款方式:
乙方先行垫付第一个月的生产费用,甲方每个月16号将乙
方生产出来的各种石料按开票销量乘以工价结算工资全部付清给乙方,生产出来的未销出去而堆放在石场的石料估算方量计价预付80%给乙方。
安全生产保证金捌万元按三个月交清,到合同期满后乙方移交给甲方的设备及工具、运输车辆等,如有损坏、丢失,则从保证金中按损坏程度和丢失物件折旧价值计价扣除,不足部分另外支付,如设备属于自然磨损,能正常使用则甲方应把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乙方(不计利息)。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将采石场生产发包后,应负责山地土皮的剥离及弃土的费用、机械用油和山地租用、另租场地堆石和转运费用。
2、现场采石、破碎、生产用油用电、民爆物品审批使用购买、机械维修和配件更换及工人工资、工人伙食由乙方负责及承担费用。
3、乙方进场后设备按清单登记造册(设备有铲车贰台,挖机贰台,运输车贰台),试产一个星期内机械设备发生故障由甲方负责修理,一星期后概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如有丢失甲方机械设备和工具等,乙方照价赔偿。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来安排生产品种规格(2×4、1×3、1×2、瓜子片),甲方应按乙方生产进度要求来安排山地土皮的剥离及弃土清运、民爆物品的用量及购买时间。
5、乙方应在第3个月时按甲方要求每月生产立方量达壹万
伍仟立方米的产量,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壹万伍仟立方米的产量时,甲方按月处罚乙方贰万元的罚金。
如乙方完成每月壹万伍仟立方米时并有超产,则甲方在壹万伍仟立方米以上多出部分按每立方壹元伍角奖励。
因政策因素及政府行为等造成停工超过五天以上,或山地土皮剥离影响生产停工则乙方不负责扣款。
如遇产品滞销等甲方原因造成停产,如遇不可抗拒的事情和自然灾害发生双方概不扣款,也不保底(每月壹万伍仟立方米产量)。
6、甲方在乙方承包期间若甲方遇有人购买石场股权时,甲方有权转让采石场股权,乙方无权干涉甲方对采石场的转让。
乙方更无权要求甲方任何经济补偿。
甲方必须退回乙方的捌万元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安全责任及要求
1、乙方必须按采石场的有关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管理法规及有关地方法规制度对工人进行生产培训及安全教育,必须按有关部门生产制度进行规范生产作业,按国家相关要求做好安全生产防护和劳动保障工作,采石场员工人身保险由甲方负责。
2、乙方给生产工人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采石场工人上班必须戴头盔、穿解放鞋及防尘口罩方能进行生产作业。
如遇安监局领导及相关安全管理部门来检查到有上班工人未按工作要求的规定戴安全帽、解放鞋和防尘口罩而被处罚时,甲方按检查要求来对乙方进行处罚。
3、采石场的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现场生产及安全小事故的医疗费用在壹万元以上由甲方和乙方各按7:
3的比例承担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
采石场工伤事故乙方必须承担70%的经济责任费用,甲方承担30%的经济责任费用。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不退回押金,如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则视为违约,甲方则在结清乙方的工资费用后,另外罚款捌万元给乙方。
五、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协议暂定承包期限到20XX年6月30日止,届时双方再行商议承包方案,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包优先权。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共同努力,合作顺利。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江西省宁都县竹笮乡鹅婆村定昇采石场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