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及口才协会章程感激刘显琴会长友谊供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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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及口才协会章程感激刘显琴会长友谊供稿
申
报
材
料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上旬
重庆工商大学演讲与口才协会章程
总则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是一个由学生自主发起的、经院学工部和团委批准成立的、会员民主自治治理的实践与学术交流性质学生社团。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依托学校和社会方面的大力支持,以思利及人为指导思想,秉承“以人为本,厚得善学,效劳派斯,耸立国际”的办会理念和“提高演讲口才能力,开发人体逻辑潜能,提升社会交际水平”的办会宗旨,旨在学院内营造良好的演讲与口才气氛,鼓舞和扶持我院学生在自身能力的基础上学习并应用演讲与口才技术。
同时培育我院学生创新意识、提升语言素养和能力;激发我院学生活动热情、锻炼团队协作能力;增进大学生群体的沟通、学习和交流;增进我院学生社团治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进一步标准化、专业化、制度化,使我院学生在进入市场、同意市场的查验以前,取得有效的、先进的综合素养能力提升培训,实现我院学生和社会之间的互动、知识的有效性转移,为我院广大志同道合的踊跃创业及就业者提供一个集演讲与口才培训、交流与实践于一体的学习互动平台,增进我校学生顺利自主创业或就业,以一起愿景为最高目标,彼此扶持,一起进步。
协会挂靠组织: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院团委
会员
第一节会员注册
第一条入会要求:
(1)承认我会章程,志愿履行我会会员义务、行使我会会员权利;
(2)有责任心,具有团队精神,工作认真负责,不怕苦不怕累;
(3)对创业及课题研究有浓厚爱好;
(4)取得系级以上奖励者及学生干部、青年志愿者、励志贫困生、共产党员优先;
(5)锲而不舍,参与协会活动时不得半途无端退出。
第二条任何知足协会要求的、承认我会章程的派斯学院学生均有权到协会文秘部人事办注册成为我会会员;
第三条入会程序:
(1)向文秘部人事办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填写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入会申请表;
(3)参加入会面试;
(4)入会者需每人缴纳20元人民币作为会费;
(5)由文秘部人事办负责统计、整理人事档案。
第四条在校期间凡同意过校纪处分或司法处治的学生一概不得注册成为我会会员。
第二节会员的义务
第一条会员必需履行章程给予自己的义务;
第二条会员必需严格遵守我会《章程》定的和在会期间志愿签定的各类协议;
第三条会员有义务无偿地、尽其所能地帮忙自己的同伴;
第四条会员有义务无偿地、尽其所能地效劳自己的母校;
第五条会员有义务参加协会安排的各类活动;
第六条会员有义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七条会员有义务参与协会的民主自治治理。
第三节会员的权利
第一条会员在会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1.民主自治治理协会的权利;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监督与举报权;
4.活动参与权;
5.功效共享权;
6.获奖权;
7.获取帮忙的权利;
8.建议与被建议权;
9.退会权;
第二条受过“开出会籍,留会观察”处分暂未撤销的会员不享有以上权利。
第一章组织制度
第一节产生程序
第一条会内部门机构及其职权由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起草、大会民主决定产生;
第二条会内部门机构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会员代表、副部长及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职务,均由全部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各部门干事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联合推选,会员代表大会审批同意后产生。
第二节部门机构及职权
第一条会内要紧有以下部门及机构行使职权:
全部会员大会、全部会全大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文秘部、财务部、组织部、宣传部、培训部、外事部;
第二条全部会员大会是我会的最高权利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㈠选举和改换协会负责人;
㈡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㈢对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㈣修改协会章程;
㈤监督协会财务活动。
第三条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是我会的最高执行机关,要紧负责执行全部会员大会的重要决议,处置或催促相关机构部门全部会员大会要求处置的问题;负责起草协会章程修正案和协会变更、注销等事项草案;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时我会的最高监督机构,代表全部会员的利益对协会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在全部会员大会闭幕期间,行使全部会员大会除修改协会章程和协会变更、注销外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相关部门要紧行使以下职权:
文秘部:
1.负责日常事务处置;2.内部活动的策划;3.文件的整理、归档;4.治理条例、惩罚条例的制定;5.各类文件、公告、通知的转达;6.内部会议的安排、记录等工作;7.部长出任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秘书长并主持召开每届全部会员大会;8.负责协会会员招录、档案备存、团组成员分派与和谐等人事工作。
宣传部:
1.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向社会普遍宣传创业活动;2.营造良好演讲与口才气氛。
培训部:
1.在了解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需要的基础上,别离制定各类口才培训打算并邀请相关参与人员;2.具体安排各类培训课程或活动。
组织部:
负责协会内部一切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及总结评估工作。
财务部:
1.负责协会内部及各部门、团组的经费、会费的治理;2.审批和发放各部门、团组的经费支出;3.监督治理各部门、团组的财务状况;4.负责协会的大型活动费用支出治理。
外事部:
1.联系本校或其他学校相关社团,处置社团联谊、合作等相关事宜;2.联系社会相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处置社团与社会各阶级的彼此合作、借力等相关事宜;
3.负责协会对外的发言事宜。
第三节干部职务及职责
第一条会内干部职称及人数配制:
会长:
1名;
副会长:
2名
各部门配置部长1名,副部长2-3名,各部门干事人数由会员代表大会或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商议拟定,干事增减或调换详情按要求报给会员代表大会或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批准、文秘部人事办备案;
会员代表:
由每届全部会员大会或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一起民主决定其合理的人数配制;
第二条相关干部要紧履行以下职责:
会长:
主持协会工作的全面开展,集中精力弄好协会的学习培训、交流合作、社会实践三方面工作;
会长助理:
协助会长开展各项工作,出任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秘书长并主持协会常务工作的开展和主持召开协会各项重要会议;
副会长:
全面负责协会的后勤和信访工作,出任并主持开展协会督导、纪检两边面工作;
各部门部长:
主持本部门常规工作的开展;
各部门副部长:
协助本部门部长工作,一起协商处置部门事物;
各部门干事:
依照部长和副部长的分派开展各项工作,将工作优化、细化、强化,凡事落到实处;
各团组负责人:
依照全部会员大会、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和会员代表大会的要求治理所在团组的一切事物;
会员代表:
代表全部会员的合理利益对协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保障会员的大体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节会长
第一条竞选会长的会员,必需是没有任何会内外违纪记录的会员;
第二条会长履行章程给予的义务,行使章程给予的权利;
第三条会长在履行义务合格、业绩突出、行使权利不超过章程规定权限的前提条件下,才有权竞选下一届会长;
第四条会长在工作中违背章程规定或工作情形、态度令全部会员不中意,经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由纪检部备案核实后,依照其情节的严峻程度,由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对其进行调职、劝辞或罢免。
第五节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两周末会长或副会长主持召开干部工作会议,各机构、部门、团组负责人出席会议并总结汇报近期工作情形,进而下期工作安排;
第二条需要集体处置或决议重大事务时,由会员代表大会秘书长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事务进行处置或决议;
第三条每期末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秘书长主持召开全部会员大会,全部会员听取本期工作报告及下期工作打算,处置协会重大事物;
第二章财务制度
第一节财务治理
第一条财务治理原那么:
(1)合法性原那么;
(2)整体性原那么;(3)针对性原那么;(4)适应性原那么;(5)经济性原那么。
第二条财务治理的要紧任务:
(1)正确、合理地治理、分派资金,尽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2)开展财务分析,参与制定协会经济决策,增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3)认真执行会计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记账、结账、报账,编制财务预决算;
(4)成立和完善协会内部财务治理制度,增强财务操纵和监督;对严峻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揭发;
(5)增强资产治理,避免集体资产流失。
第三条协会经费现金由财务部部长负责治理,账目明细由副部长负责治理;
第三条每一个月底通过协会博客向全部会员发布收支情形,由会员代表进行监督,纪检部门负责核查;
第四条第五条财务部每一个月向院团委社团部上报收支情形。
第二节经费利用
第一条协会内部申请利用经费,必需向财务副部长提交申请、部长审批通过方可发放经费;
第二条经费利用明细必需通过有效证据在财务副部优势详细记录核实。
第三章奖惩条例
第一节奖励条例
第一条协会设置一、二、三级共三个会员品级荣誉,刚入会会员均为三级会员;
第二条实行会员评分制度,每位会员基础分为5分,文秘部依照“奖加罚减”的原那么执行,详情参看《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会员评分细那么》;
第三条任何未违背会纪会规的会员均有权申请会员晋级,会员晋级细那么由全部干部工作会议负责拟定并委托文秘部人事办实施。
第二节处惩条例
第一条协会设置三项纪律处分,别离是:
严峻警告,限期整改;
开除会籍,留会观察;
开除会籍,勒令退会;
第二条条例详情请参看《会员违纪处罚条例》,凡受过“开除会籍,勒令退会”处分的会员,均无权再申请加入我会。
附则
第一条章程修定,由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起草、全部会员大会民主决议通事后,方可上报院学工部、团委并由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正式宣布生效;
第二条协会终止,必需经全部会员代表委员会提出并由全部会员大会民主决议通事后,方可上报远学工部、团委并由全部会员大会委员会正式宣布解散。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演讲与口才协会
2012年9月9日
封面设计:
周华盛吴蓓
内容制作:
李成华林源
责任审校:
刘显琴
协会顾问:
匡世贵秦娇
蒋晓丽罗玉丽
刘春吴青青
石臣祥石鑫
本《章程》为2021试行版本
2021年9月10日第一次印刷
文件编号:
0
责任部门:
文秘部
权利机构:
全部会员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