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压监测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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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压监测管理规定
矿压监测管理规定
恒源煤电股份公司祁东煤矿文件
祁矿生〔2010〕47号
祁东煤矿矿压监测管理规定
各单位:
为加强我矿矿压监测工作,掌握采场矿压显现规律,提高巷道支护质量,保证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现状,对我矿矿压观测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成立矿压监测领导小组
(一)由总工程师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生产技术部设矿压监测专业组,配备专业人员3人,负责编制矿压监测设计及日常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三)采掘区队至少配备专职或兼职矿压监测专业人员1人,负责本区队矿压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二、具体要求
(一)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
1、煤巷顶板离层仪监测
(1)为了加强锚杆支护的顶板管理,进一步优化锚杆支护参数,随时了解顶板的离层情况,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4条第7款的规定,在煤巷锚杆支护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
具体要求如下:
(2)所有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内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对顶板离层情况进行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以便及时掌握顶板离层变化,监测巷道支护质量,确保掘进及回采期间的安全。
(3)所有顶板离层仪必须安设在巷宽的中部或交岔点的中心位置,顶板离层仪的间隔距离一般为50米。
安装时,工作面迎头距前一个顶板离层仪的距离不得超过70m;“三带一宽”处必须及时增设顶板离层仪,安装时,距掘进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20m。
(4)现场应选用安装简便、测读方便、具备直观视觉显示功能的双基点顶板离层仪,顶板离层仪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双基点顶板离层仪,深基点距巷顶9.5米(锚索伸入顶板距离),浅基点距巷顶2.4米(锚杆伸入顶板距离)。
(5)施工方法:
用锚杆机在顶板上打孔至预定深度。
用端部带槽的安装杆将上部锚固器推至钻孔上部(深基点位置),轻拉一下细钢绳确认锚固器已锚住,再将下部锚固器推至钻孔中预定监测位置(浅基点位置),检查确认孔口套管组件连接牢固,然后将其插入钻孔中,确保两个刻度指示环移动不受任何卡阻并确认孔口套管组件已固定在钻孔中,截去多余的细钢丝,将初始读数调“0”,并固定顶板离层仪,确保监测值准确性。
然后安装记录牌,在牌板上标明顶板离层仪的编号、安装日期、观测日期、安装人、观测人、责任人等内容,顶板离层仪牌板内容填写必须工整、清晰、真实,悬挂位置合理并便于观察,巷道施工责任单位必须保证所属区域内的离层仪和牌板清洁、完好。
(6)正常条件下,施工单位技术员要指定专人对距掘进工作面70m以内的顶板离层仪及特殊区域内的离层仪(读值变化较快的离层仪)每天进行测读和记录。
距掘进工作面70m以外的顶板离层仪施工单位技术员每周必须亲自观测一次并记录。
所有监测数据必须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总下沉量超过40mm时加强观测,并及时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7)巷道进行移交时,连同记录牌板一并移交给采煤区(接收单位),采煤区(接收单位)技术员立即对接受的顶板离层仪读数、完好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对离层仪牌板内容及时更新,继续做好离层仪监测管理工作,并如实填好记录。
(8)观测记录实行现场记录牌、记录本、记录台帐三对口制度。
掘进期间两次测读数据出现明显变化时,必须加强安全监测。
2、巷道顶底板及两帮移近量监测
(1)锚杆支护巷道每80m布置一个巷道变形量观测站,(原则是不和顶板离层仪布置在同一处),测点布置时,首先确定3点(即顶板和两帮各一个)。
选择后,打眼楔入木楔并钉上测钉,且挂牌管理。
两帮的测点距底板1.5m水平布置(当风筒、皮带及其他设施妨碍两帮测点布置时,可适当调整测点高度,但必须确保两帮测点水平)。
(2)测读方法:
测读时,先自顶板挂垂线至底板,再用一松劲绳连接两帮测点,取两线交点为中心点。
然后分四段测量,并建立台帐通过比较各次记录数据来得到巷道变形特征。
(3)巷道变形观测站距迎头100m范围内每两天观测一次,100m范围外每周观测一次,观测值填入记录台帐。
(4)巷道进行移交时,连同记录牌板一并移交给采煤区(接收单位),采煤区(接收单位)技术员立即对接受的移近变形站完好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继续做好巷道移近变形监测管理工作,并如实填好记录
3、锚杆测力计监测
(1)安装位置选择:
在所施工的煤巷中选择巷道变形较快,巷道压力较大的地点进行安装锚杆测力计。
(2)安装步骤:
依次为打锚杆孔、安装锚杆、将液压枕及锚杆托盘套入锚杆、用螺母上紧露出的锚杆、调节螺母紧固程度确保扭矩不少于200N.m、记录初始值。
(3)监测要求:
每周要求读数不少于2次,并将初始值及每次读数填入台帐,发现数值变化异常及时汇报技术部矿压监测组。
(4)使用注意事项:
①使用前检查压力表指示是否归零,如不归零应停止使用,并交与技术组。
②锚杆测力计工作面应与岩(煤)面充分接触。
③紧固螺母使锚杆测力计达到一定预应力。
4、数据处理及分析
施工单位技术员对每次观测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做出动态观测曲线,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矿压监测管理小组,并和监测管理小组人员一起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现象以及原因、危害报分管副总工程师,由分管副总主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措施整改落实,由生产技术部下发整改措施联系单。
5、责任及处罚
(1)技术部门负责提供顶板离层仪的型号和购买计划,物流中心统一购买,施工单位领用,施工单位技术员安装。
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测读数据的分析,对顶板离层仪的安装和读数进行监督检查。
(2)施工单位负责顶板离层仪及巷道移近变形站的安装、维护、数据观测,并将观测数据记录在记录牌、记录本及台帐上,同时每周二下午2:
30之前将记录表报技术部一份。
未及时上报记录表、记录表填写不认真的,每次罚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50元。
(3)顶板离层仪及巷道移近变形站必须按规定及时安装(设置),凡未按规定及时安装(设置)的,每次罚施工单位主管队长和主管技术员各100元。
(4)顶板离层仪安装由施工队打眼,技术员安装,严格按照安装要求安装,凡离层仪深、浅基点安装位置不合格,每次罚主管技术员和安装人各100元,若安装眼未按设计打够深,每次罚主管队长和施工人各200元。
(5)顶板离层安装后必须固定和调零并挂牌,确保离层仪有效监测顶板离层情况,每发现一处顶板离层仪未调“0”或未固定,罚主管技术员50元,罚安装人100元。
离层仪显示牌未面向行人道或脏、模糊不清的,每处罚主管队长和主管技术员各50元。
(6)顶板离层仪、观测站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及时监测和记录,并绘制动态观测曲线,凡未按照规定执行的,每次罚主管技术员100元。
(7)所有记录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凡记录台帐与实际不符,每处罚主管技术员100元,罚记录人200元;多于三处的,责任人进组织部学习。
(8)必须保护好顶板离层仪及其他矿压监测设施、设备,严禁人为破坏。
离层仪被破坏,每处罚当事人100元、管理单位500元;破坏离层仪牌板或丢失,每处罚责任人50元,罚单位200元。
顶板离层仪使用一段时间后,若发现自然损坏时,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经现场审查确认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二)综采工作面
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头、机尾的端头支架或过渡支架处各设一条监测线,工作面内每隔10架支架设一条监测线。
2、移架前观测支架工作阻力,移架后观测支架初撑力,每一循环量取立柱下缩量,统计顶板破碎度、采空区顶板冒落状况及支柱安全阀开启率,并做好记录,按循环及时填入统计表中。
3、用采集器定期采集资料,并输入系统进行分析。
及时整理观测数据,绘出压力曲线图,分析判断顶板来压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每班要有专人监测一次。
正常回采期间,每天监测一次。
5、综采工作面支架至少每个10架安装一组压力表,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泵站压力的80%,工作面泵站压力不得低于30Mpa,乳化液浓度为3~5%,工作面两巷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得小于50KN。
6、装面阶段必须强化监控,施工单位必须对工作面支架全面检测、验收,杜绝装面隐患。
监控数据要作为新工作面移交生产的重要依据。
7、工作面初放期间,矿压监测小组和初放领导小组在现场工作时必须“合二为一”,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优质管理。
支架“监控率”要达到20%;工作面正常回采期间,各工作面每小班至少观测一次,检查覆盖率不得低于10%,观测如实填写在工作面压力检测牌板上,在地面建立台帐并有数据分析资料。
8、工作面两巷单体液压支柱必须配备专用测压表,“监控率”达到20%,观测数据如实填写在工作面压力检测牌板上,在地面建立台帐并有数据分析资料。
(三)综采工作面两巷压力监测
采煤工作面两巷(仅指煤巷锚杆支护巷道)矿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站沿用巷道掘进期间的,在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原施工单位必须将巷道矿压监测资料报矿生产技术部审查后,移交给采煤区队。
(2)采煤区队应每周对巷道内的巷道移近变形测站观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及时整理数据,分析顶板离层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采用沿空留巷的工作面,巷道超前加固后必须安装顶板离层仪,顶板离层仪必须安设在巷宽的中部或交岔点的中心位置,顶板离层仪的间隔距离一般为50米。
“三带一宽”处必须及时增设顶板离层仪,安装时,距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得超过25m。
(4)沿空留巷每50m布置一个巷道变形量观测测站,(原则是不和顶板离层仪布置在同一处),测点布置时,首先确定3点(即顶板和两帮各一个)。
选择后,打眼楔入木楔并钉上测钉,且挂牌管理。
两帮的测点距底板1.2m水平布置。
要求每周观测一次,观测值填入记录台帐。
(5)回采工作面两巷顶板离层仪及巷道移近变形站使用、观测、记录及分析方法如无特殊说明,参照掘进工作面顶板离层仪及巷道移近变形站相关规定。
(6)采煤区队技术员对每次观测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做出动态观测曲线,发现异常及时上报矿压监测管理小组,并和管理小组人员一起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现象以及原因、危害报分管副总工程师,由分管副总主持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措施整改落实,由生产技术部下发整改措施联系单。
(四)采煤工作面及两巷矿压监测奖罚制度:
(1)生产技术部矿压组下井抽查或各级别的检查,发现工作面两巷无测压表、测压不及时、压力检测牌板上与现场数据不符,每次区长、主管技术员各罚款100元。
(2)当天夜班记录不填写、填写不认真,罚该区区长、当班班长、测压员、跟班干部、包面安监员每人50元,造成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地面原始台帐弄虚作假、无数据分析资料,每次罚主管技术员100元。
(4)生产技术部矿压组下井抽查或各级别的检查,工作面压力合格率达不到90%,每次区长、主管技术员各罚款100元。
(5)采煤系统每季度召开一次矿压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经验,对监控工作抓得实、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监控工作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6)两巷矿压监测奖罚制度未尽之处,参照掘进工作面矿压监测相关规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
矿压 监测 管理 规定
祁东煤矿办公室2010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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