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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增加失地农民对策研究

增加失地农民对策研究

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一体化成为必然趋势,土地的合理征收利用是资源整合优化的重要途径。

但是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农村土地大规模被征用的过程中,失地农民数量激增,其生计的可持续面临严峻挑战,成为不可避免的难题。

失地农民收入增加问题的解决研究将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市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拟从失地农民收入增加的相关理论入手。

研究新疆失地农民生存现状,分析其收入内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分析,针对新疆失地农民面临困境,包括收入来源不稳定、失地后难就业、社会保障不到位、角色转换困难等问题,针对性的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从未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

关键词:

新疆失地农民;就业收入;隐性收入;收入提高对策

Abstract:

Withthesocialandeconomicdevelopment,urban-ruralintegrationhasbecomeaninevitabletrend,rationaluseoflandexpropriationisanimportantwayofintegrationandoptimizationofresources.Butthelandasfarmersdependonthematerialbasisforsurvivalinalarge-scalerurallandexpropriationprocess,thenumberoflandlesspeasantssurge,whichisfacingseverechallengestosustainablelivelihoods,becomeaninevitableproblem.Landlessfarmers'incomeincreaseinproblemsolvingresearchwillbenefitthehealthyandcoordinateddevelopmentofChina'seconomy,tosafeguardthelegitimaterightsandinterestsoffarmers,tonarrowthegapbetweenurbanandruralareas,promoteurbandevelopment,buildingasocialistharmonioussocietyisofgreatsignificance.Thispaperstartfromlandlesspeasantsincomerelatedtheory.ResearchonPresentSituationlandlessfarmerssurvive,analyzetheexternalenvironmentfactorsinitsanalysisofincomeforlandlessfarmersfacingdifficultiesinXinjiang,includingsourcesofincomeinstability,difficultyafterlosingemployment,socialsecurityisnotinplace,therolereversaldifficultissues,proposetargetedworkablesolutions,neverpromoteruraleconomicdevelopmentandfarmers'income.

Keywords:

landlesspeasantsinXinjiang;employmentincome;hiddenincome;incomeincreaseCountermeasures

 

 

一、绪论

(一)研究的背景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规模扩大,征地导致农民失去了传统的生存保障。

而土地,包括房屋被征用后,农民一次性获得的补偿费,按目前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只能维持7年左右的生活;按目前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只能维持2年多的生活,如果失地农民不能获得新的收入来源,社会保障问题无法解决,将会陷入“种田无地,就业无路,保障无门”的“三无”困境。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我国目前己有4000多万-5000多万失地农民,估计2030年我国失地农民将达到1.1亿人,该社会群里规模十分庞大。

失地农民的收入及生存状况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十三五规划对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开辟农村广阔发展空间做出了重要部署,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为使得失地农民增加收入,获得生计的可持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小康,改革土地征用办法、增加失地农民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农村知识化动力机制等问题刻不容缓。

(二)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1.研究目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一体化成为必然趋势,土地的合理征收利用是资源整合优化的重要途径。

但是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在农村土地大规模被征用的过程中,失地农民数量激增,其生计的可持续面临严峻挑战,成为不可避免的难题。

本研究拟从失地农民生存现状入手,分析失地农民基本情况与面临的困境,探究失地农民收入增加的影响因素,并针对现存问题,提出增加失地农民收入的行之有效的措施。

以期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为这一弱势群体共享改革成果,获得可持续收入,改善生活质量,增加幸福感而贡献微薄之力。

2.研究意义

新农村建设作为我国的重要战略,农业农村的发展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政府连续13年聚焦“三农”问题,体现了“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在失地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失地农民收入增加问题的解决研究将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市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三)研究方法

本文基于社会研究的角度,运用所学知识,对如何增加失地农民收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在具体研究上采取了文献研究法、观察法与访谈法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演绎与归纳相结合的方法。

二、增加失地农民收入的理论支持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经济增长、城市化、人口、资源等所形成的环境压力下,国内外学者对社会可持续发展、人的需要层次、人力资本发展理论研究日趋增多。

新的时代背景下,农村农民的发展也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内容,其中关于失地农民的概念界定及其分类、失地农民收入内涵的理论分析、失地农民的数量研究、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实现路径的探讨等不断涌现,并付诸于实践,为解决失地问题、提高失地农民收入、改善其生活状态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

1.国内研究现状

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态势,农民收入以及生活质量不但提升,收入实现了“九年连快”的增长速度。

农村家庭年平均收入由2011年的6977.3元增长至2012年的7916.6元,其主要推动力即是土地要素所带来的收入。

由于历史、经济和文化等环境因素的限制,农村家庭的商业收入与手工业收入占比很小,远不如其农业收入的金额。

李罗,逯泽春等学者指出,失地补偿及其应用对于是替农民来说极为重要,由于国家对农民十分重视,补偿金额往往较多,在失地补偿增收方式中,农民缺乏再就业的欲望与技能支持,其就业性收入不能满足其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的需求。

因此“留地安置”模式被提出,建立培训体系的想法也逐渐完善。

而关于区域性失地农民保障金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刘靓教授为代表的学者们进行了深入探讨,他们提出要发挥失地农民培养机制以及行镇企业在吸收就业出,出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的巨大作用。

2008年,缪晨刚,黄志良两位学者提出农民在失地前后的生活水平差异较大,失地后农民的生活质量甚至无法达到失地前的水平,即使国家给予了诸多补偿与就业支持。

故而其提出,要规范土地的征用制度,实现土地征收瞻前顾后的系统性的征收办法,为失地者提供就业培训,增加补偿金额。

而针对补偿标准,学者丛旭文又提出,中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建设不完善的重要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的不合理以及补偿标准的不统一。

安置方式也是失地农民问题产生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关于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模式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

补偿安置模式、平稳安置模式、开发型安置模式等,多元的安置模式将推动我国单一地、简单的低成本安置模式转变,从而更好地推动失地农民问题的解决。

3.国外研究现状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及政治制度与我国不大相同,发达国家在土地的管理与使用上面方式也大不相同。

日本、英国等发达家对土地的征收及利用制定了十分严格的法律额,为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通过法律明确了征地的程序、范围以及赔偿方式,规范征地行为,完善土地制度,最大程度上保证农民的权力不受侵犯,从根源上推动对失地农民不满情绪的减少。

而关于补偿方式,西方发达国建制定了多样化、多层次的补偿模式,包括货币补偿、实物补偿、安置补偿、替代补偿等,同时“留地补偿”、“替代补偿”等多种补偿模式相结合,并在此基础上以土地换保障,推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以DFID模型为基础,于2000年建立的SL框架,从失地农民的可持续收入角度入手,将人力、自然、社会、物质以及资金五大资本结合利用,投入到失地农民收入可持续增收的问题解决中。

同样的,国外对于失地农民收入增加的问题研究尚存不足,例如,其调研数据的不充分使得其对策建议缺乏可行性,不能深入民心,社会发展理论虽然成就显著,但是在实际应用中未能充分与失地农民问题现状相结合,导致研究成果的可信度与可接受程度不高。

另一方面,其受政治制度与经济的影响,城乡社会二元结构转变仍不到位,城乡协调发展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相关理论依据

该课题的相关理论有主要有:

(1)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重点内容即是转变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坚持综合考虑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高度统一,坚持自由、平等、民主、文明的社会环境培养,坚持人的发展与资源生态的和谐,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兼顾被征地农民的长久生活,提高失地农民收入的可持续性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需要层次理论:

1968年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A.H.Maslow)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他指出农民的需求一般分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三方面,由低到高。

我国失地农民的温饱问题已然解决,知识化与收入提高所带来的自我认同、社会尊重和对等待遇是失地农民现阶段不断追求的目标,归属感和优越感不断推动着农民对自我提升的渴求。

(3)失地农民收入可持续研究:

关于目前国内失地农民的可持续性收入研究注要体现在农民收入途径的多元化上,包括提高征地补偿费、推动“农村城市化与农民市民化”、提供失地农民非农业就业渠道、推动社会保障完善等。

三、新疆失地农民生存现状

(一)新疆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1.失地农民数量规模

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调查显示,一亩地的征收将带来1.4个失地农民的产生。

新疆目前失地农民的数量约40328人,并且每年以4万人的速度递增,新疆地区该社会群里规模十分庞大。

而因承包土地被征用原因未工作的人数则占据大多数。

具体如表3-1所示:

表3-12010年新疆未工作人口中因承包土地被征用原因未工作的人数(人)

民族

未工作人口

承包土地被征用

合计

小计

合计

503232

193777

309455

1625

991

634

汉族

251799

102313

149486

432

272

160

回族

24007

8985

15022

127

79

48

维吾尔族

175057

65158

109899

968

571

397

哈萨克族

36743

11203

25540

72

51

21

2.失地农民收入现状

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要素,对从事者要求基地,故其本身具有保障功能。

而目前我国失地农民征地补偿和安置标准都没有得到大部分失地农民的认可,满意度较低的重要因素在于失地农民认为补偿并没有充分考虑土地资本的时间价值与收入增长率的涨幅,现行安置补偿费主要是参考征地地区前三年的平均产值,补偿费用约在其10~16倍之间,30倍为最高限额。

且补偿标准很不稳定,比如乌鲁木齐市、库尔勒市因为经济发展较好、经济水平高的地区,政府在对失地农民的货币补偿时标准就较高,每亩土地平均能够高至15万元,但经济发展水平低的地区,比如伊宁市霍城县的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4.9万/亩。

另一方面,由于运行机制的问题,实际到达农民手中的金额远不到该标准。

(二)新疆失地农民面临困境

1.收入来源不稳定

一次性的补偿方式并不给为其带来隐性收入的长期增长。

有限的补偿款经过农民消费品购置、房屋建造与装修后所剩金额很难保证农民的后续生计。

收入减少且不稳定,但支出增加(见图3-1)导致失地农民收入结构失衡。

图3-1新疆失地农民家庭总支出占全年收入比例分布图(2014年)

2.失地后难就业

新疆农民大部分的工作主要是从事农牧业生产,作为农业生产中的最重要资源——土地,一旦被征收即意味着农民丧失了其长久以来一直从事的最基本的就业岗位。

三是大龄农民就业难。

失地农民再就业途径主要为就近打工、外出务工、自主经营、安置就业等。

大多失地农民因为知识、技能以及观念的限制,失地农门很难实现二次就业。

大量强壮年劳动力由于当前生活上能在补偿款的支持下较好的维持生活,再加上就业形势严峻,而新疆失地农民的失业人员主要为少数民族,对服务行业有抵触情绪,故而终日无无所事事,一方面自身价值的不到实现,另一方面也为社会治安产生了较大的压力。

而年龄较大的中老年群体更是难以实现就业。

就业困难已经十分难以解决,其创业的环境与条件的实现难度更大。

3.社会保障不到位

与失地农民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障主要涉及: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就业保险、补充社会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就业补助等。

在土地失去之后,农民的身份转换变为市民,不在能够拥有土地保障,却又不能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的社会保障,新疆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有限,且没有明确的规定村集体在农村社保中所要负担的费用,这使得农民即便参保率逐年升高,仍然感到医疗负担过重。

如,新疆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出台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均不得扩大低保范围。

另一方面,虽然新疆农民的社会保险意识增强,但是对于社会保险的购买其购买欲望与购买力并不能达到很好地统一。

4.角色转换困难

失地农民,尤其是少数民族农民,角色转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心理方面,脱离了长久以来赖以生存的土地,其生活状态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职业、生活方式以及消费结构等的转变使其无所适从,特别是在二次就业困难的压力下,“农民”向“市民”身份,的转变并不轻松,“乡村文明”与“城市文明”的碰撞也较为激烈。

虽然失地农民是城市户口,但是不可避免的在就业后生活中仍有歧视的存在,“农已不农”“无岗无业’等社会舆论的关注使其对自我认同信心薄弱,在其新的职业角色产生并适应之前,角色模糊,难以定位的困境使得其心理仍旧会长期处于焦虑状态,这又对失地农民的就业产生反作用,被动的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增收极为困难。

四、新疆失地农民收入影响因素

(一)外部环境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

可再生或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农民大量生计活动的载体,利用这些自然资源,比如水、森林。

土地、矿产等等,这些资源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环境恶化、资源枯竭或自然灾害等人为的或非人为的因素来制约农民的生计安全。

由于农民所拥有的自然自然资本是受自然环境因素决定的,所以在可持续的框架理论中,许多对贫困人口生计摧毁的外部因素,也是在破坏自然的过程。

同时,又因为农民最重要的自然资本是土地,失去土地,农民以自然资本为依托的生计模式及策略就无法被构建,在失去土地之前,农民从事的活动主要与农业生产相关,农业生产带来的物质财富是农民最主要的生计基础,在不从事农业生产之后,农民必须再找出新的来维持自身生计的因素。

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可持续生计,是建立在农民所依赖的自然资源发生剧变甚至根本性变化时候(失去土地现象等),农民依然可以维持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并且还能保障自身的长远生计。

2.社会环境因素

社会环境因素对失地农民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影响失地农民生计的政策、制度等因素都在社会环境因素中包含着,例如社会保障制度、征地补偿制度和就业创业相关制度。

从社会保障制度上来看,虽然我国有这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由于自身工作不到位或者其他原因失去民众信任,从而失地农民不愿意参与社保,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民的生计。

在所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中,随着农村老龄化现象的出现并且逐渐严重,农村的经济及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已转为养老问题。

那么对于劳动年龄段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建立怎样的养老保险制度才是比较合适的保障形式及制度呢?

我们先来看一下现阶段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费用和享受待遇及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医疗保险缴纳年限及金额。

表4-1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缴纳费用和享受待遇

年龄段

缴纳保费

享受待遇

男满70周岁及以上,

女满65周岁及以上

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600元

从缴费次月起每月领取260元养老金

男满65不满70周岁

女满60不满65周岁

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1200元

从缴费次月起每月领取260元养老金

 

男满60不满65周岁

女满55不满60周岁

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6800元

 

从缴费次月起每月领取260元养老金

男满50不满60周岁

女满40不满55周岁

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4600元

男从60周岁,女从55周岁起每月领取260元养老金

男满40不满50周岁

女满30不满40周岁

一次性10年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372.4元

若就业,则按城镇养老办法续缴保费,享受城镇养老待遇;若未就业,则享受每月260元

男满18不满40周岁

女满18不满30周岁

一次性5年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0186.2元

若就业,则按城镇养老办法续缴保费,享受城镇养老待遇;若未就业,则享受每月260元

表4-2不同年龄段失地农民医疗保险缴纳年限及金额

年龄段

失地农民医疗保险缴纳年限及金额

缴纳年限

缴费金额(元)

缴纳年限

缴费金额(元)

60周岁及以上

30

16634.52

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

26

14416.58

满50周岁不满55周岁

22

12198.65

22

12198.65

满45周岁不满50周岁

18

9980.71

18

9980.71

满40周岁不满45周岁

15

8317.26

15

8317.26

满35周岁不满40周岁

12

6653.81

12

6653.81

满30周岁不满35周岁

9

4990.36

9

4990.36

满25周岁不满30周岁

6

3326.90

6

3326.90

满20周岁不满25周岁

3

1663.45

3

1663.45

从征地补偿制度来看,现阶段影响新疆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最主要的因素是征地补偿制度,征地补偿制度虽然现阶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持农民目前的基本生活,但是从本质上来看,征地补偿制度只是将一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次性补偿给农民,在整个征地过程中,农民可以说一直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新疆农民的合法权益被行政权损害。

另外,还有一部分地区集体产权并不明晰,这也影响着征地过程的公平性及合法性。

从就业创业的相关制度上来看,“以土地换就业”是针对新疆失地农民的一种安置方式,简单来说,这种方式虽然具有操作成本低、周期短以及见效快的特点,但是从本质上来说,这只是简单的“一脚踢”型的货币安置,这种安置方式并没有给予农民稳定的就业岗位和再就业机会,所以多数农民并不能实现生计的可持续性。

(二)失地农民自身因素

就业在新疆失地农民维持自身可持续的过沉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就业关系到农民收入的稳定性。

事实上,有调查表明,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多数选择临时性的工作,不稳定性及短期是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资本缺失的重要原因。

失地农民就业以临时性工作为主,这种现象的出现除了受与农民就业、创业相关的政策和制度的影响,更为主要的失地农民自身的原因,比如智能光伏虽然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但是政府提供给农民的工作大都数由于农民自身文化书评、工作能力、劳动技能等因素无法完成所安置的工作的内容,于是选择自动离职,重新选择工作。

在知识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的现在,新疆失地农民由于文化水平偏低以及劳动技能不足,很难实现再就业或者创业。

五、增加失地农民收入的措施

(一)改革土地征用办法,切实保护失地农民合法利益

关于土地流转、征用以及经营权等方面我国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正在进一步的完善,但是在实际中,仍然存在着不少争议及矛盾,比如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没有得到保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过程的公开和透明并不够到位,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应喜爱那个了农民生计的可持续性。

所以,新疆的土地征用办法在具体操作上,要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科学的补偿标准,在适当的提高补偿金额,同时保证补偿金及时、足额的发放给失地农民。

(二)拓宽就业渠道,推动失地农民就业

只给失地农民经济补偿,并不能使失地农民有一个多元化的择业途径,由于失地农民择业途径的单一、必然造成其生存环境挑战的加大。

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最主要的标准是是否能够实现充分的就业,所以说,是失地农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才是解决失地农民可持续生计问题最根本的出路。

上文也有分析,现阶段,新疆失地农民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机会,那么,其收入便不会稳定,相对应的,生计自然也不会得到保证。

所以,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政策,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失地农民的创业及就业提供支持。

同时,失地农民也应该使自身的素质不断提高,使自己生计得到改善。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加失地农民隐性收入

在我国城乡二元分割户籍制度的影响下,城乡居民的经济收入、就业方式、消费结构以及社会保障存在着极大的不同。

经济发展新时期,为使得人民“幸福感”得以提升,政府陆续出台了诸多相关政策和文件以解决“失地问题”,不断完善先关政策,提高失地农民生活质量和品质,加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推动城乡差距的缩小,“十二五”期间,这些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但是,社会保障的惠及面仍旧存在局限,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改革成果分享不均的情况,主要体现在:

(1)新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减少,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之比从2012年的3.35下降到2014年的2.71;消费水平之比从3.13下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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