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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政治辅导
《国际政治》教学辅导
导论国际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和中国特色
一、国际政治学的兴起
国际政治学就是研究国际社会演变和发展规律的科学。
国际政治学属于政治学的范畴,但两者的根本任务不同。
政治学的特定任务是研究国内社会行为体间相互政治作用的一般规律,国际政治学则是研究国际社会行为体间相互政治作用的一般规律。
国际政治学突出的是政治角度,以权利、权力和利益为中心,强调的是安全,包括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和经济安全,重点研究国际社会中政治关系、政治现象和经济、文化的政治影响。
国际政治学的永恒主题是战争与和平。
国际政治学,作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的形成,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事情。
国际政治学学派林立。
如果以国家分类,主要有英国的国际政治学、美国的国际政治学、法国的国际政治学、前苏联的国际政治学、中国的国际政治学,等等。
如果按性质加以区别,大体可分为马克思主义国际政治学和西方资产阶级国际政治学两大类。
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形成了自己的国际政治理论流派。
由于具有独自的特点,我们把它列为第三类。
二、国际政治学的研究对象
国际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国际社会中政治体系、格局、秩序的形成和演变的规律。
国际社会是当代世界的客观存在,它主要由阶级政党、民族解放组织、国家和国际组织所组成,以它们为行为体,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国家。
正是这些行为体的相互作用,在国际社会内形成了世界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体系、格局和秩序。
国际社会就是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的总和。
其中世界经济体系、格局和秩序是联结国际社会的纽带,是其赖以运转的基础。
由于国际社会行为体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中的相互作用都具有政治性,可以说,国际政治体系、格局和秩序就是国际社会的集中体现。
在国际社会中,国家权益高于一切,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因而政治经济权力分散,也极不平等,处于多中心状态。
国际社会只是由于行为体间相互政治经济和文化作用而联结在一起,以世界经济和国际政治的体系、格局和秩序为纽带和主要表现形式。
国际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有三个层次:
(1)国际政治体系;
(2)国际政治格局;(3)国际政治秩序。
国际政治体系是国际社会行为体间相互政治作用形成的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整体。
国际政治体系具有整体性、联系性和不平等性的基本特征。
国际政治格局是充当主角的行为体间相互政治作用形成的一种结构。
它以“主角”、“主要关系”和“式样”为基本要素,其中以“主要关系”为核心。
国际政治秩序指的是主要角色相互作用的运行机制和规则。
它以主角的对外战略及其实施为基础,表现为主要角色在国际政治体系和国际政治格局中的地位顺序,其基本特征是稳定。
三、国际政治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唯物史观揭示了国际社会演变发展的规律。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际政治理论认为:
(1)国际社会是一个体系;
(2)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国际社会“两个起决定作用的阶级”,充当了国际政治的主要行为体;(3)争霸和侵略战争是“国际政治的秘密”。
列宁的国际政治理论的主要内容有:
(1)国际社会已从欧洲资本主义体系演变为帝国主义“对世界上绝大多数居民实行殖民压迫和金融扼杀的世界体系”。
(2)世界区分为压迫民族(即帝国主义民族)和被压迫民族(即殖民地民族)。
(3)战争与革命是世界的主题。
(4)两制国家间关系的原则是和平、和平共处和做生意。
毛泽东和周恩来的国际政治理论的主要观点有:
(1)国际社会以两大阵营的对抗为中心,日渐出现“第三种立场”和“第二个中间地带”。
(2)现在的世界处在革命和战争的新时代。
(3)认清敌友是国际关系的首要问题。
邓小平提出的国际政治新理论主要有:
(1)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
(2)“霸权主义是践踏别国主权的行为”。
(3)国与国间关系应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分歧,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以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
(4)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四、国际政治学的美国学派
国际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首先诞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英国和美国。
国际政治学在美国形成了各种流派,主要有:
(1)理想主义学派。
它盛行于20—30年代,以英国的思想家弗朗西斯•布雷德利、哲学家伯纳特•博赞克特和曾任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的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为代表人物。
(2)现实主义学派。
它盛行于50年代前后,以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汉斯•摩根索为代表。
(3)行为主义学派。
它盛行于60年代,以美国学者卡尔•多伊奇、莫尔•卡普兰、戴维•辛格为代表。
(4)新现实主义学派,又称后行为主义或后传统主义学派,它盛行于70年代和80年代,以美国的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琼•斯佩罗、罗伯特•古尔为代表。
美国的国际政治学派及其理论,从内容上来看,主要是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之争。
理想主义学派的主要观点和主张是:
公开外交、民族自决、集体安全、自由和平、裁军非战、航海自由、贸易平等、公理正义、保证国际和平等等。
他们要求废除秘密外交,签订和约,“公平处理”殖民地,实现民族自决,依据确定的约章,建立国际联盟,确立新的国际秩序,以确保避免战争,实现和平。
现实主义学派以国家为主要行为体,以权力和国家利益为动因,认为权力既是国家的主要手段,又是国家追逐的目的,系统地揭示了冷战时期国际政治的现实。
其理论的核心是权力政治,支柱是均势,目的是寻求权力与和平的途径。
新现实主义学派把国际政治看作一系列的问题领域,开始突出经济问题对政治问题的作用。
它不再只重视冲突与对抗的研究,认为国际政治中除冲突和对抗外,还存在着沟通、协调与合作。
五、国际政治学的中国特色
国际政治学的中国特色,指的是立足中国,面向世界,从中国的角度研究国际政治演变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面向世界,即要求以世界为舞台,从宏观入手,综合研究国际全局性问;立足于中国,即要求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立足于中国的国家权益,依据国际政治演变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独立自主地进行研究和判断。
国际政治学的中国特色至少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1)以国家权利为核心,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突出主权利益同强权利益的关系。
(2)把生产力标准引进国际政治领域,确立经济优先观点,注重政治同经济的相互渗透。
(3)以改革促发展,维护世界和平,弄清稳定与进步的关系。
第一章总论国际政治的总体全貌
第一节国际政治是国际社会的体现
一、国际政治的定义
国际政治,指的是行为体间围绕权利、权力和利益实施外向决策的活动及相互作用形成的有机整体,是全球范围内战争与和平、冲突与合作、强权与民主、人权与主权、剥削与发展、结盟与不结盟、动乱与秩序等现象和关系的统称。
国际政治包含三个方面:
运行体系、运行状态和运行机制。
国际政治具有两重性,它既是围绕权力、权利和利益的矛盾运动,又是追求稳定秩序的过程。
认识和研究国际政治要弄清三个层次和三个规律性现象。
三个层次是:
(1)国际政治是行为体在世界范围内为谋取自身权益而实施决策的一种活动,即外向型活动,这种活动是自觉的高级活动,具有能动性和应变性。
(2)国际政治是行为体实施决策活动相互作用形成的现象和关系,并联结成独立的整体。
(3)国际政治是行为体相互作用呈现出的运行状态和运行机制。
三个规律性现象是:
(1)国际政治处于多系统中,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不可分割;
(2)国际政治以权利、权力和生存与发展利益为核心,超越一切;(3)国际政治处于竞争、对抗与协调、合作状态,且相互渗透,日渐遵循国际控制和调节机制的制约。
二、国际社会的基本特征
第一,国际社会是一个总系统,或称母系统,包括有许许多多子系统和孙系统。
第二,国际社会充满对立统一,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冲突。
第三,国际社会处于多中心状态,有序与无序并存。
三、国际政治显示国际社会的基本面貌
由于国际社会行为体间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中的相互作用都具有政治性,可以说,国际政治体系、格局、秩序就是国际社会这个总系统的集中体现。
国际政治必然全面显示出国际社会的基本面貌。
第二节国际政治是一种综合现象
一、国际政治是世界经济的集中表现
(1)国际政治以世界经济为基础和根源。
国际政治是伴随着经济生活国际化过程出现的,其体系、格局和秩序的形成与演变取决于世界经济的发展。
国际社会所有国际政治关系和现象都可从世界经济中发现其动因。
(2)国际政治反作用于世界经济。
国际政治虽以世界经济为基础和根源,但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即具有特殊的发展形式和发展规律。
因此,国际政治对世界经济的集中表现,往往是主动的、积极的,富有创造性,甚至在特定条件下能够发挥决定性的反作用。
(3)国际政治向世界经济渗透。
二、国际政治以国家对外战略的相互作用为主要内容
国家对外战略,亦称国际战略和全球战略,指的是国家为了国家权益,从国际全局出发,运用外交的谋划和指导。
国家对外战略,包括外交政策,但两者区别极大。
国家对外战略是对全局的一个较长时期的分析认识和综合谋划,外交政策只是实施国际战略的行动手段和具体措施。
国家对外战略的相互作用最终形成结盟与不结盟、集团与非集团、霸权控制与和平共处等形式的种种双边与多边关系,产生战争与和平、强权与民主、剥削与发展、动乱与稳定等等纷繁复杂的政治现象,并联结为一个不可分割的体系及其结构——格局和运行秩序,真正构成国际政治的基本内容。
三、国际政治的直接目标和主要表现是国家权益
国际政治主要围绕国家权益运转。
它集中体现在世界各国为维护或扩张国家权益的对抗与合作上。
在国际政治中,国家权益是第一位的、直接的,其他则是第二位的,渗透于国家权益之中。
国家权益,又称国家利益,即权利、权力和利益。
国家权益是国家对外活动的动因,以国际法公认准则为标准,区分为强权利益和主权原则内的利益,简称主权利益。
强权利益,是由权力界定的,它以追求霸权、热衷干涉、迷信实力为特征,奉行“强权即真理”的哲学。
主权利益指的是国家应享有的权利、权力和利益。
国家主权利益建立在主权的基础上,只以主权原则为依据,不以实力为标准,不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制约,也不由权力来决定。
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在享受国家主权利益上,一律平等。
任何国家只能维护本国的主权利益,不能凭借实力将主权利益膨胀为强权利益。
主权利益,只能争取和维护,不能扩大,一旦扩大,就是强权。
四、国际政治充满意识形态色彩
国际政治除国家间政治外,还包括意识形态强烈的国际组织间政治和阶级政党间政治。
国际性阶级政党的重要作用,不仅表现在它的国际政策和党际活动,而且在于它对国家间关系的影响。
当代世界,存在着两种制度,三类国家,即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和新兴民族主义国家。
国际政治虽然以国家权益为直接目标和主要表现,不能把国家权益变成纯粹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追求,但各国在国际政治中的国家权益活动都渗透有意识形态因素,最终都是为巩固和发展各自的社会制度服务的。
第三节国际政治是一个整体
一、国际政治是行为体相互作用形成的“合力”表现
国际政治不是各国政治经济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各国政治经济运动规律的简单延伸。
它是行为体间相互作用形成的一种“合力”的表现,有着自己特殊的运动规律。
(1)这种“合力”不是国际政治各行为体单个力之和,而是这些“力”相互作用融合的一个整体力量。
(2)这种“合力”不是各行为体的意志和愿望的简单相加,而是所有这些意志与愿望相互冲突,相互制约的集中表现。
(3)这种“合力”不是由各行为体等同的“力”和固定的“力”组成的,而是无数个“力”形成的“平行四边形”,既不平衡,又可以变动。
(4)这种“合力”不是人为的、主观造成的,而是不自主的、不自觉的。
二、国际政治是体系、格局和秩序的统一
国际政治体系、格局、秩序均属动态范畴,它们紧密相联,不可分割。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局部同全局的关系,重点同一般的关系。
国际政治体系,分全球体系和区域体系,它不是各行为体政治之和,不是世界各种政治现象杂乱无章的混合体,而是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并按一定的规律运动。
这种内在联系和规律运动的具体体现就是国际政治的基本格局;这种内在联系和规律运动的运行机制和规则就是国际政治秩序。
三、国际政治是围绕权益活动的运行状态和运行机制的结合
国际政治的运行状态,指的是国际协调与合作,以及国际竞争与冲突。
国际政治的运行机制,即国际控制和调节机制,指的是行为体间就相互关系和国际事务进行协商形成的制度化的组织机构、原则和程序,其目的是维护国际安全、防止事态恶化和冲突升级。
国际政治运行机制的活动是同运行状态同步进行且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谁也离不开谁。
第二章行为体论国际政治的诸角色
第一节国际政治行为体的基本条件
一、行为体的定义
国际政治行为体,指的是国际社会中拥有自己特殊利益,能参与对外政治活动并发挥与自己职能特性相符作用的实体。
构成“实体”的基本要素有三:
一是具有共同利益,二是以一定规则为纽带,三是由某种组织结构所体现。
国际政治行为体,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实体和具有上述诸因素的综合体。
国际政治行为体区分为主权行为体和非主权行为体。
它不同于国际法行为体,不一定具备直接承受国际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国际政治行为体不等于国际社会行为体,但经济的、军事的、文化的行为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可扮演政治角色,充当国际政治的行为体。
对行为体的认识,必须明确以下三点:
(1)“行为体”同“行为主体”是含义不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
“行为体”是国际社会舞台中各种角色的统称,注重其本质属性,“行为主体”除本质属性外,还有量和作用的因素。
(2)行为体是多元的,国际政治中从来不是单一行为体在活动,总是多行为体的相互作用。
(3)行为体以国际政治体系为依据,且不断更新与增加。
二、行为体的条件和基本特征
1.行为体的条件
国际政治行为体,在国际社会舞台扮演角色,必须具备几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一个实体,具有相对稳定的组织形式和一定的共同利益基础,并以某种纲领原则为纽带。
国际政治的行为体只能是实体,个人除非作为实体的代表,否则不能成为国际政治行为体。
第二,必须具有交往的能力,在国际社会中发挥同自己特性和职能相符的作用。
作为行为体的条件,具有“天赋的”、自然形成的能力即可,与实力大小无关。
如国家,只要具备领土、人口、自然资源和主权四要素,就能成为国际政治的行为体,不以实力为依据。
第三,必须参与国际活动,发生外向行为。
与世隔绝、闭关自守的实体,不能成为国际政治的行为体。
作为国际政治行为体的条件,关键是参与外向活动,至于怎样参与,能力大小,作用强弱,是否独立自主,均无关紧要。
国际政治行为体的三个条件是统一不可分割的。
它以实体为依托,以交往能力为基础,以外向活动为标志,相互联系,相辅相成。
2.行为体的特征
国际政治行为体的基本特征是稳定和外向。
稳定来源于有组织的实体、共同利益基础和联结纽带;外向主要表现为“参与”和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三、行为体的类型
国际政治行为体主要包括国际性阶级政党和世界性民族解放组织、国家和国际组织,等等。
如果按性质分类,可区分为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
在众多行为体中,以主权国家最为重要,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是国际政治中最为活跃、最有影响的行为体。
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社会内都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与独立的国际交往能力,也不能漠视它们的地位与作用。
非国家行为体不仅能发挥不同于国家行为体的作用,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超越国家行为体的能力,起到国家行为体难以起到的作用。
第二节国家行为体
一、国家的特性和类型
资产阶级民族国家的诞生,标志着主权国家的建立,并成为国际政治行为体的基本组成部分。
两次世界大战以后,主权国家作为国际政治行为体的基本组成单位已经变成世界性的现象,成为国际政治最重要、最广泛的行为体。
主权国家之所以能在国际政治中发挥最重要、最活跃的作用,充当基本的行为体,关键在于它是稳定的政治经济实体,拥有主权,并能以其他行为体所不具备的强大能力和组织手段平等参与和决定世界事务。
作为国家必须包含四个基本要素,即定居的居民、固定的领土、健全的政府组织和完整的主权。
主权是一个国家固有的属性,指的是国家独立处理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
它包括管辖权、独立自主权、自卫权和平等权,即对内享有管理本国人民、资源和政治经济生活的权力,不容他国染指;对外享有独立处理国家关系和制定外交政策的自主权,参与国际事务的平等权,不准他国插手;国防上享有抵抗外来侵略和维护领土完整的自卫权,不许他国干涉。
主权的最基本特征,是具有完全的独立自主性、最高的权威性和无可非议的合理性。
国家具有三重性:
阶级性、民族性和国际性。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也是阶级统治和管理的工具。
国家是由经济上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用来实现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的工具。
国家的阶级性,主要体现在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和主导意识形态上。
国家的外向活动和外交战略的运行,虽代表全民族身份,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但全力渗透统治阶级的利益。
国家是由民族组成的。
民族国家,以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为基础,是民族意志和国家意志的统一。
国家作为阶级统治和管理的工具,主要维护统治阶级或领导阶级的利益,但都是在民族范围内才得以实现的,绝不能忽视民族利益。
国家既是阶级的代表,又是全民族的代表。
国家的正常运转,必须是民族利益的体现。
国家是国际社会的重要成员,其生存与发展离不开世界。
国家的国际性主要表现为:
(1)它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处于市场体系和国家体系之中,其生存和发展必然受世界体系和全球利益的制约。
(2)它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处于国际社会的监督之中,其生存与发展必须遵循国际法的公认准则,并须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3)它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处于同其他成员国相互作用之中,国家离不开世界,其生存与发展必须以尊重别国的生存与发展权益为前提,必须同世界接轨。
国家由于拥有主权而成为具有严整的组织结构和完全独立自主地位的重要行为体。
具体说:
(1)主权赋予国家独立的内外职能,即对国内社会和国际社会进行独立的、有组织活动的职能。
国家内外职能的完整和独立自主的活动,标志着国家的安全与发展,决定着国家在国际社会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国家完整的内外职能就是国家权力的内在表现及其活动的总方向,是使国家成为稳定的基本行为体的基础。
(2)主权要求国家建立庞大而又严密的由各种机关和人员组成的组织体系,即国家政权机构。
这种国家政权机构主要包括各种国家机关及其官吏和常备军。
官吏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管理者,常备军则是国家政权机构的主要支柱。
由各种国家机关及其官吏和常备军组成的国家政权机构,由于具有严密的组织系统、统一的法律和强有力的纪律,乃是国家成为稳定的基本行为体的坚强保证。
(3)主权使国家产生了强大的凝聚力。
无论哪种国家形式都有固定的居民、稳定的地域、健全的组织系统和完整的主权。
虽然统治阶级的主导意识形态和民族意志具有凝聚力,但主权的凝聚力是首位的。
只有主权才能使地域稳定,居民固定,组织系统健全,吸引不同民族、不同阶级的居民,凝成一个坚强的整体。
二、国家权益(国家利益)
国家权益,或称国家利益,也可简称“国权”,是国际政治的动因和直接目标,是各国参与国际政治活动和扮演行为体角色的出发点和归宿。
国家权益,即权利、权力和利益,包括:
(1)国家安全权益,即国防安全(领土安全、领空安全、领海安全)、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主要是主权独立、领土完整、人民生存和不受侵犯的权益。
(2)国家政治权益,即独立自主管理内政外交的权益,维护各自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影响的权益。
(3)国家经济发展权益,即经济繁荣、科技进步和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权益。
(4)国际社会中的平等互利权益。
国家权益,即国家生存与发展需要,也可称之为国家生存与发展权益。
生存权益指的是国体的存在、民族的安全和人民的生存权益;发展权益指的是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兴盛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权益。
应该怎样判断国家权益的正当与否呢?
又如何检验各个国家的国家权益观是否正确呢?
第一,国家权益应以国家的本质属性(即三重性)为依据,正确处理好阶级权益与民族权益的结合,本国权益和别国权益的统一。
处理好国家三重性的关系,寻找阶级权益和民族权益的结合点以及本国权益和别国权益的统一点,前提是不损害别国权益。
这是确定正当的国家权益的关键。
第二,国家权益应符合国际法公认准则,正确区分主权范围内外的权益。
主权范围内的权益以国际法主权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为标准,包含主权自身权益,即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管理权益,以及国家在主权范围内生存和发展的权益。
主权范围内的国家权益以主权原则为依据,是正当的、应该享有的;超过主权范围之外的国家权益是不正当的、损人利己的。
界标就是国际法的主权原则和平等互利原则。
第三,国家权益必须相互对等,应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在国际社会中,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富穷,在国家权益上均是对等的。
对等权益是正当的。
它同实力无关,也不受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制约,是超实力和超社会制度的权益,必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不对等的国家权益是不正当的国家权益,它建立在实力的基础上,往往输出自己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必然损害别国的国家权益,一定会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
总之,正当的国家权益属国家三重性的有机统一,符合国际法准则,又相互对等,相反则是不正当的国家权益。
三、国家力量
国家力量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即物质的、可见的、可计量的力量和精神的、不可见的、难以计量的力量。
物质力量,指的是资源力(包括领土面积、地理位置、人口数量和自然资源)、经济力(包括国民生产总值、工业农业总产值、国民总收入、对外贸易总额和经济发展速度)、科技力(包括科技发展水平、科技队伍的数量和质量、科技设备、体制和科技投资)、军事力(包括武装力量的数量和质量、武装设备、国防资产和国防工业)、文教力(包括教师队伍、文化工作者的数量和质量、国民文化教育水平、文化教育的规模和结构)。
精神力量,指的是社会制度、政府效能、国民意志、民族凝聚力、外交战略决策的水平。
这两部分构成的国家力量是一个客观存在,但如经过相互作用和政府的良好组织,这两种力量就会产生出一种国际影响力。
国际影响力以客观存在的两种构成力量为后盾,主要产生于国际形象的表现和宣传。
缺少表现和宣传,客观存在的两种构成力量也就不可能产生应有的国际影响力。
在国家力量中,经济与科技力是基础,处于中心地位。
当今世界,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