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家具行业品质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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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家具行业品质手册
家具产品品质标准
前言
以下的标准将陈述涂装、外观、结构及原材料可接受之质量标准。
其标准代表了家俱业的一般使用及认可的规格和标准。
BROYHILL将综合人所接受的质量的种种特性,以确保消费者符合标准之BROYILL家俱。
柜子类产品的标准适用于以下产品:
梳妆台、床、衣柜、镜子、床头柜、碗碟柜、餐桌、咖啡桌、音响柜、椅子及其它通常与柜类产品类似的产品。
4.1.1产品的涂装和外观……….外部要求
A涂装……….总体标准
B外观……….总体标准
C抽屉
D门
E餐桌
G椅子
4.1.2涂装和外观…………………内部要求
外观….总体标准
4.1.3结构
A总体标准
B抽屉
C门
D床
E餐桌
F咖啡桌
G餐椅
HRTA结构的产品
4.1.4材料
A总体标准
B抽屉和门
C阿项
4.1.5涂装颜色事项
总体标准
4.1.6产品标签
总体标准
4.1.7产品吊牌/标签
总体标准
4.1.8产品的修正事宜
总体标准
4.1.9五金标准
总体标准
4.1.1产品的涂装和外观-------------外部要求
A.涂装---------总体标准
1.产品涂装表面必须尽可能做到没有瑕疵,并力争在如下方面做到最好:
木料的选取上、薄片选取上、加工技术、砂光、涂装和打磨。
特别重要的部位在面板,前面上半部分、门及抽屉之油漆。
2.外露的涂装表面在正常的灯光条件下使用不应该出现不正常和不规则的缺陷,这些缺陷包括:
1)面漆下有灰尘,泥土或微粒。
2)出现节疤处松脱或开裂,木材缺陷和撕裂。
3)除非涂装上允许,表面上不可以出现黑色的节疤。
4)薄片接不密、薄片接合重叠,有胶水印。
5)流漆、色漆或GLAZE流漆、橘皮、凹陷、下沉、眼泪痕、GLAZE、开裂。
6)重覆喷涂,或超喷(由于喷涂不当,导致已涂装之表面受不均匀重复喷涂污染,若是面漆则易产生表面粗糙)。
7)涂装有瑕疵或污点。
8)砂穿、露出素材或白身。
9)拼板木材木色深浅差异过大。
10)明显的修补痕迹,软性胶水修补的印变过于明显。
11)修补不良。
12)涂膜下面有胶水印。
13)刮伤和下陷(由于不良的处理过程)。
14)面漆开裂、橘皮剥落或起皱。
15)表面粗糙。
16)过多抛光产生的碎悄残留。
17)螺丝或钉针突出。
18)黑斑的大小:
长度超过了5/16"(8MM)且在宽度上超过3/16"(5MM)。
19)除非设计需要,木材不能有虫孔。
3.印刷表面必须没有明显的木纹缺陷,纹理不连续和漏印。
4.外露表面颜色,必须保证统一,无论是单独一件不同位置相比较或是整个系统相比较都要求颜色统一。
可能产生问题的部分:
1)侧板和面板下方的侧档。
2)抽前板上言的档和边框。
3)肢柱。
5.实木中间板、边框、封边条或塑胶边条的颜色都必须要同周边的颜色相互协调。
6.产品外露表面上的矿物斑痕或污迹要同周边的涂装的颜色相协调。
7.产品的涂装亮度要求无论在每一件或整个系统都要统一。
8.产品上的饰条要求:
1)涂装要求和整体外观风格统一。
2)饰条整齐、没有变形、污点、或白斑。
3)饰条应该装腔作势在限定的范围内。
9.破坏处理、牛尾,熊脚印要求在使用手法和整体风格浑然一体。
10.修色及对比的使用上要求避免出现双色风格。
11.塑料材质的装饰部件要求和木材表面的颜色、亮度及油漆之透明感相接合。
12.塑料薄片和合成树脂材料的涂装要求不能出现诸如:
起泡、刮伤、划痕、起毛、下陷、砂穿的现象。
13.仿石板及大理石组件要求不能有明显的表面异常、清示波器剂残留。
14.涂装的王金和合页颜色要求同周边颜色协调并符合设计上的思想。
15.电镀及修饰的五金要求不能出现诸如:
橘皮、起毛、开裂、而且需要干净、没有不均匀的颜色、斑点、污点和锋利的边角。
16.纲印和雕空线条必须光滑,清晰,置于部件的中间,并且在颜色上要求没有明显的错印和漏印。
17.镜框的镜槽需上色均匀,以避免国灰镜子的反射而让消费者看不到均匀的部份。
18.在抽屉和门周围的框边,遮光条,板边和企柱如果是外露的,就必须涂装并和周边外部颜色协调。
19.床尾要求正面和反面涂装一。
20.一床头板的背面不要求涂装,但需要背色均匀且与涂装之色系协调,除非该床的设计上要求能摆放于任何位置,比如可以推动的矮床、坐卧用长椅,雪橇床和双层床。
21.床头板和床尾板的圆枝(车件)要求光滑,而且全部涂装并同周边的颜色效果协调。
B外观--------------总体标准
1.外观表面必须可以提升产品的整体外观质量,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消费者最常接触到位置的表面要没有缺陷,尤其是那些会影响全局效果的缺陷。
2.消费者最常使用的并且是可能看到的地方必须全部涂装,彩绘或装饰好。
消费者在日常使用时皮肤接触到的部位全部需要保持表面光滑。
3.外露的表面必须没有明显的工具痕迹,刀痕、拖痕、碎裂、龟裂、砂黑、下陷、横木纹砂光和侧砂留下的划痕。
(横木纹的砂光方式必须用足够细之砂纸以确保于涂装后逆砂痕不明显)。
4.涂装的修整必须使整修效果和外观相协调。
5.任何零部件的变形程度应为每英尽不得超过1/32"。
6.柜子类的产品要求组装后水平误差在正负1/16",(1.5MM),并且要求上视对角线之误差在正负1/8"(3MM)之间。
7.柜类产品面板突出量误差需控制于正负1/16"(1.5MM)。
8.门、抽屉、面板及底座的饰条要求平整、顺滑,并且连接处没有裂逢。
9.脚座框必须置于柜子的正中部位,并控制突出量一致,误差允许在正负1/16"(1.5MM).
10.柜子前面的饰条和侧面的饰条的打形饰条必须平直,并保证水平误差不超过正负1/16"(1.5MM)。
11.顶冠前饰条必须能够完全盖住侧面饰条之端面。
12.顶冠前必须完全盖住侧面饰条,其突出量误差为0"到-1/32"(0-0.8MM)。
13.隔间用的书柜和音响柜的左右两边顶冠必须在顶部线条处于同一线上,(前面的调整脚垫可以起到帮助作用)。
14.嵌入的材料(如:
玻璃、塑料、木料、仿古板等),要求正确置于中间,线条要对准成一条直线,安装合适,沿边缘之缝隙最大1/16"(1.5MM)之间,并且嵌入处的周边不可以有透光的缝隙。
15.嵌入的板材不能高于柜架。
16.OVERLAY必须准确置中并且对齐。
17.碗碗碟柜上下座、咖啡盯、壁橱音响柜的层板要求水平,其误差要求在+-1/16"(1.5MM)。
18.薄片及塑胶封边条需平滑,顺直,面板边缘要圆滑或轻微的磨斜边。
19.木纹的选用上要求前面的板和面板的薄片木纹要相配,若是薄片的配合上有要求时。
20.柜子前面外露的连接点要求接合紧密,不可以使接口处的缝隙超过1//61"(0.4MM)。
除非客人接受接缝处做开槽处理,若是如此则槽的规格为最大1.5*1.5MM的通直U型沟。
21.柜子侧面的接合点应当紧密,并且接合处的缝隙不可以超过1/32"(0.8MM)。
除非客永拉受缝处做开槽处理,开槽要求同前述。
22.锣槽压花必须整洁、平滑、无起毛、开裂,并且在涂装上既不可涂装不足或产生涂料堆积之现象。
23.有薄片封边的面板,压花的边框或锣槽之边框须与面板边缘维持均匀这距离。
24.将饰性的把手与片状五金以及装饰性的五金,要求适当的放置在一条线上,并且保证牢固,除非设计上的指明另有要求要(如果设计上要求悬挂式的五金,则五金装配上要求对称)。
25.在外露部位使用的钉针、浪型钉、钳钉及其它固定物,要求打沈入部件或补平(除非设计上有另外特别的要求)。
C抽屉
1.屉前板上的木纹应当合理的安排以保证各个抽屉的木纹呈水平方向平行,除有特别要求。
2.抽屉不可以晃动而且要抽拉顺滑。
3.内缩式抽屉与柜边必须有一个均匀之缝隙:
范围在最小-1/16"(-1.5MM)到最大3/32"(2.5MM)之间。
4.内缩式抽屉不是实木抽头时,必须控制到抽头与抽框之间维持均匀的间隙于1/16"-3/32"(1.5MM-2.5MM)之间。
5.内缩式抽屉的后挡片必须安装得能让抽屉于关闭时抽头内缩齐平,且所有抽屉一致。
6.抽屉的上边缘必须齐平。
7.PB板,塑合板或胶合板的抽前板的边缘要求要封边、上色或贴薄片而且涂装成同周边颜色相协调。
8.抽屉上边缘和抽屉角落如果有裸露PB板塑合板或纤维板必须补土填土,上色做假木纹或封边且涂装完全。
9.外盖式抽屉必须按照如下公差标准:
抽前板同框边上下部的缝隙不得起过1/16"(1.5MM),抽板同侧框边的缝隙不能起过1/32"(0.8MM)。
D门
1.门相互闭合的边缘处,要成型砂磨一个适当的角度,以避免开合时两片会相互摩擦碰伤(其中又以刀具直接成型角度为佳)。
角度不宜过大,以门开关顺畅为原则。
2.门的边缘如果裸露的素材皆需补平用封边做假木纹或薄片封边且涂装完全。
*BASECOAT封边时需注意颜色需与门一致协调,假木纹需力求自然。
*薄片封边需胶合紧密,避免松脱及撕裂。
3.用PB板、塑合板、纤维板等材料的门内侧前板必须要填平、封边和贴薄片或上格丽期斯并涂装或封边处理。
4.外盖式的门,门背与框之间隙应力求密合,其可接受之缝隙最大为均匀的1/6"四边。
5.相邻的两扇门之间的边绷都要保证在水不的位置上,误差不能起过正负1/32"(1.8MM)。
6.内缩的门必须保持与同边框的缝隙维持于均匀缝隙,其间隙需均匀控制于1/16"-1/8"之间。
7.门必须能紧密的关闭,无论是上沿还是下沿。
8.音响柜的两扇门之间的缝隙不应超过所需的缝隙,而且最大不应当超过3/16"(4.5MM)。
9.抽拉式的门必须使用挡片以避免在正常使用中出现的损坏。
10.抽拉式的门的滑轨和导轨须在一条直线上并且能自如的滑动。
1)门上的涂装不可以因为拉进拉出而碰掉油漆。
2)门需能开合到最大程度,且要保持与框体齐平而不出现内缩或外突出现象。
3)一个柜子如果既有内缩式门也有外盖式门,则所有门的边沿都有必须成一条直线。
其余要求按照门的一般标准要求,如同上文所述。
11.嵌入式门板必须预先用打钉在两端面,以避免板松脱。
12.嵌入式门板之边绷需预先著色,以避免将来因为缩或松动而造成露白之现象。
13.在门上外露处以打钉方式固定之部件,所有钉孔皆需为沈孔且补平。
14.有门的柜子必须装遮光条,除非另有特别要求。
15.遮光条必须上胶且打钉固定,划者打孔和上螺丝,并且遮光条上下端到门的地方要齐平或短于门长度,其最大接受范围为上下各1/16"。
16.活页的螺丝必须安装发以避免螺钉头突出或挤碎了门板或背板,柱子或企柱。
(预先钻孔可以预防门板开裂且可增加钉著力)。
17.活页所使用的螺丝必须上至齐平,螺钉头必须保证没有锋利的尖角外露。
18.活页必须安装好,以防使用时活页损伤油漆表面,活页的颜色必须同整个柜子的颜色协调。
污损的活页是不能用的。
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19.活页不允许弯折或过多的翘起,使门无法保持在一条线上。
不允许以折弯活页之方式调整门以保持门的齐平。
(QC于验货时需特别留意生产线人员调整门的方式)。
20.活页的轴突出在门外的位置多少要整齐划一。
E餐桌
1.餐桌面板的边缘无论有无中板,拼接在一起时,面边缘拼接要成齐平,并且误差只能在正负1/32"(0.8MM)之间。
2.桌面无论有无中板,面板上的接合外也要在一个平面上,且误差只允许在1/64"(0.4MM)之间。
(以铜板轻滑而不会阻碍为简易检验方式)。
3.桌子和中板立水的外缘及下缘必须成平面,误差在立水平面上只允许在正负1/16"(1.5MM)之间,而在底部的只允许误差于正负1/32"(0.8MM)。
4.面板和立水之间两半桌面之间连接的缝隙不允许超过1/32"(0.8MM)。
5.嵌入式脚和与之相接的立水之间的缝隙不可以超过1/32"(且两边需力求一致)。
6.桌面的中板所用的插销必须装置稳固用成一条直线。
每块中板与桌面必须用4组插销,并打准孔位以保持桌面的平整。
7.桌子用和铜扣必须使用平头螺丝组立且能够方便的开合。
8.桌滑轨必须相互平行,并且同桌子的边缘相平行,且需垂直于桌面中线,以确保开合时没有阻碍。
9.有中板的桌子民般通过如下标准的要求:
(见附页测试标准)。
10.中柱式桌子必须保证能放置水平,且误差在正负1/32"之间,或装置调整脚垫。
11.餐桌的面板边缘,中板的边缘如果露出PB板、纤维板、塑合板则必须对边缘补土填平,油漆封边处理,或薄片封边。
(目前之桌面皆为5层结构,故上述仅供作法上之参考)。
12.折叠餐桌桌面边缘处如果露出PB板、纤维板、塑合板则必须对边缘补土填平,油漆封边处理或薄片封边。
(目前之桌面皆为5层结构,故上述仅供作法上之参考)。
13.白叠餐桌的折叠面板必须同面板在同一平面上,并且须滑,与面板的误差不可以超过正负1/64"(0.4MM)。
14.脚柱上的螺检必须置中以保证能装得合适。
15.三角块上的螺丝须销至齐平,或沈头为宜。
16.所有脚底皆须砂至白身,不可有任何油漆残留。
F咖啡桌
一般样式的柜子的结构标准,抽屉和门的标准如前文所述。
除此之外:
1.底板或侧档的边缘必须适度倒角。
2.脚必须与结构、外观、涂装整体一致。
3.内缩式脚同立水及底板,脚贴耳与立水接合部位的缝隙不能超过1/32"。
4.脚的螺丝位必须置于腿柱上中间位置,以确保组装没有困难。
5.三角块之螺丝需销至齐平或沈头。
6.调整脚垫必须安装在脚底正中的位置,并且脚垫上应该没有任何涂装料残留,以避免弄脏地板或地毯。
且脚底需砂光至白身,不可残留任何涂料。
7.贴耳必须胶合良好。
8.藤面的安装要注意线条通直且没有断藤和碎片。
9.有玻璃和镜子嵌入的咖啡桌:
1)必须放置所有角落上保持整齐和稳固。
2)玻璃和镜子的尺寸须至少小于桌子框的1/16"而不大于桌柜的3/16"的范围内。
3)玻璃和镜子必须安装好后不能摇晃,松动。
10.升降式的咖啡桌:
1)五金机构必须安装准确以确保正确的线条接合平直和顺滑,而且没有不必要的晃动。
2)配重需正确,以防使用中倾倒。
3)桌面和桌面椎的缝隙必须顺滑并且没有弯翘的现象。
4)桌面和桌面椎的接合部分必须成一条直线并且桌边和整个面板的之间的缝隙不能超过1/16"。
除非设计上另有其它要求。
11.有折叠桌面的桌子:
1)活页必须要正确安装以确保桌面闭合后都在同一平面上。
2)桌面的折叠面闭合后之间的缝隙不可以超过1/16"。
3)桌面和折叠面的桌边闭合后必须成一直线,并且误差不可以超过1/16"。
12.有抽出式层板的茶几:
1)木质支撑杆必须能够让层板活动自如的抽出推进。
2)茶几的层板同立水的线条必须成一条直线,并且误差只能在1/16"。
13.掀开式桌面的桌子:
1)掀板(用于写字的表面)和底板在底边的接合处的接合线条要成一条直线误差不得超过1/16",并保证安装合适。
2)掀板和底板侧档和面板必保证接合线条成一条直线,误差不得超过1/16"。
3)绒布垫需妥善放置开闭当作为缓冲之用。
4)掀板的支撑零件必须组装得开合自如。
5)自粘绒垫应附在折叠面板的支撑条,且不得突出支撑条之表面。
14.卷门桌:
1)卷门同桌面必须接合紧密并且缝隙不可以超进1/16"。
2)当相同的压力作用于门的两边卷门的开合转动必须顺滑。
3)卷门桌子和侧板和卷门的木榫必须尺寸准确以保证自如开合。
4)侧板上的槽必须加润滑以确保活动门开合自如。
15.坐卧长椅:
1)背面的连接孔需与侧板连接孔于同一平面。
2)为了脚和档的连接闭合,螺杆和内埋的螺母要成一直线。
3)金属柜架同脚柱的接合必须紧密。
4)弹簧须紧密组于金属框内侧。
5)弹簧支撑必须尺寸适合于不同尺寸的床。
G椅子
1.椅子的接合必须紧密,在符合测试规范之前题下,可以接受缝隙最大不能超过1/64"(0.4MM)。
2.楼梯式椅子的椅背上的长条木板必须同后柱的接合紧密顺滑,而且榫孔不能外露。
3.椅子组好之后必须能水平放置并且于平面上,椅腿对角线的长度差不能超过正负1/16"。
4.椅子的要求:
1)整体感觉平滑。
2)补土的颜色要符合涂装的颜色。
3)胶水的颜色要配合涂装的颜色。
4)椅子在使用不同木料时,涂装需使用整体颜色一致。
5)整个椅子的面漆要喷均匀。
6)不能有水珠痕迹。
7)椅子整体外观要各处一致,椅子的结构和涂装效果在整个系列中要溶为该系列的一体。
5.藤、草或绳索要求必须没有明显缺陷,粗糙的表面,松脱的或破损的现象。
6.藤面必须安装得平直并且同榫结合紧密。
所有的榫槽必须在连接处安装顺滑,并不可以有松脱或开裂现象。
7.椅垫必须放在椅框的正中位置,并且同椅后柱的接合紧密。
8.椅垫和后背必须放在整个椅子的中间位置,并且成一条直线,误有效期只允许在正负1/8"以内。
9.椅垫同椅框的接合要平整。
10.椅背同椅垫之间的结构关系要适当,接合要紧密,正常和整齐。
11.椅垫的裁剪必须整齐和干净不要以有折皱肿块和椅布的瑕疵。
12.椅子的边条要求:
1)平直、没有波纹。
2)到椅子边地方齐平。
3)圆形。
4)边线条整齐,规格整齐划一。
13.有座框的椅子必须使座框方正,规格一致。
14.针缝隙必须平直,针脚紧密且无折皱。
15.椅子的续扣必须在正确位置上,颜色、涂装和亮度上规格单一。
16.椅子的脚钉上不能有涂料的残留。
17.所有接触地面的部件皆需砂光至白身,以免污损地毯。
4.1.2涂装和外观------------内部要求
4.1.2涂装和外观-----------内部要求
外观---------总体标准
1.内部部件不得在涂装的颜色下面留有灰尘、污渍、污点、GLAZE残留痕迹。
2.BROYHILL的标志的位置在面上左抽的右抽侧的左角上,距抽头上1"及抽侧上缘1"之位置。
当设计上要求铬印这样一个标识时,这个铬必须鲜明,清晰。
3.抽屉部件必须没有胶水痕迹和污点,喷涂过度及砂光残留物。
4.抽屉内面必须没有碎片、锋利的突出物、毛刺、胶水痕迹、焦黑和喷涂过度的现象。
5.抽屉的鸠尾榫接合必须紧密并且没有突出的边缘。
6.饰条和贴板必须由背面打钉。
除非另有要求,如果部件的钉针要打在外露表面上,钉针或曲头钉(或平关钉)应当打上去后手感是顺滑或者把钉孔填平。
7.门和抽屉贴板所用钉必须轻微的凹进去些,在不影响牢固性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少使用钉。
8.如果设计上需要,柜子的侧板需开背槽,以使背板组立后与侧板齐平。
9.背板的固定必须合适,并且不能出现翘起或波纹式的隆起。
10.门夹扣和活页必须没有多余的涂料残留。
11.固定门玻璃的橡皮压条必须安装得整齐、牢固、长度适当、如果必须打针在压条上,应尽量用最少数量的钉来固定,且手感要顺滑。
4.1.3结构
A总体标准:
1.各分件的结构必须确保牢固,柜子要求在是日常使用时不发生问题,并且无其它缺陷。
2.柜子的部件要有足够的裕量,以避免组装时接口开裂的现象。
3.消费者手、身体或衣服会接触到的部件表面必须平滑,没有表面上的缺陷,和其它表面上的不正常的现象。
4.柜子的结构中必须使用最少4块三角支撑木,在柜子高度设计超过48"时最少要使用6块,以达到所需的更大的支撑力量。
5.柜子的面板长度40"或更长时必须使用背上横以防止下垂,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6.音响柜中放置TV的必须使用增加一后上横或中间的隔板且增加三角支撑木,以确保层板的支撑强度。
7.宽度超过28"的柜子必须结上设计成用一根中立档支撑或相类似结构,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8.柜子的长度超过70"时,必须使用一支支撑的中脚或类似的支撑防止下垂。
9.柜子所有的脚都要装调整脚垫,而且脚垫必须滑顺且放在脚底中间的位置。
10.实木板的宽度超过12"时必须运用浮动式的结构以利于实木的伸缩。
11.柜子有可能摇晃或者必须用调整脚垫调节水平时,必须在柜子的前面加调整垫。
12.组合式的柜子必须至少预先在每个柜子之侧板上打一个连接孔,以使整组柜子能连接在一起。
13.叠放式的书柜的上座或碟柜之底部必须有绒布垫或类似材料来防止伤及下座的面板。
14.连接上下座之五金须附于上座包装之内。
15.柜子高度超过18"时它的后一横所有木材必须改成垂直方向以增强支撑力量。
16.柜子宽度大于14"时,底板的厚度必须致少1/2"厚,如果柜子的宽度小于14"时,如果支撑力量足够则可以使用1/8"厚度的硬木板材。
17.斜接边框打形必须在接合处平顺,同时与面板齐平,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18.V形拼花,书页式拼花或钻石拼花等拼花薄片,主要要求如下:
1)木纹需一致。
2)拼花板接合要紧密。
3)拼花的中线必须置于正中。
4)拼花的边缘必须同宽。
19.贴薄片或用薄片覆盖的PB板必须两面都要露出来时,必须用一种适当的材料贴背面。
20.档类必须能用胶水和打钉或螺丝固定,以保证能有力的支撑。
21.六边形上的木钉和八边形的面板用榫接时,必须由背面打钉固定。
22.三角木和连接木必须上胶水并用螺丝或打钉固定。
23.胶合的木块必面整面上足胶水以保证能牢固的接合。
24.装轮子的三角木必须用胶水和螺丝固定,并确保轮子转动灵活。
25.在槽缝、凹槽、木钉和部件上必须用足够的胶水以确保胶全良好。
26.接合处的固定必须用2种或更多的方式接合,接合方法有(胶水、木钉和U型钉,胶水和螺丝等)。
27.贴合薄片或薄片板必须平衡(3、5、7层等,亦即需为奇数层胶合,由中间而外上下对称。
28.背板的固定必须采用螺丝固定,高度磊于30"的柜必须用螺丝固定中横档,距离为中心距6"。
29.须供电源的柜子背板需有一电线孔及附一电线孔盖。
30.背板上预先挖除且将来可由客户自行移除之槽孔需加工完全,而预留的部位需能稳固欲移除之部位。
31.音响柜的背板必须有一个1-1/8"的直径的孔以便电源线能导入,除非设计上另有要求。
32.用于放置电视机或音频设备的柜子,必须在背板上打有两个通气槽。
33.活页必须这安装的活动自如,无杂音,弯曲或其人瑕疵会影响门,掀板或中板的使用。
34.活页的螺丝钉必须也只能钉在PB板或其它板材的侧面,不不能销在端面。
35.组装用的螺丝钉必须垂直且表面平整。
36.钉打或其它固定物位于通常情况下看不见之部位,但仍须装置平整。
37.五金和固定物的孔位或钉孔必须适当的成一条直线,平滑面且无突出,以确保五金装配正确。
38.车积南非砂光良好,且端木纹部位需特别处理,以防油漆时吸色过多造成色差。
39.调整脚垫必须固定或用适当方式装配,以防部件破损。
40.白身的修补不能过于明显,须保证修补后同周边部件的效果统一。
41.镜子必须牢固的固定在镜框中,以防止移动和发出来响声。
(例如可以双面泡棉,或EPE附在镜子与背板之间。
B抽屉
1.抽屉滑轨必须设计得抽出扒入自如,并且使所有抽屉的位置适中。
2.抽滑思的部件必须安装准确和牢固平直,确保抽出和推入的自如。
3.抽屉本身组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