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福姜沙河段双涧沙护滩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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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下游福姜沙河段双涧沙护滩工程
长江下游福姜沙河段双涧沙护滩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写本)
建设单位: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道局
评价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月
1总论
1.1评价目的
在对工程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分析,预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提出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工程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工程施工及营运期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1.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⑴是控制和改善福姜沙河段河势不利变化、稳定有利河势的迫切需要。
福姜沙河段河床及岸滩皆为疏松沉积物,结构松散,抗冲能力差,在水流作用下容易发生地形变化。
在两侧岸线及大部分沙体受到人工控制之后,福姜沙河段的总体河势基本稳定。
但是,双涧沙仍未实施守护,该沙体特别是其头部沙体的冲淤变化严重影响着航道的稳定性。
实施双涧沙护滩工程,限制双涧沙漫滩水流、固定沙体,以控制和改善双涧沙沙体不利的冲淤变化、稳定各汊道现有有利水深状态,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⑵是确保现有航道畅通,改善福姜沙水道航运条件的迫切需要。
1998、1999年两年长江流域发生历史上罕见的大洪水,全线河道发生较大面积淤积,特别是福南水道和福中水道淤浅现象尤其突出,航道维护压力较大。
实施双涧沙护滩工程,稳定双涧沙沙体,冲刷深槽,对稳定和改善福中、福北航道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另外,随着工程的实施,福南水道的水流动力将有所加强,对福南航道的维护也是有利的。
⑶是为12.5m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建设创造条件的迫切需要。
随着沿江经济的发展,江苏长江货运量增长迅猛,推进了沿江港口等水运设施的建设,众多深水岸线有待开发和利用,因此,急需将长江口12.5m深水航道向上延伸建设。
而福姜沙河段与其它河段相比,水深现状条件及沙体稳定性均较差,是深水航道向上延伸的卡口河段。
因此,必须先期实施双涧沙护滩工程,充分发挥本河段水道的自然功能,为12.5m深水航道继续上延至南京创造良好条件。
1.3评价因子、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3.1评价因子
表1-1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环境要素
施工期
营运期
水环境
SS、COD、BOD5、NH3-N、石油类
(疏浚悬浮泥沙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COD、BOD5、NH3-N、石油类
(船舶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态环境
植被、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水土流失
水生生态和渔业资源,生态恢复及补偿
环境空气
TSP(道路扬尘、施工粉尘)
SO2、NOX、烃类化合物(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SO2、NOX、烃类化合物(船舶废气)
声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施工运输船、挖泥船机械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航行船舶交通噪声)
固体废物
疏浚泥沙,
施工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船舶垃圾
社会环境
土地征用及补偿,施工扰民,人群健康
水上交通安全、交通阻隔
行洪、排涝,社区发展、居民生活质量
环境风险
石油类(施工船舶溢油事故)
石油类(航道内船舶溢油事故)
1.3.2评价等级
表1-2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要素
工作等级
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水环境
二级
依据HJ/T2.3-93和JTJ227-2001,本工程属A类航道工程项目,营运期排放的污水主要是航道内的船舶污水,污水排放量<1000m3/d,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但涉及集中式生活用水取水口等特殊水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
二级
依据HJ/T19-1997和JTJ227-2001,本工程属A类航道工程项目,影响范围<50km2,生物量减少<50%,物种多样性减少<50%,涉及长江珍稀保护鱼类等特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
三级
依据HJ/T2.2-93,本项目位于平原地区,营运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船舶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烃类化合物,属无组织排放且发生量很小,其等标排放量均小于2.5×108m3/h。
声环境
三级
依据HJ/T2.4-1995,本项目位于GB3096-2008的2类区,营运期间最大船舶噪声值约71dB(A),衰减至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等效A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不涉及特殊声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风险
二级
依据HJ/T169-2004,项目本身不存在物质危险性和功能性危险源,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由间接行为导致,主要环境风险为船舶燃料油泄漏,属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非重大危险源。
1.3.3评价范围
表1-3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水环境
长江下游福姜沙河段双涧沙护滩工程上游3km~下游5km长江水域。
生态环境
水域
同水环境。
陆域
工程河段最高洪水位线及施工期临时场地外100m以内陆域范围。
环境空气
工程河段最高洪水位线及施工期临时场地外200m以内范围。
声环境
工程河段最高洪水位线及施工期临时场地外200m以内范围。
社会环境
本项目直接影响区。
1.4评价标准
1.4.1水环境
⑴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工程所在长江干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水环境影响评价对SS的评价标准参照执行《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第三级标准。
⑵项目建设期的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船舶污染物排放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中对应标准。
1.4.2声环境
⑴声环境现状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航道两侧50m大堤以内区域声环境影响评价执行4a类标准,其它区域执行2类标准。
⑵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1.4.3环境空气
⑴环境空气现状和影响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⑵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4.4底泥
航道底泥现状评价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1.5环境保护目标
1.5.1水环境保护目标
长江是沿线城市重要水源,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工程整治长江江段沿岸城镇、企业的生产、生活用水多从长江直接取用,评价范围内沿江设置的生活用水取水口及水源保护区,是本项目的主要水环境保护目标。
整治河段上、下游10km范围内有生活用水取水口3个:
靖江市三水厂(雅桥水厂)取水口,双山水厂取水口,张家港市三、四水厂取水口。
工程河段不涉及《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5.2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⑴评价区内分布的野生植物、野生动物(包括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兽类等)、水生生物(包括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鱼类等),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规定的保护物种。
工程江段常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江豚等觅食栖息,并曾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鳍豚活动记录。
⑵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
据调查,在长江干流中青、草、鲢、鳙四大家鱼是在流水中繁殖,它们的产卵场集中在重庆至彭泽长约1695km的江段。
工程河段是很多重要经济鱼类的生存场所,也是洄游鱼类的必经通道。
⑶工程河段及邻近工程上、下游的敏感岸线,包括沿江湿地、养殖场及其它生态保护岸线等。
1.5.3声环境、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工程河段江面较宽,两岸分布的城镇、居民点距本工程工点在500m以外,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
1.5.4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本工程的社会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工程河段内的长江大桥、过江电缆、水下管道、长江锚地、采砂区等。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理位置
福姜沙河段位于长江下游南京至浏河口段中部的澄通河段,上起江阴长江大桥下至九龙港,全长约40km,该河段距浏河口约120km,距南京约180km,距离长江口外约270km。
长江下游福姜沙河段双涧沙护滩工程位于福姜沙河段的下段,左岸为靖江市,右岸为张家港市。
2.2工程建设方案
2.2.1建设标准
根据《长江干线航道发展规划纲要》,至2020年,南京至太仓289km长江干线航道将可通航3~5万吨级海船,与长江口深水航道相适应,逐步改善通航条件,适应海船运输需要。
2.2.2航道整治方案
航道整治采用双顺堤方案:
在双涧沙南、北两侧浅滩分别设置一条顺堤,并在双涧沙头部设置护滩潜堤,与南、北顺堤交汇点衔接。
2.2.3主要工程量
⑴整治工程
本工程护滩堤主要采用抛石及袋装砂兼有的斜坡堤结构型式,堤身高于4m的采用袋装砂斜坡堤,堤身小于4m的采用抛石斜坡堤;建筑物基本采用抛石护面结构,堤头部分结构加强,采用2t扭王字块;护底采用砼连锁块余排和砂肋堤身排混合软体排结构。
推荐方案共筑堤14.76km,其中,南顺堤长7.88km,北顺堤长4.88km,头部潜堤长2km。
共使用石料约66万m3,护底面积约179万m2(其中沙肋堤身排43万m2,砼联锁块余排136万m2),2t扭王字块3405个。
⑵航标工程
新设灯桩13座、灯浮1座。
⑶配套和附属工程
①为满足施工要求相应建设陆上基地和停泊基地。
②实施江阴航道管理处码头接岸工程。
包括:
65×12m钢质趸船(利用现有设施);36×4.5m钢引桥;147m、5.5m宽长混凝土引桥,基础采用2根800mm钻孔灌注桩排架,排架间距16m。
③初步考虑对如皋港附近及长青沙西侧流速增加明显且贴岸区域进行护岸加固(加固范围约3~4km),拟结合水利护岸工程采用抛石护脚的方法对该范围内现有护岸进行固基处理。
2.4投资估算及建设工期
2.5.1工程投资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91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277万元,其它费用8664万元,预留费用3216万元。
2.5.2建设工期安排
双涧沙护滩工程总工期为12个月,其中主体工程工期为8个月。
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3.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长江干流江苏境内十圩港、下青龙港等例行监测断面2008年枯、平、丰水期水质监测资料,工程所在长江江段各项监测指标除了总磷在部分江段偶有超标外,其余监测值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2航道底质现状
根据在福姜沙的底泥监测结果,福姜沙河段底泥中Cu、Pb、Zn、Cd、Hg等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3.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工程河段各大气测点监测结果、以及相邻港口工程近期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评价区域TSP和NO2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3.4声环境现状
根据本次在各整治洲滩的声环境监测结果、以及相邻港口工程近期环境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整治河段各测点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3.5生态环境现状
3.5.1水生生态现状
3.5.1.1水生生物
⑴水体叶绿素a含量
整治江段水体的叶绿素a含量均处于很低的水平,平均值为4.62μg/L。
⑵浮游植物
工程江段共采集到浮游藻类6个门,27属,共29种;其中硅藻门13种,绿藻门8种,蓝藻门4种,裸藻门2种,黄藻门和鼓藻门各1种;硅藻门的种类占绝对优势,从数量上看是典型的江流浮游藻类的群落。
从镇江到南通断面浮游藻类的数量基本相近,数量较低,基本在10-3的水平,6个江段平均数量在289-1380个/L之间。
⑶浮游动物
工程江段共采集到浮游动物108种,其中轮虫45个种属为最多,原生动物12个种属,枝角类25个种属,桡足类26个种属。
年浮游动物密度为47.96个/L,生物量0.3663mg/L。
全年常见的优势类群为:
轮虫的臂尾轮虫属、三肢轮虫属、龟甲轮虫属、晶囊轮虫属;枝角类的象鼻溢属、秀体溢属;桡足类的真剑水蚤属、温剑水蚤属、许水蚤属。
⑷底栖生物
工程江段共采集到底栖动物7种,有齿吻沙蚕、湖北钉螺、河蚬、湖沼股蛤、具角无齿蚌、珍珠蚌、圆顶珠蚌。
个体数量最多的是沙蚕,生物量相对较大的是河蚬。
平均生物数量为54.8个/m2、单位面积生物量为12.07g/m2。
3.5.1.2渔业资源现状
长江是我国的第一大河,渔业资源丰富,品质优良,盛产青、草、鲢、鳙、铜鱼、长吻鱼危、鲶、黄颡鱼、鲤、鲫、鲥、刀鲚、风鲚、鳗鲡等许多名贵经济鱼类,是四大家鱼、中华绒螯蟹的产卵场,是淡水渔业的摇篮,是水生生物物种资源的宝库。
江苏位于长江下游,其江段长364km,水域面积约2800km2。
水产资源丰富,是鲥鱼、刀鲚、中华鲟、白鲟等名贵鱼的出产地,作为入海通道和洄游产卵的必经场所。
近几年来有关单位对长江江苏段鱼类进行调查发现,长江江苏段共有鱼类记录161种,分别隶属于19目42科。
其中鲤科鱼类61种,占长江江苏段鱼类总数的37.65%;鰕虎鱼科10种,占6.17%;鱼尝科为10种,占6.17%;鳅科7种,占4.32%;其他38科74种,占总数的45.68%。
另在长江江苏段发现虾类12种、蟹类6种。
易危和濒危物种包括:
中华鲟(易危)、胭脂鱼(易危)、松江鲈(濒危)、白鲟(濒危)、长身鳜(濒危)等,种类组成以鲤科鱼类为主。
3.5.1.3鱼类“三场”
整个江苏江段是很多重要经济鱼类的生存场所,也是洄游鱼类的必经通道。
在长江干流中青、草、鲢、鳙四大家鱼是在流水中繁殖,它们的产卵场集中在重庆至彭泽,长约1695km的江段上。
3.5.1.4珍稀水生动物分布现状
长江江段干流中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中华鲟、白鲟、白鳍豚,二级保护的种类有江豚、胭脂鱼、松江鲈、花鳗鲡等;中华鲟和白鲟在江苏江段时有出现,但其在该江段可视的出现率并不高,且数量难以作统计。
江豚在本江段出现频率较高,近年来呈逐渐减少之势;胭脂鱼在该江段每年也均有发现,但其数量很少且比较分散。
3.5.2陆生生态现状
3.5.2.1陆生植物
整治江段沿岸区域共有维管植物58科135属156种(括亚种、变种和变型)其中野生植物有46科93属109种。
该区的植物种类较为贫乏,属种组成较为单调,且大多为亚热带地区的常见植物。
工程整治沿岸区域植被类型不多,共有11个群系。
其中,阔叶林有2个群系,灌丛有2个群系,草丛有5个群系,水生植被有2个群系。
从生境类型看,陆生植物群落类型中以草丛为主,水生植物群落有挺水植物群落和浮水水生植物群落,但是分布面积较小。
森林群落类型较少,阔叶林中只有加杨林和香樟林,均为人工林,因此总体看来现状植被以草丛植被为主。
3.5.2.2陆生动物
评价区野生动物资源基本是常见鸟类和一些小型兽类,鸟类有鹳形目的牛背鹭、白鹭等;鸽形目鸠鸽科的山斑鸠、珠颈斑鸠等;佛法僧目翠鸟科的普通翠鸟等;雀形目椋鸟科的八哥、鸦科的喜鹊、大嘴乌鸦等,小型兽类有啮齿目鼠科的黄胸鼠、褐家鼠、小家鼠等。
评价区没有发现国家级重点陆生保护动物和《中国濒危野生动物红皮书》记载种。
家养动物主要有猪、牛、羊、鸡、鸭、鹅、蜂等。
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4.1水文情势变化影响
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工程实施后,沿程高潮位壅高一般在5cm以内,汊道分流比调整一般在5%以内,航道碍航浅区流速有所增加,整治河段滩槽进一步稳定。
从航道整治思路和航道整治工程布置整治原则来看,航道整治工程与水利部门规划工程目标是基本一致的。
整治工程对长江防洪及河势影响较小。
4.2水环境影响
⑴水下沉排、抛石、护岸过程中都将导致施工点下游水体SS浓度增高,其影响范围均在施工点下游200m以内;预制件生产及护岸(滩)、筑坝工程中混凝土构筑物浇筑和养护产生的生产废水发生量很小,对水环境影响甚微,不会对沿线的生活用水取水口产生影响。
⑵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由各地方地方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的船舶垃圾船舶接收点接收处理。
通过收集处理后对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⑶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居民房屋,生活污水主要通过农舍中既有化粪池进行简单处理后用作农肥,不排入长江,对水环境基本不产生污染影响。
⑷制定溢油应急预案,主要风险防范,一旦发生事故,启动该应急预案,能将将事故风险的损失降到最低。
4.3生态环境影响
⑴施工期混凝土构筑物浇筑和养护将造成航道局部水域悬浮物浓度增加,对局部水生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导致施工期间航道内水生生物数量的减少。
航道整治对水生生态环境是局部的、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结束。
⑵施工时段为11~3月,避开了鱼类洄游产卵期,不会改变鱼类资源现状。
⑶施工船舶往返于施工段江面,船只运行会对白鱀豚、江豚造成惊扰,同时船只运行产生的噪声可能会干扰白鱀豚、江豚的声纳系统,影响其正常的判断、识别能力,在其出水呼吸时可能撞上船只螺旋桨,受到伤害。
⑷抛石、沉排等过程可能对活动于施工江段附件的白鱀豚、江豚形成惊扰。
施工中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对白鱀豚、江豚等进行监测、保护,由国家环境保护长江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监督管理。
⑸本工程临时预制场设距江较近的荒地,基本没有破坏地表植被;临时码头为简易码头,以跳板连接陆地,不破坏地表植被。
临时工程中,仅临时道路占用部分土地,将破坏一定面积的植被。
施工后,通过绿化等措施植被基本可以完全恢复。
4.4声环境影响
拟建航道两侧村镇距离航道中心线距离均在1km外,施工船舶噪声不会对航道两侧村镇造成噪声扰民影响。
临时施工场地机械噪声不会对居民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噪声的污染也随之消失。
营运期航行船舶噪声不会对航道沿线居民造成噪声影响。
4.5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船舶主机、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施工期灰土拌搅及混凝土搅拌和、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土石方的开挖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尘污染。
居民点位于工程点300m外,施工作业产生的粉尘对其影响很小。
船舶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源,排放将对环境空气将产生污染影响,但这种影响仅局限在排放点50m范围内,均发生在航道范围内。
4.6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营地、施工场地附近设置临时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施工期施建筑垃圾部分用于场地回填,不能利用部分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
营运期船舶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接收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影响很小。
4.7社会环境影响
双涧沙护滩工程的建设,将改福姜沙河段航道通航条件,确保水道畅通,有利于推动沿江港口进一步深化发展,促进沿江地区乃至江苏省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具有广泛社会效益。
河段沿岸经济发达,各类取水设施较为完备,本工程建设避开了取水口设施,不会对取水口造成破坏或其它影响;工程河段内的桥梁、过江电缆基本满足通航标准要求。
拟建工程与主航道有一定距离、对船舶通航基本无影响。
拟建工程施工场地临时正用的土地数量较小,占用土地均为空地或芦苇地,没有占用耕地,对当地的农业生产没有影响。
施工期间对通航有影响,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可避免事故发生。
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感染血吸虫病的发生。
4.8环境风险影响
整治工程上、下游10km范围内有4处生活用水取水口,其中最近的为上游4km的双山水厂取水口。
施工期船舶在航道发生碰撞事故将造成燃油进入航道水域,对环境存在潜在危害。
施工船舶前发生溢油时,泄漏量按10t计算,根据预测结果,在施工江段内发生事故时,基本不会受石油类的污染影响。
为保护长江水质,特别是工程河段内各生活用水取水口水质,必须通过严格的环境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建立有关防范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和制定溢油应急计划。
航道内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溢油应急预案,控制溢油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5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5.1水环境保护措施
5.1.1施工期
筑坝、护岸等水下施工作业安排在枯水期内完成。
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应及时清场,建筑垃圾不得弃至航道中。
施工船舶严格执行交通部2005年第1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对各类船舶废水和垃圾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严格管理施工船舶和施工机械,严禁油料泄漏或倾倒废油料。
在施工营地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充分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作为绿化和农业灌溉用水,污泥就近农田处理,严禁向长江水域排放,工程完成后,沉淀池消毒清理后拆除。
预制场、搅拌站等临时施工场地附近设置排水沟、沉淀池(5m×3m×2m)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多余水达标后排放,禁止任意排放生产废水。
按照航运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水上作业公告,施工船舶悬挂信号标志,保证航运船舶安全及施工船舶作业安全,避免碰撞等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5.1.2营运期
航道管理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应督促航道沿线的港口、航道管理站配备合格的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处理装置以及船舶垃圾接收设施,营运船舶舱底油污水、生活污水申请海事局认可的符合资质的接收船舶接收处理。
海事部门应加强对航道内营运船舶的监督和检查,杜绝船舶污水偷排现象。
尽量避免水污染事件或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5.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将施工营地、施工场地布置在长江河道内滩地上,不得随意破坏洲滩和岸坡上的植被。
陆域施工时严禁随意砍伐工程附近区域的树木或破坏植被。
施工单位应加紧与渔政部门的联系和协商,水下施工过程应接受专家指导,尽量避开鱼类洄游产卵季节,施工时应采用相应的干扰措施驱赶鱼类,以避免对鱼类的伤害。
施工场地开挖前,先剥离30cm的表层熟土,暂时存放在各自场边,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层覆土。
施工完毕后,将开挖土方回填,在扰动地表的范围内撒播草籽,及时恢复地面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在各港区施工场外围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排放。
施工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场,以便尽快恢复植被。
结合工程措施弥补产粘性卵鱼类的产卵场,包括利用工程构筑物营造利于水生生物附着的亲水护坡、护岸等,如利用编织物护岸、营造蜂窝状护岸等。
对工程建设造成的渔业资源损失进行生态补偿,后开展渔业资源恢复工作,每年定期开展增殖放流。
5.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⑴施工期
施工场地的选址必须远离居民集中区域,距离至少在300m以外;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施工设备低噪声运行状态;尽量避免夜间作业,减少噪声干扰。
⑵营运期
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航道段禁止夜间鸣笛,以减少船舶交通噪声对航道沿线居民正常生活、休息的干扰。
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船舶的管理,禁止船机设备噪声达不到船检要求的船舶进入航道从事运输活动。
5.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⑴施工期
施工期建筑材料堆放场地置于距离村庄200m以外的空旷位置,采取必要防尘措施。
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陆域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
⑵营运期
航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尽量减少船舶废气污染。
在集中居民居住区航道段及各港区和连接道路利用空地进行植树绿化,改善周边地区环境空气以及声环境。
5.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场地内设垃圾堆放场地,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置。
船舶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接收处理。
5.6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计划
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安排时应详细考虑施工过程对过往船舶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周密的施工计划,尽量减少不利影响。
在施工前将施工水域及作业计划呈报当地海事和航道维护部门批准,并会同航道、海事、船舶等相关单位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