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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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多篇
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多篇)
篇:
杨楼孜镇中心学校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杨楼孜镇中心学校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
工作情况汇报
杨楼孜镇中心学校2021年12月30日
杨楼孜镇中心学校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
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东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生小饭桌监管,严防食物中毒和学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监督禁止违规补课行为,近期,我镇对全镇学校周边学生“小餐桌”进行了专项整治,并进行了逐一排查。
现将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调
全镇成立了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教育的蒋坤祥委员任组长,中心校马文斌校长为副组长,各辖区学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并与工商、卫生、派出所等部门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个体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查处。
对教职工组织参与的通知给予取缔。
二、明确职责,加强宣传
为加大对学校周边“小饭桌”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中心学校与辖区所有学校负责人签订了《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食品安全的氛围,规范办学行为,我们召开了专项整治专题会议,严明纪律,并组织发放了《杨楼孜镇“小饭桌”专项整治告学生家长书》2000余份,告诉学生家长要教育子女远离不卫生餐饮,拒绝不规范“小饭桌”,抵制违规补课,提升了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开展督查,限期整改
通过监督检查,全镇共查出学校周边“小饭桌”
户。
其中,董庄小学
户,中心小学
户。
经现场查看,“小饭桌”经营户没有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能出示有效健康证件,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
我们对经营户已下达整改监督意见书,对教师及亲属参与的要求立即取缔。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逐步完善学校周边“小饭桌”监管体系建设,加大周边“小饭桌”的监管力度。
面对“小饭桌”监管难、取缔难的问题,我们将创新监管形式,多管齐下,实施分类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
第2篇:
杨楼孜镇中心学校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学习---好资料
杨楼孜镇中心学校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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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汇报
杨楼孜镇中心学校
2021年12月30日学习---好资料
杨楼孜镇中心学校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
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颍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东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学生小饭桌监管,严防食物中毒和学生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监督禁止违规补课行为,近期,我镇对全镇学校周边学生“小餐桌”进行了专项整治,并进行了逐一排查。
现将专项整治检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调
全镇成立了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教育的蒋坤祥委员任组长,中心校马文斌校长为副组长,各辖区学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并与工商、卫生、派出所等部门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对存在问题的学校、个体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查处。
对教职工组织参与的通知给予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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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职责,加强宣传
为加大对学校周边“小饭桌”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确保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中心学校与辖区所有学校负责人签订了《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食品安全的氛围,规范办学行为,我们召开了专项整治专题会议,严明纪律,并组织发放了《杨楼孜镇“小饭桌”专项整治告学生家长书》2000余份,告诉学生家长要教育子女远离不卫生餐饮,拒绝不规范“小饭桌”,抵制违规补课,提升了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开展督查,限期整改
通过监督检查,全镇共查出学校周边“小饭桌”
户。
其中,董庄小学
户,中心小学
户。
经现场查看,“小饭桌”经营户没有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能出示有效健康证件,无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
我们对经营户已下达整改监督意见书,对教师及亲属参与的要求立即取缔。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逐步完善学校周边“小饭桌”监管体系更多学习---好资料
建设,加大周边“小饭桌”的监管力度。
面对“小饭桌”监管难、取缔难的问题,我们将创新监管形式,多管齐下,实施分类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确保学生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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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乡镇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乡镇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
各村、各相关单位:
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
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科学监管,针对学校、学校周边以及群众反映的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切实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素质,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促进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显著增强广大师生的餐饮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整治的重点区域
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饮食摊贩和学生“小饭桌”。
学校周边主要是指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200米以内的范围;学生“小饭桌”即校外托餐机构,指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委托,在校外专门为中小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实体,多位于居民家内。
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镇协管站将协同各职能部门对学校食堂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管理制度建立实施及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个人卫生情况等,特别要检查食堂后厨有无过期、霉变和腐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有无使用地沟油、病死病害猪肉和农残超标的蔬菜,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等;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严厉行政处罚,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现象发生。
二是开展周边餐饮单位、饮食摊贩专项整治。
镇政府将组织卫生、工商、派出所等部门对学校周边提供餐饮服务的餐饮单位和饮食摊贩进行专项整治。
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餐饮服务许可、包含摊贩备案、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具洗涤消毒、食品添加剂、一次性消毒餐具、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个人卫生情况等,全面提升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对不具备餐饮安全保障能力、无证无照经营的餐饮单位和饮食摊贩依法予以取缔。
三是开展学生“小饭桌”清理整顿。
对学生“小饭桌”实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度,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合法经营。
镇政府将组织教育、卫生、工商、辖区村等部门对辖区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摸底、检查、清理和整顿,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具洗涤消毒、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个人卫生等情况,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时间安排
整治时间从XX年10月17日至11月16日。
安排部署阶段。
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暗访调查,切实掌握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教育部门要摸清“小饭桌”底数。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实施整治阶段。
按照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和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及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经营违法行为。
镇政府将对各村、各学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
总结验收阶段。
镇政府将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有针对性制定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各学校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镇政府成立常村镇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业办,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各村、各学校要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强化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对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失误、给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规范提升,加强保障。
卫生、教育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规划和有效方案,强化学校食品保障。
学校要加大投入、积极主动为学生提供方便,改善学校食堂硬件和饭菜质量,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注重协作,形成合力。
学校食堂及“小饭桌”专项整治点多、面广,涉及部门较多,任务重,困难大,各村、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采取综合措施,真正形成强大合力。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提高整治效率。
加强宣传,保持稳定。
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学校食堂及“小饭桌”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特别是“小饭桌”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教育部门要向学生宣传校外就餐的风险和危害,引导学生尽可能不到校外就餐;通过张贴宣传单、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区宣传“小饭桌”监管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要求,形成全社会关注学生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常村镇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要求
第4篇:
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
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
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
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
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
第5篇:
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一、会议认为,全区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良好。
一是盟市领导普遍重视。
各盟市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乌海、呼伦贝尔、通辽等市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各盟市将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紧密结合,安监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作战,共同推进两项工作深入开展。
如,鄂尔多斯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等部门配合,结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再如,赤峰市在全市范围内划定21个重点矿区,推进资源整合,促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是大部分盟市行动迅速,制定并印发了实施方案,分解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清理拟关闭企业名单,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呼和浩特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已公布第一批关闭名单。
通辽市、包头市已经提出拟关闭企业名单,待政府公告后实施关闭。
二、会议指出,目前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方案迟迟没有制定印发,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缓慢;二是个别地方打击非法开采行为的力度不够,致使很多非法开采行为得不到取缔和制止,给专项整治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个别地方监管不到位,对边建边采、以采代探的违法行为惩处不力,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事故高发。
三、会议要求,下一步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步骤,采取得力有效措施,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二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严厉打击盗采和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开采行为。
此项工作应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对盗采和非法开采的矿山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三要严格执行关闭程序和标准,按照内政办发〔XX〕85号、内政办发电〔XX〕48号文件的要求,各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在主要媒体上公告关闭取缔企业名单后,国土资源、安监、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注销相应的有关证照,公安部门停止火工品供应,电力部门停止电力供应,当地政府要组织恢复被关闭企业的矿区地貌、遣散从业人员。
各督查组将于10下旬至11月中旬组织验收,严格按上述标准执行;四要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
作进展缓慢的个别盟市,各督查组要按照分工和工作需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尽快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网吧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网吧整治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霍山县成立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网吧整治工作,组织学习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六安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六安市文化局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分析网吧存在的主要问题,认清网吧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霍山县文化局对网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起草制定了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网吧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了网吧整治工作的目标,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各有关乡镇执行。
在整治过程中,主要领导多次参加整治小组会议,布署整治工作,领导多次带队深入网吧经营场所检查网吧经营活动,强调网吧整治工作不能走过场,要依法行政,查出的问题,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吊销《许可证》的吊证,确实规范网吧经营秩序。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在网吧整治过程中,我局加大了网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在3月网吧整治初期就向各经营业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行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电视上公布了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播放了宣传标语,公告了《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统一为网吧经营场所制做张贴了“未成年人不得入内”标识牌,提醒经营业主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警诫未成年人不要进行网吧经营场所;多次召开了网吧经营业主会议。
组织经营业主学习了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对网吧管理的有关通知精神,指出了网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网吧规范经营的要求。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向县政府建议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有文化、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和电信、移动等电信部门组成的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
召开了协调会议,并要求在整治工作中要互通情报,相互配合。
5个月来,我局共接到群众举报12起,接到工商部门移交案件9件,公安部门互通的情况通报4起。
我局通报给工商部门无证经营情况3起,通报给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要求暂停接入服务函件5件。
根据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对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网吧进行了查处,公安机关对涉及互联网信息安全、未实行实名上网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工商部门取缔了无证经营的黑网吧,电信部门对停业整顿的网吧给予了暂停接入服务。
四、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把解决接纳未成年人
、超时营业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从3月18日开始,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法,不间断地对全县网吧进行了检查,有时在早上5时,有时在晚上12时以后,有时在中午、下午下班之后、有时在周未,重点对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无证经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
共出动检查人员1258人次,检查网吧经营场所458家次,行政处罚18家次,其中:
罚款13家次,停业整顿5家,处罚金额5000元。
另外工商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网吧2家,是吧整治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次。
五、长效管理、巩固成果
为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网吧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在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的同时,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提高的网吧整治工作方针,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了经营管理责任状,配合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开展告别网吧学生联合签名活动,积极向财政部门要求在罚没款中解决一定的举报奖励经费,积极探索网吧长效管理机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个月的网吧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到达了预期目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
1、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效果难于巩固,由于全县网吧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素质不高,依法经营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加之受经济利益的诱惑,专项整治过后,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经营现象有可能抬头。
2、少数网吧存在安全隐患,受场所制约,县城约有4家网吧安全出口通道窄小。
有个别网吧楼梯私自安装推拉门,导致出口通道不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网吧卸载监控软件现象严重,根据省市文化部门的部署,去年,我县统一安装了网吧监控软件。
网吧监控软件的安装,加强了我局对网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
个别网吧为逃避监管,私自卸载网吧监控软件,给网吧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4、学校管理工作滞后,国务院规定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学生只能进入学校内部的微机房上网学习娱乐。
而学校电脑等上网设备不够完备,不能满足广大学生的上网学习娱乐需要,导致部分学生走向网吧,沉迷于网络游戏。
规范网吧经营秩序,加强网吧管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局将在今后的网吧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网吧经营业主的培训,提高网吧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
继续加大对网吧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网吧的经营秩序。
积极配合学校和共青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学生自觉远离网吧,保护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巩固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
第6篇:
十小场所专项整治汇报
黄梅消防大队“四大举措”彻查“十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为认真吸取北京“4〃25”服装加工场所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求我县“十小”场所不发生类似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黄梅消防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精心谋划方案,创新行动举措,自4月28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十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举,掀起了全县“十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风暴”。
据统计,在为期5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中,黄梅消防大队共排查“十小”场所374家,查找出火灾隐患635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24份、《临时查封决定书》150份,新装消防软管608部,新建消防疏散通道152个,新开安全出口75处,新增灭火器1124具、应急照明灯563个、疏散指示标志676个,极大地筑牢了全县社会火灾防线,进一步维护了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摸底。
北京“4〃25”服装加工场所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黄梅消防大队迅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情况。
县政府立即组织全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各乡镇绷紧神经,认清当前“十小”场所火灾隐患严峻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紧准备查处整治行动。
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负责人签订了整改责任状,要求将此类场所火灾隐患排查列入政府督办,决不能失控漏管、麻痹大意,切不可任其无序发展。
按照动员会议要求,乡镇、工商、公安等部门迅速整理登记
在册的“十小”场所相关信息。
县政府、各乡镇、各村委会、社区等三级单位迅速安排专人负责展开行动,建立层层上报制度,在全县范围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拉网式大排查。
排查人员通过实地走访查看,群众举报等方式逐村逐户查找,决不放掉过一个,彻底查清了全县“十小”场所。
据统计,全县各种规模的“十小”场所共计374家,分布在全县16个乡镇的35个村、社区。
二、县长“挂帅”,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准备工作就绪后,县政府迅速成立了全县“十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副县长漆浩任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制定了下阶段具体的整治行动方案,并派出联合检查小组。
检查小组成员分别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各乡镇、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负责人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各乡镇政府、公安、消防、安监、工商、经信、县电视台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了专项整治力度。
行动中,消防部门主要负责各场所火灾隐患的认定,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处置;工商、安监、经信等部门查处各场所生产、经营的合法性;各乡镇、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委会结合地方实际,做好群众疏导工作;电视新闻部门及时跟踪报道行动过程,加强舆论监督和宣传。
在为期5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充分发挥了职能优势,整合资源,积极行动。
三、全面排查,分类展开,从严查处。
行动中,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了各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
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场所是否存在生产、储存、住宿等“三合一”现象。
检查小组本着高度认真、高度负责、高度专业的精神,坚持做到“三个不放过”,即不放过一家场所、不放过一个该查看的角落、不放过一个消防安全隐患,坚持逐一排查、彻底查清隐患。
根据各家“十小”场所具体楼层、生产加工区面积、疏散条件、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等实际情况,检查小组分别依法进行标准分类、区别对待。
场所不符合消防要求,疏散通道不足的一律查封;场所内存在生产、储存、住宿“三合一”现象的,一律查封;场所条件符合,场所设置、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存在严重不足的,可以不予查封,但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场所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符合标准的予以放行。
查处过程中,执法力求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关系户”,依法查处各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实际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决不姑息迁就。
查封后,先后有2家场所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自以为社会关系较硬,私自撕开临时查封封条,擅自开始生产经营,顶风作案,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