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6067236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28.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

《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docx

交通运输类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精编

(交通运输)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运输)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浅析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摘要: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是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出现的壹个法律术语,这和以往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出现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所不同,新法中省略了“责任”二字,目的就是让人们对该行为有壹个新的认识,对交通事故责任中的“责任”的应然内涵有正确的理解。

关键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对策

AnAnalysisoftheResponsibilitiesofTrafficAccident

Abstract:

Theidentificationofroadtrafficaccidentsisalegalterminologyinthelawofroadtrafficsecurity,anditisdifferentfromtheresponsibilityidentificationofroadtrafficaccidentsinthemeasuresintreatingroadtrafficaccidents,andtheRegulationsofroadtrafficsecurityadministration.Inthenewlaw,theword“responsibility”isomitted,whichintendstohelpthepublicformanewconceptionofsuchactions,anddevelopabetterunderstandingofthenatureoftheresponsibilityintrafficaccidents.

Keywords:

Trafficaccident;Responsibilitiesconforming;Problems;Countermeasures

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汽车等机动车辆日益成为和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生活紧密相关的重要交通工具。

尽管我国的汽车拥有总量占世界汽车总量的比例很低,汽车人均拥有量和发达国家相比也有相当大的差距,可是,受路况、车况差等客观条件及人们交通守法意识淡薄等主观因素影响,我国汽车交通事故的数量和损害后果却且不低。

大量的交通事故及其严重的损害后果,客观上使交通事故的事前防范和事后处理变得更加迫切。

我国于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了《道路交通法》,给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壹个崭新的出口。

在此,笔者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进行阐述。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含义及意义

1.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含义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而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和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进行的壹种定性、定量的描述。

所谓定性,是指有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和交通事故有无因果关系,也就是指当事人是否有事故责任。

所谓定量,是指当事人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律法规的行为,在交通事故的形成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也就是当事人承担多少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壹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处于承上启下的中心环节,也是确认交通事故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且送达当事人。

”这里“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法行为,是否有过错,以及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作用力的大小。

1.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意义

正确认定道路交事故的责任,对于保护当事人权益来说,仍旧是至关重要的。

1.2.1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交通问题是壹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涉及到每壹个人,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尤其是第七十六条引起了广大机动车驾驶员的不满,针对这种情况,各地纷纷对七十六条进行细化。

1.2.2直接关系到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

法院没有介入事故现场的勘查取证,没有直接掌握交通事故的事实材料,目前也只有公安机关具备这种专业的知识和相应的技术力量。

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采信”的。

1.2.3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虽然“交通事故责任”见似只作为承担民事责任,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仍角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壹人或者重伤三人之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之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的在三十万元之上的”。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基本种类和责任认定的壹般原则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壹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俩方或者俩方之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壹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从这里能够见出,交通事故责任主要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五类。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的责任。

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因果关系中的原因是指造成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而不包括造成交通事故的间接原因。

对于和交通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在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时,不列入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而按违法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实践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根据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来确定的。

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的主导原则。

所谓路权,就是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其在本车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

这就是交通参和者所享受的通行道路的法定权利,也就是交通参和者根据交通法规的规定,在壹定空间和时间内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

安全原则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补充,交通管理法规、规章中有关遵守标志、速度、超车、跟车、会车、停车、装载、车辆技术要求等规定,是安全原则的具体表现。

实践中,公安交警部门按照路权原则且参考安全原则来分析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行为,以及该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

3实践中几种具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研究

3.1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实践中,确定其责任时,壹般是在通常情况下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加壹档。

如:

二车相撞,双方对发生交通事故的作用基本相当,本应双方负同等责任,但因驾驶甲车的人员无驾驶证,交警部门就认定甲车驾驶员负事故主要责任。

这种做法似乎成了惯例。

这显然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相悖。

无证驾驶属违法行为无疑,但无证驾驶且不必然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也不壹定是无证驾驶所引起。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应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之间因果关系,以及违法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的大小来认定当事人应负的责任。

而且,这里的违法行为应当理解为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中的违法行为,如:

驾驶制动失灵的车辆,以致因制动不灵发生事故;不加注意撞上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不按交通规则行车致事故发生等等。

不能扩大理解为无证驾驶等和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不应加重无证驾驶人员的责任。

对无证驾驶人员应按《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的相关规定来处罚。

3.2影响交通行为的责任认定

在道路上堆放沙石、谷物、挖坑等影响交通引起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民法通则》,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可是,公安交警部门在认定责任时往往未将行为人列入当事人认定其应负的责任。

如:

俞某驾驶车辆,途经壹转弯地段,突然发现右边有壹堆泥石,对面又有来车,无法避让,车辆撞上沙石后翻入路下。

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俞某车速过快,措施不力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对当事人的理解只限于交通事故中受损的壹方和相对方。

如车和车、车和人、车和其他财物,而没有将引起交通事故的各种因素列入交通事故的原因。

事实上《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将道路的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范围,公安交警部门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当把违反道路管理引起交通事故的行为认定为违法行为,且根据该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和作用的大小,来确定其应负的责任。

3.3因意外事件引起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

意外事件是指且非由于当事人过错的、意想不到的偶然事故。

从主观来讲,意外事件是当事人对具体行为中随机遇到的个别事故不能预见;从客观来讲,意外事件虽难以预料,但却且非无法避免和克服。

意外事件的认定,通常须具备俩个条件:

(1)意外事件对于具有交通专业知识的谨慎作业人来说,根据当时的各种客观条件,确实无法预见;

(2)意外事件系当事人为具体行为时,随机偶然发生的。

如:

壹中型客车,某日早上出车前,经安全检验员检验,车辆各部位包括传动、制动系统均正常,准予出车。

潘某驾驶该车途经壹下坡地段,传动轴突然脱落,且致制动失灵,车速越来越快,终于失控,翻下数十米悬崖下,车辆严重损坏,乘客死三人,伤八人。

对驾驶员潘某来说,该起事故是否属于意外事件?

肇事车辆出车前经检验为合格,潘某确信该检验结论,传动轴脱落是壹种偶然的事故,而传动轴脱落后打击制动系统,致制动失效更为罕见。

故要求潘某对此应当预见显然苛刻。

有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车况不良的车辆,故潘某应负事故的全责。

我认为:

不准驾驶车况不良的车辆是指驾驶员有义务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而未尽义务,或者是明知车辆机件失灵而继续行使。

对突发事件不应包括在内。

对符合意外事件构成要件的,应认定为意外事件,驾驶员能够免责,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

4当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正确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必须要先分析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

交通事故参和或者说当事人是否应负事故责任取决于俩个条件:

壹是当事人必须要有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损害后果之间要有因果关系。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不仅要求对当事人是否负有事故责任进行定性的认定,仍要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进行定量的认定。

也就是说对负有多少责任进行认定。

目前,就交通事故当事人而言,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4.1调查取证不足,事实认定不清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里“事实”不壹定是案件发生的客观、真实情况,而是指壹种法律事实,即是由各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的壹种事实。

这种“事实”是壹种逻辑推断,和客观事实可能不相壹致。

证据,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能够作为定案根据的壹切事实。

办案人员只有通过调查取证,掌握充分、准确的证据,使法律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才能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调查取证至关重要,它是认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有那种违法行为所必需的,是区分交通事故和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标准,也是认定当事人事故责任的依据。

由于交通事故的瞬时性和交通事故现场的开放性,调查取证是壹个既重要又困难的过程,既受交通事故现场客观条件的限制,又受到事故处理民警的辨别力、洞察力、事故处理工作经验以及工作态度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交通事故是在0.1—0.2秒的极短时间内发生的,远远小于壹般人的反应时间。

这就导致事故当事人的陈述和证人证言不可避免地掺杂了壹些主观因素,有壹定的不可靠性,必须和事故现场证据相印证时才能运用。

另外,交通事故现场不同于处在相对封闭环境中的刑事案件现场,而是完全露天暴露在开放的道路上,暴露在众目瞪瞪之下,极易受到自然现象或过往车辆、行人或当事人的变动和破坏,而且壹旦受到破坏就是不可恢复的。

因此,交通民警能否快速、准确地固定、收集现场证据就显得尤为重要。

要果在事故现场稍有疏忽,遗漏证据,就极有可能造成事故事实认定不清,责任认定不准确。

4.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不统壹

过去全国没有壹个统壹的责任确定标准,如何统壹定责标准,规范定责行为,最大限度保证办案的公正、公平,壹直是困扰交通事故处理的难点问题。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壹款第二项规定:

“因俩方或者俩方之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得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责任的原则确定了,但其认定规范仍过于笼统,办案民警对案件的因果关系及作用大小的认识难免有所不同,办案人员所处的角度、习惯、经验、对法律条文的理解等都可能在壹定程度上影响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甚至不同的办案民警对同壹起交通事故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而且都有充足理由自圆其说。

对此,群众往往难以理解,认为事故处理随意性大,甚至怀疑事故处理民警“暗箱操作”。

这不仅在壹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更不利于及时化解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如北京、上海、天津等地)相继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但这些规定仍存在以下不足:

第壹,多数事故仍难摆脱办案民警主观因素的影响。

比如《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若干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只列出了12种特殊形态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法,对于壹般形态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只给出了认定的壹般原则,第四条规定:

“上述二、三中未列举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按下列顺序进行:

(壹)违反各行其道及让行规定的;

(二)其他和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的行为。

当事人的行为排序靠前的,认定其过错严重,应承担主要责任,排序相同的,承担同等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规适用对照表》只列出了违反让行规定和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23种交通违法行为,对另外众多形态事故的责任认定也只能靠办案民警的把握,遇到具体问题,又要回到“集体研究、领导拍板”的老路上去。

第二,有些规定不合常理,有悖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清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法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从权利义务关系上见,人行横道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的责任应该更大;在人行横道外发生的交通事故,行人的责任应该更大。

但《意见》第三条第七项规定: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发生交通事故事的,应承担主要之上责任;可是,行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者倒退、折返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机动车行经有信号(不包括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可是,行为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者倒退、折返的,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行人承担主要责任。

”这显然不符合“各行其道”的规定,有悖于“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

第三、过分强调安全原则,混淆了“各行其道”和“确保安全”的概念。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法规适用对照表》23种交通违法行为中就有5条适用法规为“《道路交通安全法》38条或22条”,其中最后壹条“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俩侧行走”的法律适用不应是“《道路交通安全法》38条或22条”,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36条。

4.3缺乏法律救济措施和监督机制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法中规定的“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也明确了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和行政诉讼中规定的受案范围壹样,也是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行为人对处罚不服,能够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精神,交通事故认定行为不对事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实际性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壹条第二款第六项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它既关系到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又关系到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事故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不服,不能向上壹级公安机关申请交通事故的重新认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司法鉴定不服,尚可重新鉴定,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却上告无门。

如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实有错误,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交通事故认定的内部监督往往流于形式:

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什么情况下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怎么纠正都没有规定。

5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的对策

5.1完善法律法规

5.1.1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法律约束

《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现了我国法制文明的提高和立法理念的进步,翻开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史上新的壹页,对广大的交通参和者行车、走路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然而,我国道路交通现状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仍需要进壹步完善。

比如,我国行人和自行车数量大,且守法意识差,乱穿马路现象较为严重,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定却只有寥寥几条,只是规定“确认安全后通过”,却只字未提对过往机动车“应当避让”。

特别是在城市道路上,由于机动车体积大,速度快,有转向灯、刹车灯,它们的动向更容易被行人和非机动车注意,更有利于避免事故的发生。

5.1.2删减形同虚设的规定

有些规定从来没人遵守,也从来没有人因此而受到过处罚,索性就删掉些条款,因为“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损害法律的遵严。

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壹款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行人过街设施应当是指人行天桥或过街地道,而这些设施又都设有很多的台阶,要通过很不方便,但如果自行车未走行人过街设施时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将如何认定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5.1.3统壹地方性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篇幅都不小,涵盖了道路交通管理的方方面面,可谓广而全。

但这些规定大多是原则性的规定,弹性较大,可操作性不强,于是全国各地纷纷出台地方性法规进行细化。

这样,彼此之间难免会有壹些差异,以至于相同情节的事故,发生在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认定结论这样既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有损法律的尊严。

因此,有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进行进壹步修改且细化。

5.2提高事故处理民警的业务素质

5.2.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掌握熟练运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交通民警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事故处理民警做好交通事故认定工作最基本、最重要的壹项技能。

事故处理民警深刻领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才能确保事故责任认定准确、公正,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能够通过脱产培训、远程教育、自学座谈、组织庭审旁听等形式多样、层次各异、内容有别、各有侧重的教育培训方式,持续、高效地开展有关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执法理念以及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办案民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从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的稳定,实现道路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5.2.1提高调查取证的能力。

各地制定事故认定

标准是为了公开、公正、公平认定事故责任,可是前提必须要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如果证据缺失就无法准确适用标准。

交通事故现场证据在事故处理中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任何的遗漏都会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

首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全面、仔细地收集证据。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要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全面调查取证,不可随意遗弃现场的任何遗留物。

办案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工作经验、能否全面、仔细地收集现场证据,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提取、固定交通事故现场证据要规范。

现场测量、基准点的选择,图形符号的运用交通事故现场图的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的语言表达方式、现场摄影、照相要规范,不仅自己见得懂,律师、法官也能见得懂,要真正能起到交通事故事现场证据的作用,使交通事故认定书成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另外,在现场调查中,不仅要对用于确定事故责任的证据进行采集,而且对所有应当发现的、能够证明是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证据都应当进行勘查和采集。

即使该违法行为和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不是确定事故责任的依据,我们也应当采集,确定后能够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以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参考文献:

[1]于敏.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和过失相抵——法律公平的本质及其实现过程[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4.

[2]李薇.日本机动车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

法律出版社,1997.

[3]刘星,李娜.交通事故归责原则和损害赔偿理论研究[J].河北法学,2004,3,第22卷,(3).

[4]张民安.现代法国侵权责任制度研究[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