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606370 上传时间:2022-11-03 格式:PPT 页数:24 大小:1.21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寿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ppt

第四节第四节人寿保险的常见条款人寿保险的常见条款1.合同构成2.犹豫期3.告知条款4.年龄计算与错报处理条款5.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7.保险金给付方式8.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9.保单贷款条款10保单质押转让1.合同构成合同构成保险条款保险单投保单现金价值表特殊声明和约定批注保险单保险单保险条款基本条款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附加条款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大或者限制。

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

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其粘贴在保险单上。

投保单投保单现金价值表现金价值表特殊声明和约定特殊声明和约定2008年6月18日,张卫涛驾驶两轮摩托车带朋友王立峰去西安,途中与陈增杰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车主为马增贤)相撞。

王立峰头部受伤,经救治无效死亡。

经交警认定,张卫涛负主要责任,陈增杰、死者王立峰共同负次要责任。

马增贤的自卸货车上了第三者强制险,保险期间自2008年2月19日起至2009年2月18日止,但相关合同沿用的是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格式合同样本,合同上责任限额栏的数字是2008年2月1日以前实施的责任限额数字,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

王立峰之妻程娜娜与马增贤因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于2009年3月对马增贤等人和保险公司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蓝田县法院多次调解未果,后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5.8万元蓝田县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保险公司赔偿数额错误,遂依法向西安市检察院提请抗诉。

西安市检察院支持了这一抗诉。

蓝田县法院经再审后,改判为由原审被告保险公司赔偿10.8万余元。

程娜娜不服一审判决,于今年1月向蓝田县检察院申诉。

经审查,检察官发现马增贤与保险公司所签订的第三者强制险合同上有一项特别约定:

“保险人按照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2008版)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本来就是2008年2月签订的,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

检察官进一步审查发现,“2008版”指的是中国保监会于2008年1月11日公布的,从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的新交强险责任限额“调整方案”,即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由于马增贤当初填写的是旧合同文本,所以保险业务员写下了特别约定。

批注批注2.犹豫期犹豫期也称冷静期,某些设立犹豫期的险种,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后的一段时间,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的申请,保险人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其所缴保险费。

一般为签收合同次日起的10日内,由于地区规定不同,有些是为自然日,有些是以工作日计算。

(有些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不收取工本费)退保处理退保处理如果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已经在保险公司进行了免费的体检,则要扣除相应的体检费;对于投资连结类产品,若在犹豫期内,因独立账户资产价值发生变化,则保险公司只能扣减投保人资产价值减少的部分以及变现资产的费用,而不得扣减销售保单所发生的佣金和管理费。

1、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接收保单,最好提前通知保险公司。

其次,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并注明日期。

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进行计算的;2、如果犹豫期最后一天是在节假日期间,绝大多数公司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3、投保人必须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还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向代理人询问,以免误保;4、最后,万一要退保,投保人无需任何理由,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口头请求无效。

注意事项3.告知条款告知条款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

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为两年)之后,就成为无可争议的文件,保险人不能再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保险合同自始无效。

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

例外例外不可抗辩条款一般仅限于保单有效性的争议,旨在禁止因投保人欺诈、隐匿或重大误述而对保单的有效性提出争议。

该规则也有例外情况,在欺诈性冒名顶替、缺乏可保利益、蓄意谋杀被保险人等情况下,即使争议期结束,保险人也可提出抗辩

(1)在不可抗辩期间发生事故的,解除权不因不可抗辩期间的届满而消灭,保险人仍可以告知义务有瑕疵而解除合同。

(2)未缴纳保险费的情形,不受不可抗辩条款的约束。

(3)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以防止利用生命赌博和道德危险因素。

因此,保险利益的争辩不在此规则的调整范围内。

(4)此规则虽适用一般的欺诈行为,但特别严重的欺诈行为仍可能使合同无效,如冒充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等行为。

在保险实务中,不可抗辩条款主要存在于具有长期性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中。

4.年龄计算与错报处理条款年龄计算与错报处理条款5.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6.宽限期、失效及复效宽限期、失效及复效条款条款7.保险金给付方式一次性现金或支票全部给付分期领取年金领取8.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的人寿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

在长期人寿保险中,保险费率组成中含有储蓄因素,特别是长期性生存给付保险的纯保险费往往含有很大比重的储蓄因素。

处理现金价值的方式申请退保改为缴清保险单改为展期保险单作为续期保费进行垫缴9.保单贷款条款保单贷款条款所谓保单贷款,是指投保人以保单作为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或银行申请一定金额的贷款,到期按约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贷行为。

对于投保人而言,在用保单进行贷款抵押后,该保单的所有保障不变,如果投保人在保障期内出险,仍将按合同约定获得赔偿,但赔款首先将用于清还借款。

10保单质押转让保单质押转让寿险保单质押有两种途径:

一是投保人把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直接从保险公司取得贷款,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公司终止其保险合同效力;另一种是投保人将保单抵押给银行,由银行支付贷款于借款人,当借款人不能到期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依据合同凭保单由保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保单的转让保单的转让绝对转让相对转让保单的质押转让有如下特征保单的质押转让有如下特征临时性的暂时转让转让条件等是通过批单或背书记录不得影响不可撤销受益人的利益以他人为被保险人且有死亡保障时,必须由保险人同意质押债权人是生存和身故受益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