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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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XXXXXX工程矿物电缆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
矿物电缆招标
招标人:
二O一三年一月
投标邀请书………………………………………
(2)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3)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4-15)
第三部分:
设备清单……………………………(15-16)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17-24)
第五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25-32)
第六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32)
第七部分:
附件…………………………………(33-61)
投标邀请书
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XXXXXXX工程矿物电缆采购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定投标单位。
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委托书。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单位得到进一步的信息或查阅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自2013年1月14日起至2013年1月14日,XXXXXXXXXXXXXXXXXXX发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
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4日前
报名地点:
招标人:
二0一三年一月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
招标单位
招标内容
矿物电缆
招标编号
SXJGBWGZB【2013】004号
招标范围
1、货物的提供;2、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及其文件的提供;3、货物的包装;4、货物现场负责调试、检查及协助验收等;5、负责对操作使用人员的培训,包括运行前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6、运输到施工现场。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项目地址
交货期
2013年3月15日,具体接招标方通知
投标文件份数
一式四份: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
资格证明文件份数
一式二份: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纳(如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导致废标),退取投标保证金需将所开具的收据退还。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额的10%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
至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时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1月29日14时0分
地点:
开标时间
及地点
时间:
2013年1月29日14时0分
地点:
其它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该费用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交付,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招标费用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注: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通知中未提及的部分将不作变动。
第二部分投标方须知
第一节投标方
1、说明: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和实施。
2、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凡经投标资格预审并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均为合格的投标单位。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资格,有同类产品的生产经验或供应能力,具备相应经营资格,并具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资格的以其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投标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3.投标委托
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如果投标方是代理贸易公司必须持有《制造厂家的授权书》(统一格式),并且是此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如果出现两个和两个以上的授权投标商,投标全部无效。
4.投标费用
投标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二节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招标方提供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目的,仅仅是为方便投标方制作投标文件,如果《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不符,一切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招标方。
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方。
7.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方要求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传真)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将本通知的回执传真回我公司予以确认。
为使投标方有充分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上述每一投标方。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有约束力。
第三节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报价信:
投标方(除投标文件合订成册的以外)应另外单独填写投标报价信(格式见《投标报价表》)并单独装于密封信封中随投标文件一起投送(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如有两个方案以上的报价,将按废标处理)。
便于唱标使用。
投标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投标方必须按照下列内容装订成册,做为投标文件的总成,认真按照格式填写全部内容,缺一不可。
如未按规定制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投标无效。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原产地、价格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技术规格响应表
(6)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应含有有效的年检章(开标时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出具当地工商部门的年检证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原件)
(6)银行出具的正规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
(7)制造厂家资格声明(原件)
(8)产品鉴定证书(复印件)
(9)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原件)
(10)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提交)
(11)质量管理和环境保证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12)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设备简要说明以及投标设备配置清单
(13)第9项投标文件的组成,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统一格式,装订成册。
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可靠的、是有效期内的。
如经审查有虚假行为的视其投标无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A4纸)
投标报价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制及编目
投标文件附件由投标方自行编制。
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包含以下内容:
(1)产品组成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结构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提供最新产品样本;
(2)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制造厂名、国别和规格型号、精度等);
(3)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4)详细的交货清单;
(5)特殊工具及备件清单;
(6)投标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货物表;
(7)投标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
(8)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9)与土建和其他专业的配合。
12.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方报价需包含招标方管理费。
投标方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它事项的所有内容。
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如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三者价格有出入时,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的分项相加修正,如不同意修正的投标商视为投标无效。
对于非标准设备的投标,还应填报价明细表(报价明细表格式由投标方自行设计)。
投标方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投标物,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总报价中。
如遇本须知第.(7)条情况,引起价格变动时,应加以详细说明。
除此以外,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投标报价在投标文件中如有冲突时以正本进行修正
13.投标保证金
投标方应按投标须知一览表中规定的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下列任何一种形式交纳:
(1)银行电汇
(2)支票(3)现金
未按第和第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方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约。
(3)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
(4)投标方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认的条款。
(5)中标方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3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电报的形式进行。
按本须知第13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方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至被没收保证金。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格式及规定
投标文件的装订不得使用活页夹,应采用左侧无线胶装。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8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或复印,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各种资质、业绩等复印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投标文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可能导致废标。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采用A4纸。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四份。
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二份(需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
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包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受。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招标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投标方。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受。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方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
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和由于包装不妥而失散或严重破损的投标文件;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5)未按投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6)关键格式没有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8)投标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
第五节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招标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仪式由招标方主持,委托方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投标方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授权书)。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招标方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方的名称、投标货物名称、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等,招标方将做唱标记录。
2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投标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但招标方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不足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满足技术要求中主要参数的。
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的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也拒不接受开标后所提供的任何外来的证明。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方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方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字。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23.评标
招标方根据招标货物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由货物需求方、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
评标原则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因素百分制评标法,评标因素包括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和性能指标、生产资质和生产能力等。
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人的文件,从技术、资信、报价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报价,技术,资信评分权重为40:
50:
10。
(1)投标报价40分
评标委员将对投标单位报价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报价的要求进行评审,如认为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差异,则要求投标单位对报价进行澄清或修正。
澄清或修正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列,报价最低者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含1%)扣1分,最多扣20分。
(2)技术部分50分
1、技术性能优良,性价比高0-10分
2、主要生产条件、制造、试验及质检装备能力0-10分
3、各项技术指标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0-8分
4、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适用性0-7分
5、安全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0-7分
6、运行及维护经济合理0-5分
7、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提供0-3分
(3)资信部分10分
1、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有相关设备生产许可证及安装资质等有效证件1分
2、同类产品业绩4分
3、产品通过国家级检验机构检验合格1分
4、企业财务状况运行良好1分
5、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分
6、售后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分
7、付款及其它优惠条件有利于业主1分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价格的竞争性;
(2)产品的先进性和合理性;
(3)产品性能和标准;
(4)产品的寿命和可靠性;
(5)备品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
(6)交货期;
(7)经营信誉;
(8)近三年来同类产品的业绩。
评标工作如需投标方配合,投标方必须接受。
中标条件
23.5.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将各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经监督单位确认无误后,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报价合理,经评审排序第一的投标方,即可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的为后备中标候选人。
(不排除二次竞争谈判)
23.5.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3.5.3招标人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方案,同时有权选择投标范围内的任何设备和配套件。
24.评标内容全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确定了最终中标方为止的评标过程期间,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方及其有关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方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其他注意事项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方。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
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方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根据投标和评标情况,招标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标的可能性。
26.定标的原则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
本次招标,合同将授予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最合理、提供优质货物、服务最佳的投标者为中标单位。
27、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予解释,也不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方承担责任。
第六节授权及签订合同
28.最终审查
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即意向授予合同的投标方。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中标候选人的产品进行性能、技术状况、生产条件、产品质量、投标人资格、信誉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
最终审查的方式:
(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
(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真实资料。
如审查结果经评审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则考察排名第二位的投标方;如仍不符合中标条件,则考察下一位投标方。
29.招标方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利
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前,招标方有权变更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数量和服务的内容,但不对单价或其它的条件和条款作任何改变。
30.招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方保留在授权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1.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方。
通知也可以电报、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后以书面确认。
当中标方按第30条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后,招标方将向其他投标方发出未中标通知,招标方对未中标的投标方不作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
招标方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有权变更招标设备的数量和服务内容。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投标人不得误导买方降低配置签订合同,如经核实发现有此行为的投标商,被视为以不正当的竞标行为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书30个日历日内没有和买方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并按规定推荐下一个中标人。
第七节中标服务费
33.中标服务费
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机构将按国家标准向中标方收取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电汇、支票(必须倒送)。
中标方如未按条规定办理,招标方将没收其保证金。
第八节履约保证金
34、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供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部分矿物电缆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注:
因现场实际情况桥架翻弯处较多与图纸设计长度有出入,此次招标数量仅为参考,具体数量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第四部分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
一、具体规定
1、本部分内容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的。
2、投标方要具有与招标货物相应生产或销售经营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