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负责制 2.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26042080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1.6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校长负责制 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校长负责制 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校长负责制 2.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校长负责制 2.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校长负责制 2.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校长负责制 2.docx

《校长负责制 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长负责制 2.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校长负责制 2.docx

校长负责制2

毕节双山新区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双山新区城市发展的需要,在双山新区农村中小学向城市中小学转型过程中,全面提升中小学学校的内涵,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力支持小组积极主动、高效地、负责地依法办学,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治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真正意义上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教育局根据双山新区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在双山新区各中小学实施校长负责制。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双山新区实行党支部监督下的校长负责制。

校党支部监督学校工作,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校长积极主动、负责地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治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党支部的监督下,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工作。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职能;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遵循教育规律,切实提高治校能力;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团结广大师生员工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等各项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治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

一、党总支的领导职责

校党支部的领导职责主要是:

把好方向,总揽全局;抓好大事,谋划思路;管好干部,协调各方。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努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发挥校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讨论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和基本治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四)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的稳定。

(五)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

(六)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校党支部通过支委会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二、校长的产生和职权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由上一级组织部门通过考试或考察进行聘任,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治理工作。

校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坚持集体讨论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三)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中层干部人选。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订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保护和治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争取社会力量对学校事业的支持,代表学校接受各种捐赠。

(六)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对下列涉及学校全局的工作,校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制定初步方案并提交校支委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一)提名各职能处室负责人人选,经党支部考察、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签署任免决定。

(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重大事项的确定与调整。

(三)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

(四)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

(五)重要基建项目、校办产业重大投资项目。

(六)学校土地和其它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或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等。

校长通过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处理前款规定的有关事项。

三、工作制度与工作原则

为了坚持和贯彻党支部监督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建立如下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

(二)校务会议

(三)校长办公会议

上述会议的议事和运作,均严格依照各自议事规则规定的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进行。

上述会议的召开要本着“精简会议,提高效能”的原则,从工作需要出发,实事求是,合理安排,转变会风,务求实效。

要认真处理好党政关系,搞好党政的分工与合作。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党支部会议、校务会议以及校长办公会议在议事过程中,都必须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其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校支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学校日常工作在集体决策之后,由分管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会议议事制度、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领导问责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制度等。

坚持和完善党支部监督下的校长负责制,要害在于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班子成员之间的通力合作。

(一)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工作,在集体领导中负有重要责任。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行政工作。

党支部书记和校长都必须坚持原则,把握全局,团结同志,相互支持,加强修养,以身作则,依法各司其职,共同治理好学校。

在学校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形成共识,步调一致。

(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集体领导意识、全局意识、分工负责意识和配合协作意识,把精力用于学校的治理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下级对上级负责,个人对领导集体负责。

副校长及校长助理协助校长做好分管的行政工作。

书记和校长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上述有关人员既要在书记、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工作,又要从全局出发,积极参与集体决策,并相互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领导干部都要严守工作纪律。

领导班子成员要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遇有重要问题要主动报告,提请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改变。

如有不同意见答应保留,或可以提请复议,或可以向上级组织(机关)报告,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机关)做出新的决定以前,行动上必须果断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对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在议事过程中,凡讨论涉及到本人以及与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等类人员的利益问题,如职务升降、工作调动、工资调整、考核评定、招生录用和党纪政纪处理等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回避。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议事后,对会议讨论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除决定传达贯彻的会议决议、决定外,其余讨论内容及其讨论过程不得向参加会议以外的人员泄露,违者按有关纪律严厉查处。

四、检查与监督

党支部书记和校长以及党政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都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学校党支部应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纪检委员每年检查一次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并把有关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向学校党支部会和上级纪检部门报告。

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党支部要教育和监督各级干部坚持廉政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和校长要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委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党风廉政调查(检查),并向党支部和上级纪委报告检查结果,要努力推动财务治理和审计制度的建立健全。

学校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治理、民主监督作用。

党支部要引导并支持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

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重大问题的决定,要认真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自觉接受教代会的监督。

 

双山新区教育局

二O一三年九月

 

双山新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教职工聘任实施方案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教师队伍建设,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竞争激励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法制化、科学化,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实施细则:

一.聘任范围及对象

1.本区本校在编教职工;

2.全区在编教师,外单位有教师资格能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外县区教师(人数为聘本校教师后的余额)。

二.聘任工作基本原则

1.定编、定岗、定责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考核、择优原则。

4.本校优先原则。

三.受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职员工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服从安排,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服务意识,工作热情,不从事第二职业。

(3)有较强的能力和履行本岗位工作的知识业务水平,身体健康。

2.任课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言行品德良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能胜任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效果和教学全过程(备、教、改、考、辅),能用普通话教学。

(3)能够按要求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能担任班主任工作,服从安排,大局意识强。

(4)能够做到教书育人,任课班级教学效果好、纪律好、学生及家长反应好。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

(6)不在校外办补习班,不在校外兼课,不搞有偿服务(经组织批准和假期学校不安排补课的情况除外)。

(7)受到新区教育局及新区纪检监察部门行政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待解除处分、年度考核合格后才可参加聘任。

四.聘任方法、类别、期限

(一)聘任方法:

聘任前,所有教职工必须填写《教职工聘任选择意向表》,不填表者,不予聘任。

(二)聘任类别:

1.行政管理人员的聘任

﹙1﹚校长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聘任。

﹙2﹚副校长、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

2.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由校长提名,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聘任。

3.班主任的聘任

班主任由年级组长提名,报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由校长聘任。

4.教师的聘任:

校长授权由班主任提出任课教师名单,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由校长聘任。

﹙1﹚教师的聘任分初中部、高中部聘任,原则上在同一年级聘任,紧缺学科可拟跨年级聘任。

﹙2﹚在各级各类学校的聘任中,毕业班优先聘任,在毕业班未聘任上的教师,可以到非毕业班聘任。

﹙3﹚不能聘任教师岗位的教师,在后勤工作有岗位的前提下,可申请聘任后勤职工岗位,实行竞争上岗(考核、民主测评)。

﹙4﹚教师聘任原则上以满工作量聘任,超工作量聘任的教师,所超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不能超过一个班工作量,其余学科不能超过标准工作量的1/3。

5.职工聘任

﹙1﹚对职工上学年德、能、勤、绩进行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由校长聘任。

﹙2﹚职工优先,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不能挤占职工岗位。

职工聘任、以满工作量聘任。

(三)聘任期限

每学年度聘任一次。

确定人员后签订聘任合同,颁发聘书。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职工、不予聘任,视为落聘

1.因岗位需求不足、量化考核分数未进入有效名次者。

2.量化考核分数居末5名,且不能胜任工作者。

3.工作能力和水平低,工作成绩差者。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

6.无理取闹、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7.统考成绩(包括高考、中考、学期统考、其他统考)和同层次学校同学科成绩相比平均分低于5分者。

8.小考、中考、高考成绩平均分居挂靠新区2/3以后名次者。

9.没有被班主任聘用者。

10.其他不能胜任工作者。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职工,不根据考核结果,无条件确定为试聘人员

1.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一学年中,教师累计缺课6节以上者,职工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情节严重者。

4.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5.无故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者。

试聘人员的聘任为一年,在此期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选各类先进。

试聘期结束,学校将根据试聘人员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

1.当年或上一年被评为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以上荣誉称号者。

2.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且能胜任工作者。

3.同等条件下国家正式教职工优先于代课教师。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职工,予以解聘

1.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帮助仍不改正者。

2.情节失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3.违反师德师风、体罚和侮辱学生,在师生中、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者。

4.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5.未经学校同意,随意到其他学校工作或外出超过15天,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6.职工一学年旷工累计超过15天,教师一学年缺课累计超过15节。

7.未完成教学或工作任务,教学或工作成绩差者。

8.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

被解聘的教职工,与学校解除权利、义务关系,自谋职业。

九.对拒聘人员的处理

教职工有拒聘的权利,拒聘者可以在本校其他班级或其他学校应聘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推荐或安排工作。

十.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教职工,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1.患恶性病不能工作者。

2.女性职工生育者。

3.经批准进修学习者。

十一.对落聘、拒聘人员的处理办法

1.对落聘人员的处理

(1)学习培训。

落聘者可以进行学历培训或为期一年的业务知识提高培训。

培训期间发给80%的基础职务工资;第二年应聘不上的,发给50%的基础职务工资,第三年应聘不上的,个人档案、手续转人才交流中心。

(2)调出。

到教育主管部门报到,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调至缺编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的,不再进行第二次安排,作待岗处理。

(3)在三年内没有聘任的教职工,第一年发80%的基础职务工资;第二年应聘不上的,发50%的基础职务工资,第三年应聘不上的,个人档案、手续转双山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对拒聘人员的处理

在本校拒聘后没有其他学校聘任的,从拒聘的下月起停发工资,作待岗处理,工作籍按有关规定办理,拒聘人员不在本区到区外应聘的,学校及教育局不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落聘人员到区外应聘,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学校可以提供落聘证明材料。

拒聘、落聘人员按要求不得在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改行。

十二.聘任程序及安排

1.新学年前修订、完善实施方案。

2.新学年开课前实施聘任工作。

(1)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布实施方案。

(2)公布聘任岗位及岗位职责、工作待遇、聘任条件、聘任原则等。

(3)应聘人员填报《教职工聘任选择意向表》。

(4)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聘任人选;对聘任人选进行考核,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5)公示讨论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并受理有关举报。

(6)签订聘任合同。

(7)公布聘任结果,颁发聘任证书。

 

双山新区教育局

2013年9月2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设计艺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