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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中国城市与城市规划的发展

第二节中国城市与城市规划的发展

大纲要求:

了解中国古代社会和政治体制下城市的典型格局、了解中国近代城市发展背景与主要规划实践、熟悉我国现代城市规划思想和发展历程

重点:

我国现代城市规划思想和发展历程

 

知识点一:

中国古代社会和政治体制下城市的典型格局(轮换考点)

我国古代最早的城市距今约有4000年的历史。

在悠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古代城市规划传统。

 

 

 

例题

1、下列对于元大都采用的基本格局,错误的是()。

a、三套方城b、方格路网

c、宫城居中d、轴线对称

 

2、中国古代筑城中的“形胜”思想,准确的意思是()。

a.等级分明的布局结构

b.“象天法地”的神秘主义

c.中轴对称的皇权思想与自然的结合

d.早期的城市功能分区

 

知识点二:

中国近代城市发展背景与主要规划实践(轮换考点)

1、中国近代社会和城市发展

在近代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促进了国内贸易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通商口岸为中心的大规模市场网络,同时也刺激了国内民族商业的勃兴。

现代商业的兴起,还带动了以轮船、铁路、公路为主要标志的交通业兴起和发展。

以上海的地方自治运动为发端,20世纪初形成了全国各地普遍的地方自治运动,以城市为中心建立了一批地方自治机构

 

从20世纪初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30余年间,是近代城市化发展的较快时期,由于工商业的发展,一批大城市兴起,同时小城镇也出现较快的发展,但是城市化的发展在区域上表现出极大的不平衡性。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大多数城市,特别是若干重要的政治中心和近代兴起的主要工商业城市相继为日军占领,使得这些地区的城市遭受了严重破坏,人口锐减,出现严重衰退。

西部地区的一些城市,如重庆、成都、西安、兰州、昆明等则由于东部大量人口和经济设施的迁入而出现了较快发展。

抗战结束后,东部沿海沿江的城市开始恢复生气,久经忧患和离散痛苦的人民纷纷返回家园,满怀希望,准备重建城市。

但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发动了全面内战,造成中国城市的再一次倒退。

随着蒋家王朝的崩溃,千疮百孔的城市终于引来了解放,重新获得了新生。

 

2、中国近代城市规划的主要类型

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初,在开埠通商口岸的部分城市中,西方列强依据各国的城市规划体制和模式,根据其对所控制的地区和城市按照各自的意愿进行了规划设计,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上海、广州等租界地区以及被外国殖民者所独占的青岛、大连、哈尔滨等城市。

 

20世纪20年代末,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

发布于1929年的南京“首都计划”,对南京进行功能分区,共计分为中央政治区、市行政区、工业区、商业区、文教区、住宅区等六大功能区。

中央政治区是建设重点。

1929年公布的《大上海计划》避开已经发展起来的租界地区,以建设和振兴华界为核心,整个中心区的规划路网采用小方格和放射路相结合的形式,中心建筑群采取中国传统的中轴线对称的手法。

抗战结束后,编制了较为系统完善的城市规划方案,其中上海的《大上海都市计划》三稿和重庆《陪都十年建设计划》最具代表性。

 

例题

1、为了避开已经发展起来的租界地区,以建设和振兴华界为核心的计划是()。

a、《陪都十年建设计划》

b、《大都市计划》

c、《大上海都市计划》

d、《大上海计划》

 

2、在上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为疏解城市的拥挤,最早出现“卫星城”方案的是()。

a.孙中山的《建国方略》

b.民国政府的《都市计划法》

c.南京的《首都计划》

d.《大上海都市计划总图》

 

知识点三:

我国现代城市规划思想和发展历程(常考点)

1、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城市规划思想与实践

1951年2月,中共中央在《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中指出:

“在城市建设计划中,应贯彻为生活、为工人阶级服务的观点。

”明确规定了城市建设的基本方针。

当年,主管全国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工作的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还发布了《基本建设工作程序暂行办法》,对基本建设的范围、组织机构、设计施工,以及计划的编制与批准等都作了明文规定。

 

1952年9月,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城市建设座谈会,会议决定各城市要制定城市远景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有条不紊的建设城市。

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当时,国家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为中心的、由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以建设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从1958年开始,进入“二五”计划时期,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

但1960年11月召开的第九次全国计划会议,却草草宣布了“三年不搞城市规划”。

这不仅对大跃进中形成的不切实际的城市规划无以补救,而且导致各地纷纷撤销规划机构,大量精简规划人员,使城市建设失去了规划的指导,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1961年1月,中共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做出了调整城市工业项目、压缩城市人口、撤销不够条件的市政建制,以及加强城市建设设施的维修养护等一系列重大决策。

1966年5月开始的“文化大革命”,无政府主义大肆泛滥,国家主管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工作机构即停止了工作。

1974年,国家建委下发《关于城市规划编制和审批意见》和《城市规划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终于使十几年来被废止的城市规划有了一个编制和审批的依据。

 

2、改革开放初期的城市规划思想与实践

“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结束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

以这次会议为标志,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阶段。

城市规划工作经历长期动乱后,开始了拨乱反正,全面恢复城市规划、重建建设管理体制的新时期。

 

1980年10月国家建委召开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同年12月国务院批转《全国城市规划会议纪要》下发全国实施,第一次提出要尽快建立我国的城市规划法制,也第一次提出“城市市长的主要职责,是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好”。

1980年12月国家建委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两个部门规章,为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提供了法律和技术依据。

 

1984年国务院颁发了《城市规划条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规划专业领域的第一部基本法规,是对30年来城市规划工作正反两面经验的总结,标志着我国的城市规划步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

198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该法完整地提出了城市发展方针、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城市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制度,以及法律责任等。

《城市规划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城市规划正式步入法制化道路。

 

1980年代初开始,由江苏的常州、苏州、无锡等城市开始,实施“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居住小区建设方式,形成生活方便、配套设施齐全、整体环境协调的整体面貌。

1982年1月15日,国务院批准了第一批共24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此后分别于1986年、1994年相继公布第二、三批共75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又分别批准了山海关、凤凰县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并从制度上提供了可操作手段。

 

1984年到1988年间,国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国家计委、建设部双重领导、以建设部领导为主的行政体制,适应了改革开放初期以政府主导下的城市快速建设时期的需要,促进城市建设投资与城市建设的协同。

 

3、1990年代以来的城市规划思想与实践

(1)1990年代以来,一方面社会经济的改革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初步确立,推进社会经济快速而持续的发展,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等的不断推动下,城市化发展和城市建设进入快速时期。

1991年9月,建设部召开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提出“城市规划是一项战略性、综合性强的工作,是国家指导和管理城市的重要手段。

 

1992年以后全国各地在快速建设和发展中普遍出现“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等现象,1996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指出“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统筹安排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并明确规定要“切实发挥城市规划对城市土地及空间资源的调控作用,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1999年12月,建设部召开全国城乡规划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尊重规律、尊重历史、尊重科学、尊重实践、尊重专家。

强调“城乡规划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地确定城乡建设的布局和发展规模、合理配置资源。

 

(2)进入新世纪后,全国各地出现了新一轮基本建设和城市建设过热的状况,国务院在实施宏观调控之初,首先就强调通过城乡规划来进行调控。

2002年5月15日,国务院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要求城市规划和建设要加强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占地规模,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监督检查等。

 

2005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明确了城市规划的基本内容和相应的编制要求,并于2006年4月1日起实施。

(3)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深化社会主义经济改革的指针,2007年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做了进一步的阐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从2006年开始执行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了“要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既为城市规划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的确立,也为城市规划作用的发挥奠定了基础。

 

(4)进入90年代后,中国城市化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2000年全国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36.22%。

2000年全国人大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实施城镇化战略,促进城乡共同进步”的基本策略。

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抓住机遇,适时引导小城镇健康发展,应当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5年9月29日,胡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种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2006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建议》下发,实质性地启动了新农村建设。

这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也是推动健康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城乡统筹在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得到了有效的贯彻。

2007年10月2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城乡规划的开展奠定了基本框架。

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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