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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煤矿安全技术措施

一、穿孔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穿孔作业时,应严格按穿孔参数设计要求进行。

特殊情况,报项目负责人决定。

2、穿孔机制动装置失灵时,禁止工作。

3、穿孔机进行穿孔作业和行走时,履带边缘与坡顶线的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穿孔机升降、穿越高低架空线或行走距离大于500m时,应事先落好钻架。

5、爆破材料的运输、使用等必须遵守国家颁布有关法规和规定。

6、新农村建设资源回收爆破作业,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爆破安全规程》和本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7、新农村建设资源回收爆破作业区域边缘必须立明显的标志牌,不准闲杂人员入内。

8、在爆破区域内放置和操作爆破材料过程中,20m以内不得有明火,并严禁吸烟,10m内不得有与工作无关的人员逗留。

9、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5m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包应放置在距炮孔炸药2m以外处。

10、爆破安全警戒及其它距离必须按规程执行;各种机械设备距炮区最外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11、雾天和夜间必须放炮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雷雨时起爆。

12、炮孔装药和充填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采用裸露爆破,放炮工作应在白天进行,装药时,每个炮孔同时操作人员不应超过3人,严禁向炮孔内掷起爆具和受冲击易爆的炸药,装药人员不得将头部和身体正对炮孔。

(2)装药和充填用的炮杆必须是木质和竹质的,严禁使用塑料、金属或带金属包头的炮杆。

(3)充填时应保护好导爆索、导爆管,防止破坏或掉入孔内。

充填物粒径不应大于30mm。

(4)卡堵炮孔或导爆索损坏时应及时处理,采取补救措施,如无法处理,必须插上标志,按瞎炮处理。

(5)机械化装药时,必须由专人操作。

13、工作面产生的大块一般采用机械破碎,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二次爆破时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二次爆破一般采用炮眼爆破,打炮眼时、应选择方向,防止二次爆破的飞岩落入煤中或砸向设备。

(2)严禁将台阶下部平盘的二次爆破连入台阶上部的大炮网络同时起爆,应先二次爆破小炮,经检查完全爆破后,再起爆大炮。

(3)二次爆破的炮眼填充要用炮泥填实,严禁无充填或小石块充填放炮。

(4)采用炮眼法也要严格控制装药量,并加强警戒,防止爆破石块飞出采坑外伤人。

(5)爆区负责人应掌握采场警戒和点火情况,及时发出点炮员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6)如无盲炮,从最后一响算起,经5分钟后才准进入爆破地点检查。

若不能确认有无盲炮,应经15分钟后才能允许进入爆区检查。

 

二、剥挖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采场非工作帮台阶的坡面角和帮坡角,必须符合边坡规定要求。

2、装车作业时,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信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后发出装车信号,挖掘机方可装车;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准装大块,卸载时应尽量放低勺斗,勺斗底部距车箱底板不得超过0.5m,严禁高吊勺斗装车,装入汽车里的物料有大块或超长大异物支出车箱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准发出车信号;装车时严禁勺斗从驾驶室上方越过。

3、操作挖掘机时,运转中禁止维护和注油;无关人员不准站在回转半径以内,严禁在挖掘机挖掘一侧有人;勺斗回转时,并不准边挖掘边回转;在回转或挖掘过程中,禁止勺斗突然变换方向,必要时必须发出信号;不准在不符合机器性能的纵断面上工作。

4、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如发现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暴露出未爆炸药、有冒顶危险的空巷或火区,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被水淹,发现不明地下管道或其他不明障碍物时,应停止工作,并退到安全地点,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

5、挖掘机在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味、异声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现场领导汇报。

6、挖掘机工作人员,不准擅自在挖掘机内不得任意增加附属设备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7、暴雨期间,遇有水淹和滑坡时,应及时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

天气炎热时,应停止作业。

严冬季节如需停机时间较长,应将挖掘机开到高处,以防水淹冻冰,定期排放风包内的水,防止管路、风包冻结,严禁用火烘烤风包。

8、挖掘机扩帮掘沟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停铲时,挖掘机必须开至沟中心安全处,以防滑坡埋压设备。

2)沟内随时排出积水。

3)推土机必须随时清理沟内浮土,保持运输道路通畅,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4)现场管理人员和挖掘机操作人员随时观察边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运输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汽车在工作面装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待进入装车位置的汽车应停在装载机械最大回转半径范围之外。

(2)正在装载的汽车应制动,司机不得将其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驾驶室,也不允许其他人员上、下车和检查维修车辆。

(3)装完的汽车必须等挖掘机发出出车信号后,方可驶出装车地点。

(4)当剥离车辆从公路到排土场时,要严格控制车速,并且,不准碾压道路两边的挡土墙。

2、汽车司机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发的《公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单位内的有关交通运输管理规定。

(2)在矿山道路上运行时,必须服从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安监人员和放炮警戒人员的指挥。

(3)在排土场卸料时,必须待落斗后方可行驶,不准在行驶中起、落车斗。

(4)在采场作业车辆严禁超速行驶,限速30km/h,在运行中不准超车(设有标志的路段方可超车),在急转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限速10km/h。

(5)汽车在矿山道路上行驶时,应让行正在作业的养路机械,其它车辆必须让工程车先行。

(6)矿山运输道路的路堤和半路堤必须修筑高度不低于轮胎直径的2/5。

3、冬季道路防滑安全措施:

(1)规范采场内的水沟、水窖,积水不允许流到道路上。

(2)现场管理人员要经常巡视道路,发现问题随时处理。

(3)如果路面结冰,应派推土机铲除冰层,若不能彻底清除,应在其上撒干沙防滑。

(4)新修道路应按规定的坡度、转弯半径修设,并设人行道。

(5)生产人员出入采坑,必须走人行道。

(6)洒水车洒水时,使路面保持适中的湿度,不得使路面有冰层。

(7)高水份煤出坑应在停煤时进行。

(8)道路上的落石、落煤等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9)下雪后必须及时清理道路积雪。

 

四、排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排土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要求设置车挡和反坡。

(2)必须按顺序排弃土岩。

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卸料时,汽车应垂直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车挡。

(4)推土时,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

2、当出现滑坡征兆时,必须停止排土作业,直到采取安全措施,并得到技术部门和安监部门批准后,方可恢复排土作业。

 

五、边坡稳定安全技术措施

一、预防剥挖场及排土场滑坡的技术安全措施和设施

随着剥挖坑深度增加,地质、水文条件、剥挖、气候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滑坡的危险逐渐增加,因此,对剥挖场定期进行观测,在分析观测资料的基础上,对边坡的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剥挖的正常进行和人身设备的安全。

1、加强地面防水和坑下排水工作,防止地面水流入坑下影响边坡的稳定,防止坑下积水影响内排基底的稳固性。

2、加强边坡的监测和分析,在出现滑坡征兆时,根据具体条件,从打抗滑柱、锚杆加固、挡土墙方法中选择合理的治理措施。

3、在非工作帮和端帮,要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剥挖,不能过界,不得超挖坡底线。

4、非工作帮、端帮和到界台阶,有露头煤和煤层存在,应加以封盖和采取其它防止风化的措施。

5、排土场亦应定期进行观察和分析,采取相应的防滑措施。

6、编制较完善的滑坡灾害应急抢救预案。

二、完善剥挖场、排土场周边防排水体系

1、在排土场未建立之前,排土场周边的排水系统必须尽早建成。

为此,在排弃时,基底尽量排弃块大的、坚硬的、见水不易泥化的物料,尽量不要破坏原有的迳流条件,保持基底排泄畅通。

2、在剥挖场边坡周边建立完善的防排水设施,使外部积水不入坑,并在排土场边坡上建立完整排水系统,使排土场边坡上的雨水尽快排出,坑内的积水也应尽早排出,以降低地下水水位,提高剥挖场边坡的稳定。

三、加强内排土场管理

1、在内排土场基底应尽量排弃块大的、坚硬的、遇水不易泥化的物料,并保持其连续性,以尽量将排土场内部的水排出;

2、必要时对基底做麻面防滑处理,既有利于排水流畅又增大与物料摩擦力,确保内排土场边坡稳定;

3、必要时在煤层底板设置“盲沟”的排水沟和集水沟,沟内设滤水管形成沿内排土场底部的排水系统,及时将内排土场底部的水排出。

四、控制雨水、地下水渗入内排土场底部的措施

1、在排土场达到最终位置平盘和坡面铺一层不透水的粘土或来源方便的替代物用压路机夯实,形成防渗层,在其上再铺一层土壤,绿化植被;

2、在内排土时沿端帮境界排弃10m宽的隔水墙,减少地下水的渗入。

3、在边坡形成期间和形成之后,应定期监测外排土场边坡的位移变形情况,当发现某一部位变形异常,应提高监测频度,并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六、治理区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每年雨季前对防排水设施作全面检查,制定当年的防排水计划和措施。

检修防排水设施、新建的重要防排水工程必须在雨季前完工。

2、对低于当地洪水位的建筑,按规定采取修筑堤坝、沟渠,疏通水沟等防洪措施。

3、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

排水沟经常检查、清淤,不应渗漏、倒灌或漫流。

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在滑坡区周围设截水沟。

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采取防渗措施。

5、地层含水影响采矿工程正常进行时,应进行疏干,疏干工程应超前于采矿工程。

因疏干地层含水地面出现裂缝、塌陷时,应圈定范围加以防护、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半)地下疏干泵房应设通风装置。

6、地下水影响较大和已进行疏干排水工程的边坡,应进行地下水位、水压及涌水量的观测,分析地下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程度及疏干的效果,制定地下水治理措施。

7、因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场或采场滑坡时,进行地下水疏干。

 

七、治理区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为防止自燃,对端帮露出的煤层应进行黄土覆盖,隔绝空气的通路。

2.剥挖煤层时应用推土机清扫干净底板浮煤。

3.采空区的残煤、灰渣、可利用煤炭全部清理干净。

4.对于明火或用沙土覆盖,或用洒水车进行浇灭,并应当根治。

5.在排土场,残煤、灰渣应单独掩埋,隔绝空气。

6.防灭火设备为洒水车。

 

八、治理区防滑坡技术措施

1、做好工程、水文地质勘查、测绘工作和边坡稳定性评价并制定边坡稳定措施。

建立岩移永久性观测线(网),定期观测。

2、非工作帮形成一定范围的到界台阶后,定期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和评价,对影响生产安全的不稳定边坡采取安全措施。

3、工作帮边坡在临近最终设计的边坡之前,对其进行稳定性分析和评价。

当原设计的最终边坡达不到稳定的安全系数时,修改设计或采取治理措施。

4、长远和年度采矿工程设计,进行边坡稳定性验算,达不到边坡稳定要求时,修改采矿设计或制定安全措施。

5、采场最终边坡的管理遵守下列规定:

(1)采掘作业按设计进行,坡底线不得超挖。

(2)临近到界台阶时,采用控制爆破,不得超钻并采取减震措施,严禁采用硐室爆破。

(3)含有露头煤的到界台阶,采取防止露头煤风化、自燃及沿煤层底板滑坡的措施。

6、排土场边坡管理遵守下列规定:

(1)随着排土场边坡的形成和发展,定期进行边坡稳定分析,如有不稳定因素应修改排土参数或采取防治措施。

(2)实施内排土场前,必须测绘地形,查明基底岩层的赋存状态及岩石物理力学性质,测定排弃物料的力学参数,进行排土场设计和边坡稳定计算,清除基底上不利于边坡稳定的松软土岩。

(3)内部排土场最下1个台阶的坡底与采掘工作面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4)内部排土场采取有效的防排水措施,防止或减少水流入排土场。

7、定期巡视采场及排土场边坡,发现有滑坡征兆时,设明显标志牌。

对设有运输道路、采运机械和重要设施的边坡,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九、采空区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一)采空区作业顺序

探测采空区→编制采空区报告→编制剥挖场作业规程→爆落采空区顶板→破碎锤再砸塌砸实→剥挖装运。

1.探明采空区范围和与地面距离,将探测结果上图,并编制采空区报告。

根据采空区探测结果和煤矿实际情况以及灭火有关规定,编制火区剥挖工程作业规程。

2.在剥挖到与采空区一定厚度时,采用爆破法将采空区顶板爆落踏实,做到无空洞,以防人员、设备坠入。

3.随后再由破碎锤将未落部分砸塌、砸实。

4.最后进行剥挖采装操作。

(二)破碎锤再砸塌

采空区爆破后,先由破碎锤探路,凡是能够砸塌的地方全部砸塌,并且用土填平。

工程每向下延伸一层都必须先用破碎锤砸塌一遍,以确保采运安全。

(三)采装

1.确认旧巷及采空区上部覆盖层厚度超过10m时,方可进行剥挖作业,否则不得剥挖作业。

2.采装由挖掘机停在旧巷及采空区暴露的一侧进行挖掘。

3.应设立采空区作业的专门管理人员,对采空区作业进行专门管理,采空区作业必须实行特殊作业专项负责制,确定专项作业负责人。

4、管理人员要对剥挖作业情况经常进行核查,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制定突发事故的抢险救援预案。

5、采空区剥挖作业前,对具体作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作业人员对面临的现实危险有足够的认识,能够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生产,对异常情况有思想准备。

6、剥挖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及时撤出人员和设备,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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