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规章制度.doc
《煤矿规章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规章制度.doc(5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杨庄煤矿基层单位“安全监护人”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自主管理,强化对个人安全行为监督,实现安全过程控制,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杨庄煤矿基层单位“安全监护人”实施办法如下:
一、实施“安全监护人”的范围
采、掘、生产辅助单位。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一)安全监护人的产生
1、基层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职工总数的30%比例产生安全监护人。
2、采取竞选的办法:
①个人申请、班组推荐、单位出题笔试,确定竞选人员入围名单。
②进行竞选演讲,基层单位管技人员和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采取无记名投票,高票者当选。
3、采取指派的办法:
由基层单位根据职工综合素质情况进行指派。
(二)安全监护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较高的安全素质 2、较高的安全责任心
3、较高的生产技能4、较高的职工威望
5、较好的沟通技巧 6、月出勤21个班以上
(三)安全监护人的职责
1、安全监护人必须认真学习操作技能、安全知识,熟练掌握3种以上的风险预控知识。
2、安全监护人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协助班长搞好本班的安全生产。
3、安全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负责,及时规范被监护人的不安全行为。
4、安全监护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认真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安全确认,确保施工地点的安全。
(四)安全监护人实施流程
1、采煤5人、掘进3人为一个“安全家庭”,每一个“安全家庭”必须有一名安全监护人(安全家长)。
2、入井人员必须在安全监护人带领下入井工作。
3、安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根据自主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找不到监护人的视为隐患人。
4、安全监护人必须身穿特殊服装或戴明显标志,以便确认。
5、无监护人的劳动,单位不得支付劳务工资。
6、无监护人的出了工伤视为蓄意违章,不予认定工伤。
(五)安全监护人待遇
1、被监护人支付:
被监护人每班支付10元给其监护人,作为安全监护酬劳。
2、从单位安全工资节余中支付:
基层单位每班从本单位节余安全工资中支付给每位安全监护人50元。
(五)安全监护人的考核
1、安全监护人考核实行百分制,月度考核得分后3名的取消次月的安全监护人资格,在其余人员中再产生3名安全监护人递补。
2、施工现场隐患未排查出来的,每次处罚安全监护人100元。
3、安全监护人所监护的人员发生1人次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安全监护人50元。
4、安全监护人所监护的人员发生一般“三违”的,处罚安全监护人100元/人次;发生典型“三违”,处罚监护人500元/人次;发生严重“三违”的,处罚监护人1000元/人次;
5、安全监护人所监护的人员发生1人次骨头伤的处罚安全监护人300元;发生重伤的处罚安全监护人500元;发生致命性重伤的,处罚安全监护人1000元。
三、其他
1、基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安全监护人”制度实施办法,报安监处备案。
2、安监处定期对基层单位“安全监护人”制度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将基层单位“安全监护人”制度实施情况作为安全体系建设的一项考核内容。
3、各单位务必把该项工作做真、做实、抓出成效,不得弄虚作假、敷衍搪塞。
4、未尽事宜按矿相关安全管理文件执行。
杨庄煤矿“三违”整治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监督力度,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职工行为,控制和减少“三违”现象,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反“三违”领导小组
组长:
孟德军邱丹
副组长:
吴向琼杨德良张胜马立峰
何爱忠张玉贵苗育生张长明
成员:
矿副总及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
下设“三违”人员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处。
主任:
张驰卢殿华
工作人员:
张保胜蒋辉李伟高敏
路少宝吴学习
职责:
反“三违”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矿反“三违”工作,对各单位反“三违”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对“三违”人员举办安全法制培训班。
二、成立反“三违”仲裁小组
组 长:
杨德良
副组长:
张胜吴向琼
成员单位:
工会纪委调度所技术科安监处
下设办公室:
设在工会。
办公室主任:
江家文
职责:
1、负责对反“三违”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2、对矿抓“三违”人员及处理结果进行全面复查,对员工记分情况进行监督公示。
3、基层单位对“三违”查处存在质疑时,提交仲裁小组进行裁决,仲裁小组公平、公正、合理的拿出落实方案。
4、受理上述职责范围内的各类申辩和举报,在10日内给予答复,做出仲裁。
三、完善“三违”整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
建立“三违”查处、帮教体系,明确责任开展“三违”整治工作。
(一)安监处
1、安监处是“三违”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组织开展“三违”动态督查活动。
2、负责对“三违”的处罚,建立全矿在岗人员安全诚信档案,实行安全行为记分考核,并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负责对“三违”人员下发安全法制学习班通知书,做好安全法制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典型“三违”及以上人员“六谈六过关”的过程控制,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5、在矿电视台和井口电子大屏设立“三违”宣讲台,及时教育“三违”人员,警示教育他人。
6、负责做好矿副总以上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安监员月度抓“三违”的公布和奖罚工作。
(二)基层各科区
1、基层单位是本单位反“三违”活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反“三违”活动考核管理办法。
2、做好“三违”及隐患人的自查帮教活动,进一步规范职工安全行为。
3、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三违”人员的帮教和监督工作。
(三)相关业务部门和党群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工会、人力资源科、武保科、妇女协安会、纪委、团委、关工委)
1、上述部门是“三违”帮教的责任主体,积极开展安全理念宣传、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全矿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业务技能。
2、相关部门负责典型“三违”及以上人员的安全帮教工作,进行“六谈六过关”。
3、宣传部负责对典型“三违”及以上人员进行广播、电视访谈曝光,及时教育警示他人。
4、妇女协安要积极组织进社区、进家庭帮教活动。
5、人力资源科要协助安监处做好安全法制班的培训管理工作,要严格考勤、编制教学计划、安排好授课教师,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严格考核。
四、考核
(一)带指标反“三违”
1、矿副总以上领导,技术科、调度所、机电科、地测科管技人员,每月抓“三违”不少于2人次。
2、安监处管技人员、生产班安监员每月抓“三违”不少于4人次。
(二)“三违”处理程序
1、检查人员发现“三违”,现场经本人、班队长或跟班干部签字,同时向调度(电话800)汇报。
2、升井后,检查人员及时将当班发现的三违签字单送达安监处,并在1小时内录入安全生产体系支撑平台。
3、安监处对当天所报“三违”及时告知单位,单位通知本人及家属,“三违”人员必须在次日内到安监处进行登记、确认,如不按期登记确认的,执行双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进安全法制班人员接到安监处下达的学习通知书后,必须及时到安监处报到。
待安全法制班结束后,由安监处发放安全资格证方可上班。
(三)处罚
1、副总以上领导完不成抓“三违”指标的,少1人罚款2000元,并在井口大屏进行公示。
2、凡带指标抓“三违”的职能单位管技人员,第一月未完成指标的,少1人罚款500元;第二月未完成指标的,少1人罚款1000元,给予诫勉谈话;连续三个月或全年累计四个月未完成指标的到组织部待岗。
3、对抓“三违”指标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到组织部待岗。
4、各类“三违”的处罚见下表:
严重“三违” 典型“三违” 一般“三违”
直接责任人 罚款4000元,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 罚款2000元 罚款500元
安全监护人 罚款
1000元 罚款
500元 罚款
100元
安全单元成员 各罚款500元 各罚款200元 各罚款50元
当班现场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 各罚款
1000元
各罚款
800元
现场带班干部罚款200元
科、区
正职 各罚款
500元
(四)实行“三违”记分考核
“三违”人员按年度实行记分考核。
1、“三违”记分标准
一般“三违”一次记5分,典型“三违”一次记15分,严重“三违”一次记30分;第二次发生“三违”的,给予两倍记分,第三次3倍记分,累加计算(一般按月度、典型按季度、严重按年度),辅助岗位职工“三违”记分达30分后转岗到采掘岗位。
2、记5分的停工学习7天,取消当月安全工资;记15分的停工学习1个月,取消当月安全工资及季度安全分红;记30分的停工学习3个月,取消三个月安全收益和季度安全分红,学习结束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支付学习工资。
4、辅助岗位累计记分达30分调到采掘岗位;全矿职工累计记分达40分的,给予留用察看一年处分;累计记分达50分的,给予留用察看二年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三违”的培训帮教
对“三违”人员进行跟踪,进社区、进家庭进行帮教,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做到帮教有力,不反复。
1、结合现场管理强帮教。
通过现场模拟对“三违”人员摆事实、查原因、定措施进行帮教,要违章人员用违章过程(录像、照相、采访等)教育职工。
2、结合思想工作强帮教。
由社区妇女协安会进家庭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帮教,使违章者认识到“三违”给家庭带来的危害及后果,真正从思想上不愿“三违”,并加入到反“三违”行列中去。
3、结合部门工作强帮教。
认真开展典型“三违”“六谈六过关”帮教。
一是班队长结合现场帮教关;二是单位领导结合考核帮教关;三是“关工委”结合思想帮教关;四是政工部门结合排忧帮教关(党员组织部帮教关、干部纪委帮教关、团员团委帮教关);五是协安会结合亲情帮教关;六是系统领导结合制度帮教关,从不同层次不同高度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教。
4、结合情感亲情帮教。
通过亲情呼唤,开展情感“五关”教育。
使“三违”人员摆正思想,端正认识。
①心理帮教关:
针对“三违”人员存在的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马虎心理、蛮干心理、取巧心理等由安监处、职教办配合,讲事故给企业、家庭带来的悲剧与痛苦,使他们摆正心态,克服碰运气、凭经验、看惯了、干惯了等不良思想。
②妻子父母帮教关:
对“三违”人员帮教,均要有妻子或父母参与,并写出保证书,妻子或父母签字后方可上班工作,使“三违”人员感到家庭的责任、妻子的爱心。
③联保互保帮教关:
凡是“三违”人员均要由所在单位的联保互保人进行谈话,并写出保证措施,双方签字。
④单位领导回访关:
“三违”人员回岗上班以后,协安员要及时到单位回访,看其工作表现,并由单位领导签字,加强单位领导对“三违”人员的监督力度。
⑤机关包保人员话语关:
机关包保人员对“三违”人员进行说服帮教,使“三违”人员充分认识到不安全行为带来的危害及造成的影响,使“三违”人员不再发生“三违”行为。
5、矿每月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三违”人员集中举办一期学习班,每期不少于七天。
6、安监处、培训学校要提高办班质量,安排好培训内容,严格考试、考核,考试不及格者,交费重新学习。
五、修订“三违”界定标准(另发)
六、实行“三违”累计记分返还制
年度内个人“三违”人员累计记分低于10分的每人返还安全红利500元。
杨庄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
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为了控制事故发生,确保我矿安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员工准入制度
(一)执行岗位准入制度。
对新入矿、转岗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为止,继续培训期间不支付工资。
(二)实行入井资格证制度。
对全矿符合入井条件的人员颁发“安全资格证”,入井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对没有”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严禁入井,否则,每人次罚款500元,罚井检工100元。
(三)开展隐患人排查。
对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