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一级水电站导流洞工程锚喷支护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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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一级水电站导流洞工程锚喷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锦屏一级水电站导流洞工程锚喷支护
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本细则依据锦屏水电站导流洞工程合同文件(JPIC-200416)(JPIC-200417)、《钢筋混凝土用热扎钢筋(GB1499-1998)》、《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水工预应力锚固施工规范(SL46—1994)》、《水电水利预应力锚束施工规范(DL/T5083-200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5148-2001)》、《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施工规范(DL/T5181-2003)》和设计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技术规程规范编制。
1.2本细则编写目的旨在规范各方履约行为,明确监理机构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目标控制提出的要求,促使工程承建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履行其对合同目标保证的义务,促使工程承建合同目标更优的实现。
1.3本细则适用于锦屏一级水电站导流洞、交通洞锚喷支护工程项目。
导流洞洞室开挖、进出口明挖、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开工签证,以及工程管理常用标准化用表格式等,参照相关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执行。
2、开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2.1锚喷支护开工28天前,承建单位应按照合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通知、技术要求)及施工规程规范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结合施工水平编制锚喷支护工程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施工措施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包括申报开工部位,设计工程量,支护平、剖面图,以及施工布置与工序流程图)。
(2)施工程序(包括排水孔、锚杆、锚束、喷混凝土等各作业工序)。
(3)施工进度(包括支护工程量、进度安排、循环作业时间及分月支护强度)。
(4)原材料品质(包括钢材、钢绞线、排水管、砂石骨料、水泥与外加剂)。
(5)混凝土生产(包括级配、配合比、拌和及外加剂品种与掺量)。
(6)施工作业方法(包括钻孔、吹孔、排水管安装,锚杆锚束制作、注(灌)浆、安装、垫座及锚头混凝土浇筑、锚束张拉,混凝土运输、供风、喷射、厚度控制、养护)。
(7)施工设备配置与技术工种组织。
(8)边坡岩体或地下洞室的围岩稳定监测措施。
(9)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
2.2锚喷支护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砂石骨料、外加剂)均应有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和使用说明,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或施工规范技术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所有这些资料和样品必须于施工作业开始14天前报送监理机构检查认可。
2.3喷射混凝土工程开工28天以前,承建单位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喷混凝土的力学指标应满足合同技术规范和设计的有关要求,施工配合比须报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
试验中所用的材料来源应符合合同要求且与实际施工中使用材料一致。
2.4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监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作出批复或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5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批复意见或审签意见单,批复意见或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机构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6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3、施工过程监理
3.1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同时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作业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与整理,随时提供监理机构检查。
需根据试验或试验性成果决定施工实施,或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与进度计划,或必须调整原材料等,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监理机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2各分项支护工程开工5天前,承建单位应按设计施工详图放样,并将放样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为了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建单位在监理人员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
3.3各分项支护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自检,前一道工序经“三检”合格并经监理签证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查标准按照工程承建合同技术条件、设计技术要求,并参照《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相关规定执行。
检查内容包括:
(1)基础面缺陷处理;
(2)钻孔机具与钻孔质量;
(3)锚杆、锚束、排水管制作;
(4)排水盲沟修筑;
(5)注(灌)浆、排水等系统布设,观测仪器、设备及预埋件安装;
(6)混凝土生产与喷射准备;
(7)其他必须检查检测的项目。
3.4对于坡面锚喷区,坡面经整修后,承建单位必须进行实地测量,对坡面高程、桩号进行复核。
对地质缺陷处理应填写鉴定、处理表。
3.5钻孔作业中,承建单位应对孔位、孔径、孔斜、孔深及时进行检查,保证钻孔质量。
终孔检查在监理人员旁站监督下进行,经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钻孔质量合格证。
3.6锚杆安装前,应对锚杆的直径、长度、平直度、防腐处理进行检查。
每200根锚杆抽样一组进行抗拔力试验,设计变更或材料变化时应另作一组,每组锚杆不少于三根。
3.7砂浆锚杆应用注浆机(或注浆器)注浆,严禁人工注浆。
锚杆安装程序一般先注浆后安装锚杆,钻孔钻头直径比锚杆大15mm以上;也可先安装锚杆后注浆,钻孔钻头直径比锚杆大25mm以上;注浆必须饱满。
3.8排水孔必须经监理人员抽查合格后才能安装孔口排水管。
排水管必须按设计要求钻孔,外包裹应按设计图纸进行制作,以防止堵塞并保证排水管通畅。
管口应安装牢固,喷混凝土时应作好管口保护。
3.9锚束制作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对钢绞线,进、回浆管、充气管、止浆环、架线环、导向帽等逐项进行检查,并经监理人员签发合格证。
3.10垫座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孔口管、锚垫板、受力钢筋进行检查,并由监理人员复检合格后签发垫座混凝土浇筑开仓证。
3.11预应力锚束灌浆应作好施工记录。
监理人员将对灌浆过程进行旁站监督,重点检测浆材标号、灌浆压力、并浆压力、并浆时间,检查合格后由监理人员对灌浆质量检查表进行签认。
3.12锚束张拉使用的千斤顶、压力表、油泵必须进行检测与率定,检测率定成果须经监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使用。
张拉操作人员必须事先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监理机构认可的上岗证,无上岗证者不得上岗。
经考核上岗的操作人员名单须报送监理机构审查备案。
张拉全过程承建单位应进行详细记录。
3.13外锚头浇混凝土密封前,对有长期观测要求的锚束,承建单位应根据监测的需要保护好测试孔线,并在检查合格后填写外锚头保护记录,供监理人员备查。
3.14喷射混凝土作业前,承建单位应先进行现场喷混凝土试验,并将试验成果资料报监理机构审查。
喷射混凝土前,应清除受喷面松动岩块,用高压水或风冲洗喷护面,埋设控制喷层厚度的标志,且锚杆质量已经检查合格。
喷射混凝土的各项准备工作就绪,经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方可开仓喷混凝土。
开仓签证后24h未喷射混凝土,应重新办理开仓前报验手续。
3.15混凝土喷射应分层分段自上而下进行,达到设计厚度。
如果作业层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应用风和水冲洗干净后再继续作业。
3.16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必须按月向监理机构报施工情况报告,包括实施进展、质量情况、材料消耗情况、存在问题、计划完成情况等;必要时根据监理机构的要求报送详细的施工记录或原始施工记录复制件。
3.17对于施工中质量事故(缺陷),承建单位应立即查明其范围、数量、填报质量事故报告单,分析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3.18为了确保施工质量,承建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对发生的违章作业行为,监理机构可发出违规警告、返工指令,直至指令停工整顿。
4、施工质量控制
4.1喷混凝土支护所使用的水泥,应有产品出厂日期,厂家的品质试验报告,承建单位实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
试验检查项目包括:
水泥标号、凝结时间、体积稳定性。
4.2掺用任何外加剂,必须有试验资料和外加剂的材质单,并通过配合比试验验证,经监理机构批准后,方可使用。
4.3喷锚支护所使用的砂石骨料,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承建单位实验室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试验,每批进料抽样试验数量不少于三组,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机构审核。
检测项目包括:
细度模数、比重、吸水率、含泥量、针片状含量、有机物含量,超逊径含量。
4.4拌和用水,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符合饮用水标准。
4.5承建单位必须对锚杆砂浆、锚束灌浆浆材以及垫座混凝土配合比进行室内试验,试验成果应报送监理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6喷锚支护所使用的钢材(包括钢筋、钢绞线、锚夹具)的机械性能,应符合合同技术条件、设计技术要求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有关规定,有出厂质量证书和标牌,并经过批量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有关证书标牌和抽样检查的记录,承建单位应按月报监理机构审核。
4.7锚杆、锚束、排水孔的钻孔,其孔径、孔位偏差、孔斜偏差及孔深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孔位时,应报经监理机构确认批准。
钻孔完成后应采用高压风水将钻孔冲洗干净,并吹干孔内积水。
4.8钻孔时如遇不回风、不回水、塌孔、卡钻等现象,应及时报告监理机构,经监理机构认定为地质缺陷后,应进行固结灌浆,采用孔口封闭、全孔灌浆、扫孔钻进的方法处理。
必要时,经监理机构同意,可将锚孔延长、以保证内锚固段处于完整的岩体内。
4.9预应力锚索张拉前必须对机具进行率定,包括对千斤顶、油泵、油管、压力表校验,校验合格后将千斤顶与油泵配套进行率定,并绘制率定图表,编写率定报告。
除设计另有要求外,张拉设备采用20t和不小于250t的两种穿心式千斤顶及50MPa双路电动高压油泵。
千斤顶行程≥200mm。
锚具采用12孔夹片式锚具,需持有厂家证明及试验报告单,使用前需作抽样组装静载试验。
配套率定的千斤顶与油泵不得混用,率定时,每只千斤顶至少配套两只压力表,率定曲线应标出升荷曲线和降荷曲线。
张拉设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重新率定:
(1)千斤顶经过拆卸、修理;
(2)压力表受到碰撞或出现失灵现象;
(3)更换压力表;
(4)张拉中钢绞线发生多根破断事故或张拉伸长值误差较大;
(5)标定值与理论计算值误差大于±3%。
4.10锚杆注浆、安装、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注浆前应对钻孔进行清洗,排除杂物岩屑。
对浆液配比、原材料、计量设备等进行检查,同时,对注浆管要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准备工作到位合格后,方可开始注浆作业。
(2)砂浆应拌和均匀,随拌随用,一次拌和的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注浆时,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0~100mm,随砂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杆体插入后,若孔口无砂浆溢出,应及时补注。
(3)对照设计图,按每次锚杆安装分区单元的规格、数量,领用锚杆。
同时,应对锚杆进行外观检查,杆体应平直、除锈、除油。
锚杆安装时,应待钻孔内有浓浆流出,方可将锚杆插入。
锚杆插入孔内长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的95%。
(4)锚杆安装好后,在浆液达到设计强度前,不得敲击、碰撞和对锚杆施加外负荷。
除合同技术条件或设计另有规定或经过安全测试验证外,砂浆未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不得在距锚杆20m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
(5)承建单位应按规定要求,在安装锚杆的砂浆达到设计龄期后,进行抗拔检测,同一组锚杆抗拔力的平均值不得低于设计值,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
4.11除设计另有要求或合同技术条款另有规定外,锚束制作安装应遵守以下规定:
(1)预应力锚束的编制应在编束车间内进行。
下料应精确计算锚束长度后,采用砂轮切割机下料,保证钢绞线上无油膜、无锈斑、无杂质。
锚束制作时,应按设计规定安放隔离架、注浆管和排气管。
锚束的钢丝或钢绞线应按一定规律编排并绑扎成束,不得使用镀锌铁丝作捆绑材料。
钢丝或钢绞线两端与锚头嵌固端应牢固联结,两嵌固端之间的每根钢丝或钢绞线长度应一致。
锚束制成后,必须按锚孔编号挂牌,注明完成日期及签发的合格证编号。
成品锚束不得叠压、应妥善保护,防止钢丝或钢绞线锈蚀,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锚束发生弯曲、扭转和损伤。
未经检查并签发合格证的锚束,不得入库和使用。
(2)穿索可采用人工、机械或人工辅以机械方法进行,索体穿入孔内长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锚索就位的曲率半径不宜过小,并应保证不影响锚索或灌浆管路的质量。
穿索中严禁索体旋转,并不得损坏锚索结构,凡有损坏,应停止施工,更换锚索。
锚束入孔前,必须进行下列各项检查,合格后方允许穿索入孔。
1)锚孔内、孔口周围杂物必须清除干净;
2)锚孔号与锚束挂牌号必须相同,孔深一致;
3)锚束的进、回浆管、排气管必须畅通,止浆环必须完好。
(3)锚固段采用水泥砂浆和纯水泥浆进行灌注。
灌注工艺、灌浆压力和浆液的配比应经试验确定。
若采用纯水泥浆灌注锚固段,其水灰比应取0.4~0.45,浆液中应掺入一定数量的膨胀剂和早强剂,其28天的结石强度应不低于1MPa。
锚固段灌浆长度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阻塞器位置应准确,在有压注浆时,不得产生滑移和串浆现象。
灌浆可自下而上一次施灌,进浆必须连续。
灌浆后,浆体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前,预应力筋不得受扰动。
(4)内锚段灌浆后即可浇筑垫座混凝土,浇筑前须将壁面清理干净。
浇筑时必须保证预埋的套管要与钻孔同轴对中,台座垫板应与钻孔轴线垂直,并按图纸的设计及技术要求预埋二期灌浆管及其它埋件。
垫座混凝土标号及内锚段灌浆标号,未达到设计要求之前,不得进行张拉。
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应及时进行锚束张拉。
(5)锚束张拉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锚束正式张拉前,应采用单索千斤顶进行1~2次预张拉,使其各部位接触紧密,钢丝或钢绞线完全平直,切忌钢绞线在千斤顶的穿心孔内交叉。
预张拉的荷载可采用设计张拉荷载的20%~30%。
锚束正式张拉时,应按设计要求的增荷范围及稳压时间进行张拉和稳压后,进行锁定。
张拉应力应逐级增大,其最大值为锚束设计荷载的1.05~1.1倍,稳压10~20min后锁定。
锁定后的48h内,若锚束应力下降到设计值以下时应进行补偿张拉。
张拉时采用应力控制及伸长值校核的操作方法。
应及时准确记录油压表编号、读数、千斤顶伸长值,夹片外长度等。
锚束伸长值误差控制在-5%~+10%范围内。
当超出此范围时,应停止张拉,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张拉或采取措施予以调整。
张拉时,升荷速率每分钟不应超过设计张拉力的10%。
(6)锚束封孔回填灌浆在补偿张拉工作结束后28天进行,封孔回填灌浆前应检查确认锚束应力已达到稳定的设计值。
封孔回填灌浆材料与锚固段灌浆材料相同。
封孔回填灌浆应尽量采用锚束中的灌浆管从锚具系统中的灌浆孔施灌;灌浆管应伸至锚固端顶面,灌浆必须自下而上连续进行,压力不小于0.8MPa;为保证所有空隙都被浆液回填密实,在浆液初凝前必须进行不少于2次补灌,当浆液凝固到不自孔中回流出来之前,应保持0.4MPa的压力进行并浆。
灌浆完成后,锚具外的钢绞束除留存15cm外,其余部分应切除。
外锚具或钢绞束端头,应按施工图纸要求用混凝土密闭保护,混凝土保护的厚度应不小于10cm。
(7)预应力锚束施工中,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机构指示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不应小于三束,对高边坡预应力锚束验收试验必须在张拉后及时进行。
完工抽样检查的合格标准,应以应力控制为准,实测值不得大于施工图纸规定值的5%,并不得小于规定值的3%。
当验收试验与完工抽样检查合并进行时,其试验数量应为锚束总数量的5%。
(8)除合同技术条件或设计另有规定或经安全测试验证外,锚索施工完成7d内,距锚索施工部位20m范围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后期在邻近部位爆破时,其安全质点振动控制,必须符合设计或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的要求。
4.12喷混凝土施工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喷混凝土表面应当平整,呈湿润光泽,无干斑、滑移流淌、疏松、脱空、裂缝、露筋等现象。
(2)回弹掉下的混凝土必须清除干净,严禁将回弹的混凝土回收再用于喷混凝土。
(3)混合料配合比和外加剂的参量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并通过试验确定。
混合料的搅拌时间和要求应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执行。
(4)喷混凝土混合料应随拌随用。
不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掺速凝剂时,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
(5)由于天气条件过于恶劣,可能影响喷混凝土施工质量或作业安全时,监理人员可指令停止施工,或推迟施工。
(6)对由于承建单位施工原因导致的不合格的喷混凝土(如:
混凝土拌制质量不合格,或喷护工艺差导致的空洞、与岩面粘结不良、剥落等现象)必须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修补,或将不合格的部分除掉后重新补喷。
由此所导致的施工费用,由承建单位承担。
(7)喷射混凝土终凝后两小时,开始喷水养护,一般部位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重要部位不得小于14天。
(8)喷混凝土48h后,承建单位应对喷射混凝土的厚度进行检测,如未达到设计厚度,应及时补喷至合格为止。
未经检查,不得擅自拆除排架。
4.13钢支撑施工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钢支撑安装前,应经检查制作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后,报监理工程师认证。
(2)钢支撑的所有附件均应采用钢板或型钢制成,不允许使用木材制作的附件作为临时支撑用于安装。
(3)钢支撑应支立于可靠的基础上,不得支立于浮渣上。
(4)钢支撑应装设在衬砌设计断面以外,如因特殊原因难以避免侵入到衬砌断面以内时,须经设计代表或监理机构批准。
(5)钢支撑之间应采用钢筋网制成挡拦网,以防止岩石掉块导致施工安全隐患。
在混凝土衬砌施工前,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对可能影响衬砌混凝土填满空隙的部分钢筋网予以拆除。
5、其他
5.1每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并报送监理机构确认,作为评定相应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基础。
5.2边坡锚索加固和永久边坡锚喷支护工程竣工后,应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验收。
在申报进行该项工程完工验收前,承建单位应将下列资料整编成册,并提供监理机构预审: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工地材料试验报告,代用材料试验报告;
(2)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厚度、外观尺寸,锚杆抗拔力等检查和试验报告;预应力锚束的性能试验与检测试验报告;
(3)单元工程及重要工序质量捡测签证;
(4)施工作业过程中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文件;
(5)竣工图及设计变更文件;
(6)锚喷支护施工记录;
(7)按合同文件规定、业主或设计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3本细则未列之其他施工技术要求、原材料品质和质量检查标准,按本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设计要求、有关规程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5.4涉及到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和单元工程开工(仓)签证以及合同支付计量与测量,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
5.5单位、分部、分项和单元工程划分及编码,按《锦屏一级水电站导流洞工程工程项目分级及代码表》要求进行。
5.6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机构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监理机构才予以计量和进行支付签证。
附表:
1.锚杆孔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2.锚杆安装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3.锚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4.排水孔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5.排水管安装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6.排水孔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7.预应力锚索造孔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8.预应力锚索编索、入孔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9.预应力锚索孔道灌浆许可签证
10.锚段灌浆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11.锚束混凝土垫座浇筑许可签证
12.预应力锚束张拉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13.预应力锚索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14.喷混凝土支护开仓许可签证
15.喷射混凝土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16.混凝土锚喷支护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表1
锚杆孔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工程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NO:
单位工程编码或名称
分部工程编码或名称
分项工程编码或名称
高程或作业部位
施工依据
施工时段
设计孔深(cm)
孔深允许误差
锚杆孔径(mm)
孔位允许误差
孔排距(cm)
孔向允许误差
冲孔质量
孔位合格率(%):
孔深合格率(%):
孔向合格率(%):
编号
孔位误差(cm)
孔深误差±(cm)
孔向偏差(度)
承建单位
质验记录
□优良□合格□不合格
初检人:
年月日
□优良□合格□不合格
复检人:
年月日
□优良□合格□不合格
终检部门:
终检人:
年月日
监理机构
认证记录
□优良□合格□不合格
监理机构:
签证人:
年月日
说明:
1、孔深误差+表示超深、-表示欠;孔向偏差指垂直方向。
2、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认证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表2
锚杆安装作业工序质量检验签证表
工程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NO:
单位工程编码或名称
分部工程编码或名称
分项工程编码或名称
高程或作业部位
施工依据
施工时段
项目
质量要求
检查情况
备注
锚杆规格、材质
下料长度(cm)
锚固长度(cm)
外露长度(cm)
锚孔清理
无岩粉、积水
水泥品种、标号
砂浆配合比
注浆
机械注浆、饱满
承建单位
质验记录
□优良□合格□不合格
初检人:
年月日
□优良□合格□不合格
复检人:
年月日
□优良□合格□不合格
终检部门:
终检人:
年月日
监理机构
认证记录
□优良□合格□不合格
监理机构:
签证人:
年月日
说明:
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认证后返回申报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表3锚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工程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NO:
单位工程编码或名称
分部工程编码或名称
分项工程编码或名称
单元工程编码或名称
施工依据
施工时段
检查项目
质量标准
检查情况
质量评定
优良
合格
锚杆规格、材质
出厂证明检测
锚杆下料长度
锚固深度偏差
<+20cm、-5cm
△锚杆砂浆标号
外露尺寸(cm)
孔位偏差
符合设计要求
孔轴方向
垂直岩壁或符合设计要求
△锚孔清理
无岩粉,积水
注浆
机械注浆且饱满
△抗拔力
符合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