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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管理手册最终

1.主体描述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概述

1.1.1路政管理概念

公路路政,是指路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路进行的行政管理,目的是保障公路使用质量,提高公路的社会、经济效益。

路政管理的对象包括人、社会组织、物质资源(路产)、时空资源(路权)和信息资源。

1.1.2路政管理机构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交通主管部门授权,贯彻实施有关法规,专门从事路政管理的机构。

它具有特定的政府职能,在法律上享有“执法主体”的资格。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是代表国家实施公路行政管理权的组织,其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集中、统一、高效、特管”的组织机构设置。

1.1.3路政管理职责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其主要职责:

1.1.3.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1.3.2保护路产;

1.1.3.3实施路政巡查;

1.1.3.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1.1.3.5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1.1.3.6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1.1.3.7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1.1.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1.1.4路政管理员

路政管理员是依法任职于路政管理机构,从事路政管理工作,履行路政管理职能的个人。

是接受国家委托,执行一定的路政职务,与路政管理部门产生职务关系,行使路政管理权力,进行路政管理活动的人员。

路政管理员职业道德规范:

1.1.4.1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谋私利;

1.1.4.2服从领导,坚守岗位,服务热情;

1.1.4.3廉洁奉公,执行政策,以诚待人;

1.1.4.4严肃风纪,着装整洁,语言文明;

1.1.4.5精通业务,提高效率,团结奋进。

1.1.5路政管理设备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配备专用装备设置。

1.1.5.1路政巡查设备,配备专用路政巡逻车;

1.1.5.2勘察设备,配置高速公路路产损坏现场取证和记录设备、勘察测量器具等;各种作业标志,配置用于事故、清障现场的引导、隔离、指示等的设备装置;

1.1.5.3现代化通信设备,配置现代化通信工具,保障路政管理系统信息畅通。

1.1.6路政管理原则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

具体实施要以精细化管理为理念,做到:

数据度量、流程导引、严守底线、交点验证。

1.1.7路政管理目标

以省局下发的年度总体工作目标为标准。

1.1.8路政管理法律依据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1.1.8.1法律

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

1.1.8.2法规

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

1.1.8.3规章

主要有:

《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见》(晋政发[2007]42号)以及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

1.1.9路政管理意义

1.1.9.1有利于保护高速公路的完好,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质量。

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损坏公路及公路设施的行为,减少对公路及公路设施的损坏,有利于公路及公路设施保护完好,使高速公路发挥其整体和系统的功能,从而提高现有高速公路的使用质量和路网服务水平。

1.1.9.2有利于改善行车环境,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及时进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维护高速公路施工作业的现场秩序,审批各种管线穿跨越高速公路,控制各类超限车辆的行驶,可以改善高速公路行车环境,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1.1.9.3有利于提高高速公路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持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一方面可以及时为产权业主挽回因公路及设施毁坏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大大节省公路维护费用,降低公路运营成本,保障公路建设成果和投资效益,充分发挥高速公路长距离、远辐射和快捷、舒适、方便的交通条件,有力地推动沿线各种产业的发展,促进沿线地区经济产业带的形成和沿线经济的繁荣,从而带来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1.9.4有利于维护高速公路系统完整性

高速公路及其配套设施,都是国家财产,均受国家法律保护,运用路政管理法规,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使高速公路始终处于完好无损的良好状态。

1.1.9.5有利于教育公路使用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既是一个执法过程,也是一个教育过程。

在路政案件处理中,也使公路使用者了解国家关于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理解和支持路政管理工作。

高速公路路政管理

1.2.1路政管理

高速公路路管理是指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实现“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维护秩序、保障权益”,通过路政案件数字的统计和管理,反映路政管理工作情况,为上级了解情况指导工作采取措施,提供依据。

主要内容有:

路政巡查、路政拖带清障、路政处罚与赔偿、路政管理许可、公路用予建筑与控制区管理。

路政管理文书工作、信息管理工作、路政管理统计报路政档案管理、路政票据管理、路政人员与装备管理、路政监督检查。

1.2.2高速公路超限运输管理

超限运输管理是指依法在高速公路入口设置超限检测站(点),对超过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测,杜绝非法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确保高速公路设施的完好和交通安全的行为。

2治超工作职责

公司治超办职责

2.1.1负责落实国家关于治超相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治超工作制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对制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治超工作考核,对治超站的业务进行指导。

2.1.2负责本公司治超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配合人事部门对治超员考核,对不适合岗位的人员提出调整建议。

2.1.3负责受理举报、投诉信息,对检测站(点)进行稽查、检查,检查按月组织实施,稽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频次不少于每月4次,逐月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违纪行为依照《朔州公司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办法)实施细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1.4负责组织实施治超检测设备-地磅、尺子进行年检。

2.1.5负责做好治超相关文件的整理归档与治超报表、数据的上报、汇总工作,组织实施对治超设备的报停、恢复工作。

2.1.6负责本公司与其他治超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1.7负责治超宣传工作的组织、落实。

2.1.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超办主任岗位职责

2.2.1贯彻落实有关治超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

2.2.2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治超工作计划,督促落实治超工作的完成情况;

2.2.3负责主持公司治超办的日常工作;

2.2.4负责本公司与其他治超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2.2.5负责组织本公司治超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2.2.6负责治超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

2.2.7负责受理举报、投诉信息,组织对检测站(点)进行稽查、检查工作;

2.2.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超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2.3.1协助主任组织落实、实施治超分管工作;

2.3.2参与制定公司治超管理目标、年度工作计划,编报治超经费计划;

2.3.3组织实施超限检查、稽查、宣传工作;

2.3.4协助主任做好超限检测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2.3.5协助主任做好服务投诉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对超限车辆进行倒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建议;

2.3.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超办内勤员岗位职责

2.4.1负责治超执法人员档案、证件的管理工作;

2.4.2调查、收集、整理治超管理相关资料;

2.4.3负责具体承办治超文书的处理及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工作;

2.4.4负责治超各种会议、活动的具体工作;

2.4.5负责治超管理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2.4.6负责治超宣传工作,参与治超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2.4.7负责组织实施治超检测设备-地磅等进行年检。

2.4.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超信息统计报送员岗位职责

2.5.1负责按要求及时准确收集、整理、报送治超报表及相关资料、信息;

2.5.2运用正确分析方法,对所收集信息进行分析整理;

2.5.3负责对网络的畅通运行跟踪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置;

2.5.4负责监督超限检测站(点)突发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按流程记录处置;

2.5.5负责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来电的登记、整理和回复工作;

2.5.6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超稽查员岗位职责

2.6.1负责稽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制定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6.2负责对辖区各治超检测站(点)的稽查、倒查、检查工作并汇总、上报;

2.6.3负责对服务投诉、治超案件的调查、落实;

2.6.4负责跟踪稽查、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

2.6.5负责稽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6.6负责稽查装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2.6.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匝道治超检测办公室工作职责

2.7.1全面负责检测办公室的日常检测工作;

2.7.2负责检测办公室值班工作的安排及人员管理;

2.7.3负责检测办公室治超信息的上报、汇总归档;

2.7.4负责对检测办公室人员的违纪行为的调查落实处理;

2.7.5负责检测办公室治超人员的考核工作。

2.7.6负责检测办公室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2.7.7负责及时准确规范填报各类信息,对超限车辆按流程处置;

2.7.8负责保持检测办公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7.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匝道治超检测办公室负责人工作职责

2.8.1负责贯彻落实治超各项法律、法规;

2.8.2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检测办公室全面管理工作;

2.8.3负责检测办公室人员的日常考核,组织交接班;

2.8.4负责审核检测办公室上报的各类报表、报告;

2.8.5负责协助上级对检测办公室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落实处理;

2.8.6负责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做到无人为损坏和丢失现象;

2.8.7负责对超限检测办公室出现突发应急情况的现场应急处置及上报;

2.8.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超带班长岗位职责

2.9.1认真贯彻落实治理超限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部门的指示;

2.9.2负责当班治理超限检测的日常管理工作;

2.9.3负责检测记录及资料整理工作;

2.9.4负责本班超限登记资料规范、齐全、真实,并对信息进行整理、报送;

2.9.5负责及时全面对检测设备、设施的管护保养;

2.9.6负责当班治超检测办公室室内外卫生,保持整洁;

2.9.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超检测员岗位职责

2.10.1认真贯彻执行治理超限的法律、法规;

2.10.2按照程序规定做好治理超限的检测工作;

2.10.3负责检测记录及资料整理工作;

2.10.4负责检测设备、设施等的管护;

2.10.5治超检测点室内外整洁干净,无杂物;

2.10.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的工作职责

2.11.1贯彻、执行有关治超的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规定;

2.11.2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所辖检测站的日常检测工作有序开展;

2.11.3负责检测站的值班工作及人员管理;

2.11.4负责治超信息的上报、汇总、归档工作;

2.11.5负责检测站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2.11.5负责检测点治超记录、数据、录像的保存工作,以备查;

2.11.6负责对检测站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落实处理;

2.11.7负责检测站人员的日常考核、教育和培训工作;

2.11.8负责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消除违法行为,并做好备案;

2.11.9负责对本站辖区的治超宣传工作;

2.11.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站长岗位职责

2.12.1贯彻、执行有关治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12.2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监测点全面工作;

2.12.3制定检测站的全年工作目标并督促完成情况;

2.12.4负责审核监测点上报、下发的文件和报表;

2.12.5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

2.12.6负责组织实施治超案件的查处工作;

2.12.7对检测点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取证,并作出处理建议;

2.12.8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信息传递反馈工作;

2.12.9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2.12.10负责协调治超相关部门并开展宣传指导工作;

2.12.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副站长岗位职责

2.13.1协助站长搞好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分管工作;

2.13.2协助站长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2.13.3协助站长协调治超相关部门并开展宣传指导工作;

2.13.4协助站长做好服务投诉的调查、取证工作,组织对超限车辆进行倒查,并对违规、违纪行为做出处理建议;

2.13.5协助站长做好检测站的文明创建工作;

2.13.6完成站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2.14.1负责组织起草路政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2.14.2负责治超站各项制度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处理日常综合事务;

2.14.3负责治超站印鉴的管理工作;

2.14.4负责上下级来文的拟办、本站发文的起草工作;

2.14.5负责治超站装备的管理工作;

2.14.6负责各种会议组织、活动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2.14.7负责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2.14.8负责治超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2.14.9负责治超站的稽查工作;

2.14.10负责治超站各类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2.14.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业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2.15.1负责治超站的车辆超限检测工作;

2.15.2负责对超限案件的受理及查处工作;

2.15.3负责对超限车辆的查处工作;

2.15.4负责超限站各项业务报表、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2.15.5负责超限站各类票据的使用、管理工作;

2.15.6负责各种治超法律文书的管理、使用工作;

2.15.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2.16.1负责综合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16.2负责组织起草治超站的工作计划;

2.16.3负责治超站的装备管理工作;

2.16.4负责审核、批办文书处理工作;

2.16.5负责会议组织、活动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2.16.6负责组织日常接待和对外协调工作;

2.16.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内勤干事岗位职责

2.17.1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2.17.2负责各类文书、会议资料的起草和公文的处理等日常文秘工作;

2.17.3负责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信息管理工作;

2.17.4负责实施治超站人员的学习培训及宣传工作;

2.17.5负责日常接待、对外协调工作;

2.17.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信息员职责

2.18.1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18.2负责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保养、维护,完成设备的巡检工作;

2.18.3负责对检测现场和当班人员的监控、录像,并做好记录;

2.18.4负责治超站的值班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2.18.5负责当班期间值班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整洁;

2.18.6负责完善各种记录、完成资料的归档、上报工作;

2.18.7负责检测站检测秩序的监控,遇突发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2.18.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稽查员岗位职责

2.19.1负责稽查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制定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19.2负责对治超检测站的稽查、倒查、检查工作并汇总、上报;

2.19.3负责对服务投诉、治超案件的调查、落实;

2.19.4负责跟踪稽查、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

2.19.5负责稽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19.6负责稽查装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2.19.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省界治超固定检测站业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2.20.1负责业务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2.20.2负责组织治超案件的查处工作;

2.20.3负责消除超限车辆的违法行为;

2.20.4负责治超站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

2.20.5负责办案大厅的日常咨询、案件受理工作;

2.20.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路政工作职责

路政大队职责

3.1.1大队负责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各项路政工作制度、计划的制定。

3.1.2大队负责下达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考核及考试,负责组织专项业务培训,负责对中队的业务进行指导。

3.1.3大队负责对中队路政工作进行稽查、检查,检查按月组织实施,稽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频次不少于每月4次,逐月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违纪行为依照《路政大队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1.4大队负责装备、文书、票据及证件的领用、核销、年检等工作。

3.1.5大队负责对中队上报的票据票款进行核查、上解。

3.1.6大队配合人事部门对路政员进行考核,对不适合岗位的人员提出调整建议。

3.1.7大队负责在出现突发事件等情况后组织各中队执法力量进行支援。

3.1.8大队负责涉路行政许可(穿跨越、非公路标志、超限运输等),对申请许可项目进行受理、初审及上报。

并建立档案,在许可审批后通知中队组织实施。

3.1.9大队负责对中队上报的一般案件进行审核,重特大案件进行报批。

3.1.10大队负责制定巡查、清障计划和路线,对上报的巡查、清障信息进行稽查。

3.1.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大队综合办公室职责

3.2.1负责做好大队各项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3.2.2做好大队内部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3.2.3组织大队年度工作目标和制定及检查考核工作;

3.2.4负责大队各项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材料准备工作;

3.2.5负责大队各项决议、指令的贯彻落实及督办;

3.2.6负责大队的公文处理工作;

3.2.7负责大队的人员培训及对外宣传工作;

3.2.8负责大队的印鉴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

3.2.9负责大队的接待工作;

3.2.10负责大队的装备管理工作;

3.2.11负责大队的资产管理工作;

3.2.12负责大队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3.2.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大队业务办公室职责

3.3.1负责辖区内各类路政许可申请审批资料的初审工作;

3.3.2负责大队路产设施的管理工作;

3.3.3负责各项业务数据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处理工作;

3.3.4负责路政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

3.3.5负责大队各类票据的管理工作;

3.3.6负责大队路产赔(补)偿费、清障费、罚没款的管理工作;

3.3.7负责大队的收费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3.3.8负责大队的稽查工作;

3.3.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大队大队长岗位职责

3.4.1全面负责路政大队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4.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

3.4.3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目标;

3.4.4负责本大队路政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3.4.5负责辖区内的路政巡查、案件查处、路产恢复、道路清障、紧急救援、建筑控制区监督管理等工作;

3.4.6负责按规定权限对路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上报、并提出意见;

3.4.7负责本大队路政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的管理;

3.4.8参与辖区内新建、改造高速公路路产的验收工作;

3.4.9全面负责路政大队安全工作;

3.4.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大队教导员岗位职责

3.5.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大队长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5.2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队伍素质;

3.5.3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对策;

3.5.4负责路政队伍纪律检查、执行监督、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3.5.5监督检查大队各项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

3.5.6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路政大队副大队长岗位职责

3.6.1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各项管理规定;

3.6.2协助大队长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3.6.3参与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大队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

3.6.4参与大队各项重大管理工作的研究和对策;

3.6.5参与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考核及考试,组织专项业务培训。

3.6.6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路政大队综合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3.7.1负责做好大队各项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3.7.2做好大队内部及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3.7.3组织大队年度工作目标和制定及检查考核工作;

3.7.4负责大队各项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及材料准备工作;

3.7.5负责大队各项决议、指令的贯彻落实及督办;

3.7.6负责大队的公文处理工作;

3.7.7负责大队的人员培训及对外宣传工作;

3.7.8负责大队的印鉴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

3.7.9负责大队的接待工作;

3.7.10负责大队的装备管理工作;

3.7.11负责大队的资产管理工作;

3.7.12负责大队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3.7.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路政大队内勤干事岗位职责

3.8.1自觉遵守路政工作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3.8.2负责各类文书、会议资料的起草和公文的处理等日常文秘工作;

3.8.3负责各类会议的会议记录及信息管理工作;

3.8.4实施全队人员的学习培训及宣传工作;

3.8.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路政大队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

3.9.1贯彻执行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

3.9.2负责路政大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档案管理工作;

3.9.3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路政大队稽查考核员岗位职责

3.10.1熟悉掌握并严格执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路政管理的各项工作程序标准;

3.10.2负责路政人员稽查考核工作制度的制定;

3.10.3负责考核承办稽查、考核工作,提供相关记录和报告;

3.10.4负责受理、反馈举报、投诉信息;

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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