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基建队伍改革、强化施工安全管理”12项配套政策概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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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深化基建队伍改革、强化施工安全管理”12项配套政策概要
序号
政策名称
拟解决的问题
核心内容
主管部门
备注
1
施工现场关键点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缺乏基本安全意识、基本安全常识和基本技能,野蛮施工作业引发低级安全事故。
分析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各作业环节中可能导致人身事故的关键点,重点针对责任不落实、制度不落实、方案不落实、措施不落实问题,总结提练出能够有效防止人身事故的关键措施,供一线人员宣贯培训和学习执行和各级检查必查内容。
基建部
已于2017年06月22日以国家电网基建〔2017〕503号文印发
2
输变电工程安全责任量化考核意见
安全责任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责任落实无考核标准,“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要求不能落到实处。
建立基建安全责任落实督查及量化考核常态机制,明确安全管控关键点责任单位和关键人员的量化考核标准,将安全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实现安全管控责任“对号入座”和量化评价考核,并于个人上岗、薪酬绩效挂钩,与施工监理单位招投标挂钩,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和同业对标挂钩。
基建部
已于2017年06月22日以国家电网基建〔2017〕503号文印发
3
关于加强线路工程作业层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线路工程“以包代管”,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指挥作业,公司现场管理要求无法落地,安全风险难以受控。
明确线路工程组塔、架线只能劳务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必须在施工单位作业班组骨干的组织、管控、监护下开展具体作业,严禁专业分包或分包队伍自行施工。
明确施工单位线路组塔、架线作业班组骨干配置的最低标准(班长兼指挥、安全员、技术兼质检员)及任职资格,推动施工单位强化技能人才补充、培养和配置,切实加强作业层班组建设,牢牢把握施工单位安全质量管控主动权。
基建部
见附件2,需要各施工单位制定加强线路工程作业层班组建设的实施细则。
4
关于加强线路工程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培育及管控的指导意见
分包队伍多、杂、散,能力水平整体不足、参差不齐,管理难以规范,对公司线路工程施工难以有效支撑
明确了劳务核心分包队伍准入条件、培育支持政策、择优使用原则,推动优秀劳务分包队伍逐步成长为业务精干、服务优质的劳务作业专业公司,形成施工单位有力支撑,从机制上杜绝没有核心人员、没有实际作业能力的“皮包分包队伍”进入分包市场;明确施工单位强化核心分包队伍人员“四统一”管理有关要求,强化分包队伍核心人员培训及管理,提升分包队伍素质;明确公司各级财务、审计、经法、监察等相关专业强化分包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劳务分包依法合规。
基建部
见附件3,需要各施工单位制定核心劳务分包队伍培育及管控的实施细则。
5
关于加强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全过程管控的指导意见
一线关键人员配置不足、能力不足、责任心不足、履职不到位,各单位对关键人员配置及履职状况难以有效掌握和管控。
将业主、监理、施工三个项目部及作业层管理骨干作为项目管理关键人员统一建库进行全过程管控;统一明确关键人员岗位任职资格,以及培训持证上岗要求,在公司层面建立统一数据库对关键人员信息进行集中管控和查询核实,确保持证上岗;将关键人员配置作为施工监理招标硬约束,修订公司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围及合同范本,从机制上杜绝成建制人员配置不到位、实际能力不足的施工、监理单位进入施工现场;采取远程监控和现场督查相结合,强化关键人员现场履职监督;在安全质量责任量化考核中对关键人员进行量化评价,并与个人绩效工资挂钩。
基建部
见附件4。
6
基建安全日常管控体系优化方案
部分现行管理要求有可能违背法规要求,部分现行管理要求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脱节、、管理链条长,管理效果不明显;现场管理资料负担大,存在造假问题。
优化业主监理安全管理总体策划、风险管理、分包管理流程,以量化考核替代安全管理评价、将数码照片管理融入具体管理内容。
强化风险管理,对固有风险重新梳理,落实省公司层面对三级及以上风险管理责任;规范作业票管理,将作业票与风险管理相结合、与班组级交底相结合、与作业层管理相结合,突出现场作业管理“一张票”管理。
简化现场资料记录,除法规要求外,管理记录以可追溯证据方式可查为主(如微信记录等),不片面追求纸质文档。
精减日常案头工作量40%左右。
基建部
见附件5
7
施工单位技术装备配置规划及计划、预算安排
施工单位技术装备定期补充机制不健全,施工单位技术装备购置费用来源不稳定,施工单位装备投入不足,先进实用装备研究管理不规范。
将施工单位技术装备购置纳入年度综合计划和预算安排,将施工装备技术创新项目纳入年度科技项目,形成施工单位技术装备购置应用、创新研发的良性态势;将7种、2.9亿元施工装备急需采购计划纳入了今年综合计划和预算安排调整,其余28种、2亿元装备采购计划纳入2018年综合计划和预算安排;形成输变电工程19种施工装备创新研发需求,纳入公司2018年科技项目,从专业化、标准化、系列化等三个方面创新提升施工装备技术水平,提高机械化施工能力。
基建部
见附件6,10月27日已通过公司规委会审查,文另发。
8
施工监理企业劳动用工及薪酬激励指导意见
施工作业层“空壳化”、监理单位人员素质严重不足,人员下一线缺乏积极性,增量人员补充方式单一,施工“以包代管”、监理“形同虚设”问题较为普遍。
深化完善施工监理企业用工机制:
盘活人员存量,优先从施工监理企业内部做好存量盘活,确因业务发展需要的可由省公司统筹,通过内部市场平台在所属地市、县公司范围内,选拔合适人员支援施工监理企业,施工监理企业一线人员占比达80%以上;优化毕业生招聘学历及专业结构,重点补充一线紧缺专业人才;优化社会化用工机制,以省公司为单位加强用工总量管控,省公司指导施工监理企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动态调整社会化用工规模,并报上级单位备案;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用工机制建设,通过考核评价,及时淘汰不符合业务发展需要人员,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满足施工监理业务发展需求。
健全完善施工监理企业考核分配机制:
指导各省公司优化施工监理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机制,工资总额核定与企业利润、营业收入、产值等指标紧密挂钩,实现工资总额与企业效益和产值同向升降,并在省公司工资总额计划内单独申报;指导施工监理企业深化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加大一线岗位薪酬激励力度,与项目安全、质量等目标量化考核相挂钩,调动一线员工积极性,有效落实安全质量责任。
人资部
由人资部发文,各省公司应编制省公司层面施工监理企业劳动用工和薪酬激励机制优化方案。
9
基建相关机构及职责调整完善方案
管理过程职能部门与项目部之间,业主项目部与监理项目部之间管理界面交叉、重叠,职责越位、缺位和错位,多头指挥、责任推卸,削弱了现场管理效果
省公司建设部不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业务操作层面工作,调整项目管理处职责,撤销特高压处;剥离省经研院项目管理中心除工程前期以外的其他职责和人员,监理公司成建制划转,调整省经研院部分职能部门人员,组建省建设分公司(省监理公司);地市公司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拆分为建设部和项目管理中心。
省公司所属施工企业独立设置安全监察部,原质量管理职责调整到其他部门。
人资部
由人资部发文。
10
施工集体企业瘦身健体优化整合指导意见
施工集体企业施工水平参差不齐、实际作业能力不足
加强作业层能力建设,通过技能人才补充优化,组建成建制作业班组,自行承担变电安装、调试和线路组塔、架线等核心业务,劳务分包作业必须在施工集体企业作业班组骨干的组织、管控、指挥下作业,坚决杜绝违规分包、违法转包;加强施工管理能力建设,施工项目部能够实现对自行作业班组和分包作业队伍施工安全、质量、技术、进度等进行有效管控;加强技术装备补充和管理,严禁劳务分包队伍自带技术装备及施工工器具进行作业;严格依据实际承载力承接施工任务,施工集体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能力,参与施工市场竞争,量力而行承接施工作业任务,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产业部
已于2017年8月16日以国家电网办〔2017〕656号文下发。
11
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实施方案
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两层都薄弱、两层都不到位
是明确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总体思路、原则要求,按照依法依规、注重实效、有序推进的原则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确定试点单位及试点范围,按照国家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的地域范围,选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四川等七个省市公司开展省公司层面的输变电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改革试点;改革试点主要内容包括调整组织机构、优化管理界面及流程、强化人才补充和激励、创造良好改革条件四个方面,7家试点单位按照公司明确的统一要求适时开展试点,积极向属地住建厅汇报实施方案,积极争取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开展全过程咨询的有关政策。
体改办
由体改办发文,试点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司确定的基本框架、具体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操作方案,细化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主要职责、管理界面、管理流程、管控要求、业务委托、业务运作、费用支付等内容。
操作方案经省公司党委会研究审定后,报总部基建部、人资部、体改办备案。
12
推进质量监督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承担非电网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影响主业
剥离挂靠公司系统的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非电网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在公司层面设立质量监督分站,挂靠基建部管理,办事机构设在中国电科院质监中心,协助基建部对27个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业务指导,并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特高压等跨区重点工程质量监督。
体改办
待能源局下发质监体系改革方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