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系统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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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医学部工会系统基层工会经审工作台账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16年度基层工会
经审工作台账
单位:
年月日
第届工会经审会组织一览表
姓名
经审会职务
性别
所在单位
选举时间
行政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组建情况
第届
经审会
经年月日工会第次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共选出经审会委员名。
并报上级工会年月日批准成立。
所属分会
经审组织
组建情况
所属基层工会数应建经审会数应建未建数
至年末已建经审会数
配备经审干部本年度计划培训经审干部至年末已培训经审干部
本届经审会印鉴:
经审主任章:
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年月审查日期:
年月日
科目
预算数
期末数
完成预算
%
收入类
合计
支出类
合计
本年经费结余
审计意见及
建议
经审负责人:
工会财务:
制表:
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年月审查日期:
年月日
科目
预算数
期末数
完成预算
%
收入类
合计
支出类
合计
本年经费结余
审计意见及
建议
经审负责人:
工会财务:
制表:
年度工会预算审计报告
年月日
被审部门
审查时间
审查内容
承办人员
经审会审议通过时间
审查意见
经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整改情况
反馈
(被审部
门意见)
被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同级工
会意见
工会主席签章:
备注
1.本表适用于工会预算、决算审计,
2.一式二份,经审会存一份,交被审单位(部门)一份。
工会会费收入审查表
月
份
应交数
实交数
欠交数
被交数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上
半
年
1-6
下
半
年
7-12
审
查
意
见
经审主任:
经手人:
工会经费计拨情况审查报告表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单位
职工
人数
人
审计
年度
年
工资
总额
元
工资
元
各种奖金
元
各种津贴
元
其他
元
2%经费计拨情况
应计提
元
应拨交
元
实计提
元
实拨交
元
少计提
元
少拨交
元
应补提经费
总额
应补拨经费
总额
元
经费上解情况
上解工会经费比例
%
应上解工会经费
元
已上解工会经费
元
应补解工会经费
元
年月日已补解工会经费
元
欠解
经费情况
本年
欠解
元
往年
欠解
元
累计欠解
元
补解经
费计划
单位签章年月日
本级工会
经审会
审计结论
经审主任年月日
本级
工会
意见
年月日
上级工会
经审会
意见
年月日
备注
年度工作总结
年月日
固定资产审查表
审查日期:
序号
固定资产
类别
账面数
盘存数
盘盈
盘亏
盈亏原因
处理情况
件数
总
额
件
数
总
额
件
数
总
额
件数
总
额
审计意见及建议
其中:
当年新增
固定资产
件
总值:
元
当年减少
固定资产
件
总值:
元
分管主席:
经审主任:
工会财务:
保管员:
制表:
计提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组成简明表
计提工会经费
有关文件摘录
工资总额的组成(计提工会经费的范围)
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工资总额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改后)
1、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的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2、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4、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5、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摘自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6、拨交工会经费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公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均应计算在内。
(摘自全国总工会,财政部文件<1992>第19号)
计
时
工
资
(1)对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
(5)合同制职工按规定缴纳的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一定比例的退休养老基金、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
职工保险福利费用包括医疗卫生费、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事业设施费和集体福利事业补贴、探亲路费、计划生育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防暑降温费、婴幼儿补贴(即托儿补助)、独生子女牛奶补贴、独生子女费、“六一”儿童节给职工的独生子女补贴、工作服洗补费、献血员营养补助及其他保险福利费。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具体有:
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4)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5)支付给外单位人员的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6)出差补助、误餐补助是指职工出差应购卧铺票实际改乘座席的减价提成归己部分;因实行住宿费包干,实际支出费用低于标准的差价归己部分。
(7)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8)实行租凭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9)一些单位职工集资入股或购买企业债券后发给职工的股息分红、债券利息以及职工个人技术投入后的税前收益分配。
(10)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以及一次性支付买断工龄支付给职工的费用。
(11)劳务派遣单位收取用工单位支付的人员工资以外的手续费和管理费。
(12)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3)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4)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中净结余的现金。
(15)由单位负担并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支付给从保安公司招用的人员的补贴。
注:
此表根据《工会法》及国家统计局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和北京市统计局有关规定整理编印。
计
时
工
资
(1)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2)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3)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还有:
计件标准工资、计件超额工资。
津
贴
和
补
贴
1.津贴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及岗位性津贴。
包括:
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冷库低温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工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科研辅助津贴、卫生临床津贴和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护林津贴、林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津贴、水利防汛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预测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口岸鉴定检验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特殊岗位津贴、会计岗位津贴、岗位津贴、野外津贴、水上作业津贴、艺术表演档次津贴、演出场次津贴、艺术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津贴、教练员培训津贴、运动员成绩津贴、运动员突出贡献津贴、责任目标津贴、领导职务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技术等级岗位津贴、技术工人岗位津贴、普通工人作业津贴及其他为特殊行业和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设立的津贴。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包括:
公安干警值勤津贴、警衔津贴、交通民警保健津贴、海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税务人员的税务征收津贴(包括农业税收)、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外勤津贴、人民法院干警岗位津贴、人民检察院干警岗位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监察、纪检部门办案人员补贴、人民武装部工作人员津贴、监狱劳教所干警健康补贴等。
(2)保健性津贴。
包括:
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农业事业单位发放的有毒有害保健津贴以及其它行业职工的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
包括:
特级教师津贴、科研课题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高级知识分子特殊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
包括:
工资工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护龄津贴等。
(5)地区津贴。
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等。
(6)其他津贴。
例如:
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补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单位按月发放的伙食补贴、补助或提供的工作餐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洗理卫生费、书报费、工种粮补贴、过节费、干部行车补贴、私车补贴等。
2、补贴
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粮、油、蔬菜等价格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房改补贴等。
奖
金
(1)生产(业务)奖:
具体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2)节约奖:
具体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3)劳动竞赛奖:
具体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
(4)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机关工人的奖金、体育运动员的平时训练奖
其他奖金:
具体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运输系统的堵漏保收奖,学校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超额酬金,从各项收入中以提成的名义发给职工的奖金等。
加班加点工资
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职工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其他工资
指其他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的工资。
如附加工资、保留工资以及调整工资补发的上年工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