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管理讲义系列之二十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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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管理讲义系列之二十四

一.内容讲解

  

(一) 收益分配概述

  1.收益分配的概念:

广义的收益分配是指对企业收入和利润进行分配的过程;狭义的收益分配是指对企业利润的分配。

  2。

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

  企业收益分配主要是确定企业的净利润如何在分发给投资者和用于再投资这两方面进行分配。

收益分配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不仅影响企业的筹资和投资决策,而且涉及国家、企业、投资者、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关系,涉及企业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等关系的处理与协调。

为合理组织企业财务活动和正确处理财务关系,企业在进行收益分配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

  

(2)兼顾各方面利益原则;

  (3)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

  (4)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

  (5)盈亏自负的原则。

  3。

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1年4月8日,为了规范国有资本的收益分配问题,财政部从政府作为企业资本投入者的角度,发布了《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部分明确了国有资本收益的构成、利益分配制度、亏损弥补规定、资产损失的处置以及产权转让收益和清算收益的处理等内容。

讨论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国有资本收益的构成:

国有资本收益包括注册的国有资本分享的企业税后利润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国有资本收益。

  

(2).利润分配制度:

  企业实现的年度净利润,归企业投资者所有,必须按规定进行分配。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度可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

  母公司(指直接持有国有资本的各类集团公司、总公司以及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下同)制定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母公司向主管财政机关上缴利润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制定。

  按《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规定,国有企业的税后利润暂缓收缴。

  (3).亏损弥补规定:

  企业发生年度经营亏损,依法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

连续5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后,依次用企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

企业在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4).企业损失的处理: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损失以及经营证券、期货、外汇交易损失等,由有关部门按财务管理规定予以核实、查清责任。

对于核实清楚的资产损失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生产经营的损失计入本期损益;

  清算期间的损失计入清算费用;

  公司制改建中的损失,可以冲减所有者权益。

  (5).产权转让收益的处理:

  转让母公司国有资本所得收益,上缴主管财政机关。

企业转让子公司股权所得收益与其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差额,作为投资损益处理。

  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所得收益,按国务院规定执行。

  (6).企业清算收益的处理:

  企业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解散的,应按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清算。

企业清算净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其中:

子公司清算所得税净收益,投资者分享的份额与其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差额,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母公司清算所得净收益,上缴主管财政机关。

  

(二)收益分配政策

  1.确定收益分配政策应考虑的因素

  收益分配政策是指管理当局对收益分配有关事项所作出的方针与决策。

由于税法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因而收益分配中的纳税政策没有方案的选择性,收益分配政策从根本上说是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对股份公司而言,即股利政策,下同)。

  企业税后利润,可以留存,也可用于投资分红支出。

在企业利润有限的情况下,如何解决好留存与分红的比例,,是处理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企业与股东等关系的关键。

确定或选择正确的税后利润分配政策,对企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一,分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企业对外再筹资能力。

(1)如果企业分配政策得当,则能直接增加企业积累能力。

在利润一定的条件下,增加留存比例,实质上是增加企业筹资量。

从这一角度看,分配政策也是再筹资政策。

(2)如果分配政策得当,能够吸引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增强其投资信心,从而为筹资提供基础。

  第二,分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企业市场价值的大小。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反映了企业经营的连续、稳定和有计划。

因此,如何确定较好的投资分红模式,并保持一定程度上的连续性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形象,从而提高企业发行在外股票的价格和企业的市场价值。

  由此看来,收益分配政策的选择至关重要。

而收益分配政策的确定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大致讲来,这些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法律因素

  为了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国家有关法规如《公司法》对企业收益分配予以一定的硬性限制。

这些限制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A.资本保全约束;

  B.资本积累约束;

  C.偿债能力约束;

  D.超额累积利润约束.

  

(2)股东因素

  股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提出限制、稳定或提高股利发放率等不同意见。

主要包括:

  A.控制权的考虑;

  B.避税的考虑。

一些股东出于避税的考虑往往要求限制股利的支付,而保留较多的盈余,以便从股价上涨中获利;

  C.稳定收入的考虑;

  D.规避风险的考虑。

  (3)公司因素

  公司出于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的考虑,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并最终制订出可行的分配政策。

这些因素包括:

  A.公司的举债能力;

  B.未来的投资机会;

  C.盈余稳定的状况;

  D.资产流动的状况;

  E.筹资成本,一般而言,将税后的收益用于再投资,有利于降低筹资的外在成本,包括再筹资费用和资本的实际支出成本;

  F.其它因素。

比如,企业有意的多发股利使股价上涨,使已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尽快的实现转换,从而达到调整资金结构的目的;再如,通过支付较高股利,刺激公司股价上扬,从而达到反兼并、反收购的目的等等。

  (4)其它因素

  如债务合同的限制,通货膨胀的状况。

在通货膨胀时期,企业一般采取偏紧的收益分配政策。

  2.收益分配政策的评价与选择

  企业在确定收益分配政策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得失,从优选择。

在理财实践中,企业经常采用的收益分配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

  

(1)剩余政策:

指企业较多地考虑将净利润用于增加投资者权益(即增加资本或公积金),只有当增加的资本额达到预定的目标资金结构(最佳资金结构),才将剩余的利润用于向投资者分配。

这种政策主要是考虑未来投资机会的影响,即当企业面临良好的投资机会时,在目标资金结构的约束下,最大限度地使用留存收益来满足投资方案所需的自有资金数额。

  剩余政策的基本步骤为:

  A.确定企业目标资金结构,使得在此结构下的综合资金成本最低;

  B.进一步确定为达到目标资金结构需要增加的留存收益的数额;

  C.最大限度地使用净利润来满足投资方案所需的自有资金数额;

  D.在满足上述需要后,将剩余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可见,在这种分配政策下,投资分红额(股利)成为企业新的投资机会的函数,随着投资资金的需求变化而起伏,只要存在有利的投资机会,就应当首先考虑其资金需要,最后考虑企业剩余收益的分配需要。

这种政策的优点是能充分利用筹资成本最低的资金来源,保持理想的资金结构,使综合资金成本最低。

  【例题1】某公司1996年提取了公积金、公益金后的税后净利为800万元,1997年的投资计划所需资金700万元,公司的目标资金结构为自有资金占60%,借入资金40%。

则按照目标资金结构的要求,公司投资方案所需的自有资金数额为多少?

  【解析】根据以上分析与要求知道:

700×60%=420{万元}

  按照剩余政策的要求,该公司1996年向投资者分红(发放股利)数额为:

  800-420=380(万元)

  

(2)固定股利政策:

在这种政策下,公司在较长时期内都将分期支付固定的股利额,股利不随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动,除非公司预期未来收益将会有显著的、不可逆转的增长而提高股利发放额。

采用这种政策的,大多数属于收益比较稳定或正处于成长期、信誉一般的公司。

  这种策略对公司而言有如下优点:

  A.固定的股利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公司股票价格的稳定,从而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B.稳定的股利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与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着很强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

  这种策略的主要缺点:

  股利支付与公司盈利能力相脱节,当盈利较低时仍要支付较高的股利,容易引起公司资金短缺,导致财务状况恶化。

  (3)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要求公司每年按固定的股利支付比例从净利润中支付股利。

  优点:

由于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年度间是经常变动的,因此每年的股利也应随着公司收益的变动而变动,保持股利与利润间的一定比例关系,体现风险投资与风险收益的对等。

  缺点:

由于股利波动容易使外界产生公司经营不稳定的印象,不利于股票价格的稳定与上涨。

  

(1).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即企业每年按一固定的数额向股东支付正常股利,当企业年景好、盈利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再根据实际需要,向股东临时发放一些额外股利。

  优点:

具有较大灵活性,可给企业较大的弹性。

由于平常股利发放水平较低,故在企业净利润很少或需要将相当多的净利润留存下来用于再投资时,企业仍旧可以维持既定的股利发放水平,避免股价下跌的风险;而企业一旦拥有充裕的现金,就可以通过发放额外股利的方式,将其转移到股东的手中,也有利于股价的提高。

因此,在企业的净利润与现金流量不够稳定时,采用这种股利政策对企业和股东都是有利的。

  上面所介绍的是企业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常用的几种分配策略。

其中,固定股利政策和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是企业普遍采用、并为广大的投资者所认可的两种基本政策。

企业在进行分配政策时,可以比照上述政策的思想,充分考虑各种政策的优缺点和企业的

  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净利润分配政策。

  (三)股份公司的股利形式

  大多数情况下,非股份制企业投资分红一般采用现金方式。

但是,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形式有一定的特殊性,它除了现金股利外,还存在其他的股利支付形式。

  1.现金股利形式

  它是指以现金支付股利的形式,是企业最常见的、也是最易被投资者接受的股利支付方式。

这种形式能满足大多数投资者希望得到一定数额的现金这种实在收益的要求。

但这种形式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出量,增加企业的支付压力,在特殊情况下,有悖于留存现金用于企业投资与发展的初衷。

  采用现金股利形式时,企业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

  

(1)企业要有足够的未指明用途的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

  

(2)企业要有足够的现金。

  2.股票股利形式

  它是指企业以股票形式发放股利,其具体做法可以是在公司注册资本尚未足额时,以其认购的股票作为股利支付;也可以是发行新股支付股利。

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时,预先扣除当年应分配股利,减价配售给老股东;也有的发行新股时进行无偿增资配股,即股东不须缴纳任何现金和实物,即可取得公司发行的股票。

  股票股利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股利,它不会引起公司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而只涉及股东权益内部结构的调整,即在减少未分配项目的同时,增加公司股本额,同时还可能引起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化,但他们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股东权益总额不会发生变化。

  优点:

  

(1)企业发放股票股利可免付现金,保留下来的现金,可用于追加投资,扩大企业经营;

  

(2)股票变现能力强,易流通,股东乐于接受,也是股东获得原始股的好机会。

  发放股票股利会因普通股股数的增加而引起每股利润的下降,每股市价有可能因此而下跌。

但发放股票股利后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并未改变,因此每位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场价值总额仍能保持不变。

  (四)收益分配程序

  1.股份公司收益分配与股利支付程序

  

(1)股份公司收益分配程序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A.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抵补亏损的法定期限后,仍未补足的亏损)。

  B.提取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按照净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C.提取法定公益金。

法定公益金按当年净利润的5%提取,主要用于职工住宅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D.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提取和使用,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水平以及调整各年利润分配的波动,通过这种方法对投资者分利加以限制和调节。

  E.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净利润扣除上述项目后,再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普通股分配的利润,公司应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向普通股东支付股利。

  另外,一般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但考虑到股份有限公司为维护其股票市价和信誉,以避免股票市价大幅度波动,在公司当年无利润但用公积金弥补其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公积金向股东分配股利、不过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2)股份公司股利支付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前后要经历一个过程,依次为股利宣告日、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支付日。

  A.股利宣告日:

即公司董事会将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

公告中将宣布每股股利、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支付日等事项。

我国的股份公司通常一年派发一次股利,也有在年中派发中期股利的;

  B.股权登记日:

即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资格登记截止日期。

只有在股权登记日前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的股东,才有权分享股利,证券交易所的中央清算登记系统为股权登记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一般在营业结束的当天即可打印出股东名册;

  C.除息日:

即指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相互分离的日期。

在除息日前,股利权从属于股票,持有股票者即享有领取股利的权利;从除息日开始,股利权与股票相分离,新购入股票的人不能分享股利。

通常在除息日之前进行交易的股票,其价格高于在除息日之后进行交易的股票价格,其原因就主要在于前种股票的价格包含应得的股利收入在内;

  D.股利支付日:

即向股东发放股利的日期。

  (五)本讲重点与难点:

  重点:

收益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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