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第二学期期末考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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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商法 试题
2005年7月
一、判断题(10分,每题1分)
1.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 )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
( )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 )
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起5年内不准转让。
( )
5.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 )
6.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中止。
( )
7.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需要,董事长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以适应公司在市场竞争的需要. ( )
8.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 )
9.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重大过失付款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 )
10.持票人应当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行使追索权。
( )
二、单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和解协议需要满足以下哪个条件,才能通过( )。
A.占所有债权的2/3以上 B.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3/4以上
C.占所有债权总额的3/4以上 D.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
2.下列关于收益分配顺序正确的一项是( )。
A.交纳所得税、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对股东进行分配
B.交纳所得税、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对股东进行分配
C.提取法定公积金、交纳所得税、对股东进行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
D.对股东进行分配、交纳所得税、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法定公积金
3.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根据法律规定,该公司的成立日期以下列哪一个为准( )。
A.公司成立公告发布之 B.公司创立大会召开之日
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 D.公司批准证书下达之日
4.下列情形中,哪一个不适合做董事( )。
A.某甲,公立大学教授
B.某乙,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执行期刚满1年
C.某丙,曾因偷税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执行期满已逾5年
D.某丁,个人投资企业的投资人,现该企业资不抵债,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10万元
5.某甲准备设立一个经营食品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其出资不得少于( ).
A.30万 B.10万
C.40万 D.50万
6.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进行决议时,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应采取何种决议才能通过( )。
A.以出席股东会的股东人数2/3以上通过
B.以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C.以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D.以全体股东人数2/3以上通过
7.以下关于公积金概念提法错误的是( )。
A.公积金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B.任意公积金由公司决定是否提取及提取比例
C.法定公积金转化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0%
D.法定公积金累积数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8.出票日期是1995年5月31的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的承兑提示期间的最后一日是( )
A.1995年7月1日 B.1995年6月30日
C.1995年7月31日 D.1995年8月1日
9.票据债务人依其本国的法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依行为地法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适用( )法律。
A.出票地 B.其本国
C.行为地 D.付款地
10.公司经理的基本职权不包括( )。
A.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B.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C.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D.主持股东大会
三、多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以下国家采用民商分立的立法体例的国家有( )。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日本
2.下列情形导致当事人当然退伙的有( )。
A.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C.因疾病不能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经营 D.未履行合伙企业的出资义务
3.甲要成为某合伙企业的须符合以下哪些条件( )。
A.取得原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B.原合伙人如实告知该企业的经营状况
C.甲应如实向合伙人说明个人负债情况
D.甲应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协议应载明下列哪些事项( ).
A.入伙与退伙 B.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C.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D.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以下情形将导致合伙企业被解散的有( )。
A.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
B.在9个合伙人中有6个人同意解散
C.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4个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有3个合伙人分别因不同原因而退伙
6.合伙事务的执行可采取以下哪些方式( )。
A.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B.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
C.委托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 D.委托2名合伙人执行
7.某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为3年.以下情形可以使当事人退伙的有( )。
A.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D.合伙人严重违反了协议约定的义务
8.某公司打算上市,哪些是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 )。
A上市公司必须是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B.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C开业时间2年以上
D.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9.股份发行的原则有( )。
A.公开发行 B.公平发行C.同股同权 D.同股同利 。
10.以下关于股份转让说法正确的是( ).
A.股份转让特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B.股份转让不能自由转让
C.股份转让在特定情况下受到一定的限制
D.股份转让是以股票的形式出现的
四、简述题(30分,每题15分)
1.请简述公司分立及其法律后果。
2.请简述票据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五、案例分析(20分)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董事会有7名董事组成。
出席会议的有董事甲、乙、丙、丁。
董事戊因出国考察未能出席,董事己因病不能出席。
董事庚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电话委托甲代为表决。
董事辛因病不能出席,委托董事会秘书任代表出席并表决。
(2)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作出决定:
由于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将于2001年6月2日举行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除例行提交有关事项由该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外,还将就以下事项审议表决:
增加2名独立董事;修改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人数。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与张某年薪10万的待遇,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乙外都同意.
(4)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监事签名后存档。
现问:
1.据
(1)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董事己、辛的委托有效吗?
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
(2)中不符规定的地方。
3.(3)中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
说明理由。
4.指出(4)中不规范之处。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商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5年7月
一、判断题(10分,每题1分)
1.对 2.对 3.对 4,错 5.错
6.错 7.错 8.错 9.对 10.错
二、单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D 2.B 3.C 4.D 5.D
6.C 7.C 8.B 9.C 10.D
三、多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简述题(30分,每题15分)
1.请简述公司分立及其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1)公司分立是指:
一个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法律的规定分立成二个或者数个公司,原来公司的财产、债权和债务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继承。
(4分)
(2)公司分立时:
首先要有股东会决议。
公司分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和为了适应市场的要求提出公司分立的方案。
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在决议中要对公司的财产做出相应的分割。
(2分)
资产清算。
编制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分)
其次,通知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1分)
再次,债务安排。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2分)
(3)公司分立的法律后果。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债权人在时效内的债权可以向合并之后的公司主张。
公司分立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知和公告的,公司分立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各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分)
2.请简述票据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
参考答案:
依据背书的目的,背书可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2分)
(一)转让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
通常的背书均为此种。
(4分)
(二)非转让背书是指以转让权利以外的目的而为的背书。
非转让背书又可分为设质背书和委托背书
(1)设质背书是以设定质权担保债权为目的的背书。
设质背书,它是背书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所为的背书。
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2分)
(2)委任背书是以委任他人(被背书人)代为取款为目的的背书。
(2分)
委任背书,又称为委任取款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委托被背书人代为领取票款而为的背书。
该种背书一般应有委任取款文句的记载,以防和一般的背书相混淆。
(1分)
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关系属于民法上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不存在权利担保关系,应依民法处理。
(1分)
委任背书不具有权利移转之效力
(1)被背书人受委任后,得行使票据上的一切权利。
这里所称的一切权利,不仅仅指票据权利,而且包括票据法上的权利。
(1分)
(2)被背书人有再背书,以将其代理权转让于第三人,而不得为转让背书。
(1分)
(3)被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汇票债务人所有对抗背书人之事由均得对抗被背书人,也就是说,委任背书不发生人的抗辩切断效力。
(1分)
五、案例分析(20分)
参考答案:
1.人数符合规定,二分之一以上即可.电话委托不可,必须书面委托。
被委托人只可在董事范围内选择。
(5分)
2.临时股东大会必须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举行。
(5分)公司法104条.
3.第一项合规定,第二项不合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分)
4.应有会议纪录员签名,无须监事签名。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