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为农民办实事的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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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为农民办实事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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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为农民办实事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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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一、培养新型农民

实事内容:

一是在全国1000个以上县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工作机制,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

二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以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抓好对返乡农民工的订单培训和定向转移与转岗培训,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

培训后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

共计培训农民500万人。

实施方式: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跟踪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示范户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

项目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各县培训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建立项目公示平台,跟踪培训工作实施情况。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按照“公开招标培训机构,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培训保证农民就业”的要求实施。

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确定并下达各省示范性培训任务,项目实施省、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当地培训工作。

工作进度: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1-2月,编制全年计划,预分解培训任务,3月,与财政部联合下发有关文件,组织项目申报,全面部署培训工作,4-12月开展培训;12月底完成全年任务。

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1-2月,确定各省和示范村培训任务,3月,下发实施阳光工程通知,组织项目申报,4-12月,各地开展培训;12月底,完成全年任务。

责任分工:

科技教育司、财务司负责。

负责人白金明、王正谱,责任人刘艳、冀名峰。

二、为产粮大县农技推广部门配备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

实事内容:

为部分产粮大县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配备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275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教育培训、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和信息传播服务。

安排中央投资4500万元。

实施方式:

农业部审批项目并安排落实投资,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统一采购工作。

工作进度:

1-4月,将项目投资计划下达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5-10月,组织开展车辆招标采购工作;年底前发送车辆到各地。

责任分工:

发展计划司负责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和督促检查;科技教育司负责业务指导,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负责人杨绍品,责任人隋斌。

三、免费为1.5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

实事内容:

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五个环节,免费为1.5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服务,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0亿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实施方式:

农业部统一组织,项目省、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土壤肥料技术单位承担实施。

农技人员提出施肥方案,确定肥料配方,引导企业生产供应配方肥。

组织农技人员向农民发放施肥建议卡,开展施肥指导和培训,指导农民按照配方购肥、施肥。

工作进度:

1-2月,制定工作方案,完成各项准备工作;3-11月,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包括野外调查、采样分析、田间试验、配方设计、配方肥生产与供应、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等;12月,进行工作总结。

责任分工:

种植业司负责,财务司、农垦局参加。

负责人叶贞琴,责任人胡元坤。

四、大力推进水稻生产机械化

实事内容:

在水稻产区大力推进水稻栽植和收获机械化发展。

在25个省(区、市)建立145个示范县,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示范,组织技术宣传指导,编印《农机用户购机指南》6万册,重点解决水稻种植机械化的瓶颈问题,培训种粮大户、农机户29万户以上。

对农民购买水稻插秧、收获机械进行补贴,组织开展水稻跨区机插秧、机收、机耕等作业。

2009年全国新增水稻机插面积800万亩,达到5300万亩,机械化栽植水平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15%,水稻机收水平达到53%以上。

实施方式:

农业部统一制定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县重点向水稻主产区倾斜,各项目省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县具体实施。

农业部水稻生产机械化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

将水稻插秧和收获机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对购买水稻机械的农民优先补贴并进行培训指导。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机具组织调度,完善水稻跨区作业服务。

落实机车免费通行政策,积极开展帮扶,维护作业市场秩序。

工作进度:

2月,举办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项目工作会暨技术培训班。

3-4月,下达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合同,开展项目示范点建设;印发《农机用户购机指南》4万册,部署水稻跨区机收的组织、服务、协调工作。

5-10月,分区域举办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组织专家组及各地技术人员巡回指导服务;项目县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做好指导、示范和作业服务。

11月,进行项目检查、验收、总结工作。

在水稻生产季节,定期向社会发布水稻机插、机收作业市场信息和工作进度、动态,引导机具有序流动。

责任分工: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

负责人宗锦耀,责任人刘恒新。

五、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实事内容:

在我国适宜地区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计划投资3000万元,在全国23个省(区、市)建立134个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县,新增实施面积1000万亩。

组织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宣传,提高农民对保护性耕作的认识。

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50万人次,增强农民实施保护性耕作的技术水平。

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指导,解决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中的实际问题。

编印发放保护性耕作技术图册,指导农民学习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

对农民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和实施作业进行优先优惠补贴,增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

实施方式:

农业部统一组织实施,确定示范县,指导审核各地实施方案。

相关省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示范县召开多种形式的演示会、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培训农民和农机手。

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宣传。

各示范县建立对比试验田,组织农民观摩,引导农民自主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

农业部和各地保护性耕作专家组根据农时开展技术指导。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制作技术指导和宣传图册向农民免费发放。

将保护性耕作机具优先纳入购机补贴,提高农民应用技术的能力。

工作进度:

1-3月,下达项目实施计划,明确示范县,4-10月,开展技术指导与宣传培训,做好指导、示范和作业服务,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11-12月,组织开展项目检查和总结验收。

责任分工: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

负责人宗锦耀,责任人刘宪。

六、开展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推广和对接活动

实事内容:

针对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筛选成熟的技术、工艺和生产设备,在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推广,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提高原料综合利用率和产品竞争力。

实施方式:

在面向广大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征集技术需求的基础上,按照“节能、环保、高效”原则,筛选相关行业发展急需的共性技术,以省为单位举办4次大型技术对接活动,聘请专家介绍国内外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发展趋势,解答企业遇到的技术难题,促进建立科研院所与企业的长期合作机制。

选择部分农产品重点产区,示范推广马铃薯保鲜、高效节能蔬菜脱水等关键技术和设备。

工作进度:

2-4月,就相关行业进行调研,确定技术推广与对接地点和单位;5-11月,在相关省区市和企业进行设备改造和人员培训、举办技术对接活动;12月,完成总结。

责任分工:

乡镇企业局负责。

负责人甘士明,责任人王秀忠。

七、帮助农民提高安全用药水平

实事内容:

一是指导农民和农药经营商科学选购、合理使用农药产品。

免费向农民和农药经销商赠送《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小册子2万本、《购买放心农药简明挂图》8万张和《识别假冒伪劣农药维护合法权益》明白纸20万张。

同时,指导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加印小册子、宣传挂图或编印假劣农药识别知识等明白纸,免费发放给农药经营店和农民。

基本做到村村有挂图、店店有手册。

二是开展科学安全使用农药技术示范与培训。

在安徽等13个省份选择粮食、果树、蔬菜和茶叶等作物生产基地县开展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示范与培训活动,并建立农药科学安全使用示范区,每个县示范区面积不少于2000亩。

实施方式:

农业部统一组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部署,落实属地责任,将宣传材料逐级下发。

在示范区内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农药示范试验,筛选、推广高效、安全、经济的新品种。

组织对农民和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工作进度:

3月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印制小册子、挂图和明白纸;4月份,发送到各省农业主管部门。

责任分工:

种植业管理司负责,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参与。

负责人叶贞琴,责任人周普国。

八、向农民宣传普及兽药安全使用知识

实事内容:

强化兽药管理政策宣传和安全使用普及工作,加强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指导,提高动物养殖安全用药水平,提高农牧民辨别真假兽药能力,提高兽药管理政策普及程度,保证动物疫病防治成效和动物性产品安全。

实施方式:

利用《中国兽药杂志》、《中国兽药信息网》等涉农媒体开设兽药专栏。

组织编印发放《奶牛用药知识手册》等兽药科普材料。

在四川、湖北、广东、山东等11个省份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宣传活动,印发《水产养殖用药指南》等技术资料1万册。

工作进度:

3-11月,每月一期兽药专栏。

2月底前完成资料编印工作,结合春秋动物防疫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分两次向农户下发宣传资料。

3-12月,完成11省(市)水产养殖规范用药宣传活动。

责任分工:

兽医局负责。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保健品协会、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参与。

负责人李金祥,责任人李长友。

九、扶持贫困地区“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

实事内容:

举办两期培训班,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三品”开发、认证、管理和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免费培训。

在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创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00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35个,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选择2个有条件的贫困县,开展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的试点工作。

实施标志使用优惠政策,对于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防伪标志的,仅收取成本费;对申报初级产品的绿色食品企业减免标志使用费;对申报加工产品的绿色食品企业减半收取标志使用费;对申报有机食品的企业减收1/3认证费。

实施方式:

农业部统一组织实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及各地工作机构共同配合实施。

工作进度:

2-12月,创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

3月,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培训实施方案,4-10月,组织实施。

责任分工: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参与。

负责人马爱国,责任人徐肖君。

十、补助建设500万户农村户用沼气

实事内容:

加大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力度,今年计划补助建设500万户,支持建设1000处以上大中型沼气工程,配套建设沼气服务网点。

实施方式:

农业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快制定新一轮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规划。

加强宣传培训,利用“阳光工程”,逐步完成对21万个沼气生产工的再培训,进一步提升技术推广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确保服务效果。

加快技术创新。

开展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试点,加大秸秆沼气推广力度。

在养殖小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推广联户沼气和集中供气建设模式,积极推进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建立激励机制,中央投资将向地方投入多、建设管理好的省区市予以倾斜。

工作进度:

1-3月,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批复下达项目计划。

4-12月,加快建设进度,完成建设任务。

责任分工:

科技教育司、发展计划司负责。

负责人白金明、杨绍品,责任人杨雄年、隋斌。

十一、在青海等四省藏区实施炊事用能节约示范项目

实事内容:

实施藏区炊事用能节约示范项目,在青海、四川、甘肃、云南4省藏区的38个县(市),为农牧民安装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3.2万台。

安排中央投资3500万元。

实施方式:

农业部审批项目并安排落实投资,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负责统一招标采购工作。

工作进度:

1-3月,衔接落实投资,并下达项目投资计划;4-11月,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会同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省农业(农牧)厅组织项目实施,组织开展设备发送安装工作。

责任分工:

发展计划司负责项目审批、资金落实和督促检查;科技教育司负责业务指导,青海、四川、甘肃、云南省农业(农牧)厅会同项目县农业(农牧)局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负责人杨绍品,责任人周应华。

十二、继续实施“以机代牛”工程

实事内容:

进一步加大对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等7个血吸虫病疫区省农机补贴投入力度,继续将164个重点疫区县全部纳入农机补贴实施范围,实施“以机代牛”工程。

通过政策引导,调动血吸虫防疫区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疫区农业装备水平和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应用水平,促进耕牛淘汰,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预防和控制血吸虫病发生。

实施方式:

血吸虫病疫区省农机补贴资金向164个重点疫区县倾斜,优先保证血防Ⅰ、Ⅱ类村“以机代牛”补贴需要,对血防Ⅰ、Ⅱ类疫区村实施整村推进。

扩大补贴机具品种,将手扶拖拉机、水田耕整机、机耕船等疫区适用的中小型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继续执行“以机代牛”工程50%的机具补贴标准。

鼓励疫区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发展,制定帮扶措施,促进机具共同利用。

工作进度:

2月底,组织开展机具选型,指导相关省农机部门制定年度“以机代牛”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3-11月,组织实施农机补贴政策,帮助农民购买农业机械,指导开展机械化作业,做好工程实施督导和总结。

责任分工: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

负责人宗锦耀,责任人刘恒新。

十三、推广秸秆青贮饲料

实事内容:

在反刍动物养殖集中、养殖技术发达的省(区、市)选择70个秸秆资源丰富、养殖基础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县(市),建设秸秆养畜示范项目,预计新建永久秸秆青贮窖40万平方米,新增青贮秸秆处理能力35万吨,新增秸秆处理机械1000台(套),培训农民超过2万人。

每个项目投入资金100万元,使养殖户秸秆处理利用率和秸秆养畜效益明显提高,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实施方式:

按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要求,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可研评审和监督管理。

组织专家制定秸秆养畜项目可研报告规范格式、秸秆养畜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聘请专家开展秸秆养畜专题讲座,传授科学处理利用秸秆相关知识。

组织检查组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

工作进度:

4月,组织专家对农村养殖户进行培训;5-6月,对已建成项目进行验收抽查,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

责任分工:

畜牧业司负责。

负责人王智才,责任人王宗礼。

十四、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

实事内容:

努力恢复水生生物资源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保证渔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和渔业可持续发展。

以沿海四大海区及黑龙江流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工作。

2009年全国增殖放流的各类渔业资源苗种数量达到200亿尾(粒)以上,积极开展增殖放流管理体制机制、放流对生态的影响、放流技术与效果跟踪监测研究。

实施方式:

农业部统一组织,相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及中央直属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及有关水产科研单位提供相应技术支撑。

工作进度:

1-4月,完成工作部署,做好增殖放流的各项前期准备;5-8月,组织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及中央直属单位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和相关研究、监测;9-10月,各地渔业主管部门组织渔民对增殖资源进行回捕,有关研究单位继续开展相关研究、监测;11-12月,进行增殖放流效果评价和工作总结。

责任分工:

渔业局负责,财务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参与。

负责人李健华,责任人崔利锋。

十五、继续开展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

实事内容:

对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分别给予25%和20%保费补贴,以各地开展渔业互助保险工作为基础,选择沿海重点渔区为实施区域,积极推动渔业互助保险工作,2009年试点区域入保渔船超过1.2万艘、入保渔民超过2万人。

实施方式:

农业部统一组织,相关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和相关地方协会为项目承担单位。

工作进度:

1-12月,接受渔船渔民入保;7月,组织开展进展情况调查和上半年工作总结;2009年12月-2010年1月,对全年渔业互助保险试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价和工作总结。

责任分工:

渔业局负责,财务司参与。

负责人李健华,责任人柳正。

十六、开展鲜活农产品应急促销

实事内容:

在加强市场运行监测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地区发生鲜活农产品滞销问题,在上市旺季及时举办多场次产销对接活动,组织销地批发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纪大户等与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对接,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卖难”。

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实施方式:

农业部或地方农业部门组织销地批发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经纪大户等与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对接。

工作进度:

3月,制定完善农产品应急促销服务工作预案,明确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应对措施和保障措施。

4-12月,针对鲜活农产品上市旺季部分地区发生的滞销问题,组织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

责任分工: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办公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全国农业展览馆、农业部信息中心、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参与。

负责人钱克明,责任人隋鹏飞。

十七、推进农超对接试点活动

实事内容:

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农产品生产销售带来的影响,开展引导9个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500个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对接试点工作,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农民收入增长。

实施方式:

组织连锁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举办若干专场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为超市与合作社搭建对接平台,疏通对接渠道。

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有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规模的扩大。

提高农产品经营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推广品类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管理技术,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人才,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积极争取相关支持政策。

工作进度:

4月前,确定与超市对接的合作社,争取相关支持政策。

5-12月,开展对接洽谈会、产品展示推介会、品牌宣传、营销指导等活动,并对有关合作社进行培训。

责任分工:

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参与。

负责人孙中华,责任人赵铁桥。

十八、继续推进“三电合一”工程建设

实事内容:

通过综合利用电视、电话、电脑等信息载体,有机结合、优势互补开展信息服务,搭建“三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2009年继续推进“三电合一”信息服务,新建4个省级、18个地级、68个县级信息平台。

实施方式:

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初选本省(区、市)“三电合一”建设单位,农业部审核后确定。

建设单位按照部里确定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完成后,省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验收,农业部组织抽查。

工作进度:

4月前,下发农业信息服务“三电合一”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各省(区、市)农业部门申报项目,遴选项目建设单位;4月-11月,各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开通电话服务系统并正常运行,组织对各项目单位技术人员进行培训;12月,项目建设总结,组织项目验收。

责任分工:

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农业部信息中心参与。

负责人钱克明,责任人李昌健。

十九、改善农垦贫困农场生产生活条件

实事内容:

在直属直供垦区52个贫困农场改造低产田18万亩,修建场内道路83公里,解决3.3万人、8000头大牲畜饮水问题,免费提供3万亩大田用良种;培训130名贫困农场管理人员。

实施方式:

农业部农垦局组织专家通过评审确定建设项目,由垦区组织贫困农场具体实施;项目管理培训委托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工作进度:

3月份,下达项目计划,4月开始组织贫困农场进行项目建设,年底前基本完工。

4月份,下达项目管理培训班通知,6月份,开班培训,为期5天。

责任分工:

农垦局负责。

负责人李伟国,责任人龚菊芳。

二十、实施农场职工危房改造

实事内容:

在黑龙江、广东、海南、云南、海拉尔、大兴安岭六垦区实施危房改造项目。

通过该项目实施,加快改善垦区职工住房条件,提高职工生活水平。

实施方式:

农业部协调组织实施,经国家有关部门确定投资规模后,下达项目建设计划;分垦区和农场按当地实际确定工作进度,组织具体项目实施;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工作进度:

4月底,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5-11月,全面开展工作,包括确定组织项目审批、下达项目计划、确定项目实施进度、加强项目建设检查指导等;12月底,进行工作总结。

工作分工:

农垦局负责。

负责人李伟国,责任人何子阳。

二十一、为基层和农民送书送报送广告

实事内容:

为贫困地区农牧民赠送全年的《农民日报》,赠送地区包括河南、内蒙古、新疆、四川、吉林、福建、黑龙江、云南、广东等省(自治区),共计20800份。

在全国29个省(区、市),以“农家书屋”为平台,配送6万份《农民文摘》杂志。

配合农家书屋工程,赠送100万元农业科技图书。

在中央7套农业节目中每天推出7分钟免费扶贫广告,涉及四川省黑水县、安徽省池州市、云南省昭通市。

为农机化系统内200个农机合作组织赠送全年的《农机监理安全专刊》。

实施方式:

农业部统一组织,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国农机安全报社等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工作进度:

2009年全年实施。

责任分工:

农民日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中国农机安全报社负责。

责任人沈镇昭、唐园结、刘增胜、傅玉祥、宋毅。

二十二、为3000艘渔船补贴配备新型渔用对讲机

实事内容:

在辽宁、山东、海南、青岛、宁波选择3000艘渔船,补贴配备新型渔用对讲机。

提高渔船安全通信的装备水平,发挥全国海洋渔业安全通信网的安全保障作用,推动构建“平安渔业”,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方式:

农业部统一组织,项目省(市)渔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工作进度:

4月前,完成项目申报并部署2009年补贴配备新型渔用对讲机各项准备工作;5月前,选定符合条件的渔船,编制具体实施方案;6-7月,开展设备采购工作;8-10月,通信设备安装到位并开展培训工作;11月底,各地总结配备工作情况并组织验收。

责任分工:

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负责。

负责人李健华,责任人张铭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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